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直掛牌照太機車 受罰異議駁回

羅(r092076)

2009/09/21 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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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652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理論上,大牌應該懸掛在機車的後方,但住在土城賴姓騎士卻異想天開,改車之餘把大牌掛到機車的左方。員警取締到這宗前所未見的垂直懸掛車牌法,當場開出一張「號牌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的紅單;賴姓騎士不服聲明異議,但法官也認為賴某掛牌法實在胡來,駁回聲請。

 住在土城學府路的廿歲賴姓騎士,購入機車後大肆改裝,不僅引擎、車體及車身顏色都改了,更異想天開地把原本掛在後方煞車燈下的車牌,以支架固定後,以「垂直」方式改掛在機車左方的變速箱外。

 這部外型十分酷炫的「屌車」,果然也引起員警的側目,今年五月十一日的凌晨五時許,賴姓男子騎車行經板橋縣民大道、華東路口時,果然就被員警攔下檢查。

 攔車的板橋分局信義所員警何政霖說,他當警察這麼久,還是頭一次看到有人將機車車牌垂直懸掛。雖然賴某跟他「盧」了很久,還聲稱車牌是依法懸掛在明顯適當位置,但何員還是開出一張罰鍰五千四百元並吊銷牌照的罰單。賴姓騎士自認合法不服遭罰,遂向板橋地院聲明異議。

 賴姓騎士表示,他在改裝之前,翻閱過相關法規,認為他將車牌垂直懸掛在機車左方,符合法規所定「明顯適當位置」;另法規中也允許「直式」懸掛,加上垂直懸掛車牌方式並不會影響到行車安全,警方開單告發毫無道理,據而向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撤銷罰單。

 板橋地院根據警方採證的六張照片,以及三張原廠機車照片相互比照,發現賴姓男子的機車大牌,雖在正後方可以辨識,但若在右後方平行目視,就有視覺死角。

 法官也指出,法規中雖有允許「直式」懸掛,但也僅限於五百五十西西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的「前端車牌」,並不包括一般重型機車的後方車牌;另平行懸掛車牌可讓人在第一時間辨識號碼及英文字母,但改成垂直懸掛,就會影響到內容辨識,賴姓騎士所言根本就是曲解法令,日前審結駁回聲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301343+112009092100101,00.html


😰 虧他想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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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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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錢碧㊣(6300)

2009/09/21 21: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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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671 IP 92.2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人還是不要太白目的好...😰

mINC(love10403ian)

2009/09/22 15: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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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801 IP 92.1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久前PO過了喔

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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