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則留言

(轉貼)先生,雖然你的賓士很耐撞,但是國道上還是別這樣硬切吧!

頭又大機梯八六

從1分30秒開始看。



PO啊,你準備好戴鋼盔吧😞
E.X.M.A= EXAM Newtype Simulation Control System

小鋼砲

#2

拍攝者問題更大,敢在時速100以上玩這遊戲,既然發現旁車已切進他車道,不減速還意氣用事他車拼,早晚會出事

Daniel.S

#3

間距那麼大,旁邊車子前面都快沒路了要切進來,
方向燈也打了那麼久你就是不讓,我看是原PO有問題吧!
賓士是台好車只是一台車修了兩個月還沒好又沒代步車心情就不好!

wei

#4

幹的好唷!這種根本不需要讓他,大不了頂他屁股,他大概就翻了

a_fa

#5

弱智總是要有橫著走的治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風動幡動心動

#6

兩輛車皆錯
一個慢速龜車
一個硬切危險
放棄TOYOTA、割捨K7 V6 2.7,新購MONDEO,兼開740、X5,偶而開ix35 4WD

大祥

#7

他那一台是鐵牛,很耐撞
簡單的事如果能作徹底,不間斷,那就夠了

panda

#8



距離那麼小,可以打個方向燈就硬切?


下水道清潔工

#9

得理就不饒人

是比較少年人的想法
以上,個人獨斷的偏見

踢佛西

#10

我覺得開車真的是一種修行...
平安到達目的地,讓家人安心、放心最重要

CarMaster

#11

我相信99%的人沒看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六、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
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
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七、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殘障用特製車或教練車時,應予禮讓。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
定避讓行駛:
一、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
之準備。
二、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
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
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
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
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CarMaster

#12

第 91 條
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
駕駛人之手勢,應依下列規定:
一、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向上,手掌向右微曲之手勢。
二、左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平伸,手掌向下之手勢。
三、減速暫停時,應顯示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垂伸,手掌向後
之手勢。
四、允讓後車超越時,應顯示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四
五度垂伸,手掌向前並前後擺動之手勢。
五、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平伸,手掌向後並前
後擺動之手勢。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
汽車行駛時,不得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
讓道。

DC

#13

...😀 毒舌一下.....


都想... 衝...衝...衝 .. ....😆 😆

..
.... 一台沒力....佔用內超車道 ... 那台老B在怕收油及技術不好...三寶吧! 😝 😝 😝

還好..大家虛驚一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