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法官這樣的判決 🙂
我認為被撞的人雖然已死亡
但她 "違法在先" 民事的部分也要賠償那位貨車司機
及其維修費用
我認為被撞的人雖然已死亡
但她 "違法在先" 民事的部分也要賠償那位貨車司機
及其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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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法官這樣的判決 🙂 我認為被撞的人雖然已死亡 但她 "違法在先" 民事的部分也要賠償那位貨車司機 及其維修費用 | |||
如果我是貨車司機, 我想我不會要求賠償了,
雖然沒有刑責, 但畢竟還是一條人命,
做人, 還是寬容一點好, 才會有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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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這判決,😆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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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一下報紙,死者家屬對此判決相當不滿 截取自由時報一小段新聞 但死者的丈夫王●國聽說不起訴,直呼「實在太離譜了!」又說「我呷到60歲頭一拜聽到撞死人的沒代誌!」 怪誰?要怪就怪闖啥紅燈 | |||
還真敢講😵
呷到6X歲還沒是非對錯的觀念,明明就是自己的太太違規在先,只因為人死了,所以死者為大,錯的也變成對的
😝😰😞😲😠
闖紅燈的真的很白目...
這樣很正義!!
這樣很正義!!
騎腳踏車健身又節能減碳固然是好事,但是我每次開車上路,除非是大~~~~路口,不然旁邊停著的腳踏車騎士總是會不耐煩的闖過去😌,是怎樣? 車禍一定是大車的錯? 看來這篇文章應該可以嚇嚇那些自以為是的BIKE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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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法官這樣的判決 🙂 我認為被撞的人雖然已死亡 但她 "違法在先" 民事的部分也要賠償那位貨車司機 及其維修費用 | |||
沒錯...😇 不管收不收下這筆錢,這種判例對以後的相關案件會有幫助!
😀😀 那位法官真是好官丫,就笑網友說的如果闖紅燈被撞死還要駕駛人負責的話,那台灣設紅綠燈是給鬼看的唷,找一些老人院或是精神病院去闖紅燈讓保險公司賠給他死,之前那位立法說凡是撞死人都一定有罪不管是不是闖紅燈,如果這樣的話那位立法者一定是不開車不騎車的人,因為他撞不到闖紅燈的瘋子 ,最討厭法官保護那些闖紅燈而肇事的傷者及死者了,甚麼叫做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話,一個人要找死突然闖紅燈跑出來要怎麼注意,如果是法官本人能注意到嗎 ?他煞得住車嗎 ?道理人人會講,馬路是要正常規速行駛的,而不是龜速行駛導致交通大打結。
我支持你的話啦 說得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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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陸續有法官明治的判決 不再是一昧管他是小車的錯 就是判大車的罪 🙂 | |||
沒錯
不闖紅燈就沒事了 不是嗎?
闖紅燈被撞死 , 還敢找查
笑話
法官 英明 +1
::憲兵::忠貞744::惠敏 三大三中::鐵衛 憲204特車連::
於
2011/10/25 16:45:19
發文
於
2011/10/25 16:45:19
發文IP 242.36.*.*
誰告訴我 前方號誌燈是啥顏色???[吐舌頭]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04.jpg[/img]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07.jpg[/img]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08.jpg[/img]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09.jpg[/img]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10.jpg[/img]
於
2011/10/25 16:46:01
發文IP 242.36.*.*
誰告訴我 前方號誌燈是啥顏色???[吐舌頭]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04.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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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475709.jpg[/img]
於
2011/10/25 17:02:59
發文IP 239.243.*.*
搞錯新聞 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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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告訴我 前方號誌燈是啥顏色???😝 | |||
大大是不是搞錯了~
開版的新聞是今年六月,而事發是今年二月.......
而大大你PO的這是前兩天發生的事情~
而新聞說該婦人手部截肢,沒有死亡~
兩件是不同的案件(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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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是不是搞錯了~ 開版的新聞是今年六月,而事發是今年二月....... 而大大你PO的這是前兩天發生的事情~ 而新聞說該婦人手部截肢,沒有死亡~ 兩件是不同的案件(新聞).............😇 | ||||||||||||
了解.. 把圖收起來
法官、檢察官,傻傻分不清楚!
不要再叫我大大,因為我已經大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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