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於 2016 年 9 月 23 日發佈新聞稿,表示為了加強車輛的廢氣排放檢驗,參考歐盟第 6 期(Euro VI)的排放檢驗標準,正在研議臺灣所有柴油車輛的管制檢驗加嚴之草案,並且初步訂出時間,預計將於 2019 年(民國 108 年)9 月 1 日實施。

因此截至 9 月 23 日為止,環保署預告修正「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3、5、9 條草案,分別是針對汽油車、柴油車、二氧化碳排放的管制修正,若最終皆順利通過,都預計將在同一時間實施。

環保署參考歐盟第 6 期標準、正在研議臺灣柴油車輛的管制檢驗加嚴之草案,預計將於 2019 年(民國 108 年)9 月 1 日實施。

以下為環保署公告之柴油車排放管制草案修正重點:

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五條修正重點為增列 108 年 9 月 1 日施行之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氣管排放空氣污染物標準(簡稱第六期排放標準)。加嚴之第六期排放標準,以歐盟柴油車排放廢氣標準及其相關檢測方法為主,重型柴油車行車型態測定與歐盟 Euro VI 法規調和,執行 WHTC(World Harmonized Transient Cycle)、WHSC(World Harmonized Stationary Cycle)及 WNTE(World Harmonized Not-To-Exceed Cycle)測試型態,新增管制氨 (NH3)及粒狀污染物數量(Particle Number),並依適用車重分類延長耐久試驗及保證期限,氮氧化物 (NOx)加嚴約 80%,粒狀污染物 (PM) 加嚴約 50%;輕型柴油車 (小客車),氮氧化物 (NOx)加嚴約 55%;粒狀污染物 (PM)加嚴約 10%;同時採認美國車輛排放廢氣標準及其相關檢測方法(US California 2015 年及 Tier 3 Bin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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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車的排放雖然因為 2015 年 Volkswagen 2.0TDI 引擎在美國被驗出造假,而使得柴油車排放問題快速發酵,不過環保署其實一直以來也不斷為柴油車排放問題做出努力。

舉例像是先前已經逐步與各地方環保局合作,針對各國家風景區、港區、工業區、機場及市區等車流量高,或對環境、空氣品質敏感區域,劃定為空品淨區,未來只要柴油車輛未取得特定自主管理分級標章便會實施攔檢。

環保署於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告補助 15 縣市共 639 輛柴油垃圾車加裝濾煙器,以使老舊 3 期柴油車能符合最新 5 期黑煙排放標準。

另外環保署也於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告補助 15 縣市共 639 輛柴油垃圾車加裝濾煙器,以使老舊 3 期柴油車能符合最新 5 期黑煙排放標準,並要求地方環保局汰換垃圾車必須採購使用電動壓縮車斗的低碳垃圾車,減少民眾暴露於柴油引擎廢氣的風險。

所以本次提出修正草案之後,環保署也表示,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5 條修正草案將公告於環保署網站「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期望各方如有相關意見,可於該修正草案預告期間提出建言,為改善空氣品質的目標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