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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絕對

兩手空空(austin72)

2015/05/08 0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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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8497


2015-05-08 06:00
◎ 陳興男
何謂「路權絕對」?簡言之,即汽、機車或行人若走在不屬於自己路權的道路,一旦發生事故,違規行為人就須負責任,甚至當負完全責任。
事實上,政府實施交通安全教育不遺餘力,但為何車禍傷亡數量持續走高,是否交通安全規則太過專業複雜,導致民眾不易理解吸收,加上車禍後之事故鑑定結果也難以預期,複雜到偶有事故鑑定委員會之初議與覆議結論不同,在在難以教育民眾,尤其是死亡車禍,常冠以肇事者「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鄉愿「帝王條款」繩以肇事者責任,即便肇事者享有路權者亦然,故認宜仿效國外,強化「路權絕對」觀念,與國際接軌。
舉例說明如下,被害人張三闖紅燈後與李四肇事發生傷亡,雖李四行向是綠燈,然李四以慢速通過路口,鑑定後認為李四如「注意車前狀況」當能及時煞停以避免車禍之發生,因認李四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責任;相反地,假使對造人以較高速度通過路口,反而不會被評價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違失。試想,這樣的鑑定結果要如何教育國民?也就是,用路人即便遵行號誌進入路口,也可能被評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疏失,課以肇事責任,與闖紅燈者共同分擔責任,讓遵守號誌的用路人無所適從,此等鑑定結論毫無教育意義。
上開案例,司法警察機關或交通事故鑑定機構若遵循「路權絕對」原則,較易斷定肇事責任,久而久之形成案例,用路人或行人有所依歸,不再心存僥倖,爾後不再闖紅燈或貿然行駛(走)於無路權與非優先路權之道路,有如酒後不得駕車之宣導般明確,當然能降低事故之發生。
(作者為臺中地檢署檢察官

速限110開97挨罰 警:國道內車道應駛最高速限

兩手空空(austin72)

2015/02/17 1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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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6149

速限110開97挨罰 警:國道內車道應駛最高速限

〔本報訊〕
有位駕駛在國道內側車道以時速97公里行駛,但是卻遭到警方以未達最高速限110開罰,駕駛人疾呼不公。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解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應以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道,警員是開罰有據。
駕駛朋友注意!車輛行駛於國道最內側超車專用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以免受罰。(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駕駛高先生表示,去年行經國道一號南下252公里處,為了超車他切換內側車道,後來看見前方有固定式測速照相,便稍微減速,但時速仍大約在100公里。不料,國道警察在照相機前方約300公尺處又架設雷射測速照相機取締他違規。
警方隨後追上將他攔下,並告知他未依規定以最高速限110公里行駛於內側超車道,並出示儀器數據顯示他的時速僅97公里,因此開單。高先生認為警方在測速照相機前,待駕駛人減速時測速開罰不合理。
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交通科對此則解釋,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車輛行駛於國道最內側超車專用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而在非交通壅塞時,駕駛也不得長時間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故同樣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不過佔用時間及距離並沒有清楚明定,是以現場判斷為準。而取締地點並沒有特別選在測速照相機前,造成駕駛人誤會,交通科會再調整。




國道內車道開84K 罰3000

兩手空空(austin72)

2013/12/10 1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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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9%81%93%E5%85%A7%E8%BB%8A%E9%81%93%E9%96%8B84k-%E7%BD%B03000-221101208.html

張姓男子今年四月間,以時速八十四公里行駛於國道內側車道,執勤員警以速度未達最低時速要求一百一十公里,開罰三千元,張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自己是因經過收費站減速,但法官勘驗錄影設備認為,張男離開收費站三公里後仍未達最低時速,判決他敗訴,需要支付罰款。
張姓男子今年四月十二日下午,駕車行駛於國道三號北上三三九.二公里的內側車道,國道警察以測速儀發現速度遠低於最低速限,對他做出開罰三千元以及記點一次處分。
張男不滿,向台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是經過收費站減速後才行駛於內側車道,並質疑紅單上註記他是以低於最低時速一百一十公里,「持續」行駛於國道內側車道,有執法過當情形。
但交通監理單位指出,張男被查獲地點已經離開收費站將近三公里,且經過收費站後的路旁也設有速限標誌,張男被查獲過程符合作業要求。
法官審理後認為,國道內側超車道訂有速度限制,是為了預防駕駛人惡意佔用內側車道阻礙交通,張男行駛在內側車道,自然應該依照規定維持一定車速,判決員警開單有理,張男還是得繳交罰款並且被記點。

還未裝e-tag 的可以參考一下

兩手空空(austin72)

2013/04/09 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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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計程收費政策說明

上架日期 2013/04/09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285



計程後未強制申裝eTag,已規劃多種繳費方式


計程收費後政府並未立法強制車輛需申裝eTag才能使用高速公路,高公局將依據國外ETC營運經驗及用路人需求,規劃以下3種繳費方式,提供用路人選用。

一、 申裝eTag:藉由通行費預付式設計,對用路人而言為最便利之繳費方式。且目前eTag係免費供裝,用路人使用ETC已無門檻限制,不須額外負擔,民眾只要申裝即可使用ETC。另民眾亦可結合信用卡或金融單位(銀行)帳戶,自動繳交通行費,方便省事。

二、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計程收費實施後,申裝免費eTag對用路而言為最方便繳費方式,但入較少使用高速公路之部分用路人不願申裝eTag,則提供以預先登記方式並預儲通行費方式,仍可維持預付式,達到用路人繳費便利性效果。

三、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對部分用路人,若不願申辦eTag且未選擇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其仍比照上述ETC及VTP相同之通行費繳交方式,即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用路人,於通行高速公路後,一樣有自動繳費期,逾自動繳費期則通知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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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日期 2013/04/09


東風裕隆零件 下月回銷台灣

兩手空空(austin72)

2010/12/20 1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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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7842 IP 75.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連結如下:
http://want-car.chinatimes.com/article.aspx?cid=1&id=814

兩岸剛簽署ECFA,裕隆集團旗下東風裕隆汽車卻基於兩岸一套模具、兩地生產、資源共享及成本最低考量,率先啟動兩岸分工布局,明年元月起,將納智捷第1款SUV運動休旅車的後門及頂蓬等鈑件、引擎機械加工件及塑膠件回銷台灣。


小汽車雖未列入兩岸簽署ECFA早收清單,但大陸卻釋出善意,計畫將台灣產製汽車保險桿等33項汽車零組件銷往大陸,分兩年享受關稅降至零的優惠。不過裕隆與大陸東風汽車集團合組的東風裕隆汽車,卻基於比較利益原則,採取反向操作策略,打算明年元月15日起,將第1款導入杭州量產的納智捷SUV運動休旅車的尾門內外門板及頂蓬等零組件回銷台灣,未來會擴及納智捷品牌轎車。成為兩岸簽署ECFA之後,國內首家啟動兩岸分工布局的汽車廠。


 東風裕隆高層主管透露,東風裕隆基於同一車型在兩岸生產,資源共享模式,生產成本最低的考量,著手構思兩岸生產同一車型,汽車零組件只需要開發一套模具,不單加速模具費用攤提,也可降低成本。


 東風裕隆主管指出,初期計畫導入生產SUV及MPV兩款車型都是台灣先上市,由於台灣已開發模具,東風裕隆傾向向這些合作夥伴的台灣及大陸昆山、福州及廈門廠採購,儘管如此,納智捷汽車初期自製率仍可達80%以上。

東風裕隆主管表示,東風裕隆研發中心與台灣裕隆集團旗下華創車電共同研發1,800及2,000西西轎車,屬於同步研發、開發,未來模具會由大陸開發支援台灣,不過東風裕隆目前規畫納智捷回銷台灣多屬車門鈑件、保險桿、儀表板塑膠件及引擎機械加工件。至於整車回銷台灣,現階段並不再東風裕隆考慮的範疇。另外,與東風裕隆配套的汽車零件廠陸續登陸,未來也會配合回銷策略而將部份零件銷回台灣。


😞

工商時報 4月6日 B4 車市Q1買氣旺 5 車廠全轉盈

兩手空空(austin72)

2010/04/07 0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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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34 IP 75.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廠商名稱 前2個月營收(億元) 年增率 2010Q1盈餘預估值 1,2月銷售量
裕隆 48.17 71.88 上看 8 億元
中華車 52.16 24.43 3 億元 6,843
三陽工業 25.89 40.58 1~2億元
和泰汽車 143.43 29.87 16億元以上 15,078
裕隆日產 47.91 72.93 上看 7 億元 6,103

註: 裕隆 現在為專業汽車代工廠, 負責 Luxgen 及 Nissan 車型

轉載自 工商時報 4月6日 B4 版

車市 1, 2 月銷售 :
http://news.u-car.com.tw/contentrelatedto.asp?r=767651
http://news.u-car.com.tw/news-detail.asp?nid=10488

高油價台灣油價比他國便宜? 綜合GDP等估算比較貴

兩手空空(austin72)

2008/05/30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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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118 IP 75.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www.nownews.com/2008/05/29/91-2281898.htm


高油價台灣油價比他國便宜? 綜合GDP等估算比較貴
更新日期:2008/05/29 13:16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宣布調漲油價後,民眾叫苦連天,但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台灣的油價在亞洲地區已經算是便宜了,不過,實際情況真是如此嗎?若是以表面的數字來看,或許真的是如此,但若是再考慮到各國的燃料費,以及國內生產毛額等差異,台灣的油價其實並沒有比較便宜。


98無鉛汽油36.1元,92無鉛汽油33.9元,95無鉛汽油34.6元,超級柴油、生質柴油都是31.9元,再看看其他國家目前的油價,日本大約是每公升新台幣49.3元,南韓則大約是63元,美國無鉛汽油換算成台幣,每公升大約是33元,日、韓的油價的確是比台灣貴很多。


不過這樣的表面數字,只是個迷思,如果考慮到各國平均國內生產毛額(GDP)的差異,情形就不是如此了。以2006各國的GDP相比,南韓比台灣多了1萬多美元,日本更是台灣的2倍,美國則是台灣的3倍多相較之下,台灣的油價並不算低。


另外,各國大多是隨油徵收燃料稅,而台灣則是隨車徵收。根據消基會的估算,如果把燃料費計入,每公升汽油要再貴個5到10元,換句話說,現在的台灣的油價數字,看似比各國便宜,其實卻是暗藏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