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酒駕撞死2歲男童 前市民代表80萬交保
於
2015/05/13 17:21:15
發文
幾星不重要,就如吉翁克沒有腳一樣,腳只是裝飾爾已。
交保後第一件是就是趕快擺一桌感謝桌、大家再喝個爛醉一起去夜遊泡溫泉叫小姐 ...
| |||
交保後第一件是就是趕快擺一桌感謝桌、大家再喝個爛醉一起去夜遊泡溫泉叫小姐 ... | |||
很好笑嗎?
| ||||||||||||
很好笑嗎? | ||||||||||||
從司法角度研判,我覺得很可笑😞
要何時才有厲法出現...因為立法院的猴子會學人講話,所以很難😞
這時候~家屬應該向廢死聯盟申請精神慰問金,醫療/喪葬補助
怎麼是這樣的?
照法律應該是馬上就把這廢物人渣頭頂開一槍,斬立決!
一命賠一命,一眼還一眼,一刀就還一刀!
照法律應該是馬上就把這廢物人渣頭頂開一槍,斬立決!
一命賠一命,一眼還一眼,一刀就還一刀!
| ||||||||||||
很好笑嗎? | ||||||||||||
很悲哀但卻是反應事實.
於
2015/05/15 12:06:21
發文
| ||||||||||||||||||||||
很悲哀但卻是反應事實. | ||||||||||||||||||||||
indeed
於
2015/05/15 12:37:23
發文
於
2015/05/15 12:37:23
發文IP 12.109.*.*
別懷疑,一年半年後很有機會又上新聞又酒駕撞人了 ...
於
2015/05/15 12:40:25
發文IP 12.109.*.*
別懷疑,一年半年後很有機會又上新聞又酒駕撞人了 ...
不過這次只要60萬交保,因為常客可以打折扣優惠 ...
別懷疑,一年半年後很有機會又上新聞又酒駕撞人了 ...
不過這次只要60萬交保,因為常客可以打折扣優惠 ...
於
2015/05/15 13:23:25
發文
政府所說的酒駕罰重則
對窮困人家來說,的確是"重則"
因為沒有錢繳保金,所以就一直關~
對這些有錢的人來說~只是"一碟小菜"
交了保金,跟家屬和解~
下次又再犯.......
如果今天政府真的有guts
酒駕的人,不管有沒有肇事
抓到就直接抓去鞭刑~
沒肇事的,鞭3下
肇事的.....鞭10下
肇事撞死人的...除了被關之外,還要鞭刑20下
而且,這些被鞭刑的畫面,在每節整點新聞一開始就要播出..
這比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罰九萬"
還更有效~
這樣跟廢死連盟沒有抵觸,也不會有那些廢死的人在那邊GGYY,說這些人沒有人權~
他們卻忘了那些被害人的人權在哪?.....
但..政府真的有GUTS嗎?
台灣已經被稱為鬼島了~~不要再一直沉淪下去~~~~~
對窮困人家來說,的確是"重則"
因為沒有錢繳保金,所以就一直關~
對這些有錢的人來說~只是"一碟小菜"
交了保金,跟家屬和解~
下次又再犯.......
如果今天政府真的有guts
酒駕的人,不管有沒有肇事
抓到就直接抓去鞭刑~
沒肇事的,鞭3下
肇事的.....鞭10下
肇事撞死人的...除了被關之外,還要鞭刑20下
而且,這些被鞭刑的畫面,在每節整點新聞一開始就要播出..
這比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罰九萬"
還更有效~
這樣跟廢死連盟沒有抵觸,也不會有那些廢死的人在那邊GGYY,說這些人沒有人權~
他們卻忘了那些被害人的人權在哪?.....
但..政府真的有GUTS嗎?
台灣已經被稱為鬼島了~~不要再一直沉淪下去~~~~~
於
2015/05/15 14:09:46
發文
| ||||||||||||||||||||||||||||||||
indeed | ||||||||||||||||||||||||||||||||
+1 基本來說是諷刺😌😌
幾星不重要,就如吉翁克沒有腳一樣,腳只是裝飾爾已。
這個酒駕怎麼沒抓去關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