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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my(a_shao35)

2008/03/27 12:34:54

發文

#435146 IP 189.5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wujj (小君君) 所寫
回應 94031 (芸) 所寫
看了這麼多人的反應 我看小宇你也別再ㄍ一ㄥ了啦

該是你得的你才得 不該你得的就算你寫斷了手 也沒啥用處

損失是當然會有 不過 就算是雙方都倒楣吧

我朋友有台yaris 一有問題 人家TOYOTA馬上就會處理了耶

而且態度還很親切的呢 跟你所說什麼"他們不負保管責任...." 相差太多了

該不會小宇你撒謊啊?? 既然車是他們弄丟的 本來就該負保管責任

他們絕不會笨到派出一些傻蛋跟你們說些不負責的話的 萬一真被你們給側錄了

回去豈不倒大楣 搞不好還會丟了差事兒 他們沒那麼笨的啦

想像力別太豐富 豐富到想一魚多吃 貪念太多 小心給噎著了啦

好好跟對方商量商量才是【正道 】 別走偏了 走極端了

想法改變 作法就會改變 作法改變 結果就會改變

加油吧~😌😌😌



😵😵😵
您是客服人員嗎


損失是當然會有 不過 就算是雙方都倒楣吧-- 這沒辦法認同吧,他可是保養場呢,還要客戶自認倒楣😠
該不會小宇你撒謊啊?? --- 他都敢說出哪一家保養場了,如果真的說謊,他就準備要被告了😌
就繼續看看後面發展囉!!


getz(n21592)

2008/03/27 12: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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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160 IP 250.1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是我就叫他賠錢,不要再買豐田.太跨張了.第一次聽說.這是連續劇嗎?

ryan(xyz789)

2008/03/27 13: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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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163 IP 82.20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給小宇一點建議:
類此狀況,既申請保險理賠,又要車廠賠一部車,為不合理,且無理由。
但保險理賠款與實際損失間會有差額,就該差額損失應得請求車廠賠償。
但,車主之保險公司在理賠後,可以轉向車廠求償。(即上述網友稱之 代位求償 )
你的狀況涉及民法第二篇 債 第184條有關侵權行為之問題, 這方面各縣市消保官都知之甚詳
建議你儘速找上消保官, 請他們替你主持公道才是!!

事情越拖越久, 對你也沒多大好處的 。

快去消保官那邊反應吧
祝你成功順利~
🙂🙂🙂

小灰鴨(hijidealuna)

2008/03/27 23: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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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593 IP 75.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說實話,以我的親身經歷+相信頭又大非常重視自身的品牌形象及服務滿意度,我不認為頭又大南區總公司的客戶關懷部課長敢說出保養廠"不負保管責任"的言語,除非他們想砸了多年來辛苦耕耘出來的招牌...

想當初上個月底我因為有預約保養卻被維修廠放鴿子的事件,上網向頭又大投訴,結果不到三天,事情就獲得圓滿解決了。更何況版主在他們家的保養廠丟車這種大事件,我想頭又大應該不會甘被鬧上媒體,見諸各報的大風險,輕易蒙混呼攏過去才對...

不過,還是得提醒版主一件事,不管是不是在哪個地方把車搞丟了,賠償金額當然是以車子當時的殘值而非市值來做計算的基準,反正盡快把事情解決,別再拖下去了,畢竟車廠的可負責理賠範圍是有限度的,不是可以予取予求的~

Mr. Taurus(duelepk)

2008/03/28 01:45:20

發文

#435728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願意陪新車就好了吧🙂

嘿嘿嘿~~(hnn908522)

2008/03/28 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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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758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硍!路上一堆TOYOTA!再送一台全新的無妨吧?

EASON(sanwms2002)

2008/03/29 23:36:30

發文

#437233 IP 90.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3月29日更新:
豐田於3月28日來電給老爸要求再談,老爸約今日下午談,但因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今日放假
所以改約3月31日星期一洽談....
我們並無被豐田下封口令 家人也是積極處理此事中
事件有任何新的進展,會再更新

愛吃鬼(goup)

2008/03/30 01:42:22

發文

#437310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wms2002 (EASON) 所寫
3月29日更新:
豐田於3月28日來電給老爸要求再談,老爸約今日下午談,但因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今日放假
所以改約3月31日星期一洽談....
我們並無被豐田下封口令 家人也是積極處理此事中
事件有任何新的進展,會再更新

用民法第184及213條當底限

若我是受害人

除了賠償折算的金額可以到二手市場買下同齡的中古

外加失竊當天起算

因為沒車造成的所有損失及額外成本費用

笑菇堡(manyarea)

2008/03/30 02:06:26

發文

#437322 IP 90.1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子交給保養廠之後,丟掉了,
他們竟然說,沒有保管的責任?
太扯了吧?

以後誰敢把車子交給他們保養,
還是,進廠之後,車主要24小時在那裡守著車子?

一般停車場,多掛著一個牌子:〔本場不負責保管車子的責任〕
那是無效的,或許不負百分之百的責任,還是得依狀況負多少比率的責任!

KK黨的分身(migu2008)

2008/03/30 02:09:53

發文

#437325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怎麼看起來好像被T牌吃定的感覺.......😌
廠商處理態度一點都不積極
搞不好放假出外踏青心情好的勒

存錢筒(scorpio)

2008/03/30 12:14:55

發文

#437435 IP 189.2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想不到這案件還沒結束,又有另一家F的車廠遭遇同樣的情形,所以應該是集團現在專挑保養場下手,沒做好保全的就會被偷開走囉

@_@(supermonkey)

2008/03/30 13: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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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492 IP 192.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wms2002 (EASON) 所寫
3月29日更新:
豐田於3月28日來電給老爸要求再談,老爸約今日下午談,但因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今日放假
所以改約3月31日星期一洽談....
我們並無被豐田下封口令 家人也是積極處理此事中
事件有任何新的進展,會再更新



其實可以考慮先讓他上電視 🙂
要談再慢慢談
woo嫂請跟我連絡...

paulmar(paulmar)

2008/03/30 14: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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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562 IP 2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permonkey (@_@) 所寫
回應 sanwms2002 (EASON) 所寫
3月29日更新:
豐田於3月28日來電給老爸要求再談,老爸約今日下午談,但因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今日放假
所以改約3月31日星期一洽談....
我們並無被豐田下封口令 家人也是積極處理此事中
事件有任何新的進展,會再更新



其實可以考慮先讓他上電視 🙂
要談再慢慢談


賠償
補償
出險理賠
這是完全不相同的東西
可一併提出請求
失車主如何處理(與ford相比)
決定不同的結果

cad_boy(andy2000a)

2008/03/31 15:11:06

發文

#438286 IP 188.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 樓主真有此事 (mobile01 有人報懷疑論 ..)
一定要努力下去

上新聞 是最快方式
千萬不能被封口

因為你的結果會影響將來的人

何況從 camry -> FORD ..應該 現在不景氣下
保養'廠也成小偷 偷的對象

修車廠 有時 跟本沒 check 過車主
只要你說 那是你的車 技師可能就會放行 ..

所以大家修車時 別躲到休息室看 TV
還是去愛車旁等看看

愛吃鬼(goup)

2008/03/31 19:15:08

發文

#438457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up (Jerry) 所寫
回應 sanwms2002 (EASON) 所寫
3月29日更新:
豐田於3月28日來電給老爸要求再談,老爸約今日下午談,但因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今日放假
所以改約3月31日星期一洽談....
我們並無被豐田下封口令 家人也是積極處理此事中
事件有任何新的進展,會再更新

用民法第184及213條當底限

若我是受害人

除了賠償折算的金額可以到二手市場買下同齡的中古

外加失竊當天起算

因為沒車造成的所有損失及額外成本費用


再提醒大大一次
不管對方派誰協談
他都是你的敵人(客戶關懷部只是虛假名稱)

只要他們讓公司降低損失(等於賠你少些)
這些關懷部成員就能記功加獎金

若不幸事態擴大,連帶追至少二級主管

你的保命槍在手上
請快發射
再慢放過敵人
換做自己斃命
不知大腳的代價?沒有感覺? 那就想像一下,每一次大腳的同時,把一個5元硬幣丟出車外~ 5元丟多了,累積很可觀!油價貴,忍忍吧!

KK黨的分身(migu2008)

2008/03/31 19:26:51

發文

#438468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是今天要談嗎?
怎麼還沒上來更新消息呢?
等等等等..........😞

@_@(supermonkey)

2008/03/31 22:16:39

發文

#438628 IP 194.1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up (Jerry) 所寫
回應 goup (Jerry) 所寫
回應 sanwms2002 (EASON) 所寫
3月29日更新:
豐田於3月28日來電給老爸要求再談,老爸約今日下午談,但因那位客戶關懷部 資深課長 蔡先生今日放假
所以改約3月31日星期一洽談....
我們並無被豐田下封口令 家人也是積極處理此事中
事件有任何新的進展,會再更新

用民法第184及213條當底限

若我是受害人

除了賠償折算的金額可以到二手市場買下同齡的中古

外加失竊當天起算

因為沒車造成的所有損失及額外成本費用


再提醒大大一次
不管對方派誰協談
他都是你的敵人(客戶關懷部只是虛假名稱)

只要他們讓公司降低損失(等於賠你少些)
這些關懷部成員就能記功加獎金

若不幸事態擴大,連帶追至少二級主管

你的保命槍在手上
請快發射
再慢放過敵人
換做自己斃命


有道理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版大切勿一念之仁啊
老鼠車事件殷鑒不遠


ABS off(e123843357)

2008/03/31 22:23:37

發文

#438639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近的Toyota Ford真讓我大開眼界。😀
真的好屌、這樣也會被偷。😰
不使用駕駛輔助是我的堅持。

EASON(sanwms2002)

2008/04/01 17:27:13

發文

#439265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3月31日更新:
今日豐田派蔡課長與營業所廠長與家人協調
老爸放棄之前所提賠償二十萬,改要求豐田賠償一部同等級新車
而兩位豐田代表表示要回去反應給公司,星期三會給答案
老爸為何提出此要求呢?
1.當初要求賠償二十萬是很合理的價位了,但是事情過這麼久,豐田到現在才來談,所以條件重談
2.比照福特事件這要求不算過份

@_@(supermonkey)

2008/04/01 17: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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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273 IP 225.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wms2002 (EASON) 所寫
3月31日更新:
今日豐田派蔡課長與營業所廠長與家人協調
老爸放棄之前所提賠償二十萬,改要求豐田賠償一部同等級新車
而兩位豐田代表表示要回去反應給公司,星期三會給答案
老爸為何提出此要求呢?
1.當初要求賠償二十萬是很合理的價位了,但是事情過這麼久,豐田到現在才來談,所以條件重談
2.比照福特事件這要求不算過份


明天看看豐田的誠意到哪裡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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