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綠燈直行被闖紅燈機車撞上 無肇責卻判賠169萬

苟庵菊(s9651264)

2017/05/04 08:48:10

發文

#6012738 IP 129.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偽政權的偽司法遺毒殘害無辜守法的人
>(轉貼)綠燈直行被闖紅燈機車撞上 無肇責卻判賠169萬

台中一名駕駛開車被闖紅燈騎士撞上,沒有肇事責任卻得賠償169萬元。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蔡淑媛翻攝)
2017-05-02 10: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一名駕駛開車被闖紅燈騎士撞上,沒有肇事責任卻得賠償169萬元。有媒體報導指出,台中游小姐2年前在綠燈直行狀況下開車,卻被一位騎機車闖紅燈的阿伯撞上,阿伯送醫後7個月身亡,無肇事責任的游小姐卻被對方提告,近來法院一審判決,游小姐因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還得賠償家屬要求的169萬。

據《TVBS》報導,這起車禍的鑑定結果顯示,游小姐並沒有肇事責任,車禍原因是機車騎士違反號誌規定,但騎士車禍後7個月死亡,騎士家屬當時也領走強制險210萬元,又要求游小姐民事賠償,近來她被台中地院判過失傷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連帶家屬提的損害賠償,總共要賠169萬元。

游小姐表示,自己沒有肇事責任,對方闖紅燈為何可以這樣提告,難不成全台灣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規則,那要交通號誌作什麼?自己在車禍後也有探望對方,怎會被對方緊咬不放?

報導也提到,闖紅燈的騎士家屬張小姐表示,轎車駕駛一直強調自己沒肇事責任,也沒道歉,才會循求法律途徑求公道。她還說,只是要對方一個道歉,一毛錢都沒拿也無所謂。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Designated Hitter

9

則留言

1

文華苑(surgeon)

2017/05/04 10:00:59

發文

#6012769 IP 188.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改一下標題, 鄉民風向會...

硬闖黃燈 害死一命 連一聲道歉都不肯 天理何在!

小光(rolkilos)

2017/05/04 10:43:01

發文

#6012784 IP 250.117.*.*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7/05/04 10:43:01

發文IP 250.117.*.*

[quote=surgeon (文華苑)]改一下標題, 鄉民風向會... 硬闖黃燈 害死一命 連一聲道歉都不肯 天理何在![/quote] 搶黃燈、闖黃燈並不違規..... 這一起案例其實還是天王條款,法官覺得亮黃燈代表「即將變成紅燈,將失去通行路權」,所以在黃燈時通行負有應注意的責任。 所以行政上的事故鑑定無肇責,到法院就有過失責任了。

2017/05/04 10:43:48

發文IP 250.117.*.*

[quote=surgeon (文華苑)]改一下標題, 鄉民風向會... 硬闖黃燈 害死一命 連一聲道歉都不肯 天理何在![/quote] 搶黃燈、闖黃燈並不違規..... 這一起案例其實還是帝王條款,法官覺得亮黃燈代表「即將變成紅燈,將失去通行路權」,所以在黃燈時通行負有應注意的責任。 所以行政上的事故鑑定無肇責,到法院就有過失責任了。
回應 surgeon (文華苑) 所寫
改一下標題, 鄉民風向會...

硬闖黃燈 害死一命 連一聲道歉都不肯 天理何在!


搶黃燈、闖黃燈並不違規.....

這一起案例其實還是帝王條款,法官覺得亮黃燈代表「即將變成紅燈,將失去通行路權」,所以在黃燈時通行負有應注意的責任。

所以行政上的事故鑑定無肇責,到法院就有過失責任了。
左青龍 右白虎 老牛在腰間 龍頭在胸口

我愛重卡(jason1964)

2017/05/04 11:23:38

發文

#6012802 IP 239.24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7/05/04 11:23:38

發文IP 239.249.*.*

找好一點的律師

2017/05/04 11:27:18

發文IP 239.249.*.*

找好一點的律師 搶黃燈被闖紅燈的撞,到底是搶黃燈的錯?還是闖紅燈的錯?[傻笑] 這是一個路權的問題,是黃燈的路權?還是紅燈的路權?
找好一點的律師
搶黃燈被闖紅燈的撞,到底是搶黃燈的錯?還是闖紅燈的錯?😆
這是一個路權的問題,是黃燈的路權?還是紅燈的路權?
不轉型是等死,轉型是去送死

VC(vcchen)

2017/05/04 13:57:30

發文

#6012856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警方的鑑定報告確實是無肇事責任,但法官的判決是從監視器畫面判定汽車駕駛搶黃燈,所以有肇事責任,目前並沒有明確的錄影畫面流出,其實外人無從評論,因為法規中的黃燈指的是黃燈亮起時,若車輛已經越過停車線,可以繼續前進,若未越過停止線,就必須在停止線前停等,沒監視器畫面,無從判定當時狀況。

其次,死者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七個月過世往生,究竟是否與車禍事故有直接或是間接的相關,這部份也沒有相關的醫療資訊,在沒有完整資訊的狀況下,建議不予評論,看看就好,也無須轉貼。

阿龍索向前走(falonso2008)

2017/05/04 19:55:02

發文

#6013036 IP 164.2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案件還有疑問,該不會女性汽車駕駛被誘導式承認罪責?

七個月以後往生,代表這段期間還有再協調。

如果再開調解委願會時,記錄女性汽車駕駛說:我也有責任。而非強調我無責的訴求。

是否因此成了法院判賠的關鍵?


這個闖紅燈的傢伙,再那個路口是有闖紅燈照相機。


PS:

有趣的是機車騎士家屬,一直強調要女性駕駛認罪。還說:只是要求個公道而非賠償。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有高人指點。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work(a2031580500)

2017/05/04 20:03:12

發文

#6013038 IP 177.2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alonso2008 (阿龍索向前走) 所寫

這個案件還有疑問,該不會女性汽車駕駛被誘導式承認罪責?

七個月以後往生,代表這段期間還有再協調。

如果再開調解委願會時,記錄女性汽車駕駛說:我也有責任。而非強調我無責的訴求。

是否因此成了法院判賠的關鍵?


這個闖紅燈的傢伙,再那個路口是有闖紅燈照相機。


PS:

有趣的是機車騎士家屬,一直強調要女性駕駛認罪。還說:只是要求個公道而非賠償。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有高人指點。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64572260228245/permalink/1463870353631762/?hc_location=ufi

A.J TAXI(jay_r521)

2017/05/07 09:58:10

發文

#6013549 IP 239.8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汽機車不分道
這種問題永遠無解……
大都會計程車,歡迎您的搭乘。

口(a123456841)

2017/05/07 16:06:50

發文

#6013593 IP 239.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cchen (VC) 所寫
因為法規中的黃燈指的是黃燈亮起時,若車輛已經越過停車線,可以繼續前進,若未越過停止線,就必須在停止線前停等。


一直找不到相關條文,能否提示一下.

小光(rolkilos)

2017/05/07 17:19:55

發文

#6013597 IP 16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123456841 (口) 所寫
回應 vcchen (VC) 所寫
因為法規中的黃燈指的是黃燈亮起時,若車輛已經越過停車線,可以繼續前進,若未越過停止線,就必須在停止線前停等。


一直找不到相關條文,能否提示一下.


找不到的,因為黃燈只代表要變紅燈,還是保有路權的。

請參考
交路(八二)字第033484號函
這麼狠啊 這樣就不能紙上談兵啦 肩膀上有花的通通給我進來
熱門新聞
車輛公會協同國內各汽車廠與零件廠發表聲明,應以調降貨物稅方向取代關稅,因為調降貨物稅適用於進口車和國產車。
2024年底前訂購Lexus RZ 450e完,填寫U-CAR問券系統,Bob將加碼贈送10,000元U-POWER充電金,名額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