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車借朋友, 他被闖紅燈照相了要怎麼處理??
拿單子去給他
請他繳錢~~🙂
請他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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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單子去給他 請他繳錢~~🙂 | |||
可是聽說紅燈照相, 還要被記點...
我不知要怎麼跟警察證明車是他開的...
還是只要他拿紅單去繳... 警察不會認車主...
是這樣嗎?
看罰金多少看哪種朋友
舉例來說
如果是同事一對會的
如果是很好的朋友罰金不是很多就幫他繳
就算罰金很多我也會幫他出一點
這才叫朋友
要看罰金多少和朋友的關西來訂
舉例來說
如果是同事一對會的
如果是很好的朋友罰金不是很多就幫他繳
就算罰金很多我也會幫他出一點
這才叫朋友
要看罰金多少和朋友的關西來訂
有分責任歸屬, 被照相的逕行舉發應該是不用記點。
你該考量的是罰金怎麼要他出比, 而不是在記點..........
除非你平常就「把額度消費到邊緣」!
駕駛人記點吊扣駕照之規定如何?
記一點
第33條第1項.第2項:高速公路違規
第38條第1項:違規攬客
第40 條:超速
第45條:不依規定行駛
第47條第1~3款:違規超車
第48條:違規轉彎
第49條:違規迴轉
第60條第1項:不聽警察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
第60條第2項第1~2款:不服勤務警察指揮、稽查或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之指示者
記兩點
第29條第1項第1~4款:裝載物品不依規定(歸責汽車駕駛人)
第29條之2第1~2項:裝載貨物超重或超過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歸責汽車駕駛人)
第30條第1項第1~2款:裝載物品超重、超寬、超長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或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
記三點
第43條:蛇行、拆除消音器、飆車
第53條:闖紅燈
第54條:闖平交道或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停車。
(第61條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
汽車駕駛人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照二次,再違反上述條款之一者,吊銷駕照一年。
除非你平常就「把額度消費到邊緣」!
駕駛人記點吊扣駕照之規定如何?
記一點
第33條第1項.第2項:高速公路違規
第38條第1項:違規攬客
第40 條:超速
第45條:不依規定行駛
第47條第1~3款:違規超車
第48條:違規轉彎
第49條:違規迴轉
第60條第1項:不聽警察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
第60條第2項第1~2款:不服勤務警察指揮、稽查或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之指示者
記兩點
第29條第1項第1~4款:裝載物品不依規定(歸責汽車駕駛人)
第29條之2第1~2項:裝載貨物超重或超過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歸責汽車駕駛人)
第30條第1項第1~2款:裝載物品超重、超寬、超長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或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
記三點
第43條:蛇行、拆除消音器、飆車
第53條:闖紅燈
第54條:闖平交道或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停車。
(第61條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
汽車駕駛人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照二次,再違反上述條款之一者,吊銷駕照一年。
之前超速被拍照逕行舉發,為了不想被罰那3000元,我都會拿紅單及親友駕照去監理站舉發是"他"開的車,不是我!!填一張申請書就可把處罰對象從車主(我)轉移給別人了。
ps.但是如果是被攔下開單的話,就會直接處罰當時的駕駛人。
ps.但是如果是被攔下開單的話,就會直接處罰當時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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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超速被拍照逕行舉發,為了不想被罰那3000元,我都會拿紅單及親友駕照去監理站舉發是"他"開的車,不是我!!填一張申請書就可把處罰對象從車主(我)轉移給別人了。 ps.但是如果是被攔下開單的話,就會直接處罰當時的駕駛人。 | |||
闖紅燈如果轉移駕駛人
那個人就要去上課喔
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是朋友...是他闖的他不會推託會拿去繳....如果明明是他闖的..還在哪裡543的..我會摸著鼻子繳....朋友???再說了....
記點通常不會滿額ㄉ啦
除非真ㄉ粉白幕
不然就是錢太多
所以只需在意錢ㄉ問題😞
除非真ㄉ粉白幕
不然就是錢太多
所以只需在意錢ㄉ問題😞
點是記給人的
又不是記給車的
車子是不會自己跑的
未來就不知道了
電腦會偷偷違規嗎?
又不是記給車的
車子是不會自己跑的
未來就不知道了
電腦會偷偷違規嗎?
我想到時候闖紅燈照相的罰單一定會寄給我...
可是紅燈不是我闖的... 那要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