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汽機車強制險的費用,會因為車輛的肇事及酒駕紀錄,在隔年做出調高保費的懲罰。據消息指出,交通部長賀陳旦提出欲將闖紅燈、嚴重超速等重大違規一併納入強制險加費制度的構想。U-CAR 編輯部在 2016 年 12 月 14 日與交通部路政司詢問後,確有此事,不過尚在討論階段。此外,賀陳旦部長更提出希望可直接增加肇事者本人的保費,解決長久以來的爭議。

重大違規其實很常見

由警政署所認定的重大交通違規,大致上是以下幾項。以平面道路來說,酒駕、闖紅燈、過 40 公里的嚴重超速、未戴安全帽、逆向等。而在高速公路上,還會有行駛路肩等,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違規項目,都被警政署認定為重大違規。所以,如果交通部按照警政署的標準來認定為加費標準,以每年約 300 萬件的違規次數來看,肯定會影響相當多的用路人。

臺灣這個小島,每天發生的車禍事故相當的多,不過也只有約 2%的民眾被加計強制險保費。

現行制度只有發生車禍與酒駕會被加費

目前的強制險加費制度,只有發生過車禍或是酒駕才會增加保費。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險費用依車種、性別而有所不同。以自小客車為例,21 到 25 歲的成年男子,第一年需繳 2,694 元。如發生車禍,隔年保費會增加到 2,993 元。酒駕的話,一次增加 2,100 元。普通重機首年是 658 元、大型重機是 711 元,僅因酒駕而增加,不受車禍發生或違規影響。

在警政署的統計中,研議中的違規項目,機車違規的比重相較汽車要高,如改用新法,肯定會影響臺灣最多的機車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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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費標準改為從人認定

就現行的規定來看,強制險加費的對象是車主,也就是依據該車的相關紀錄來決定加費多寡,但實務上常常有開車的人並非車主的情況。比方說,兒子酒駕,爸爸的保費增加;A 開 B 的車子發生事故,B 的保費增加。以及租賃公司替承租人負擔增加的保費等。為此,交通部希望未來,可以採從人認定,直接增加肇事者本人的保費。早在 2016 年 10 月,交通部就與金管會討論過相關的問題,不過金管會當時表示執行難度高,將在 12 月底再進行討論。

須建立違規資料庫來達成目標

未來如要實施,需要有相關的資料庫來輔助,而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時間表。目前加費的狀況其實不高。據金管會的統計,目前只有 2%的車主會被加費,其餘 98%都是減費。此外,也有學者表示,就違規提高機車保費的效用不大,畢竟以闖紅燈 1,800 元的罰單來看,遠遠超過保費的金額。或許可以參考日本的記點制。每五年統計一次違規記點,前 15%駕駛者可免繳強制險保費,後 30%增加一倍保費,提高遵守交通規則的誘因。

除日本已長期落實用路人的守法觀念外,日本交通法規採用的違規記點制度,也是有效的管理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