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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米(ckbin)

2008/02/15 16:25:47

發文

#403928 IP 90.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希望最少都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

whoiam(whoiam)

2008/02/19 1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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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508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

究極高度危險駕駛😝 不可取

贊成

Bimmer(canon710)

2008/02/19 10:35:35

發文

#406518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定要判重刑加罰超高罰金

KS(canbo12)

2008/02/19 10:41:34

發文

#406522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az90302 (京極楓) 所寫
小弟覺得有些法律可以訂嚴一點,
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樣沒人權,

但是當他們違法的時候,

我們一般老百姓的人權他們又看在眼裡了嗎?

當初犯法人不注重一般人的人權,

事後這種人我們也不用給他們人權了!!

今天往生的是別家的人,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可以給他們機會,

但是今天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

我想每個人都無法原諒肇事者吧!!

法律要就訂嚴一點,

要是訂的太輕,

對我們這些守法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犯法的活了,守法的卻往生了.



犯法的活了,守法的卻往生了
講得實在是太好了...
🙂

KS(canbo12)

2008/02/19 1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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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542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brian0709 (人中呂布) 所寫
回應 lienken (Lien) 所寫
回應 max3500 (max3500) 所寫
贊成! 日本酒駕也都判很重! 應該的!😀


日本酒駕撞死人
要罰一輩子
也就是此人每月賺多少錢
就要一輩子給他家人之前每個月賺的錢

這招好像不錯唷!!


這招沒用的...😌
很多官司往往判被告需賠被害人多少錢...
但往往拿到錢的被害人有多少人呢??😞
有的還嗆說我就是沒錢!怎樣!抓我去關呀!之類的...😡

所以還是判刑入獄+鞭刑+公佈姓名、照片!才是王道!🙂


小君君(twujj)

2008/02/19 13: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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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10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本人倒是覺得應以
不特定對象一級謀殺罪
來論處
有錢人怕你罰嗎
😠😠😠

☆穆☆(ducati1127)

2008/02/19 14:14:35

發文

#406727 IP 250.25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brian0709 (人中呂布) 所寫
回應 lienken (Lien) 所寫
回應 max3500 (max3500) 所寫
贊成! 日本酒駕也都判很重! 應該的!😀


日本酒駕撞死人
要罰一輩子
也就是此人每月賺多少錢
就要一輩子給他家人之前每個月賺的錢

這招好像不錯唷!!


贊成+1 早該做了

推推
PS 也要連帶罰沒阻止他的人
加重罰強迫同席的人

人中呂布之鍵盤車手(bbrian0709)

2008/02/19 14:25:57

發文

#406738 IP 12.1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anbo12 (Kelvin) 所寫
回應 bbrian0709 (人中呂布) 所寫
回應 lienken (Lien) 所寫
回應 max3500 (max3500) 所寫
贊成! 日本酒駕也都判很重! 應該的!😀


日本酒駕撞死人
要罰一輩子
也就是此人每月賺多少錢
就要一輩子給他家人之前每個月賺的錢

這招好像不錯唷!!


這招沒用的...😌
很多官司往往判被告需賠被害人多少錢...
但往往拿到錢的被害人有多少人呢??😞
有的還嗆說我就是沒錢!怎樣!抓我去關呀!之類的...😡

所以還是判刑入獄+鞭刑+公佈姓名、照片!才是王道!🙂



沒錢的就臉上刺青🙂

我在墾丁*天氣晴(f9333013)

2008/02/19 15:28:36

發文

#406766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olargard (Solar Gard) 所寫
我倒覺得合理的處罰是:

初犯 - 沒收車子,拿去法拍。
再犯 - 沒收車子 + 坐牢。
三犯 - 沒收車子 + 5年以上牢飯,不得緩刑,交保,假釋,就連總統也不得特赦。

酒醉駕車就好比給頑皮的小孩子一把槍,不但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不得輕饒。



要累積到三犯喔 ....

講難聽一點 ... 已經有3個破碎的家庭了 ......

窮酸倫(RPM車手)(uakearcna)

2008/02/19 15:39:07

發文

#406775 IP 187.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早就要重罰了..在此之前不知道有多少因為酒駕而造成家庭悲劇..真是痛恨這些人😠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GSD3 F1 225/45/17& CSC2 仿OZ鋁圈~H&R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whitefox(whitefox-ucar)

2008/02/19 1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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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85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贊成酒駕重罰!!

money個挫冰(star65tw)

2008/02/19 16: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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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94 IP 189.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儘速責令完成,給有要做事的立委一個掌聲鼓勵鼓勵

cervantes(f9w726)

2008/02/19 2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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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78 IP 9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立即扣車拖回拖吊場,酒駕者一律扭送警局法辦,除了重罰款加公共危險罪外車主若沒有繳清酒駕罰款和其它違規罰款就算只差一塊錢車子就不能領回,而且最好該車主駕照註明有酒駕紀錄並限定三個月內沒錢繳罰款該車就拍賣或直接報廢掉!!拍賣所得捐給因酒駕肇事的受害者或家屬一點補償,看他們以後怎麼繼續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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