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闖紅燈死亡 被撞駕駛反被判5個月

LuLaLa(lulala5566)

2019/01/27 16: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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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0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種鳥判決....開在路上被闖紅燈的撞,被認定有5%肇責就算了,還要再判5個月??

這法官腦子有問題嗎?而且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說沒事,再送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研究發展基金會是什麼東西???比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還權威喔

這個九成是法官早有心證,可能家屬跟法官關係好,想辦法也要弄一下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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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27/1508115/

騎士閱紅燈撞上左轉的汽車,騎士身亡家屬提告,結果汽車駕駛因為有5%肇責被判刑5個月!
 
《東森新聞雲》報導,黃女2017年2月5日深夜開車返回屏東市的住處,經過三岔路口時左轉,不料卻遇上李男闖紅燈高速撞上她,李男當場重摔送醫宣告不治,死者家屬後來也決定對她提出告訴;公路總局屏澎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後,認為李男闖紅燈是車禍發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享有綠燈路權的沒有任何肇責。
 
但此案轉送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鑑定後,報告卻逆轉認為李男應負75%~80%肇責;路口設計不良為次肇因,應負15%~20%肇責;黃女未依規定「開路口中心點」就提早左轉,應負5%肇責。依過失致死判處黃女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黃女雖然不能接受,對此黃女相當不服,認為認為三叉路口又沒有標示路中心點,怎麼能判斷哪裡是中心點可以轉彎,但最後也對法律心灰意冷放棄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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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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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Wang(wangoldmr)

2019/01/27 17: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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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09 IP 111.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要上訴才對!為何放棄上訴?

精打細算(azxcxza123)

2019/01/27 18: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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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12 IP 180.2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民不與官鬥,,XD

如果罰金才一些錢能比請律師再打官司便宜,,那罰罰就算了!
只能算『遇到恐龍法官』還有這種事,,算了吧…

其實台灣很多交通法規很誇張!

請問一座橋能不能行人行走呢?
答案是:是否有設置人行道,如果有才可以!

我一個客人沿著橋邊行走過一座橋,結果被後方機車撞了,腳骨折提告…
結果被判敗訴,並且賠機車財損『修車費』…
因為那座橋沒設置人行道,所以人是不能走的!沒有人行道路邊都是慢車道!所以人不可以走上橋!
換句話說:被撞死活該,沒事上什麼沒人行道的橋。

如果真要過橋,那請欄計程車吧!千萬別走路過橋喔!

真的,,鳥法律一堆…XD

A.J TAXI(jay_r521)

2019/01/27 2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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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23 IP 111.8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道路設計不良為次肇因

申請國賠
懲處失職地方交通局官員監督不周之責
反告政府並要求限期改善路口行車動線...


A.J TAXI(jay_r521)

2019/01/27 22:54:35

發文

#6058624 IP 111.8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太多的道路設計
錯的離譜
百姓天天在悲劇著過日子
為官的卻只在意自己的官位及權益....

MiyaoBrother(paulomiyao)

2019/01/27 22: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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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25 IP 242.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ngoldmr(Mr. Wang)所寫

 

要上訴才對!為何放棄上訴?

 

法官書記官都一夥的,上法庭前唬一唬、開庭時唬一唬、出法庭唬一唬。很多沒經驗的人早就被嚇的六神無主,叫他不要上訴就不上訴了。所以說,一個好的律師還是很重要的

新好男人(gentlemen888)

2019/01/28 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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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33 IP 187.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y_r521(A.J TAXI)所寫

 

道路設計不良為次肇因

申請國賠
懲處失職地方交通局官員監督不周之責
反告政府並要求限期改善路口行車動線...

 

 

道路設計不良,那設計道路的關幾個月?

一個月都沒吧?那這樣的判決公平嗎

夠夠魚(gogofish)

2019/01/28 0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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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37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y_r521(A.J TAXI)所寫

 

太多的道路設計
錯的離譜
百姓天天在悲劇著過日子
為官的卻只在意自己的官位及權益....

 

台灣有很多非常畸形的道路設計,包含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交流道都是。那些高死亡率的路口,頂多加個警語或者照相機。如果真的為了人民生命財產著想,那就應該花錢把有問題的路段修正,而不是治標不治本。

但問題是,多數選民根本也不在意這個,誰口水厲害就投誰,最基本的民生問題當然無法解決。

535i touring(mikeyo)

2019/01/28 0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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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39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恐龍法官

茉(elizabethann)

2019/01/28 0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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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40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判決很誇張耶...才5%的肇責就5個月?也太重了吧

VICTOR(victorbear)

2019/01/28 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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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47 IP 211.76.*.*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9/01/28 09:07:42

發文IP 211.76.*.*

感覺上,台灣的法官在刑度的判決上,有個趨勢:
那就是走"中庸之道",什麼意思呢?
就是重罪輕罰.輕罪就重罰.每個上法庭的被告,都給"罰".
法官為求取心中的安靜,自我安慰:他們秉持"勿枉勿縱",有在做事.

感覺上,台灣的法官在刑度的判決上,有個趨勢:
那就是走"中庸之道",什麼意思呢?
就是重罪輕罰.輕罪就重罰.每個上法庭的被告,都給"罰".
法官為求心安,自我安慰:他們秉持"勿枉勿縱",有在做事.

小胖仔(wesley_huang)

2019/01/28 09:47:39

發文

#6058650 IP 219.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是我, 我想也會放棄上訴吧!...
畢竟我還要工作..生活. 如果能付錢擺脫這耗時的惡夢..我想這就結束了吧!
只是回頭來說. 我只想問判刑 5個月的法官.
5%肇責5個月.  
那道路設計不良15%~20%...那當地交通單位主管是不是該判15~20個月?
如果不是....那所謂的比例原則呢?
我想法官只想草草結束一個案子吧!

小胖仔(wesley_huang)

2019/01/28 09: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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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51 IP 219.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是我, 我想也會放棄上訴吧!...<br />畢竟我還要工作..生活. 如果能付錢擺脫這耗時的惡夢..我想這就結束了吧!<br />只是回頭來說. 我只想問判刑 5個月的法官.<br />5%肇責5個月.  <br />那道路設計不良15%~20%...那當地交通單位主管是不是該判15~20個月?<br />如果不是....那所謂的比例原則呢?<br />我想法官只想草草結束一個案子吧!

jasonguo(jasonguo)

2019/01/28 1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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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56 IP 111.24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9/01/28 10:33:57

發文IP 111.249.*.*

【路口設計不良】,判決書有註明嗎?若有不管是否為主因,就可以用國賠申請一條大條的補償金。這判決書可是鐵證無法推翻的。

【路口設計不良】,判決書有註明嗎?若有不管是否為主因,就可以用國賠申請一條大條的補償金。這判決書可是鐵證無法推翻的,公路總局是要賠償的。

和樂百小錦(laix814526)

2019/02/01 00:23:33

發文

#6058860 IP 1.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的交通法律都很怪= = 
光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很莫名其妙了.....

新好男人(gentlemen888)

2019/02/01 01:24:48

發文

#6058870 IP 187.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esley_huang(胖爸爸)所寫

 

如果是我, 我想也會放棄上訴吧!...<br />畢竟我還要工作..生活. 如果能付錢擺脫這耗時的惡夢..我想這就結束了吧!<br />只是回頭來說. 我只想問判刑 5個月的法官.<br />5%肇責5個月.  <br />那道路設計不良15%~20%...那當地交通單位主管是不是該判15~20個月?<br />如果不是....那所謂的比例原則呢?<br />我想法官只想草草結束一個案子吧!

 

大部分人應該都是這麼想的,幾乎沒有肇責,又是初犯,沒意外的話就是易科罰金,繳個10幾萬了事

linefacar(ae861991)

2019/06/29 21:38:37

發文

#6077758 IP 180.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哀,讓人心寒!
總是會有違規的人,不止這個案例
有很多什麼,應注意車前狀況拉,應注意未注意,行經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等
諸如此類的,每個人的反應能力不同,甚至根本沒有反應的時間
要怎麼避免? 要怎麼沒責任?  
但主因卻是對方違規,導致受害者還要賠錢?  心寒阿!

A.J TAXI(jay_r521)

2019/07/01 20:06:52

發文

#6077783 IP 223.1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的法律制度,跟醫療制度一樣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幹!

gottago(gottago)

2019/07/04 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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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7851 IP 114.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絕對要上訴的啊 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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