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國內交通部針對 Uber 爭議、是研議採行新增不限黃色的「多元化計程車」來因應。中國交通運輸部則是在日前公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將一般的計程車與網路預約出租車進行區分,也宣告 Uber、滴滴出行等服務將在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於中國合法化!而兩間公司也在 8 月 1 日確認由滴滴出行併購 Uber 中國,在市場上投下了震撼彈!

除了先前中國政府宣告專法、讓 Uber 與滴滴出行等服務從 2016 年 11 月起正式合法化外,滴滴出行也在隨後併購了 Uber 中國,在中國市場上掀起一陣波瀾。

滴滴併購 Uber 中國,市佔超過 90%

2016 年 8 月 1 日,中國境內最大的兩間乘車媒合網路平台滴滴出行、Uber 中國,宣告達成戰略協議,將由滴滴出行通過換股方式收購 Uber 中國的品牌、業務、數據等全數資產,合併後市值高達 350 億美元。雖說 Uber 中國仍會保持品牌與營運的獨立性,而 Uber 全球也將持有滴滴 5.89%的股權,但滴滴出行原在中國的市佔率即達 87%,兩者合併後共計將壟斷超過 90%的中國市場。

2016 年 8 月 1 日,中國境內最大的兩間乘車媒合網路平台滴滴出行、Uber 中國,宣告達成戰略協議,將由滴滴出行通過換股方式收購 Uber 中國,兩者合併後共計將壟斷超過 90%的中國市場。(圖片來源:https://www.uber.com.cn/)

中國 11 月實施專法,形同 Uber、滴滴合法化

而這一切的起因跟中國政府日前於 2016 年 7 月 28 日,共同針對當地出租車(即臺灣之計程車)提出新規範有一定的關聯,當時公布了包含《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預計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

這兩項規範主要是將臺灣路邊可攔車的計程車規納為「巡游出租車」;而 Uber 或類似國內有提供 App 預約叫車的台灣大車隊、大都會車隊,則規範為「網路預定出租車」,此舉也行同將 Uber 和滴滴出行在中國合法化。

Uber 或類似國內有提供 App 預約叫車的台灣大車隊、大都會車隊,則被中國政府規範為「網路預定出租車」,形同讓 Uber、滴滴出行在中國合法化。(圖片來源 https://itunes.apple.com)

針對「網路預定出租車」規範的部份,中國政府則是主要要求這類車型,其車齡必須是在 8 年內、或 60 萬公里以內的 7 人座以下之轎車貨商務車,司機也需要持有一般駕照 3 年以上、無肇事犯罪紀錄,並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等等證照。

針對「網路預定出租車」規範的部份,司機也需要持有一般駕照 3 年以上、無肇事犯罪紀錄,並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等等證照。(圖片來源:http://www.xiaojukeji.com/)

而「網路預定出租車」其它的規定方面,針對 Uber、滴滴出行這類網路叫車平台,中國政府也要求其公司登記與伺服器需設在中國,也要與司機簽訂勞務合約(司機可為兼職),乘車時也需開立發票給乘客;此外叫車平台也不能進行削價競爭、價格須受政府規範,也要確保車輛、司機資訊與平台上的顯示必須一致,對於乘客的隱私也不能洩露與利用。

對 Uber、滴滴出行這類網路叫車平台,中國政府也要求其公司登記與伺服器需設在中國,也要與司機簽訂勞務合約(司機可為兼職),並確保車輛、司機資訊與平台上的顯示必須一致,對於乘客的隱私也不能洩露與利用。(圖片來源:http://www.xiaojukeji.com/)

保障安全,共乘也納入法規管理

另外,在所謂的私人小客車共乘(中國稱之為合乘、拼車)方面,也納入「網路預定出租車」規範進行辦理,司機須事先發布行車資訊、讓路線相同的乘客進行共乘,並且共同分攤交通成本,這部分中國政府也會交由地方政府訂定共乘提供者(即司機)、共乘者、共乘媒合平台三方的法律進行規範。

在所謂的共乘車私人小客車共乘(中國稱之為合乘、拼車)方面,也納入中國「網路預定出租車」相關法規進行辦理。(圖片來源:http://www.xiaojukeji.com/)

而在傳統可隨招隨攔的「巡游出租車」部分,中國政府則將加強規範,要求各級政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價格與利益分配機制,並且規定一般的巡游車業者必須登記在案,經營權也會有年限規則,以確保車資可以受到合理規範,保障乘客乘坐中國出租車時的安全。

廣  告

國內「多元化計程車方案」並非認可 Uber 合法化

反觀國內部分,則是研議於 2016 年底前修法新增「多元化計程車」,並鬆綁車身顏色等規範,讓國內計程車的顏色將不再只限小「黃」;不過這項方案並不是讓 Uber 在臺灣合法化,而是在傳統的計程車外,再新增一種「多元化計程車」,還導入類似 Uber 的 App 叫車模式,但費率制定不得低於現行傳統計程車等劣勢,也引起外界產生交通部是否僅是將 Uber 模式、複製到計程車體制內的質疑聲浪。

國內部分則是研議於 2016 年底前修法新增「多元化計程車」,不過這項方案並不是讓 Uber 在臺灣合法化,而且費率制定不得低於現行傳統計程車等劣勢,也引起外界產生質疑聲浪。
臺灣在 App 網路叫車媒合、第三方電子支付的潮流下,如何解決 Uber 等服務產生的爭議,值得從全球其他地區的經驗或作法來借鏡。

編輯張旭

評論

App 叫車、第三方電子支付成潮流,中國經驗值得借鏡

無論如何,從中國近日一系列的網路預約叫車合法化、到滴滴出行與 Uber 中國宣布合併等事件來看,許多使用 App 網路叫車媒合、第三方電子支付的需求仍在日益增長,商機無限。臺灣在這樣的潮流下,也不免面臨到傳統計程車與 Uber 等服務產生衝突的議題;因此如何解決爭議,全球其他地方的相關經驗,值得政府機關、業者、消費者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