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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38(hm38)

2016/07/09 2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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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78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m38 (hm38) 所寫




沒劃紅黃線
在那個前後都沒房子的路段

又在三更半夜

那個開單的警察 腦筋不是有問題嗎

為那900元
我實在不想去申訴






😌

養樂多(carcarboy)

2016/07/09 2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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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787 IP 90.1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人行道不能停車唷😌

黎瑞婉(indo031463)

2016/07/09 21: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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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791 IP 164.23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可能真的有點倒霉......

阿龍索向前走(falonso2008)

2016/07/09 2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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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796 IP 164.2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可能是菜鳥警察趕業績。

要恨就恨我們自己吧

當年某些民眾認為警察過太爽,所以跟當年的執政黨投訴。

之後就開始用開單來替國庫增加收入 😌


11點半算早了。

曾經在半夜3點半,在五股那邊有警察在抓闖紅燈跟紅燈右轉。 😌😌😌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hm38(hm38)

2016/07/09 2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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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83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arcarboy (養樂多) 所寫
人行道不能停車唷😌



如果是如此被罰

我願向
宋警員 林所長
道歉

但請 林所長

在那個路段的前端
新竹客運附近
(往五峰方向)

在大白天
尤其是傍晚

買飲料 買菜 等等
那些雙排停車
影響交通的車

請問你們有去關心(開單)過嗎

我不懂的是

為何我停在
不礙人車之處
要受罰

😌

Porter(nov1111wen)

2016/07/09 22: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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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849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版主的車,應該是停在非白線處。

停車處應該是在有韓老師補習班招牌的丁字路口處的路旁 (沒錯吧),

路口處有段沒畫白線,也就是說你的愛車是停在沒畫白線的位置,

白線截止在車左前輪位置 (沒錯吧) 請就照片再細看,

所以,該單位罰單沒開錯喔! (其實妳心裡很明白,對吧!)

建議你就不當發言,在本版向相關人員道歉!

純建議啦! 也不關咱家的事!


★百面自摸★(goenglish)

2016/07/09 22: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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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853 IP 92.1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ov1111wen (Porter) 所寫
版主的車,應該是停在非白線處。

停車處應該是在有韓老師補習班招牌的丁字路口處的路旁 (沒錯吧),

路口處有段沒畫白線,也就是說你的愛車是停在沒畫白線的位置,

白線截止在車左前輪位置 (沒錯吧) 請就照片再細看,

所以,該單位罰單沒開錯喔! (其實妳心裡很明白,對吧!)

建議你就不當發言,在本版向相關人員道歉!

純建議啦! 也不關咱家的事!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7171027,121.0970655,3a,75y,128.75h,76.88t/data=!3m6!1e1!3m4!1sQNRUYp64wNFv7s10Bq3Xnw!2e0!7i13312!8i6656?hl=zh-TW
我在江西住過1100年。叫做鹿茸,鹿的耳朵的裡面的...那個...鹿毛。好心沒好報。我還會蓋貓纜。633讓我當兩任,第八年就可達成。我這不是來看你了嗎?。像油價調漲一樣,久了就習慣。633做不到,願捐出薪水。你怎麼不早說呢。我看報紙才知道。我把你當人看。我管定了。逆風高灰。黃金十年。幹得要死。我媽媽支持我。我爸爸是馬鶴凌。沒~有~啦。管他娘。吹喇叭。謝謝指教

Porter(nov1111wen)

2016/07/09 2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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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859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Porter) 所寫
版主的車,應該是停在非白線處。

停車處應該是在有韓老師補習班招牌的丁字路口處的路旁 (沒錯吧),

路口處有段沒畫白線,也就是說你的愛車是停在沒畫白線的位置,

白線截止在車左前輪位置 (沒錯吧) 請就照片再細看,

所以,該單位罰單沒開錯喔! (其實妳心裡很明白,對吧!)

建議你就不當發言,在本版向相關人員道歉!

純建議啦! 也不關咱家的事!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7171027,121.0970655,3a,75y,128.75h,76.88t/data=!3m6!1e1!3m4!1sQNRUYp64wNFv7s10Bq3Xnw!2e0!7i13312!8i6656?hl=zh-TW

感謝自摸大補地圖,所以咱家是建議版主重新開版,澄清並道歉。

不過,反正咱也不是當事人,所以只能建議建議,

要知道,硬頸一族的人是最受不了羞辱的,何況是戴帽子的!

養樂多(carcarboy)

2016/07/09 23:26:09

發文

#5909865 IP 90.1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個人是覺得如果該道歉要道歉

免得製單當事人看到這篇

不知道會怎麼想


到時候如果又被告

得不償失啊😌

n803244(n803244)

2016/07/09 23:35:32

發文

#5909870 IP 239.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Porter) 所寫
版主的車,應該是停在非白線處。

停車處應該是在有韓老師補習班招牌的丁字路口處的路旁 (沒錯吧),

路口處有段沒畫白線,也就是說你的愛車是停在沒畫白線的位置,

白線截止在車左前輪位置 (沒錯吧) 請就照片再細看,

所以,該單位罰單沒開錯喔! (其實妳心裡很明白,對吧!)

建議你就不當發言,在本版向相關人員道歉!

純建議啦! 也不關咱家的事!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7171027,121.0970655,3a,75y,128.75h,76.88t/data=!3m6!1e1!3m4!1sQNRUYp64wNFv7s10Bq3Xnw!2e0!7i13312!8i6656?hl=zh-TW


車主是停最左方的交通錐的位置吧?!
個人感覺比較好的應該是要用這一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五條(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與例外)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半夜不影響其他人出入??

只好說... 莫以善小而不為, 莫以惡小而為之...

hm38(hm38)

2016/07/09 23:47:39

發文

#590987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arcarboy (養樂多) 所寫
個人是覺得如果該道歉要道歉

免得製單當事人看到這篇

不知道會怎麼想


到時候如果又被告

得不償失啊😌


感謝忠告


我有誤解交通法規

在此
我對

下公館派出所的警員&所長
說 報歉


那在那路段
新竹客運邊 往五指山方向

假日(有義警指揮)
&每天傍晚的交通狀況

是非常 非常糟亂的

謝謝&感恩

小白鴿飛不高(cmcpig)

2016/07/10 16:54:08

發文

#5910064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孤獨的路 瀟灑地走

心隨境轉(isaacdds0629)

2016/07/10 20:04:12

發文

#5910158 IP 92.1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的出來你應該是在路口處停車了

在路口處~轉灣處~消防栓處是禁止臨時停車的

這個開單應該沒有問題了

有兩個可能~

一個是路過的民眾看不過去檢舉的

一個是警察巡邏剛好經過就順便做做業績

(這個可能性比較小)

而如果你真的對併排看不過去的話~

就起而身去檢舉吧

我目前就檢舉好幾件

至少檢舉個臨時併排停車600元

因為檢舉併排停車要3分以上~

胖老頭(licwang2008)

2016/07/10 23:24:03

發文

#5910301 IP 47.1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哥停到人行道
不管有沒有人檢舉
自己理虧,
違反交通規則,
就要接受

奇怪小孩(rvh0932)

2016/07/10 23:43:08

發文

#5910304 IP 186.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都停在人行道上了😩
還po取暖😌
不用管別人如何違停
管好自己就好
自己刪掉這篇吧😌

心隨境轉(isaacdds0629)

2016/07/11 00:23:19

發文

#5910312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北部的高速公路警察比較勤勞喔~

記得之前一次去北部~快到三重交流道時已經是半業12點半了

還看到路邊停台紅斑馬~有閃警示燈~近點看~在拿著雷射槍打耶

真辛苦

KUO(kuo76157)

2016/07/11 13:11:43

發文

#5910460 IP 12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停那裡會影響丁字路口轉出來的車輛吧😰

小隆(c13wcl)

2016/07/11 23:35:48

發文

#5910766 IP 129.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saacdds0629 (心隨境轉) 所寫
看的出來你應該是在路口處停車了

在路口處~轉灣處~消防栓處是禁止臨時停車的

這個開單應該沒有問題了

有兩個可能~

一個是路過的民眾看不過去檢舉的

一個是警察巡邏剛好經過就順便做做業績

(這個可能性比較小)

而如果你真的對併排看不過去的話~

就起而身去檢舉吧

我目前就檢舉好幾件

至少檢舉個臨時併排停車600元

因為檢舉併排停車要3分以上~


併排停車7月1日起不是600元了,加重取締了.
7月1日修正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針對並排停車加倍開罰,只要駕駛離開、車子熄火和停留超過3分鐘,3項條件符合一項就會吃上2400元罰單,但如果駕駛只停留在3分鐘以內,就會只依「臨時並排停車」小罰600元,兩者相比差了4倍,但認定又常惹爭議,常常使得民眾和警方起爭執

kittyhawk(890220)

2016/07/12 11:52:22

發文

#5910882 IP 82.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這附近被拍的吧..?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7172415,121.0969739,3a,75y,153.95h,80.75t/data=!3m6!1e1!3m4!1sDk7-Jmea8PbewwLFcxrzDA!2e0!7i13312!8i6656!6m1!1e1

您是不是跟地圖中那台一樣, 騎上人行道?? 看您PO的圖, 車身有點斜斜的....

若是騎上人行道被人檢舉, 這罰單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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