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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零無所(bob82917)

2009/09/16 05:28:57

發文

#1384602 IP 90.1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除非前面的路被人並排封死了.不然....那來這問題 = =

在台灣內線為超車道的觀念還不普及.只要不是並排檔道.我都自己打方向燈自己閃

唷呼卡賓槍(mfouraone)

2009/09/16 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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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42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內側為超車道?

沒什麼印象

只差沒路肩超車而以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阿信(ericch62)

2009/09/16 08: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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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48 IP 238.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陸的高速公路我只是偶爾開開,就我在上面跑的感覺得
路上的車道路標寫的是最內線是超車道,其他的是行車道
在內側車道超車中,有的車會打左轉燈
內車道上後面有比較高速的車跟上來打著左轉燈加上閃幾下遠燈,一般來說前車是會讓的,但如果前車也正在超車中(中外線道有車比較慢),這時前車也會打起左轉燈告知後面他正在超車
當然也是有車佔在內車道不放的
不過我跑的路段車流量不像台灣那麼大,如果有到那麼大流量,不知這些規則還管不管用

money個挫冰(star65tw)

2009/09/16 08:17:50

發文

#1384654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轉貼文章來源 PTT car版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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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這觀念,是否能改變許多人用路方式,只想請問一下,

表明欲超車,該怎麼表明?

ps. 小弟都不敢閃大燈,怕閃到A光流氓... 所以只有打左側方向燈...
內側打左側方向燈,在台灣,會不會被人認為頭殼壞掉😆

基本上閃一下遠光燈就好,打左側方向燈,可能真的會被人認為您頭殼壞掉
不過您有看過高速公路上閃光之後有人會讓嗎?


Scoopcar(ucar2008)

2009/09/16 0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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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60 IP 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很簡單ㄚ,
學學對岸同胞嘛~~
先把窗戶搖下來,然後大聲說"讓讓,讓讓,我要超車.."😆

壞小孩(blackbear598)

2009/09/16 08:22:30

發文

#1384663 IP 253.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打方向燈...油門採深加快啊...😰
即時通:blackbear598@yahoo.com.tw MSN:blackbear598@hotmail.com 歡迎做朋友...~!

AR2000(shulala123)

2009/09/16 08:25:06

發文

#1384668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既然小型車已經以高速公路最高速限行駛,
後方來車表明欲超車,那不就表示後方來車已違規超速,
已經違規超速的車輛,還有什麼立場說前方車輛佔用內側車道😝😝


窮學生(鍵盤車手)(firegl)

2009/09/16 08:27:48

發文

#1384672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台灣的高速公路欲超前車時有90%的機會對方會不給超,也就是會踩油門加速不讓你過😌
所以才一堆人買大馬力車來克服這問題,就算對方踩油門加速也阻止不了😩
愛上柴引 CDI + TDI

AR2000(shulala123)

2009/09/16 08: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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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78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iregl (鍵盤車手) 所寫
在台灣的高速公路欲超前車時有90%的機會對方會不給超,也就是會踩油門加速不讓你過😌
所以才一堆人買大馬力車來克服這問題,就算對方踩油門加速也阻止不了😩



同意+1
常常都是龜速的佔用內側(80~90Km/hr)
等到你想超車卻超不過再看時速表已經過110Km/hr

踢佛西(tifosiintaiwan)

2009/09/16 09:00:46

發文

#1384762 IP 75.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是打左方向燈~~~不過從沒人鳥我
真羨慕那些有超車道淨空觀念的國家

huey(zzzhyh)

2009/09/16 09:48:35

發文

#1384849 IP 82.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ulala123 (AR2000)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既然小型車已經以高速公路最高速限行駛,

-->車上的錶速已到高速公路最高速限, 不見得就真的是實際速度
可能A車已經錶速已經110了, B車錶速才105, 甚至才100咧😌


後方來車表明欲超車,那不就表示後方來車已違規超速,
已經違規超速的車輛,還有什麼立場說前方車輛佔用內側車道😝😝




KAN(kan123)

2009/09/16 09:49:53

發文

#1384851 IP 187.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正確的超車
白天:按喇叭1~2下,打左邊方向燈,確認無後方來車後,由左側超車;
夜間:閃大燈1~2下,同上...(如閃燈前車未意示到你超車意圖,可按喇叭1~2下)
這在考照的交通法規中有寫啊~你們没有認真看~~

阿豪(advanceboy)

2009/09/16 10:13:34

發文

#1384910 IP 82.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超車不用學問
油門一拜就對啦~
自己找洞鑽..........😵

當壞人比較好(emilypan)

2009/09/16 10:15:26

發文

#1384915 IP 11.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用表明啦 , 反正沒人會理你 , 想辦法變換車道超車就是了!! 😞😞😞😞😞
Welcome to Taiwan!!

旺UG(kenny.chen.netman)

2009/09/16 10:17:44

發文

#1384921 IP 187.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dvanceboy (阿豪) 所寫
超車不用學問
油門一拜就對啦~
自己找洞鑽..........😵


對啊,屁股頂下去就可以超了啊.... 😆

正牌小魚兒(uy)

2009/09/16 10:22:17

發文

#1384929 IP 9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551972563232 (兩位小美女的爸) 所寫
回應 vte600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他又不可能佔用2個車道,找個車道超就好了

+1


WOO大說

我都在後檔貼上
U-CAR三大流氓之WOO大
前面的車子就很自動的靠右邊去拉😲😲😲

阿豪(advanceboy)

2009/09/16 10:37:40

發文

#1384961 IP 82.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超車雖然不用學問,可以說是與生俱來
但是過來人的經驗告訴我們

還是要注意避免精嚇到別人
搞出人命來...
那會讓你付出一輩子的代價


回應 kenny.chen.netman (kenny.chen) 所寫
回應 advanceboy (阿豪) 所寫
超車不用學問
油門一拜就對啦~
自己找洞鑽..........😵

對啊,屁股頂下去就可以超了啊.... 😆

抗病毒一號(antivirus)

2009/09/16 10:37:52

發文

#1384962 IP 74.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拉警笛,
變換警笛的節律,
閃大燈,
加按喇叭!



以上是救護車的方法😆

我自己出去......

只愛SH不愛E(a1145s45)

2009/09/16 11:12:50

發文

#1385052 IP 75.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car2008 (Scoopcar) 所寫
很簡單ㄚ,
學學對岸同胞嘛~~
先把窗戶搖下來,然後大聲說"讓讓,讓讓,我要超車.."😆

那可能要買大聲公喔🙂

AR2000(shulala123)

2009/09/16 11:15:01

發文

#1385057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zzhyh (huey) 所寫
回應 shulala123 (AR2000)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既然小型車已經以高速公路最高速限行駛,

-->車上的錶速已到高速公路最高速限, 不見得就真的是實際速度
可能A車已經錶速已經110了, B車錶速才105, 甚至才100咧😌


後方來車表明欲超車,那不就表示後方來車已違規超速,
已經違規超速的車輛,還有什麼立場說前方車輛佔用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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