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 討論「交友問題」 前妻爆氣國道跳車
於
2018/04/08 0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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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妻討論女方交友問題
然後吵架跳車
我真的不懂現在的年輕人了
19歲的前妻....我19歲連女朋友都沒交過,人家都已經離過婚了
回應 gentlemen888(新好男人)所寫
19歲的前妻....我19歲連女朋友都沒交過,人家都已經離過婚了
哈哈,這樣判斷不見得對
說不定那位前妻16歲就嫁給他了...
回應 wangoldmr(Mr. Wang)所寫
回應 gentlemen888(新好男人)所寫
19歲的前妻....我19歲連女朋友都沒交過,人家都已經離過婚了
哈哈,這樣判斷不見得對
說不定那位前妻16歲就嫁給他了...
這打擊更大,居然能找到16歲就願意嫁人的女生😵,我連肯和我交往的16歲女生都找不到😆
腦殘的標題
腦殘事件就別要求會有有什麼睿智的標題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07/1329928/
清明節連假昨是第3天,下午5時10分許,國道3號北上65公里處,發生19歲盧姓女子在國道上開車門跳車的驚險之舉,警方第一時間獲報後趕往現場,盧女已被路過民眾載走。
26歲洪姓車主表示,開門下車的盧女是前妻,原本車內一行人要到盧女花蓮老家旅遊,但兩人聊到女方交友問題,在車上發生爭吵,盧女才會爆氣在國道下車。
警方指出,洪男昨作完詢問紀錄後請回,今早已連絡上返回花蓮的盧女,並通知其到分隊說明完成案件調查,對於盧姓女子在國道任意下車舉動,已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可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
警方調查,洪男昨至龍潭分隊說明經過,表示自已從苗栗家中開車出發,載著19歲盧姓前妻,及另兩名詹、劉男姓友人,一車共4人,要到花蓮盧姓前妻家中旅遊。
洪男說,當時在國道上遇到塞車,大夥便開始聊天,和前妻談到交朋友的問題時,雙方意見不同,發生爭執拉扯,前妻竟趁塞車車輛靜止時,打開車門就下車,隨後被後方另輛紅色轎車載走,他怕前妻發生危險,從大溪交流道下國道向警方報案,並到龍潭分隊分隊說明。
國道6隊呼籲,在國道上任意下車很危險的事,不但自身會發生危險,也會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民眾千萬不可任意作出如此舉措,害人害已得不償失。(突發中心黎百代/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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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塞車的時候跳車,還是摔了個狗吃屎,很危險,要不得。但我注意到的重點是:
19歲前妻
我19歲的時候在幹什麼啊...這個妹子居然已經結婚又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