繼 Luxgen 宣佈旗下電動車通過國家認證取得掛牌資格後,交通部公路總局也於日前宣佈 8 月 1 日起購買電動汽車者,將核發電動車專屬號牌,讓電動車正式上路的對應措施更趨完善。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為配合行政院推動低碳節能之電動汽車政策,已製作出涵蓋電動自用小型車、電動租賃小型車與電動營業大客車等 3 款電動汽車專屬號牌,自 99 年 8 月 1 日起購買電動汽車者,將核發電動汽車專屬號牌。電動汽車免汽車燃料使用費,專屬號牌之核發與現行車輛號牌相同,而「電動自用小型車」號牌亦比照現行「自用小型車」號牌,可辦理標牌、選號。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自 99 年 8 月 1 日起購買電動汽車者,將核發電動汽車專屬號牌,日後電動車將像這張合成圖擁有電動車專屬車牌。

延續現有車牌設計,上下綠色與「電動車」壓字成特徵,

而為讓國人延續目前熟稔的車牌辨識特徵,電動汽車專屬號牌之規格、編碼方式,均比照現行自用小型車及營業大客車號牌,惟為突顯、強調電動汽車綠色環保之功能,讓民眾易於辨識,於號牌上方加印綠底白字之「電動車」字樣,且將號牌上下 2 排空白處製成綠色;「電動租賃小型車」號牌,其樣式與「電動自用小型車」號牌相同,惟代號、代碼自 9000-E2 開始(9000-E2~9999-E2);另「電動計程車」號牌,字體與現行計程車號牌相同(白底紅字),因號牌尚在趕製中,預計自 99 年 9 月 1 日起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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