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肥羊」檢舉達人一路尾隨 他慘接9張罰單

氣噗噗(airstage)

2018/10/06 23:38:33

發文

#6052881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286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何姓男子去年7月間開車載女友返家,豈料,事後一連接到9張罰單,罰金加起來超過萬元,何男與女友回想當天曾被一輛白色小客車沿路尾隨,才知原來對方根本是「檢舉達人」,何男自認倒楣繳清其中6張罰單,但有3張為重複性的轉彎、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他申訴不成向桃園地院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何男當天確實被檢舉人尾隨,而繳清的6張罰單中,已有3張轉彎、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再予以開罰有違比例原則,裁定這3張罰單原處分撤銷。

何男接到的9張罰單,違規項目包括闖紅燈、一般道路轉彎未使用方向燈、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違規停車等,何男無奈說,「一次接到9張罰單很無奈」,他與女友回想7月9日當晚,下了國道三號大溪交流道就開始被一輛白色小客車尾隨,當時他很害怕、不知對方是誰,直到接到罰單才知根本是檢舉達人。

何男說9張罰單有6張他只能「認了」,但另有3張於大溪區永昌路與員林路二段口、員林路一段與仁和三街口、台四線28公里處被檢舉的轉彎、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共被開罰2700元,他一定要提出申訴;何男說,當時被不明車輛尾隨,太過緊張才不時違規,但申訴單位告知他,「緊張不是理由」,但他轉彎、變換車道時都有補打方向燈,這樣還要被罰讓他不服,決定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桃園市政府交通裁決處則主張,檢舉人將動態影像寄至大溪警分局,警方根據畫面確認何男確實有違規,裁處並無不當。

法官勘驗檢舉畫面認為,何男確實被車輛尾隨,直到何男女友下車時,尾隨的車輛還停在後方、開著大燈,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期待何男仍能遵守「轉彎、變換車道前應打方向燈」的規定,且何男已繳清的6張罰單中,有3張同為轉彎、變換車道前未打方向燈違規,短期間再開罰有違比例原則,裁定3張罰單原處分撤銷。

==

出來哭哭說被檢舉達人盯上開了罰單好委屈,一路跟隨檢舉呢~~~~~

.....你一路可以有這麼多違規,不先想想哪裡有錯嗎?😡

10

則留言

1

MiyaoBrother(paulomiyao)

2018/10/06 23:55:23

發文

#6052883 IP 242.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首先他要有9次違規才能接9張罰單,檢舉達人很惹人厭,但是短短一段路就有這麼多違規,駕駛問題更大

535i touring(mikeyo)

2018/10/07 0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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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890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開一趟路就能被罰一萬
也是不容易
被檢舉很幹
但違規自己就認命吧
怪誰

夠夠魚(gogofish)

2018/10/07 0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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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897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原來是違規達人

你有freestyle嗎(jazzcat)

2018/10/07 00:43:51

發文

#6052898 IP 251.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就是個不愛打方向燈的人,他是不知道買的車子上有這項配備,轉彎的時候要用嗎

jasonguo(jasonguo)

2018/10/07 07:51:15

發文

#6052907 IP 111.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不流行逼車攔車,就改用檢舉的,這方法好用學起來,罰死你。

Liam(sisao)

2018/10/07 16:49:00

發文

#6052921 IP 42.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被不明車輛尾隨就緊張到開始違規了,這樣還能開車嗎? 吊銷駕照會不會比較恰當一點? 

Mr. Wang(wangoldmr)

2018/10/07 21:53:42

發文

#6052925 IP 111.250.*.*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8/10/07 22:00:39

發文IP 111.250.*.*

此案已經是惡意檢舉了,幾近偏激仇恨的心態不足取,固然車主違規不對,但是奉勸這位檢舉達人,現在行車紀錄器有很多都裝前後行車紀錄器,如果記憶體夠大又少開,接到紅單後一查就知道是哪個車蓄意跟拍的,若是夠力的透過管道就知道是誰了,再奉勸,要檢舉同一人的話,一兩張就可以了發揮作用了,不需九張!
警察取締違規若是逕行舉發,連開兩張就蠻嚴重了,更何況你又不是執法人員竟跟拍了九張!!??

此案已經是惡意檢舉了,幾近偏激針對性的心態不足取,固然車主違規實在不對,但是奉勸這位檢舉達人,現在行車紀錄器有很多都裝前後行車紀錄器,如果記憶體夠大又少開,接到紅單後一查就知道是哪個車蓄意跟拍的,若是夠力的透過管道就知道是誰了,要檢舉同一人的話,兩三張就可以了發揮作用了,警察取締違規若是逕行舉發,連開三張就蠻嚴重了,更何況你又不是執法人員竟跟拍了九張!!??

LuLaLa(lulala5566)

2018/10/07 22:17:14

發文

#605292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ngoldmr(Mr. Wang)所寫

 

此案已經是惡意檢舉了,幾近偏激針對性的心態不足取,固然車主違規實在不對,但是奉勸這位檢舉達人,現在行車紀錄器有很多都裝前後行車紀錄器,如果記憶體夠大又少開,接到紅單後一查就知道是哪個車蓄意跟拍的,若是夠力的透過管道就知道是誰了,要檢舉同一人的話,兩三張就可以了發揮作用了,警察取締違規若是逕行舉發,連開三張就蠻嚴重了,更何況你又不是執法人員竟跟拍了九張!!??

 

行車紀錄器時代,路上開車真的要很小心,沒有打方向燈轉彎三張的那個,就有點惡意檢舉的意思,不過法官也把罰單取消了就是。9張罰單,車主自己也認了6張,表示違規是罪證確鑿的。這種檢舉成案的速度很慢,我不太認為車主接到罰單之後,還有辦法找到那麼久以前的影像。再加上雖然現在改成實名制,但需要透露的資料其實不多,如果你能找到那麼"有力"的人,不如先想想辦法削掉罰單XD

Mr. Wang(wangoldmr)

2018/10/08 10:30:41

發文

#6052967 IP 111.24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8/10/08 10:33:32

發文IP 111.249.*.*

回應 lulala5566(56不能亡)所寫

 

回應 wangoldmr(Mr. Wang)所寫

 

此案已經是惡意檢舉了,幾近偏激針對性的心態不足取,固然車主違規實在不對,但是奉勸這位檢舉達人,現在行車紀錄器有很多都裝前後行車紀錄器,如果記憶體夠大又少開,接到紅單後一查就知道是哪個車蓄意跟拍的,若是夠力的透過管道就知道是誰了,要檢舉同一人的話,兩三張就可以了發揮作用了,警察取締違規若是逕行舉發,連開三張就蠻嚴重了,更何況你又不是執法人員竟跟拍了九張!!??

 

行車紀錄器時代,路上開車真的要很小心,沒有打方向燈轉彎三張的那個,就有點惡意檢舉的意思,不過法官也把罰單取消了就是。9張罰單,車主自己也認了6張,表示違規是罪證確鑿的。這種檢舉成案的速度很慢,我不太認為車主接到罰單之後,還有辦法找到那麼久以前的影像。再加上雖然現在改成實名制,但需要透露的資料其實不多,如果你能找到那麼"有力"的人,不如先想想辦法削掉罰單XD

 

罰單關說撤銷已經是15年前的事了

近年來員警若不是當場舉發交給民眾舉發單的話,大部分的逕行舉發開單後,自行或交給廠商電腦列印製作,違規日期地點事實明確,舉發單也有序號,無法更改,無法撤銷

現在的員警深怕若自行將罰單銷毀一但被發現將吃上毀損公文書以及瀆職罪官司而遭撤職,沒人敢這樣做

多年前有力人士出面關說,罰單確實可以撤銷或處理

撤銷方式:  當民代將舉發單交給警察分局長或隊長時,撤銷的方式是由承辦人簽呈出來,說明該案,方式:1.由某某省議員或立委駕駛係因公趕赴議會開會以致超速並附上開會證明,宜撤銷該舉發單.2.簽呈該違規案固然違反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xx條但根據xx法,無予以罰鍰之必要,得撤銷該舉發單..3.被告發人因財力無法負擔擬與吊扣駕照三個月.. 經分局長或隊長核可後舉發單作廢.並在舉發單存根聯上蓋上作廢章

其他處理方式:

有的單位因怕公文書日後引發的法律問題,將關說的舉發單由員警繳納後結案!

以上,並非網路搜尋資料, 而是...

 

回應 lulala5566(56不能亡)所寫

 

回應 wangoldmr(Mr. Wang)所寫

 

此案已經是惡意檢舉了,幾近偏激針對性的心態不足取,固然車主違規實在不對,但是奉勸這位檢舉達人,現在行車紀錄器有很多都裝前後行車紀錄器,如果記憶體夠大又少開,接到紅單後一查就知道是哪個車蓄意跟拍的,若是夠力的透過管道就知道是誰了,要檢舉同一人的話,兩三張就可以了發揮作用了,警察取締違規若是逕行舉發,連開三張就蠻嚴重了,更何況你又不是執法人員竟跟拍了九張!!??

 

行車紀錄器時代,路上開車真的要很小心,沒有打方向燈轉彎三張的那個,就有點惡意檢舉的意思,不過法官也把罰單取消了就是。9張罰單,車主自己也認了6張,表示違規是罪證確鑿的。這種檢舉成案的速度很慢,我不太認為車主接到罰單之後,還有辦法找到那麼久以前的影像。再加上雖然現在改成實名制,但需要透露的資料其實不多,如果你能找到那麼"有力"的人,不如先想想辦法削掉罰單XD

 

罰單關說撤銷已經是15年前的事了

近年來員警若不是當場舉發交給民眾舉發單的話,大部分的逕行舉發開單後,自行或交給廠商電腦列印製作,違規日期地點事實明確,舉發單也有序號,無法更改,無法撤銷

現在的員警深怕若自行將罰單銷毀一但被發現將吃上毀損公文書以及瀆職罪官司而遭撤職,沒人敢這樣做

多年前有力人士出面關說,罰單確實可以撤銷或處理

撤銷方式:  當民代將舉發單交給警察分局長或隊長時,撤銷的方式是由承辦人簽呈出來,說明該案,方式:1.該車係由某某省議員或立委駕駛係因公趕赴議會開會以致超速(並附上開會證明),宜撤銷該舉發單.2.簽呈該違規案固然違反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xx條但根據xx法,無予以罰鍰之必要,得撤銷該舉發單..3.被告發人因財力無法負擔擬予吊扣駕照三個月(非撤銷).. 經分局長或隊長批可後舉發單作廢.並在舉發單存根聯上蓋上作廢章

其他處理方式:

有的單位因怕公文書日後引發的法律問題,將關說的舉發單由員警繳納後結案!

以上,並非網路搜尋資料, 而是...

 

jasonguo(jasonguo)

2018/10/08 10:44:43

發文

#6052969 IP 111.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罰單要撤銷還是可以的,但要符合《法定程序》,這個《法定程序》就是竅門,有特權也不一定可以,但一定要有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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