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車禍 被告肇事逃逸
於
2014/08/10 18:31:18
發文
我承認我很酸是不對,但是有些事實不酸是無法解決事情跟找出真相
如今我已五星但依然還是很酸
沒聲音、不知有無提前喇叭警告?
另、在看到這類人車時,早一不停等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對了、行車錄影系統真的不裝不行了!
另、在看到這類人車時,早一不停等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對了、行車錄影系統真的不裝不行了!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撞上前一直在看右邊…
是有看到自己的祖父在招手嗎?
回頭後,腳一刻不停的續踩,怕撞上去不夠力?
…現在想不開的人真多……
是有看到自己的祖父在招手嗎?
回頭後,腳一刻不停的續踩,怕撞上去不夠力?
…現在想不開的人真多……
小屁孩有肇跑嗎?
影片看不出😇
影片看不出😇
於
2014/08/10 21:12:21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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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有肇跑嗎? 影片看不出😇 | |||
聽說是被小鬼的父母告,而不是車主告對方。😌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在未標示線之巷弄,被迎面撞上,雙方都應負責任,沒有完成責任,若腳踏車騎士有受傷,未報警及先行離去,就構成肇事逃逸,不用懷疑,不管有無肇事責任只要人員有受傷都要報警,不可擅自和解離去否則很容易被反咬一口.這次駕駛不但要負民事賠償,還要負刑事肇事逃逸刑期.而且肇事逃逸一但成立,保險可能也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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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10分開始看 我支持這PO苦主,雖說單車跟路人一樣權力較大 但是這個騎單車的小屁孩實在太讓人無言了根本是故意撞上去....😌 | |||
是哪條法規說單車跟行人的路權是相同的???
單車請以"慢車"的路權看待,碰到行人依然要讓行人先通行
除非他是用"牽"著腳踏車行走,才能用行人路權來看
所以依這個案例正確的SOP應該是:
1. 報警+叫救護車
2. 告小屁孩製造假車禍
這樣才能自保對嗎??
1. 報警+叫救護車
2. 告小屁孩製造假車禍
這樣才能自保對嗎??
於
2014/08/10 18:31:18
發文IP 90.164.*.*
於
2014/08/10 18:31:48
發文IP 90.164.*.*
我支持這PO苦主,雖說單車跟路人一樣權力較大
但是這個騎單車的小屁孩實在太讓人無言了根本是故意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