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該如何處理?
神造世人,還是世人造神???
於
2011/11/28 10:29:40
發文
等警察通知對方車主到案 😇😌
小喵喵與袋鼠弟弟,祝各位鴻兔大展,揚眉兔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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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警察通知對方車主到案 😇😌 | |||
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嗎?
神造世人,還是世人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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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車暫停路邊去seven買東西時被車撞到左後方. 從店內聽到警報器響出來時對方正急速將車開離! 朋友立刻報警透過監視器找到該車主! 請問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 |||
等警察通知
另外你朋友是否紅線停車😇
如果是那就有的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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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嗎? | ||||||||||||
如果有保甲乙丙式車險其中一種
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這種情形警察可以開罰並扣他的駕照
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艾瑞克 & 艾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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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警察通知 另外你朋友是否紅線停車😇 如果是那就有的盧了 | ||||||||||||
@@ 我之前也遇過這情形
很多車在嘉義圓環那邊紅線停車
因為交通擁擠~ 我不小心碰撞到某台車(車主當時還在車上~似乎怕拖吊~所以他在車上顧車)
但我身邊的友人跟我說
叫警察來也是要賠償他車輛毀損的損失
而他也只是被開一張紅線停車的罰單而已....
不知道這樣的認知是否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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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警察通知 另外你朋友是否紅線停車😇 如果是那就有的盧了 | ||||||||||||
剛問了,是紅線暫停,警察說朋友要擔2成責任!
因為是新車,保甲式險
神造世人,還是世人造神???
丟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只要沒人受傷很難上形事啦
只要沒人受傷很難上形事啦
手機拖下來打電話報警跟保險公司 😠
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肇逃應該是公訴罪,警察會去處理然後移送。
民事部份就交保險公司出面即可,不過還是要盯著保險公司,否則權益有可能被犧牲了自己都不知道😇
民事部份就交保險公司出面即可,不過還是要盯著保險公司,否則權益有可能被犧牲了自己都不知道😇
吳晟 :「你可以對政治人物失望,但請千萬別對台灣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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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應該是公訴罪,警察會去處理然後移送。 民事部份就交保險公司出面即可,不過還是要盯著保險公司,否則權益有可能被犧牲了自己都不知道😇 | |||
感謝提醒!
其實朋友也自認臨停有錯!
只是很氣對方直接落跑!
神造世人,還是世人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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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車暫停路邊去seven買東西時被車撞到左後方. 從店內聽到警報器響出來時對方正急速將車開離! 朋友立刻報警透過監視器找到該車主! 請問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 |||
版上常見大家討論肇事逃逸
但是對於所謂肇事逃逸的法律認定有些誤解
肇事逃逸的法源依據為刑法第一八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罪
條文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要件為「致人死傷而逃逸」
因此若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但仍有一般車禍之民事賠償責任
至於版主所遇到的狀況
可以參考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器物罪
及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侵權損害賠償來向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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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常見大家討論肇事逃逸 但是對於所謂肇事逃逸的法律認定有些誤解 肇事逃逸的法源依據為刑法第一八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罪 條文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要件為「致人死傷而逃逸」 因此若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但仍有一般車禍之民事賠償責任 至於版主所遇到的狀況 可以參考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器物罪 及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侵權損害賠償來向對方求償🙂 | ||||||||||||
嘿阿 ...需有人受傷才算肇逃..
除非樓主朋友能證明...這樣撞..人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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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也遇過這情形 很多車在嘉義圓環那邊紅線停車 因為交通擁擠~ 我不小心碰撞到某台車(車主當時還在車上~似乎怕拖吊~所以他在車上顧車) 但我身邊的友人跟我說 叫警察來也是要賠償他車輛毀損的損失 而他也只是被開一張紅線停車的罰單而已.... 不知道這樣的認知是否正確 😇 | ||||||||||||||||||||||
不完全正確,因為事故的對錯,依據的是交通法規的規定,但是如果紅線停車並未影響行進車輛的路權的話,的確是只有開紅線停車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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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阿 ...需有人受傷才算肇逃.. 除非樓主朋友能證明...這樣撞..人會受傷... | ||||||||||||||||||||||
法律改了,要更新的,不一定要有人受傷才算肇事逃逸了,不過只能罰款及吊照.
毀損器物罪,是要故意才算,單純車禍是不是故意,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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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了,要更新的,不一定要有人受傷才算肇事逃逸了,不過只能罰款及吊照. 毀損器物罪,是要故意才算,單純車禍是不是故意,不算! | ||||||||||||||||||||||||||||||||
謝謝分享..
http://www.cyi.gov.tw/traffic/agony.htm
問:開車違規肇事因而使人受傷、重傷、或致人死亡,如何處罰?對於肇事逃逸者是否有相關法令處罰呢?如果無人受傷或死亡時,該如何處置?
答:
1.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或處罰條例第33條之管制規則(指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不遵守管制規定),因而致人受傷者,肇事的人需記違規點數3點;致人重傷者,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至6個月;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但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2. 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致人死亡逃逸者,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3. 對於無人傷亡肇事案件,倘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本次修法特別對於無人傷亡者,亦應停車處置,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如果肇事者逃逸,則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肇事汽車牌照1個月至3個月。
有時候覺得法律改來改去
對駕駛人來說還真的蠻不便的....😞
對駕駛人來說還真的蠻不便的....😞
從店內聽到警報器響出來時對方正急速將車開離!
朋友立刻報警透過監視器找到該車主!
請問接下來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