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我有意見!!
2001.05.06 中國時報 <br>汽車擋風玻璃再「搞怪」 將罰<br>黃如萍/台北報導<br><br><br>為有效取締汽車駕駛人開車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及駕駛人與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交通部研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距上緣十五公分以下部分,不得黏貼有色的隔熱紙或反光紙,否則處汽車所有人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 <br><br>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九月起不僅汽車行駛於高、快速道路,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駕駛人將被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汽車行駛於一般道路駕駛人及前座乘客也必須一律繫上安全帶,否則駕駛人將被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br><br>另外,九月起,開車或騎機車,駕駛人也一律不得撥打手持式大哥大,如果違反這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將被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機車駕駛則將被罰一千元。 <br><br>內政部警政署研議後決定,九月起,汽車駕駛人及前座旅客未使用安全帶及汽車駕駛人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的取締,在高、快速公路仍以照相或錄影採證逕行舉發為主,在一般道路則以攔檢舉發為主、照相或錄影採證逕行舉發為輔。 <br><br>由於上述兩種執行方式都必須以目視(或透過器材)巡察違規行為人,而員警自八十六年嚴格取締高、快速道路汽車駕駛及前座乘客一律繫安全帶以來,發現由於現行道安規則僅規定汽車車窗、擋風玻璃不得黏貼不透明反光紙,部分民眾為了規避取締,在汽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深色透明紙,以致不分晝夜,員警都無法查知車內駕駛人及乘客狀況。 <br><br>警政署指出,如果不加以規範,各類車輛爭相效尤規避取締,未來將影響執行成效,因此建議修正道安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距上緣十五公分以下部分,不得黏貼有色隔熱紙或反光紙。 <br><br>交通部考量員警取締時實際需要,同意研議修改道安規則,一旦修法完成,未來駕駛人若未依規定在車輛前方擋風玻璃上緣十五公分距離內黏貼有色玻璃或反光紙,將處新台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br><br>個人覺得此一規定,好像只為取締而設的,而前擋貼隔熱紙可降低車內溫度並增加隱密性外,且可減少油耗(不是要節省能源嗎?),那為何不能貼呢?<br>車子是屬於個人所有,就像房子,要怎麼裝潢,還要經過政府同意嗎?<br>政府不要沒錢就要拿人民的荷包出氣,並說這是沒有辦法的事,而不見人民只能每天為生活費勞心操命的,卻見大官坐擁豪華大轎車(司機加大官二人坐三、四千cc的)。<br>各位的意見如何呢?<br><br><br><br><br>
唉~~~~~~~~~~~~~~~~~~`我們的肝沒牠們大,牠們喝紅酒,啃魚翅,我們喝豆漿,啃油條.去死吧!!!!狗肝~~~~~~~~~~
靠
我也覺得很幹呀
我弟白色的A3配淺綠色的反光隔熱紙
漂亮斃了
降子也有事
我也覺得很幹呀
我弟白色的A3配淺綠色的反光隔熱紙
漂亮斃了
降子也有事
前檔不准貼隔熱紙的法令應該早在10多年前就已經有規定了,後來大家都習慣上高速公路會自動繫安全帶之後,這些年執法就不嚴了,不是像媒體說的現在才要修法
to everybody
其實政府的意思也可解讀為為了行車人的安全著想,試想萬一晚上反光太嚴重而影響視線,或者女性駕車者有壞人入侵其中,而別人卻無法得知而加以營救,這些事都是可能發生的!所以囉,事情總有一體兩面,這樣想就不會太ㄍㄢˋ,畢竟安全比隱私重要多了,不是嗎?
其實政府的意思也可解讀為為了行車人的安全著想,試想萬一晚上反光太嚴重而影響視線,或者女性駕車者有壞人入侵其中,而別人卻無法得知而加以營救,這些事都是可能發生的!所以囉,事情總有一體兩面,這樣想就不會太ㄍㄢˋ,畢竟安全比隱私重要多了,不是嗎?
不知道十年前的規定在那裡?
可不可以告知一下。
可不可以告知一下。
同理可證:
為"方便"取締黑槍煙毒 , 所有居家住戶,一律只准用透明玻璃,以免你在家裡幹不法勾當,警方不易蒐證.......
這像話嗎???????????
為"方便"取締黑槍煙毒 , 所有居家住戶,一律只准用透明玻璃,以免你在家裡幹不法勾當,警方不易蒐證.......
這像話嗎???????????
不要裝隔熱紙,不知道可不可以裝窗廉?若是連窗廉都不能的話,不知道要做什麼,冷氣再冷也不比不上,外面太陽的熱力。
大官的車子,壞了公家要出錢(人民的血汗錢)修理,大官們可能在車子內,吹冷氣吹到感昌,還說是公務繁忙,体力不支,老百姓的車子壞了,只好自已糊牛屎。
自從政府開始叫沒錢時,無所不用其極的用其他名目向老百姓搜括。
大官的車子,壞了公家要出錢(人民的血汗錢)修理,大官們可能在車子內,吹冷氣吹到感昌,還說是公務繁忙,体力不支,老百姓的車子壞了,只好自已糊牛屎。
自從政府開始叫沒錢時,無所不用其極的用其他名目向老百姓搜括。
別再罵新政府ㄌ`
那就所留下來ㄉ問題
不要為反扁而反扁`董嗎
那就所留下來ㄉ問題
不要為反扁而反扁`董嗎
更!!說不定以後汽車都不可以裝玻璃,並為ㄌ能看到你的引擎是否有改裝,也不可以裝引擎蓋,哎...
看到這麼多人非理性的發言,覺得很無奈,不過大家高興就好,總是要有地方給人發洩發洩!
以後搞不好連車上所有玻璃都不能裝隔熱紙了!真搞不懂那些狗官為另闢財源所想出的各種法令,還有各位小心在高速公路上若在車道上方有陸橋通過,而地上有畫上距離測量線的,請保持距離,因為上方都有雷射測距及測速的機器,想不懂這樣立意何在?若路上車多,而你刻意保持35公尺的距離,但別人瞬間插到你前面去,那你不就要被拍照了嗎?這種衰事,可能也只有在這越來越民不聊生的地方才會發生,這種政府,哀.....人民越沒錢,它越要找機會罰你錢.哀......
自用車的前擋只有上方15公分可以貼,以下不能貼格熱紙...
其他的車窗還是可以貼格熱紙...
為什麼講到這麼嚴重???
不如關心一下其他的...
ex1:三線道的路限速40!!
ex2:一年收一堆罰單錢,每條路還是坑洞一堆!!
ex3:改裝車只要不吵死人,又為何不可!!
其他的車窗還是可以貼格熱紙...
為什麼講到這麼嚴重???
不如關心一下其他的...
ex1:三線道的路限速40!!
ex2:一年收一堆罰單錢,每條路還是坑洞一堆!!
ex3:改裝車只要不吵死人,又為何不可!!
發言的目的在於提醒政府不要閉門造車,
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法規,這是現代國民應有的認知,不是讓政府予取予求,否則豈不是連古人都不如?
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法規,這是現代國民應有的認知,不是讓政府予取予求,否則豈不是連古人都不如?
不是所有的行政,都須經立法院通過才實施,施政的方法也是關鍵.
基本上這又是
預設立場把所有人都當成不守法
像這種法令已侵犯到個人隱私權
預設立場把所有人都當成不守法
像這種法令已侵犯到個人隱私權
為了避免人民私帶槍械上街, 並便於警察人取締, 今後人民必須穿透明衣物上街; 而且為了防範於民宅中有任何不法情事發生, 所有住屋之牆壁一律不得採用不透明建材。
如此終有一日, 終能將所有犯罪消弭於無形, 世界必能邁入大同境界!
如此終有一日, 終能將所有犯罪消弭於無形, 世界必能邁入大同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