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共同來支持網路正當發言...🙂
◎命運就像強姦~你反抗不了就要學習享受
◎工作就像輪姦~你不能就別人上了
◎生活就像自慰~什麼都要靠自己雙手
◎學習就像叫雞~出錢又得出力
說實話..
沒偏袒哪邊
因為那種文章我ㄧ向都當笑話在看@@
但是這種案件
通常再第一廳就被罵回去了
會被罵浪費國家資源
硬要上去也是行
但是結果雙方都不會滿意
而且並沒有想的那麼簡單
敗訴也是對方出錢這種事情更不可能
50萬也不太可能..
5千都蠻難的
就算真的很神奇的有結果 告的人通常也拿不到錢..
政府倒是會拿到一點@@
我不是律師更不是相關工作者
但是我個性比較差的關係
所以這種事情常遇到
遇到詐騙我800塊 我告(偵辦中)
遇到詐騙我保險金額 我告(和解)
遇到車禍對我大小聲 我告(除拿到和解金外 筆錄時拿到對方資料 私下處裡)
遇到毀謗我 我告(民事和解)
買到置入性行銷產品 誇大不實 我沒告 因為知道效果會很差 我花了20萬左右請廣告車在相關地點 連續繞行2個月 幫她們好好宣傳一下(第一個月 他們生意做不下 換點又被我找到 所以又多繞了一個月)
當然也有很多是我的錯 我故意的..
通常都是為了一口氣
但是要拿回那口氣 要準備充足 免的反而漏氣~
例如
年輕時
去台大醫院 紅燈右轉 剛有被警察看到 一路被追 後來跑掉
結果寄了6張紅單來 卻沒照片
先監理所寫文件申訴 被駁回
然後再上訴到法院裁決
開庭提出手斷掉手術後未滿3個月的醫生証明
最後在土城那邊的板橋地方法院撤銷跟領500塊
建議花個1千塊去諮詢一下
不需要花3-4千請律師諮詢
請事務所的老助理諮詢就可以了
雖然通常事務所的助理或者律師都會講的比較保守或是技巧性一些
但是他們通常會教很多方法可以引誘對方
有好的準備 才有可能會有比較好的結果
且如果打算玩真的
現在可以去報案了
因為優卡的資料不會給任何人
必須派出所發出公文
才會給相關資料
如果警察不願意受理的話
請帶著錄音機全程錄音
然後在警察局內當著他們的面打110詢問能不能受理
他們就會處裡了(因為110電話有錄音 所以應答的警察都會很老實 且有些很熱心)
記得一定要拿到三聯單
如果想告刑事 不打算和解 請一定要把公然侮辱的字眼寫在筆錄上
這樣就行了
但是最後要是敗訴 會被對方告上污告
另外警察要是速度不佳
故意拖案或者打算吃案
請直接打110詢問政風科的電話(應該是這個吧 有點忘了)
打完後 效率會快相當的多
以上~
雙方參考看看~
沒偏袒哪邊
因為那種文章我ㄧ向都當笑話在看@@
但是這種案件
通常再第一廳就被罵回去了
會被罵浪費國家資源
硬要上去也是行
但是結果雙方都不會滿意
而且並沒有想的那麼簡單
敗訴也是對方出錢這種事情更不可能
50萬也不太可能..
5千都蠻難的
就算真的很神奇的有結果 告的人通常也拿不到錢..
政府倒是會拿到一點@@
我不是律師更不是相關工作者
但是我個性比較差的關係
所以這種事情常遇到
遇到詐騙我800塊 我告(偵辦中)
遇到詐騙我保險金額 我告(和解)
遇到車禍對我大小聲 我告(除拿到和解金外 筆錄時拿到對方資料 私下處裡)
遇到毀謗我 我告(民事和解)
買到置入性行銷產品 誇大不實 我沒告 因為知道效果會很差 我花了20萬左右請廣告車在相關地點 連續繞行2個月 幫她們好好宣傳一下(第一個月 他們生意做不下 換點又被我找到 所以又多繞了一個月)
當然也有很多是我的錯 我故意的..
通常都是為了一口氣
但是要拿回那口氣 要準備充足 免的反而漏氣~
例如
年輕時
去台大醫院 紅燈右轉 剛有被警察看到 一路被追 後來跑掉
結果寄了6張紅單來 卻沒照片
先監理所寫文件申訴 被駁回
然後再上訴到法院裁決
開庭提出手斷掉手術後未滿3個月的醫生証明
最後在土城那邊的板橋地方法院撤銷跟領500塊
建議花個1千塊去諮詢一下
不需要花3-4千請律師諮詢
請事務所的老助理諮詢就可以了
雖然通常事務所的助理或者律師都會講的比較保守或是技巧性一些
但是他們通常會教很多方法可以引誘對方
有好的準備 才有可能會有比較好的結果
且如果打算玩真的
現在可以去報案了
因為優卡的資料不會給任何人
必須派出所發出公文
才會給相關資料
如果警察不願意受理的話
請帶著錄音機全程錄音
然後在警察局內當著他們的面打110詢問能不能受理
他們就會處裡了(因為110電話有錄音 所以應答的警察都會很老實 且有些很熱心)
記得一定要拿到三聯單
如果想告刑事 不打算和解 請一定要把公然侮辱的字眼寫在筆錄上
這樣就行了
但是最後要是敗訴 會被對方告上污告
另外警察要是速度不佳
故意拖案或者打算吃案
請直接打110詢問政風科的電話(應該是這個吧 有點忘了)
打完後 效率會快相當的多
以上~
雙方參考看看~
有人要加入北縣洗車團嗎?一起來洗車聊天打屁分享 結束還可以一起去吃個美食!
不歡迎商業行為喔!只找純愛洗車打蠟人士~
小弟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kir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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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但是這種案件 通常再第一廳就被罵回去了 會被罵浪費國家資源 硬要上去也是行 但是結果雙方都不會滿意 [恕刪] 但是最後要是敗訴 會被對方告上污告 另外警察要是速度不佳 故意拖案或者打算吃案 [恕刪] | |||
1. 第一言詞辯論庭,就看狀子怎麼擬,會不會被罵回去,就看要怎麼告
2. 法院不是個人開的,審判長也不會只有一種判決,敢告就不怕敗訴。
3. 浪費國家資源,就不會有人被告到賠償,而且不只唯一判例
4. 雙方? 我不知道我理虧在哪裡,UCAR也不處理,難道讓他繼續惡言惡行? 還污告咧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1.不誤導網友; 2.不似是而非; 3.不要不認錯; 4.不口說無憑; 5.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附註:純粹喇低賽(LDS),卡唬爛的話,不在此限。
反轉車頭燈家族申請截止,請勿再申請進入,只是滿十八歲還是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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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言詞辯論庭,就看狀子怎麼擬,會不會被罵回去,就看要怎麼告 2. 法院不是個人開的,審判長也不會只有一種判決,敢告就不怕敗訴。 3. 浪費國家資源,就不會有人被告到賠償,而且不只唯一判例 4. 雙方? 我不知道我理虧在哪裡,UCAR也不處理,難道讓他繼續惡言惡行? 還污告咧 | ||||||||||||
只是跟您分享一下個人的經驗
別生氣
污告的部份是跟你說要是輸了
可能會面對到對方的反擊
第一庭建議要去 但是別說太多
保留實力
優卡也不可能處裡這種事情@@
就連警察都沒辦法裁定案件誰對誰錯
更何況是網管..
頂多刪文停權吧?
這種時候通常會很衝動
可以保持著衝動
但是要面子裡子都贏就要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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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kir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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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跟您分享一下個人的經驗 別生氣 污告的部份是跟你說要是輸了 可能會面對到對方的反擊 第一庭建議要去 但是別說太多 保留實力 優卡也不可能處裡這種事情@@ 就連警察都沒辦法裁定案件誰對誰錯 更何況是網管.. 頂多刪文停權吧? 這種時候通常會很衝動 可以保持著衝動 但是要面子裡子都贏就要做好準備~ | |||
我沒對你動怒,是對UCAR置之不理動怒
法院我不是沒有跑過,也不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法官跟審判長
衝動? 我要是衝動的話,就不會跟 UCAR 反應,直接遞狀了
而且我要贏的不是面子,也不是金錢 (捐出去),只是跟大家要個道理
感謝你的建議,我敢這樣做,就已經做好準備,我請假出庭,被告們也得請假啊
🙂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1.不誤導網友; 2.不似是而非; 3.不要不認錯; 4.不口說無憑; 5.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附註:純粹喇低賽(LDS),卡唬爛的話,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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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了...
支持乾淨的討論區~說真的優卡是個很好的地方,希望網管趕快處理一下~
布爺也先息怒,生氣對自己心理跟生理都不好~我想網管應該是有在調查中了吧!🙂
當事人能出來道歉是最好不過的了,說真的,道個歉沒那麼難,我一天到晚在跟人說對不起...😇
支持乾淨的討論區~說真的優卡是個很好的地方,希望網管趕快處理一下~
布爺也先息怒,生氣對自己心理跟生理都不好~我想網管應該是有在調查中了吧!🙂
當事人能出來道歉是最好不過的了,說真的,道個歉沒那麼難,我一天到晚在跟人說對不起...😇
自己先出言嗆人汙辱人...現在還在說叫網管不要管
還硬要說是我們不對...這麼多人圍剿你一個你還不知道要節制
看樣子真的要上一次法庭你才會覺悟...
網管也都不管...是因為無關緊要,還是跟這個人有什麼關係
就像是yahoo汽車討論區一樣...老闆兼撞鐘??
還硬要說是我們不對...這麼多人圍剿你一個你還不知道要節制
看樣子真的要上一次法庭你才會覺悟...
網管也都不管...是因為無關緊要,還是跟這個人有什麼關係
就像是yahoo汽車討論區一樣...老闆兼撞鐘??
我有一個夢想...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有一天...開著一輛敞篷車,走在左邊是荒漠...右邊是大海的直線道路上
無邊無盡
自由自在
大家能在上面討論也算有緣,耍耍嘴皮,何必太在意呢?不雅的字眼盡量自制;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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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對你動怒,是對UCAR置之不理動怒 法院我不是沒有跑過,也不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法官跟審判長 衝動? 我要是衝動的話,就不會跟 UCAR 反應,直接遞狀了 而且我要贏的不是面子,也不是金錢 (捐出去),只是跟大家要個道理 感謝你的建議,我敢這樣做,就已經做好準備,我請假出庭,被告們也得請假啊 🙂 | ||||||||||||
加油~
我還記得我來這邊的第一篇回文
有關老師體罰的
您也一起討論~
那時候我就知道你是爭道理的人了
只是 不管怎麼爭
別影響自己的生活!!
跟著我念~
放~~輕~~鬆~~🙂
有人要加入北縣洗車團嗎?一起來洗車聊天打屁分享 結束還可以一起去吃個美食!
不歡迎商業行為喔!只找純愛洗車打蠟人士~
小弟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kir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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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我還記得我來這邊的第一篇回文 有關老師體罰的 您也一起討論~ 那時候我就知道你是爭道理的人了 只是 不管怎麼爭 別影響自己的生活!! 跟著我念~ 放~~輕~~鬆~~🙂 | |||
呵呵,不會影響我的生活啦,昨天晚上還一覺好眠,睡的很舒服咧
U-CAR的網頁,也不過我是桌上的其中一個顯示器而已
🙂
只是看到 UCAR 毫無知覺,讓我很失望罷了
😌
放輕鬆,好像是我常跟別人講的話咧,感謝鼓勵
🙂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1.不誤導網友; 2.不似是而非; 3.不要不認錯; 4.不口說無憑; 5.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附註:純粹喇低賽(LDS),卡唬爛的話,不在此限。
反轉車頭燈家族申請截止,請勿再申請進入,只是滿十八歲還是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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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不用理他啦😝 時事版討論政治都罵整篇的 講他一兩個字就要告上法院 被封帳號 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我看不爽誰 意見不同 就叫管理員去封他帳號 很客觀啊 | |||
那你的意思就是我們可以盡量對你人身攻擊囉???
是不是這樣😇
出於泥而不懶
於
2010/01/07 17:28:5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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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不用理他啦😝 時事版討論政治都罵整篇的 講他一兩個字就要告上法院 被封帳號 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我看不爽誰 意見不同 就叫管理員去封他帳號 很客觀啊 | |||
不知道Bruce TW為什麼這麼認真?優卡不就是這樣?
我寫個反諷的文章,N年前寫的東西就被人拿出來文字獄,這又如何?
網路就是這樣,踏入了這個染缸,就要有被幹樵的心理準備。
我當然是支持Bruce TW興起訴訟,因為這樣可以讓部分人士收斂一點
開玩笑諷刺都可以,但要有個限度
Bruce TW難為你了,我懶得搞這些訴訟告來告去,就靠你了
順帶一提,這種訴訟通常還沒起訴就會庭外和解,就像我當年被人告一樣 ....
我寫個反諷的文章,N年前寫的東西就被人拿出來文字獄,這又如何?
網路就是這樣,踏入了這個染缸,就要有被幹樵的心理準備。
我當然是支持Bruce TW興起訴訟,因為這樣可以讓部分人士收斂一點
開玩笑諷刺都可以,但要有個限度
Bruce TW難為你了,我懶得搞這些訴訟告來告去,就靠你了
順帶一提,這種訴訟通常還沒起訴就會庭外和解,就像我當年被人告一樣 ....
一定要告以遏止歪風.😠
於
2010/01/07 18:03:4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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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意思就是我們可以盡量對你人身攻擊囉??? 是不是這樣😇 | ||||||||||||
小明大~讓我們一起唾棄他😝
經常上u-car來LDS,有益身心健康~
拒絕筆戰,筆戰反而有害,使人身心不愉快!!
於
2010/01/07 18:09:1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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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共和國管理員 cc:Bob總經理 經過一夜,該員依然我行我素,毫無悔意。 雖然 U-CAR 跟我沒有什麼過節,也提供這個免費的園地供大家交流。 但是,為了做正確的事情,對的事情,我不得不痛決心,作此決定。 - 我從註冊至今,並未對任何人口出穢言,大可去查我在任何版面的紀錄。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人對我口出穢言,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我憑什麼讓他這樣罵。 - 熟識的網友,平常用詼諧的語氣,互相揶揄,無可厚非。但我與此人完全不熟,憑什麼讓他這樣對待? - 有人可以跟他用穢言對罵,互相指責對方,責任各半。但是我連罵都沒罵過他,他無權罵我。 - 言論自由是一回事,公然辱罵、侮辱又是另外一回事,我無法接受此一行為。 - U-CAR 不但沒有公開聲明"此行不當",更沒有對該員做出任何處分,根本是默許他的行為。 因此,我決定給 U-CAR 最後回覆的時間為 2010年元月7日 17:00[/b] 之前。 如果 U-CAR 官網堅持不公開表態,也不做任何處理,怨不得我對簿公堂。 訴願內容: 一、網友 ID:bluepen (被告一), bluelyindas (被告二) 在公開討論區,直接對 ID:brucetw 穢言相向,已然構成公然侮辱罪行。 二、原告於 2010年1月6日向 U-CAR 管理頁面反應,管理員於24之後,依然未對此做出任何回應。 旭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 所屬 u-car.com.tw 討論區,明顯放任網友逾越法律規範,視法於無物。 三、被告 bluelyindas 不但不發文不道歉,甚至教唆被告三之管理員,不用理 brucetw 的反應,明顯不認為自己有錯。 四、基於以上犯行,原告提出對被告民事求償各五十萬元。並將所得捐以桃園縣小學,作為營養午餐之用。 五、可以由被告二的發言看出,國學教育加強之必要,除民事求償之外,得要求被告二回學校進修國文課程,避免再次造成他人傷害。 要我平息這件事情很簡單 1. bluelyindas 發文公開道歉,置頂讓網友為戒。 2. 不然就是 U-CAR 公開聲明不支持此種言論,並且封掉該帳號。 3. 再不然就大家對簿公堂,所得不但不捐給 U-CAR,還將 U-CAR 列為共同被告。 | |||
布大~難怪管理員會沒來😇
幫你修改一下🙂
會是這個原因嗎?😆😆
經常上u-car來LDS,有益身心健康~
拒絕筆戰,筆戰反而有害,使人身心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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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Bruce TW為什麼這麼認真?優卡不就是這樣? 我寫個反諷的文章,N年前寫的東西就被人拿出來文字獄,這又如何? 網路就是這樣,踏入了這個染缸,就要有被幹樵的心理準備。 我當然是支持Bruce TW興起訴訟,因為這樣可以讓部分人士收斂一點 開玩笑諷刺都可以,但要有個限度 Bruce TW難為你了,我懶得搞這些訴訟告來告去,就靠你了 順帶一提,這種訴訟通常還沒起訴就會庭外和解,就像我當年被人告一樣 .... | |||
不需要認真? 反諷是一回事,人身攻擊又是另外一回事
今天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我為什麼要讓他這樣罵,我有對任何人粗言相向嗎?
在社會上做事情,跟朋友幹譙來幹譙去,是因為大家熟,知道什麼是開玩笑,底限在哪裡
他跟我完全不熟,就直接幹譙我,我難道要悶著讓他幹?
反正此頁最上面我已經言明,三選一,我已經把選擇權給管理員了
如果他不道歉,管理員又不砍他的帳號,我還有第四個選擇嗎?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1.不誤導網友; 2.不似是而非; 3.不要不認錯; 4.不口說無憑; 5.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附註:純粹喇低賽(LDS),卡唬爛的話,不在此限。
反轉車頭燈家族申請截止,請勿再申請進入,只是滿十八歲還是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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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大~難怪管理員會沒來😇 幫你修改一下🙂 會是這個原因嗎?😆😆 | |||
哈哈,有可能喔,感謝幫我修正 🙂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1.不誤導網友; 2.不似是而非; 3.不要不認錯; 4.不口說無憑; 5.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附註:純粹喇低賽(LDS),卡唬爛的話,不在此限。
反轉車頭燈家族申請截止,請勿再申請進入,只是滿十八歲還是會核准。
於
2010/01/07 18:15:4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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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有可能喔,感謝幫我修正 🙂 | ||||||||||||
支持正義向來是我的作風
布大加油🙂
經常上u-car來LDS,有益身心健康~
拒絕筆戰,筆戰反而有害,使人身心不愉快!!
共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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