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用路人息息相關的國道高速公路全面計程收費即將在 2014 年上路,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簡稱高公局) 也在 2013 年 12 月 9 日正式公告了國道計程收費之徵收計畫。未來實施計程收費時,將依據車輛 (車號) 按日歸戶,即依據車輛累計每日行駛里程,且搭配每車每日有 20 公里優惠里程免費,20~200 公里為標準費率,每日累計行駛超過 200 公里以上打 75 折,而運用 eTag 預儲通行費的車輛則享有 9 折之優惠。通行費也將按日累計行經收費門架牌價之總金額,採 4 捨 5 入計算至整數元。

隨著國道高速公路全面計程收費即將上路,用路人常見的收費站也將在 2014 年走入歷史,而高公局也在 2013 年 12 月 9 日正式公告了國道計程收費之徵收計畫。每車每日有 20 公里優惠里程免費,20~200 公里為標準費率,每日累計行駛超過 200 公里以上打 75 折。

費率型式

費率金額(/公里)

小型車

大型車

聯結車

行駛里程≦20公里

0

0

0

20公里<行駛里程≦200公里

1.20

1.50

1.8

行駛里程>200公里

0.90

1.12

1.35

依照高公局之定義,(1) 小型車包括: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代用小客車、小型特種車及小型車附掛輕型拖車;(2) 大型車:包含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3) 聯結車:包含曳引車、兼供曳引大貨車、全聯結車及半聯結車。

而行車執照車種類別含曳引車之車輛,不論有無加掛拖車,均依聯結車種收取通行費。拖救車輛不論有無拖帶後車,均依其行車執照登記車種,向拖救車輛收取通行費。除此之外,高公局也將在連續假期實施單一費率,取消免費里程措施;並依據假期特性搭配實施時段、路段差別費率,並在未來逐步推廣至一般假日。

ETC 計算步驟

1.依據車號歸戶,並累加每日該車輛行經門架應收金額。例如從五股交流道至台北交流道,途中會行經五股-三重、三重-台北之 2 座收費門架,加總 2 座門架應收金額。

2.抵減優惠部分:
(1)長途折扣:超過 200 公里之里程,費率為 0.9 元/公里。就以小型車為例,當總金額超過 240 元(1.2 元/公里*200 公里)之部分,則給予 75 折優惠(即減少 25%通行費)。
(2)優惠里程:以小型車為例,扣抵優惠為 24 元(即 20 公里*1.2 元/公里)。
(3)差別費率優惠:當遇到差別費率路段、時段時,則其門架牌價所增減的金額。

3.應繳通行費:將總金額 4 捨 5 入至整數元。

依照高公局公佈的試算範例,若小型車當日僅從基隆交流道端至台南交流道,其通行費計算過程為:389.6 元 (通行費) -37.4 元 (長途折扣) - 24 元(減每日 20 公里優惠里程) =328 元 (車輛應繳通行費)。

假設小型車當日僅從基隆交流道端至台南交流道,其通行費計算過程說明如下:
(一)通行費=389.6 元。
(二)減長途折扣=37.4 元,減每日 20 公里優惠里程 (20 公里*1.2) =24 元,合計為 61.4 元。
(三)假設車輛為足額扣款,故通行費=389.6-61.4=328.2,經 4 捨 5 入至整數,則該車輛應繳通行費為 328 元。

ETC 費率試算網頁

計程後持續實施 eTag 享 9 折優惠

高公局為了鼓勵用路人使用 ETC 繳費,以減少用路人繳費困擾並降低國道基金呆帳風險,計程後將持續現階段之做法給予使用 eTag 繳費者,只要帳戶餘額足夠供扣款即有 9 折優惠,以鼓勵用路人申辦。

未來實施 ETC 計程收費後,用路人可利用下列三種方式繳交通行費:

(一)申裝 eTag 並預儲通行費者,通行費 9 折。
(二)申請預約服務並預儲通行費者,通行費按原費率徵收。
(三)未採前二項方式,以事後補繳者,通行費按原費率徵收。

高公局表示,計程後將持續現階段之做法給予使用 eTag 繳費者,只要帳戶餘額足夠供扣款即有 9 折優惠,以鼓勵用路人申辦。

此外,為提供民眾繳費方式選擇,將提供民眾辦理預約服務繳費,用路人可利用遠通公司各服務中心辦理預約服務繳費,其係採用影像辨識方式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費,為輔助之收費方式。另不願選擇上述兩種方式繳費之民眾,則可於通行高速公路次日起 3 天後至遠通各服務中心或利用超商、網頁等方式查詢、繳交通行費。

根據官方說法,ETC 系統原規劃即以 eTag 為主、預約服務(影像收費)為輔,因此在 eTag 及預約服務在運作上即有差異,若無差異將導致未來預約服務增加,反輔為主時系統將無法穩定運作;且以影像辨識做為 ETC 收費依據,依目前之技術,仍須利用大量人力進行影像辨識,形同以人工收費,與推動 ETC 自動化完成繳費相左,此外 eTag 免費申裝,用路人使用無門檻,用路人可選用。因此預約服務與不願選擇上述兩種方式繳費之民眾,通行費都比照目前計次方式維持標準費率。

廣  告

計程車以 1.2 元/公里標準費率向乘客收取通行費

實施 ETC 計程收費後係以車輛 (車號) 累計每日總行駛國道之里程,並每日結算 1 次收取通行費。實務上計程車可能會一日多次使用高速公路,且有可能空車返程,為避免計程車司機與乘客之爭議,每日每車 20 公里優惠里程、長途折扣統一歸屬於車輛所有人(司機),即民眾搭乘計程車行駛國道統一為標準費率,1.2 元/公里,無 20 公里優惠及長途折扣。

前 2 年橫向國道暫不收費,公務車輛、公路客運業營業車免徵通行費

本次高公局所公佈的計程費率方案主要是針對南北向的國道 1 號、1 甲、3 號以及 5 號而來,至於橫向國道在前 2 年則暫時不收費, 2 年後通盤檢討費率方案 (包括費率、免費里程、橫向國道收費等)。高公局在徵收期間,將依照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財務計畫及費率情境,採滾動式檢討,若有重大變動時,則本計畫重新設算,報交通部核定實施。

高公局也列出了免徵通行費的各式車輛,分別為 (1) 公路管理機關與公路警察機關暨所屬單位因公執勤之公務車輛;(2) 應公路管理機關請求支援處理事故所需之消防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3) 掛有或噴有軍字牌照之執行戰備及訓練之國軍編裝車輛;以及 (4) 經公路主管機關核發行駛路線許可之市區或公路客運業營業車輛。

讓多數用路人於 ETC 計程收費時受惠

高公局強調,為使民眾順利適應並銜接新收費方式,經分析整體車輛中約 2/3 車輛之計程通行費將低於或與現況相同。另現況過收費站付費車輛中,約有 3/4 車輛可降低通行費。實施計程收費可使多數用路人減少通行費,兼顧短途用路習慣及降低長途平均通行費用,使計程收費政策更符合公平付費原則。且估計每年通行費總收入將降至 185 億元,雖短期尚可正常營運,但為因應後續新建國道建設龐大資金需求,必須於計程收費實施 2 年後整體檢討費率方案。倘若無法調整時,則後續各項新建工程須配合調整完工時程或甚至暫緩興建。

有關計程通行費率,高公局已於網站上提供試算網頁,歡迎民眾可利用網站進行試算。現階段高公局正辦理查核驗證程序,並於確保計程電子收費系統穩定無虞及完備前提下,實施計程收費。未來進入計程,我國將為全球首創由人工計次全面轉換為 ETC 計程收費之國家,並實現用路人期待之公平付費制度,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達成多元化交通管理目的,提升整體國道運輸效率,請用路人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