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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轉貼)超車逆向撞17年老車 稱殘值低拒賠

頭又大機梯八六



儘管是業餘人士 ! 但還是會說 SAFETY NO.1 !

大祥

#2

協調和解不成那就上法院
不過這是小條的
下一次就不一樣了
簡單的事如果能作徹底,不間斷,那就夠了

n803244

#3

這上法院 能有公道嗎?

我挺好奇的!

nnn168

#4

回應 n803244 (n803244) 所寫
這上法院 能有公道嗎?

我挺好奇的!


主張修復完全一定可行吧 前提是無肇事責任

騎車兜兜風

#5

要不然賠一台勁戰也可以吧😇

wan

#6

我猜法官最多判11萬5加4萬5除以2
就是8萬
倒楣的話判賠4萬5

GODVIA

#7

主張恢復原狀

死丫頭!我不姓鄧!

#8

保險公司也是會按照殘值這樣賠啊😇
沒疑問吧😌
若這老車撞到全毀,..............................請問有哪個呆瓜會賠你修到好😆

miklle

#9

回應 n803244 (n803244) 所寫
這上法院 能有公道嗎?

我挺好奇的!


當街拿那麼大隻開山刀,到處砍人都沒事了 ... 這上法院能討甚麼公道 ...

特殊族群集團黨派成員、有錢人 ... 都有優惠的 ...

江山絕塵

#10

2015/08/18 10:26:34

發文IP 129.170.*.*

[嘆氣] 這啥道理… 那小弟的大哥不就更慘… 25年的老車了, 不就都不用賠了= =?

2015/08/18 10:27:08

發文IP 129.170.*.*

[嘆氣] 這啥道理… 17年車就不太想賠了… 那小弟的大哥不就更慘… 25年的老車了, 不就都不用賠了= =?
😌
這啥道理…

17年車就不太想賠了…

那小弟的大哥不就更慘…

25年的老車了,

不就都不用賠了= =?

死丫頭!我不姓鄧!

#11

回應 wk2941jxz550 (江山絕塵) 所寫
😌
這啥道理…

17年車就不太想賠了…

那小弟的大哥不就更慘…

25年的老車了,

不就都不用賠了= =?

不是不賠,是賠那台老車的殘值。別只看標題😇

江山絕塵

#12

回應 logosogo (死丫頭!我不姓鄧!) 所寫
回應 wk2941jxz550 (江山絕塵) 所寫
😌
這啥道理…

17年車就不太想賠了…

那小弟的大哥不就更慘…

25年的老車了,

不就都不用賠了= =?

不是不賠,是賠那台老車的殘值。別只看標題😇


不是那個意思,

小弟的意思是,

17年只剩4萬塊的殘值

那25年的不就更慘...

死丫頭!我不姓鄧!

#13

回應 wk2941jxz550 (江山絕塵) 所寫
回應 logosogo (死丫頭!我不姓鄧!) 所寫
回應 wk2941jxz550 (江山絕塵) 所寫
😌
這啥道理…

17年車就不太想賠了…

那小弟的大哥不就更慘…

25年的老車了,

不就都不用賠了= =?

不是不賠,是賠那台老車的殘值。別只看標題😇


不是那個意思,

小弟的意思是,

17年只剩4萬塊的殘值

那25年的不就更慘...

那當然啊😆 賣不出去只能報廢的車子,若是你想賠我幾萬啊?😆

大雄

#14

頂多就陪修復部分的殘值

其他的不用期待😞
迎向陽光

U大

#15

如果:

1. 肇事責任全在對方, 因為是禁止超車的雙線地區, 而且是直線路段, 對方是硬超, 但是對不起, 國法不容!!😡
2. 車輛殘值是 4.5萬
3. 修復費是11萬

建議:

1. 主張恢復原狀
2. 要求補償修復期間的交通費支出, 用計程車費率請求, 列清楚日常用車的交通情形, 看望丈母娘都算...這些要自己列清楚, 頻率. 距離等, 不要自己不講, 以為別人會還你公道.
3. 要求換車的心理補償, 跟老車有感情, 也有人車之間的信任, 不是另一部車可以輕易取代.
4. 要有打官司的心理準備.

所謂打官司的心理準備是, 我們有理, 也合理去訴求, 不必先入為主以為司法都烏魯木齊, 司法爛的是審阿扁. 審林益世. 審黃世銘等政治案件, 一般民事的, 因為不是一審定讞, 審判品質不至於太差. 😝

當然打官司要花律師費, 可是有時候是忍無可忍, 這次這B爺的錯誤太明顯, 要是對方踩硬了就是四萬五, 太過頭就跟對方拼到底...好好想一想...加油!!😍
台灣的根本問題之一在於老K的黨產, 老K輸到脫褲逃到台灣, 連當時小蔣運來的黃金都早就花光了, 如今還擁有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黨產, 讓台灣的民主政治無法公平競爭, 無法正常發展. 老K用繳納黨費來控制黨員的有效性, 所以楊志良的連署書超過一半無效, 但是黃復興黨員無需交黨費...這事不知道本土藍了解不了解?

FPHIL

#16

Paul

#17

回應 acjl (FPHIL) 所寫
法院的判決就是如此😇😌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6892&page=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106/35418102/
這邊的法院判決恐怕讓當事人更震撼

FPHIL

#18

回應 paul12345688 (Paul) 所寫
回應 acjl (FPHIL) 所寫
法院的判決就是如此😇😌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6892&page=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106/35418102/
這邊的法院判決恐怕讓當事人更震撼


😌😌

破許馬肯好好開

#19

上面新聞提到離譜只判兩元的案例中,是因為此種案件中程序為:車主先自己拿去估價->再跟對方請款,此種流程中容易讓人有自己暗中加價,也就是所謂的「不當得利」行為,所以才會有所謂的按照「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來折舊。

所以,其實老車只要跟對方主張說,你去找你認識的修車廠,只要把我的車「恢復原狀」即可,也就是說,自己不會經手任何金錢。

只要主張「恢復原狀」,法院就無法依照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來算。

但前提還是要修車廠有備料可以修😆😆
優卡是個溫暖的大家庭 大家都很會喇賽 互捅XD 讚讚讚!!

維修員

#20

幹嘛不在法庭上問問法官今年幾歲

超過25歲也算無殘餘價值請問可以打死他不用賠錢嗎?
😡

車只是代步的工具

#21

回應 7-moon (維修員) 所寫
幹嘛不在法庭上問問法官今年幾歲

超過25歲也算無殘餘價值請問可以打死他不用賠錢嗎?
😡


說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