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4/09/02 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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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 23:05:17
發文IP 164.235.*.*
於
2014/09/02 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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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拍賣後車子就是得標者的私人財產吧!而政府又不能強制限定得標者要如何使用這車吧?(擺著!殺肉!開上路!)在沒有法令強制下,不論是一般人或法官的見解都認為得標著一有機會就會把這台非法車輛再開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所以銷毀這輛未通過安檢的非法車輛合情合理。 | ||||||||||||||||||||||||||||||||||||||||||||||||||||||||||||||
這說法很奇怪。
為何會擔心得標的人把這台車再非法上路 ? 沒入這台車的法律還在又沒有因為拍賣而被改變,只要違法上路被逮,就回到流程的 step 來處理就好。
如果這樣還不放心,那就限定被拍賣車輛的使用範圍,例如 : 只能當展示車或只能做零件拆解等諸如此類的限制。
只要有心,這類車能帶來的收益,一定比當成廢鐵來的高很多。
於
2014/09/03 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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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4/09/03 08:05:08
發文IP 52.176.*.*
於
2014/09/03 08:31:26
發文IP 5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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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很奇怪。 為何會擔心得標的人把這台車再非法上路 ? 沒入這台車的法律還在又沒有因為拍賣而被改變,只要違法上路被逮,就回到流程的 step 來處理就好。 如果這樣還不放心,那就限定被拍賣車輛的使用範圍,例如 : 只能當展示車或只能做零件拆解等諸如此類的限制。 只要有心,這類車能帶來的收益,一定比當成廢鐵來的高很多。 | ||||||||||||||||||||||||||||||||||||||||||||||||||||||||||||||||||||||||
我也說了沒有法令限定被拍賣車輛的使用範圍,也許你會說「那就叫那些立法委員去立這個法啊」!
哈哈!若真如此我只能說你是在「蔣效化」。(要解釋原因嗎!)
於
2014/09/03 09: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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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09: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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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4/09/03 09: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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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說了沒有法令限定被拍賣車輛的使用範圍,也許你會說「那就叫那些立法委員去立這個法啊」! 哈哈!若真如此我只能說你是在「蔣效化」。(要解釋原因嗎!) | ||||||||||||||||||||||||||||||||||||||||||||||||||||||||||||||||||||||||||||||||||
公開拍賣要立什麼法 ?
所有被拍賣的物件狀況都會再拍賣公告寫的很清楚,例如: 政府單位報廢公務車拍賣就會在公告標明註銷車籍,會去投標的就知道只能拿去殺肉廠不能再上路,有些是因為使用年限的問題要汰舊換新,這類就只要辦理過戶,之後還是可以上路
這台大牛的狀況也是一樣,只要在拍賣公告上寫清楚車的現況及限制條件,有意願的買家就把買賣合約簽一簽、標單投一投,所有的金流和物流比照以往模式,這有什麼問題 ?
至於標到的車主,就按合約走,若車有機會上路就按流程去做安檢及認證,若車主又跳過程序違法上路,就按交通法規走,規定怎樣就怎樣 。
當然,我不是公務員,我只是認為以現在的處理流程,是有機會讓國庫收入比現在好,端看這些公務員願不願意多做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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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拍賣要立什麼法 ? 所有被拍賣的物件狀況都會再拍賣公告寫的很清楚,例如: 政府單位報廢公務車拍賣就會在公告標明註銷車籍,會去投標的就知道只能拿去殺肉廠不能再上路,有些是因為使用年限的問題要汰舊換新,這類就只要辦理過戶,之後還是可以上路 這台大牛的狀況也是一樣,只要在拍賣公告上寫清楚車的現況及限制條件,有意願的買家就把買賣合約簽一簽、標單投一投,所有的金流和物流比照以往模式,這有什麼問題 ? 至於標到的車主,就按合約走,若車有機會上路就按流程去做安檢及認證,若車主又跳過程序違法上路,就按交通法規走,規定怎樣就怎樣 。 當然,我不是公務員,我只是認為以現在的處理流程,是有機會讓國庫收入比現在好,端看這些公務員願不願意多做點而已。 | ||||||||||||||||||||||||||||||||||||||||||||||||||||||||||||||||||||||||||||||||||||||||||||
我是覺得如果當廢鐵賣出會不會產生一些利益(應該是說暴利)給廠商呢?😇
於
2014/09/03 09:46:49
發文IP 35.29.*.*
於
2014/09/03 09:48:39
發文IP 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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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拍賣要立什麼法 ? 所有被拍賣的物件狀況都會再拍賣公告寫的很清楚,例如: 政府單位報廢公務車拍賣就會在公告標明註銷車籍,會去投標的就知道只能拿去殺肉廠不能再上路,有些是因為使用年限的問題要汰舊換新,這類就只要辦理過戶,之後還是可以上路 這台大牛的狀況也是一樣,只要在拍賣公告上寫清楚車的現況及限制條件,有意願的買家就把買賣合約簽一簽、標單投一投,所有的金流和物流比照以往模式,這有什麼問題 ? 至於標到的車主,就按合約走,若車有機會上路就按流程去做安檢及認證,若車主又跳過程序違法上路,就按交通法規走,規定怎樣就怎樣 。 當然,我不是公務員,我只是認為以現在的處理流程,是有機會讓國庫收入比現在好,端看這些公務員願不願意多做點而已。 | ||||||||||||||||||||||||||||||||||||||||||||||||||||||||||||||||||||||||||||||||||||||||||||
鍘掉有宣示的效果,而且有個重點,現在的公部門不好做,因為你所有的動作日後都會被司法檢驗,司法人員如果解讀不同,這下慘了,所有罪名通通冠上來,沒人承受的了,要我事承辦人我也選擇鍘掉,一了百了
我一位朋友,在某中央單位,因為查驗器具臨時故障,為避免貨物影響進出口,在還來不及採購及修繕前,他先向儀器廠商借了機具先安裝上去,結果後來行政調查說違反採購法,及採購程序,換來一支大過,差點送辦,多不值得
高雄救災復健,很多人批評高市府復建沒效率,高掛感謝台積電的紅布條,問題是,台積電沒有採購法及相關法規的束縛,市府公務員被綁的死死的,誰不想盡速恢復,我敢說,這事結束後一定又有不少基層採購人員又要面對無窮無盡的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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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都已經說了,這臺車沒通過安檢,上路會危害其他用路人。(如同喝酒就禁止開車,而不是等他違法上路被逮) 我也說了沒有法令限定被拍賣車輛的使用範圍,也許你會說「那就叫那些立法委員去立這個法啊」! 哈哈!若真如此我只能說你是在「蔣效化」。(要解釋原因嗎!) | |||
你自己去國外辦一次外匯進口
你就知道這台車問題出在哪了
在那走私進口? 廢五金夾帶??沒通過安檢???
無安審的車輛上路是不會被沒入的,許多車會掛試車牌就是這原因
其中差別在於路權與物權
在彰濱附近與港口附近常會有許多稀有車輛趴趴造,都嘛沒安審沒領牌
警察攔下也往往只是跟你喇賽 連單都不會開,更別提扣車
你說的原因全都不對,搞清楚再發言吧??
這車會被大動作銷毀是有一定的內幕與目的性
所有外匯業者不用想都知道啥理由,只是大家不說破而以~
另外,政府是有權對沒入物件進行拍賣的
還有你說的無安審,無領牌,五金進口? 這些都是可以再賣到國外的
網路是分享資訊的地方,但你若只憑想像猜測,
真的無須裝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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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如果當廢鐵賣出會不會產生一些利益(應該是說暴利)給廠商呢?😇 | |||
如果有確實按照監毀流程應該是還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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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一直覺得買西瓜刀就是要砍人啊..... | |||
小光大:
司法人員的看法跟一般人是不同的,只有被起訴過,才能體會那種有理說不清的無奈,你一切都是以公益為出發點,但卻換來一頓司法追殺
一次就夠了,保證工作熱忱都消失殆盡,這種事,報紙上是看不到的,但在公部門確是司空見慣😌
就你說的西瓜刀為例
買完刀拿著走在路上,如果面無表情,你看旁人怎麼看,如果有警察發現,偶看就有的解釋了😆
於
2014/09/03 10:21:27
發文
於
2014/09/03 10:21:27
發文IP 250.117.*.*
於
2014/09/03 10:26:21
發文IP 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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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大: 司法人員的看法跟一般人是不同的,只有被起訴過,才能體會那種有理說不清的無奈,你一切都是以公益為出發點,但卻換來一頓司法追殺 一次就夠了,保證工作熱忱都消失殆盡,這種事,報紙上是看不到的,但在公部門確是司空見慣😌 就你說的西瓜刀為例 買完刀拿著走在路上,如果面無表情,你看旁人怎麼看,如果有警察發現,偶看就有的解釋了😆 | ||||||||||||
😆😆😆
想到一件事。
古早年代,有一天,學長找研究室的人一起去他住的地方自炊聚餐。
因為學長沒鍋子煎東西,我就從家裏帶去。
聚餐結束後,回家路上我被條伯伯攔下來....因為我騎車的樣子太殺,背包又露出一截鍋柄,條伯伯當我是帶刀去尋仇的飆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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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拍賣要立什麼法 ? 所有被拍賣的物件狀況都會再拍賣公告寫的很清楚,例如: 政府單位報廢公務車拍賣就會在公告標明註銷車籍,會去投標的就知道只能拿去殺肉廠不能再上路,有些是因為使用年限的問題要汰舊換新,這類就只要辦理過戶,之後還是可以上路 這台大牛的狀況也是一樣,只要在拍賣公告上寫清楚車的現況及限制條件,有意願的買家就把買賣合約簽一簽、標單投一投,所有的金流和物流比照以往模式,這有什麼問題 ? 至於標到的車主,就按合約走,若車有機會上路就按流程去做安檢及認證,若車主又跳過程序違法上路,就按交通法規走,規定怎樣就怎樣 。 當然,我不是公務員,我只是認為以現在的處理流程,是有機會讓國庫收入比現在好,端看這些公務員願不願意多做點而已。 | ||||||||||||||||||||||||||||||||||||||||||||||||||||||||||||||||||||||||||||||||||||||||||||
這台車從頭到尾,原車主都無法拿出「完稅証明」,是要怎樣做安檢及認證?
以下是其中一段新聞
車主離去前表示:「會拿出完稅證明,證明車是合法進口。」但警方事後多次聯繫,他不是不接電話,就是說沒時間。
你說你不是公務員!很好!那懂相關法令的公務員已經出來說話了「拼裝車它沒有經過合格檢驗,一定銷毀,沒有第二選擇啦。對這員警的話還有疑問嗎?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4108
於
2014/09/03 10:46:52
發文
於
2014/09/03 10:46:52
發文IP 164.235.*.*
於
2014/09/03 10:54:24
發文IP 16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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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台車從頭到尾,原車主都無法拿出「完稅証明」,是要怎樣做安檢及認證? 以下是其中一段新聞 車主離去前表示:「會拿出完稅證明,證明車是合法進口。」但警方事後多次聯繫,他不是不接電話,就是說沒時間。 你說你不是公務員!很好!那懂相關法令的公務員已經出來說話了「拼裝車它沒有經過合格檢驗,一定銷毀,沒有第二選擇啦。對這員警的話還有疑問嗎?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4108 | ||||||||||||||||||||||||||||||||||||||||||||||||||||||||||||||||||||||||||||||||||||||||||||||||||||||
我是說若有機會,也就是如果有機會,也可以說假設有機會,OK ?
警察有時候連開單第條文都會搞錯,就憑媒體報導,你這麼肯定媒體或警察這次沒說錯 ? 😆
另外,我是不是公務員很重要嗎 ? 一直跳針實在搞不懂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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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若有機會,也就是如果有機會,也可以說假設有機會,OK ? 警察有時候連開單第條文都會搞錯,就憑媒體報導,你這麼肯定媒體或警察這次沒說錯 ? 😆 另外,我是不是公務員很重要嗎 ? 一直跳針實在搞不懂你 。 | ||||||||||||||||||||||||||||||||||||||||||||||||||||||||||||||||||||||||||||||||||||||||||||||||||||||||||||||||
我引用新聞警察講的話,拼裝車它沒有經過合格檢驗,一定銷毀,沒有第二選擇啦結果你說這位警察有可能搞錯,那以下這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15/35509371
豐原監理站洪姓股長表示,進口車就算取得海關進口完稅證明,還要通過能源局、環保署、交通部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檢測。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表示,進口車未依法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就上路,一經查獲須銷毀。
豐原監理站洪姓股長和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這兩個也跟那警察一起搞錯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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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監理站洪姓股長表示,進口車就算取得海關進口完稅證明,還要通過能源局、環保署、交通部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檢測。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表示,進口車未依法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就上路,一經查獲須銷毀。 豐原監理站洪姓股長和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這兩個也跟那警察一起搞錯法令? | |||
沒搞錯法令,只是白目罷了(或許也可能像是大雄同學說的明哲保身).....
一直講法令,為什麼不去找法令。相關法規有兩個,一個給予沒入權利,一個規範如何處置沒入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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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新聞警察講的話,拼裝車它沒有經過合格檢驗,一定銷毀,沒有第二選擇啦結果你說這位警察有可能搞錯,那以下這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15/35509371 豐原監理站洪姓股長表示,進口車就算取得海關進口完稅證明,還要通過能源局、環保署、交通部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檢測。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表示,進口車未依法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就上路,一經查獲須銷毀。 豐原監理站洪姓股長和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這兩個也跟那警察一起搞錯法令? | |||
其實我的重點一直都是車在沒入後的處理方式,至於車為何被沒入的原因,我不是太 care 。
我只是提出九十五年修訂的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的作業流程圖,除了銷毀一途,應該有其他的處理方式,如此而已。
至於公務員怎麼說不是重點,而是如果有比銷毀更好的處置模式,我期待公務機關能審視現行法律的訂定是否須調整或是能有更多的彈性來處理類似的問題。
於
2014/09/03 11:41:19
發文IP 164.232.*.*
於
2014/09/03 11:42:00
發文IP 164.232.*.*
至於被林修帆點名的藝人周杰倫,名下有逾14輛名車,包括3800萬元賓士SLR722跑車、1000萬元蝙蝠俠道具車,他前年生日前夕還砸2800萬元買下林寶堅尼LP700-4超跑,其中蝙蝠車雖有6.3升的V8引擎,但沒領牌,成為「展示車」,曾在他的《超人不會飛》MV亮相。
周杰倫關係很雄厚 沒人敢去動他的 還好這個姓周的 從沒賺到我半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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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重點一直都是車在沒入後的處理方式,至於車為何被沒入的原因,我不是太 care 。 我只是提出九十五年修訂的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的作業流程圖,除了銷毀一途,應該有其他的處理方式,如此而已。 至於公務員怎麼說不是重點,而是如果有比銷毀更好的處置模式,我期待公務機關能審視現行法律的訂定是否須調整或是能有更多的彈性來處理類似的問題。 | ||||||||||||
其實這就是重點,就是臺灣人很會鑽漏洞,如拆成零件賣,日後一定會出現有人將這些「零件」又拼成一台車,又非法上路危害他人,(如這台大牛就是噪音太大,危害到他人才引起警方注意)而政府又很難事後去追蹤這一些「零件」是否又被拼成一台車,就算訂一些法條,又會被想出對策,所以銷毀缺點是減少政府收入,但優點是減少一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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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倫蝙蝠車沒牌 至於被林修帆點名的藝人周杰倫,名下有逾14輛名車,包括3800萬元賓士SLR722跑車、1000萬元蝙蝠俠道具車,他前年生日前夕還砸2800萬元買下林寶堅尼LP700-4超跑,其中蝙蝠車雖有6.3升的V8引擎,但沒領牌,成為「展示車」,曾在他的《超人不會飛》MV亮相。 周杰倫關係很雄厚 沒人敢去動他的 還好這個姓周的 從沒賺到我半毛錢 | |||
不知道就別隨便酸別人😌😌
他的車之所以沒領牌是因為國內法規的關係驗不過,不代表他沒送驗
經判斷能領牌的車他都有試著去驗,擺明驗不過的他才沒送驗
但不管有無送驗都採合法進口程序
沒被查扣是因為他全程都走合法程序,屬人民合法財產
在法律上 政府無權對他的財產做任何處置~
甚至....因為走法律程序他自己也花了大錢,車還被撞爛一台
這是國內驗車業者都知道的事 不懂就別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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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去國外辦一次外匯進口 你就知道這台車問題出在哪了 在那走私進口? 廢五金夾帶??沒通過安檢??? 無安審的車輛上路是不會被沒入的,許多車會掛試車牌就是這原因 其中差別在於路權與物權 在彰濱附近與港口附近常會有許多稀有車輛趴趴造,都嘛沒安審沒領牌 警察攔下也往往只是跟你喇賽 連單都不會開,更別提扣車 你說的原因全都不對,搞清楚再發言吧?? 這車會被大動作銷毀是有一定的內幕與目的性 所有外匯業者不用想都知道啥理由,只是大家不說破而以~ 另外,政府是有權對沒入物件進行拍賣的 還有你說的無安審,無領牌,五金進口? 這些都是可以再賣到國外的 網路是分享資訊的地方,但你若只憑想像猜測, 真的無須裝專家~ 😌😌 | ||||||||||||
我所說都是根據新聞有所本,你用只憑想像猜測形容與事實不符吧。
沒安檢的車子不能上路,自然是指非法不合情理的,不包括你所說掛試車牌的合法上路。(難道我講這句話還要附帶但掛試車牌的可以上路,被拖吊車承載的可以上路,在私人道路的可以上路,沒發動用人力推的可以上路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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