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1/08/12 17:23:4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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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問題是出在立法院,各位瞭解嗎? 這也是為何白玫瑰運動一直要針對立法院的原因 因為我們選出來的立委都只顧著政治鬥爭搶職位,而怠惰了立法啊! 唉...令我痛心的立法院.... 恐龍法官有很多,但是立法院幾乎都是無能的立委啊! | |||
嗯嗯
最近很大的一則新聞標題:
《社論》台灣列名全球最無能國會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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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檢察官並非法官 他當然挑一個最重的刑度來給法官斟酌 況且明文規定七年~無期 他判九年已經是合於規定 再者 一年以上刑期已屬重罪 法律中也無七年就是輕度,無期就是重度這樣的區別 這只是鄉民自己在亂分 | ||||||||||||||||||||||||||||||||||||||||||
是檢察官跟你說,他用最重求刑而不是最適宜的嗎?
既然7年到無期徒刑都合於法規,那希望能更重的刑期,為何變理盲濫情的鄉民?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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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很多法律的問題是出自於立法院的 如果,酒駕肇事且撞死了人,法律明文的規定要判刑十五年以上 而法官把它判成五年,這樣才是這個法官有問題 例如,刑法第二十二章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定義為: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目前很多酒駕肇事致死的案例都會引援這條 法官依法審判的話,也只能判個兩年,不然他可以判二十年嗎? 最主要的問題是出在立法院,各位瞭解嗎? 這也是為何白玫瑰運動一直要針對立法院的原因 因為我們選出來的立委都只顧著政治鬥爭搶職位,而怠惰了立法啊! 唉...令我痛心的立法院.... 恐龍法官有很多,但是立法院幾乎都是無能的立委啊! | ||||||||||||||||||||||
+1
刑法能否修到與時俱進關鍵是在立法院
但修刑法沒舞台可以表演
也沒利益團體會來"關切"立法
暨無利也無票下會有進步才是怪事了😝
於
2011/08/12 18:05:37
發文
於
2011/08/12 18:05:37
發文IP 240.104.*.*
[quote=milkmilk1102 (阿凡)][quote=kkw2208 (梅川兄照)]~事不關己~
只有你自己是"理性"的
別人就是"理盲又濫情的鄉民"
可笑
[嘆氣][/quote]
你回頭去看看那瞎說恐龍法官的文章
跟著媒體文章起舞,未探究其原因--理盲
自以為是的將自己當作受害者而對加害人無來由的譴責--濫情[/quote]
你探究其原因了嗎--你的"理"盲不盲
被害者被調戲至死(這是事實吧)請問你遣責加害者了嗎(不管被判幾年)--你的"情"濫不濫
大放蹶詞
於
2011/08/12 18:11:27
發文IP 240.104.*.*
[quote=milkmilk1102 (阿凡)][quote=kkw2208 (梅川兄照)]~事不關己~
只有你自己是"理性"的
別人就是"理盲又濫情的鄉民"
可笑
[嘆氣][/quote]
你回頭去看看那瞎說恐龍法官的文章
跟著媒體文章起舞,未探究其原因--理盲
自以為是的將自己當作受害者而對加害人無來由的譴責--濫情[/quote]
你有去探究其原因了嗎--你的"理"盲不盲
被害者被調戲至死(這是事實吧)請問你遣責加害者了嗎(不管被判幾年)--你的"情"濫不濫
大放蹶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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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頭去看看那瞎說恐龍法官的文章 跟著媒體文章起舞,未探究其原因--理盲 自以為是的將自己當作受害者而對加害人無來由的譴責--濫情 | ||||||||||||
你有去探究其原因了嗎--你的"理"盲不盲
被害者被調戲至死(這是事實吧)請問你遣責加害者了嗎(不管被判幾年)--你的"情"濫不濫
大放蹶詞
~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
😌😌😌
加油!! 加油!!
希望有天我也能像優卡那些熱衷澇賽的富豪大大們一樣買的起進口車,但不希望像他們一樣對於澇賽有異於常人的熱衷。
響應「裝窮跟炫富一樣不好笑」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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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標題殺人法 又釣到了眾多理盲又濫情的鄉民 | |||
台灣就是有這種人
才會變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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