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罵得好。 期待你的影片。 看到長輩,長官有這種情形,記得罵下去,拍起來,貼上來。 | |||
如果您週遭的長輩和長官有這種狀況,記得勸勸他,受害者的家屬是很可憐的。
我們只有一個地球!
http://www.oneearth.org/
於
2012/07/11 14:12:44
發文
有動作,但希望趕快,趕快,再趕快!!!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217205.shtml
酒駕致死 未來可判10年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7.11 03:21 am
法務部昨天開會決議,酒駕者只要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都要處以兩年以下徒刑;酒駕撞死人的刑度,也確定將提高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現行法令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不能安全駕駛者,處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昨天討論後,決議將酒駕部分另行規範,只要酒駕檢測的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一律明文規定要處以刑罰;即使臨檢時能通過「金雞獨立」等測試,能安全駕駛者,照樣要依公共危險罪論處。
新法規定,酒側值在零點五五以下,但如果臨檢時認定無法安全駕駛,同樣要面臨兩年以下刑責的公共危險罪。
昨天會議也通過對酒駕致人於死者的刑度,提高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酒駕致人於重傷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 |||
為什麼酒鬼都不怕被抓呢?😌😠 | |||
可能都以為別人會比較倒霉.....
「我問你,他是被幾架敵機打落的?
伊旺.高尼夫不可能在單打獨鬥的情況下被打敗的..............」
共
24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