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右轉撞癱人 北院判賠1952萬元~~開車要專心點嘿

超級大笨瓜(wts123bg)

2009/08/19 14: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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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58 IP 82.20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br>2009-08-19 中國時報 【中央社】 <br>  家住高雄的陳姓女子在台北市汀州路騎乘機車時,遭陳姓男子駕車紅燈右轉撞傷,造成陳女右側偏癱、失語,陳女向陳男求償新台幣2024萬餘元,北院日前判陳男應賠1952萬餘元。 <br><br>  陳姓女子在民國95年10月21日凌晨2時20分許,騎車到台北市汀州路與師大路口時,遇到陳姓男子違規闖越紅燈右轉撞上,陳女人車倒地,經送醫急救後,仍造成右側偏癱、無法站立或走路、失語症、對語言無法瞭解、無法口語問答等傷害。 <br><br>  陳女於是向陳男求償看護費、勞動力損失、撫慰金等,共計2024萬2129元。尤其陳女事發時僅28歲,因此在喪失勞動力部分,就求償37年的勞動力損失,共計796萬餘元;其餘還求償看護費用927萬餘元、慰撫金300萬元。 <br><br>  北院一審認為,陳姓男子已因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遭判處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且衡酌一切情況,陳姓男子的確因為過失不法行為,導致陳女有身體上的傷害。 <br><br>  因此,北院判決除了在喪失勞動力部分,因為計算公式不同,判陳男應賠725萬餘元外,其餘看護費用、慰撫金等,都依照陳女要求判准,陳男一共得賠償1952萬9181元,扣除陳男已經以強制汽車責任險賠償125萬元外,還需賠償1827萬9181元。全案可上訴。<br>

14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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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banc(enbanc)

2009/08/19 1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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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60 IP 188.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收到

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8/19 14: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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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64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是從基本的禮讓行人開始做起吧, 就可避免這種雙輸的事情發生!

M(akaboeaeaga)

2009/08/19 14: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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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68 IP 189.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還是從基本的禮讓行人開始做起吧, 就可避免這種雙輸的事情發生!


+1
日本女人 中國菜

㊣愛錢碧㊣(6300)

2009/08/19 14: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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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82 IP 91.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這種事還得對方有錢才能拿到賠償金,一般人哪拿的出近2000萬啊

靜鏡(chen90)

2009/08/19 14: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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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99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人) 所寫
還是從基本的禮讓行人開始做起吧, 就可避免這種雙輸的事情發生!


遇到安全疑慮時,放慢禮讓,生命只有一個!!

老王賣瓜(zenowang)

2009/08/19 14: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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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661 IP 188.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全案還可上訴

所以可能還有變化
😴
遭受水患的朋友們請加油! 我們的心與你們同在!

wan(wan61040)

2009/08/19 14: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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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678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所以聽說有些黑心老闆或駕駛
會回頭加工



悲歌未徹(talktoyy1)

2009/08/19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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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690 IP 252.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要賠得起這個金額, 第三責任險還不夠, 還得保超額.
該小美容了

九隻鬼頭刀(devildodol)

2009/08/19 1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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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692 IP 8.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千九百多萬!?
😰

這個上訴狀要怎麼寫?

"請賜毒酒......"
😆

哈啦小民(bond1980)

2009/08/19 15: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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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715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通常在判決前就會脫產了
😌
可能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mINC(love10403ian)

2009/08/19 17: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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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42 IP 92.1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是遵守交通規則好😇

武侯(galant_jazz2001)

2009/08/19 18: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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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320 IP 189.2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宣導絕對路權,對於重大違規行為.嚴懲
才能讓這些喜歡違規的人受到教訓.
Ogame 宇宙二反恐聯盟獨立作戰軍團-司令官

百分之一的可能(gygy12242000)

2009/08/19 1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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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413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ts123bg (超級大笨瓜) 所寫
😲
2009-08-19 中國時報 【中央社】
 家住高雄的陳姓女子在台北市汀州路騎乘機車時,遭陳姓男子駕車紅燈右轉撞傷,造成陳女右側偏癱、失語,陳女向陳男求償新台幣2024萬餘元,北院日前判陳男應賠1952萬餘元。

 陳姓女子在民國95年10月21日凌晨2時20分許,騎車到台北市汀州路與師大路口時,遇到陳姓男子違規闖越紅燈右轉撞上,陳女人車倒地,經送醫急救後,仍造成右側偏癱、無法站立或走路、失語症、對語言無法瞭解、無法口語問答等傷害。

 陳女於是向陳男求償看護費、勞動力損失、撫慰金等,共計2024萬2129元。尤其陳女事發時僅28歲,因此在喪失勞動力部分,就求償37年的勞動力損失,共計796萬餘元;其餘還求償看護費用927萬餘元、慰撫金300萬元。

 北院一審認為,陳姓男子已因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遭判處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且衡酌一切情況,陳姓男子的確因為過失不法行為,導致陳女有身體上的傷害。

 因此,北院判決除了在喪失勞動力部分,因為計算公式不同,判陳男應賠725萬餘元外,其餘看護費用、慰撫金等,都依照陳女要求判准,陳男一共得賠償1952萬9181元,扣除陳男已經以強制汽車責任險賠償125萬元外,還需賠償1827萬9181元。全案可上訴。

哇咧!!這是告訴大家兩個想法>>第一是不要闖紅燈遵守交通規則,但對台灣人來說這應該有一點點難,第二是叫大家遇到這種事還是把對方撞死比較有利,因為一條人命才值幾百萬,撞不死要賠上千萬,難怪常常都聽說砂石車...等等撞到人不死,還倒車把人壓死.

化作千風(yu1010_a)

2009/08/19 1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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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439 IP 189.2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加保提高第三人責任險的額度
要和諧ㄚ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一齊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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