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法規
於
2011/02/12 11:01:06
發文
上述法條於90.1.17公布,文中所說的「規定」主要是規範大型車輛儀表板下的紀錄卡記載事項,和現在小車裝的循環錄影器材不同。
紙盤的那種拉..
😌
😌
於
2011/02/12 12:35:2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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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18-1++&K1=%E8%A1%8C%E8%BB%8A%E7%B4%80%E9%8C%84 第 18-1 條 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 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 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違反前三項之行為,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 |||
該條法規已經公佈施行日期了嗎??
您PO的網頁裡提到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條例 100.01.19 修正之第 3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於
2011/02/12 13:11:4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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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法規已經公佈施行日期了嗎?? 您PO的網頁裡提到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條例 100.01.19 修正之第 3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
嗯~~
真的該念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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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真的該念書了!! | ||||||||||||||||||||||
不懂嗎?😌
那是指35條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跟他說的18-1條無關
於
2011/02/13 07:28:31
發文
是嗎??
網頁看起來不像
網頁看起來不像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卡正經點好嗎
法條中所謂的行車紀錄器是指
大客車、聯結車、砂石車那類車上在記錄時速、時間的圓形紙盤
並不是現在大眾所認知的行車紀錄器
法條中所謂的行車紀錄器是指
大客車、聯結車、砂石車那類車上在記錄時速、時間的圓形紙盤
並不是現在大眾所認知的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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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正經點好嗎 法條中所謂的行車紀錄器是指 大客車、聯結車、砂石車那類車上在記錄時速、時間的圓形紙盤 並不是現在大眾所認知的行車紀錄器 | |||
我公司的大貨車司機4年前.在高速公路被開過一張12000
哪種是圓型紙盤紀錄器俗稱"大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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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 網頁看起來不像 | |||
😌😌你真的看不懂嗎?😌😌😌
法條要看第幾條修訂
35條有修訂 ,所以35條未生效
其餘法條未修訂,依然有效
不過行車紀錄器是針對大貨車來訂定
於
2011/02/12 11:01:06
發文IP 246.161.*.*
於
2011/02/13 11:58:40
發文IP 24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