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覺得.. 優卡確實欠缺一種人.. 平時已經有估車. 修車. 以及相關人士掛版幫忙服務.. 就是欠缺 保險相關專員 ( 含事故現場處理與經驗者 ) | |||
怕曝光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近來少見熱門的主題。😆
希望版主心情好些😌
希望版主心情好些😌
| |||
那是你的看法 | |||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這東西沒在人本來就該收起來~
自己有一次沒收
跨過去要騎時踢到
破皮超痛😩
自己有一次沒收
跨過去要騎時踢到
破皮超痛😩
Why so serious?
於
2015/02/16 18:48:20
發文
於
2015/02/16 18:48:20
發文IP 92.136.*.*
[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quote=mk2_is_good (MK2)]
那是你的看法
[/quote]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color="#FF0000"](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color]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743430.jpg[/img]
[/quote]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於
2015/02/16 23:58:33
發文IP 92.136.*.*
[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quote=mk2_is_good (MK2)]
那是你的看法
[/quote]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color="#FF0000"](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color]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743430.jpg[/img]
[/quote]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或是車價折損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 ||||||||||||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 ||||||||||||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或是車價折損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搞爛台灣,接軌中國
於
2015/02/16 19:34:43
發文
於
2015/02/16 19:34:43
發文IP 164.237.*.*
[quote=i8417 (Daniel.S)]
小弟的保險公司是跟對方說:
我們只負責幫你恢復原狀,其他的要求賠償法律上沒規定。
當然這個恢復原狀當然就是恢復他被你刮到前的原貌,所以這裡不用算到殘值。
因為你又不是撞毀它的保桿或是車子,所以不用擔心會是天價啦!
但是基本的學費還是要乖乖繳給人家。
[/quote]
想請問,
保險公司說,負責恢復原狀--------> 是, 保險公司指定修車廠,還是被撞車主自行去原廠?
最後的情況,又是如何?
因為,這個爭議, 每每有車禍,
a : 撞車的,總說到自己熟識車廠。
b: 被撞的, 總說到原廠。
那個才是正確??
於
2015/02/16 19:35:28
發文IP 164.237.*.*
[quote=i8417 (Daniel.S)]
小弟的保險公司是跟對方說:
我們只負責幫你恢復原狀,其他的要求賠償法律上沒規定。
當然這個恢復原狀當然就是恢復他被你刮到前的原貌,所以這裡不用算到殘值。
因為你又不是撞毀它的保桿或是車子,所以不用擔心會是天價啦!
但是基本的學費還是要乖乖繳給人家。
[/quote]
想請問,
保險公司說,負責恢復原狀--------> 是, 保險公司指定修車廠,還是被撞車主自行去原廠?
最後的情況,又是如何?
因為,這個爭議, 每每有車禍,
a : 撞車的,總說到自己熟識車廠。
b: 被撞的, 總說到原廠。
那個才有權力??
| |||
小弟的保險公司是跟對方說: 我們只負責幫你恢復原狀,其他的要求賠償法律上沒規定。 當然這個恢復原狀當然就是恢復他被你刮到前的原貌,所以這裡不用算到殘值。 因為你又不是撞毀它的保桿或是車子,所以不用擔心會是天價啦! 但是基本的學費還是要乖乖繳給人家。 | |||
想請問,
保險公司說,負責恢復原狀--------> 是, 保險公司指定修車廠,還是被撞車主自行去原廠?
最後的情況,又是如何?
因為,這個爭議, 每每有車禍,
a : 撞車的,總說到自己熟識車廠。
b: 被撞的, 總說到原廠。
那個才有權力??
| |||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 |||
想請教文中第 (二) 點,
原審就被上訴人修車部分,僅就其中修理材料汰換零件之 339100 元修理費,加以折舊斟酌
也就是說,您訴請 339,100 元,是否不能完全理賠,而被折舊,折舊金額會是多少?
於
2015/02/16 21:00:06
發文
於
2015/02/16 21:00:06
發文IP 90.35.*.*
[quote=mk2_is_good (MK2)][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quote=mk2_is_good (MK2)]
那是你的看法
[/quote]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color="#FF0000"](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color]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743430.jpg[/img]
[/quote]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quote]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6892&page=1
從這篇討論文看來應該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於
2015/02/16 21:01:43
發文IP 90.35.*.*
[quote=mk2_is_good (MK2)][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quote=mk2_is_good (MK2)]
那是你的看法
[/quote]
什麼叫我的看法?這是法律條文明訂。
車禍理賠是法律的事,若無法院判決作為論點依據,一但散佈錯誤法律資訊,是有可能誤導他人!
底下資料是取自我之前一件法院判決,紅線框起來的內容就可以得知,若採取你先前方案 [color="#FF0000"](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color]除了修車費,還保含車子修復後車價降低的差額。以我這台當時車齡兩年多的福斯T5這部分法官認定是25萬。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743430.jpg[/img]
[/quote]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quote]
[url="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6892&page=1"]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6892&page=1[/url]
從這篇討論文看來應該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 ||||||||||||||||||||||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 ||||||||||||||||||||||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6892&page=1
從這篇討論文看來應該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 ||||||||||||
想請問, 保險公司說,負責恢復原狀--------> 是, 保險公司指定修車廠,還是被撞車主自行去原廠? 最後的情況,又是如何? 因為,這個爭議, 每每有車禍, a : 撞車的,總說到自己熟識車廠。 b: 被撞的, 總說到原廠。 那個才有權力?? | ||||||||||||
不管是到民間修車廠或是回原廠,
要去哪裡修都是b的權益,
a會這樣說是因為想降低賠償費用,
但如果保險理賠金額夠的話,
保險公司才不管你想上哪修,
他只負責買單而已。
爹不疼娘不愛,一切靠自己!
| ||||||||||||||||||||||
不管是到民間修車廠或是回原廠, 要去哪裡修都是b的權益, a會這樣說是因為想降低賠償費用, 但如果保險理賠金額夠的話, 保險公司才不管你想上哪修, 他只負責買單而已。 | ||||||||||||||||||||||
所以,您的案例, 是對方直接原廠修車, 然後,您的保險公司賠償。
讓你賠錢,算是修養好。不用在那裡GGYY捨不得了。
上次有一個人開 Luxgen 擦到路邊停等的 BMW,結果眼球被打爆。
要是你的飛天B,被亂鑽的機車刮到,看你揍不揍他。
上次有一個人開 Luxgen 擦到路邊停等的 BMW,結果眼球被打爆。
要是你的飛天B,被亂鑽的機車刮到,看你揍不揍他。
| ||||||||||||||||||||||||||||||||
所以,您的案例, 是對方直接原廠修車, 然後,您的保險公司賠償。 | ||||||||||||||||||||||||||||||||
是的~
但是對方一開始也不敢去修,怕保險公司不賠他們要自己出,
保險公司一開始就跟他們說沒問題直接修了,
結果自已一直不休拖時間,還想凹一些有的沒有的。
所以有沒有保險,保的險對不對真的很重要!
最後提醒大家,
保險公司與信用卡公司所提供的拖車,是指一般用承載輪的那種拖吊,
如果你的車壞只能用吊的,費用要自己出喔!! 這點很重要可以加保。
爹不疼娘不愛,一切靠自己!
| |||
是的~ 但是對方一開始也不敢去修,怕保險公司不賠他們要自己出, 保險公司一開始就跟他們說沒問題直接修了, 結果自已一直不休拖時間,還想凹一些有的沒有的。 | |||
感謝回復!
如果以您案例,應用到這個例子, 那就是 , "飛天B 自行修車, 再向肇事者全額求償 "
而上面,有VW T5 的案例, 不過,是有經過法院的, 法官有在"零件修理汰舊"的金額上,有折舊斟酌
台灣法律,真的讓人頭昏腦脹! 😵
| ||||||||||||||||||||||
你為什麼貼這個判決文打自己的臉呢? 的確是可以主張要賠這車修理期間的使用代步車或是車價折損之類的損失 但這跟選A或B無關 因為不管A或B都可以主張 但這判決文明顯是告訴你可以賠財產損失而不是只有回復原狀可以選擇 | ||||||||||||||||||||||
打臉?呵!呵!
之前你主張烤漆也可以折舊,我請你拿出法院判決之類來佐證,結果你拿不出來,腦羞成怒,反說我一直要求你舉證叫無聊。
現又在玩老把戲,完全無舉證自己所謂採用B方案,車價折損亦有賠的證據!這就叫打臉?
民主風範就是自己講的話,舉證責任在自己!
民主風範就是不認同對方論點,就要舉證反擊!
| ||||||||||||
感謝回復! 如果以您案例,應用到這個例子, 那就是 , "飛天B 自行修車, 再向肇事者全額求償 " 而上面,有VW T5 的案例, 不過,是有經過法院的, 法官有在"零件修理汰舊"的金額上,有折舊斟酌 台灣法律,真的讓人頭昏腦脹! 😵 | ||||||||||||
我就是那VWT5車主!
我採用的是民法第196條(也就是某人所說A方案)修車費(零件以新換舊要折舊,鈑金烤漆工資這三樣不折舊)加車價折損。
另一方案是民法213條至第215條(也就是某人所說B方案)就是將車恢復原狀,修車費實報實銷!(保險公司好像常用這方案,將對方車子恢復原狀,沒賠車價折損)。
若採用民法第196條:賠修車費(有算折舊),加車價折損。
若採用民法第213條至第215條,賠修車費實修實報。
法官表示兩方案2選1,所以我選擇對自己較有利方案!
| ||||||||||||
想請教文中第 (二) 點, 原審就被上訴人修車部分,僅就其中修理材料汰換零件之 339100 元修理費,加以折舊斟酌 也就是說,您訴請 339,100 元,是否不能完全理賠,而被折舊,折舊金額會是多少? | ||||||||||||
折多少法院有公式,看車年份。若你能證明是找舊零件換上可以不折舊。
| ||||||||||||
想請問, 保險公司說,負責恢復原狀--------> 是, 保險公司指定修車廠,還是被撞車主自行去原廠? 最後的情況,又是如何? 因為,這個爭議, 每每有車禍, a : 撞車的,總說到自己熟識車廠。 b: 被撞的, 總說到原廠。 那個才有權力?? | ||||||||||||
法律是可以採用a,但如自己熟識車廠鈑金烤漆功夫不到家,沒達到所謂恢復原狀是有爭議。
| |||
我不敢靠太近😇 | |||
這台車一年的保費就要50萬
😇
現在我甚麼車都離很遠了
聽說頭又大的車隨便撞就很慘
修起來也隨便就要好幾十萬😇
聽說頭又大的車隨便撞就很慘
修起來也隨便就要好幾十萬😇
共
168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