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大家討論的這麼認真..........可是......不是說相關配套措施都還沒底定嗎?
等到正式決定實施的時候再來檢視其內容會不會更好呀?
等到正式決定實施的時候再來檢視其內容會不會更好呀?
大家可能沒有時間仔細研究, 小弟節錄部份討論內容出來供參考:
以下內容節錄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594376&p=5#5819611
========================
北歐國家很早就體認到這個問題, 因此在 1991 年起紛紛推行「綠色稅制改革」, 透過課徵環污稅(如碳稅、空污費、硫稅、能源稅)取得收入, 再用以減輕社會福利稅捐的負擔, 或是降低其他具有扭曲性質的租稅, 期盼能夠實現兼收環保和租稅改革的「雙重紅利」(double dividends)(第一重紅利:就環境層面而言—可以矯正污染的外部性, 進而改善環境品質。第二重紅利:非環境層面而言—考慮環境污染稅的租稅用途, 以此租稅收入來替代扭曲性之租稅, 諸如所得稅, 以提升福利水準的效果)。
因此, 所謂的「環境租稅改革」(ETR) 不只是課徵環境稅而已, 還應包括: 將推行的「環境租稅」或「綠色租稅」, 和「其他的稅制改革」結合。所謂的「環境相關租稅」, 實則包括了能源、資源和環境三個層次, 也和目前一般國家的「綠色國民所得帳」的主要內容相近。
ETR 的下一步, 就是要做 EFR 「環境財政改革」, 這是指: 課徵環保/污染/能源稅, 但同時「免除某些中低收入或弱勢族群的所得稅」, 或者「增加政府就業雇用的勞動人口」, 換句話說, 課徵能源稅只是一個開始, 其最終還必須達到照顧弱勢的外部功能. 所以大家應該要監督這一段, 以免弱勢人口在這波改革中, 受到傷害而消失.
1997 年, 芬蘭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全國人民總計可以少繳 35 億的所得稅.
1996 年, 荷蘭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企業的公司營利稅可以少繳 3%, 個人家庭所得稅率則降低 0.6%.
1999 年, 德國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企業雇主和員工的「退休保險費」負擔各降了 0.4%.
2000 年, 英國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企業雇主的「社會安全費」可以降低 0.5%.
(還有很多其他國家, 如: 義大利, 丹麥.....等等, 運用 ETR 稅基收入, 來降低人民稅負的案例, 不勝枚舉)
這樣不是很好嗎? 政府又沒有減少稅收 (因為從 ETR 彌補過來了), 而人民卻可以少繳稅, 何樂而不為呢?
總而言之, ETR/EFR, 從 1990 年開始, 已經是全球稅制改革的大趨勢, 我們現在提出能源稅, 腳步上已經晚了許多, 雖然還有很多細節, 需要很長時間的調整或協商, 但是這確實是符合國際潮流的一種改革方向.
能源稅也不是一個獨立的議題, 它必須和其他現行稅制一起被討論的, 所以無須擔心重複課徵問題.
大家會這麼擔心, 是因為不了解稅基設計的來龍去脈, 而僅僅對「能源稅」一詞, 產生了很深的誤解.
小弟並不了解, 過去的政府, 為何不願意碰觸這個問題? 但是, 對於現在願意如此改革的政府, 小弟予以肯定.
唯一感到可惜的, 是官員們沒有將 ETR/EFR 的概念論述清楚, 以致引起民眾這麼大的誤解.
以下內容節錄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594376&p=5#5819611
========================
北歐國家很早就體認到這個問題, 因此在 1991 年起紛紛推行「綠色稅制改革」, 透過課徵環污稅(如碳稅、空污費、硫稅、能源稅)取得收入, 再用以減輕社會福利稅捐的負擔, 或是降低其他具有扭曲性質的租稅, 期盼能夠實現兼收環保和租稅改革的「雙重紅利」(double dividends)(第一重紅利:就環境層面而言—可以矯正污染的外部性, 進而改善環境品質。第二重紅利:非環境層面而言—考慮環境污染稅的租稅用途, 以此租稅收入來替代扭曲性之租稅, 諸如所得稅, 以提升福利水準的效果)。
因此, 所謂的「環境租稅改革」(ETR) 不只是課徵環境稅而已, 還應包括: 將推行的「環境租稅」或「綠色租稅」, 和「其他的稅制改革」結合。所謂的「環境相關租稅」, 實則包括了能源、資源和環境三個層次, 也和目前一般國家的「綠色國民所得帳」的主要內容相近。
ETR 的下一步, 就是要做 EFR 「環境財政改革」, 這是指: 課徵環保/污染/能源稅, 但同時「免除某些中低收入或弱勢族群的所得稅」, 或者「增加政府就業雇用的勞動人口」, 換句話說, 課徵能源稅只是一個開始, 其最終還必須達到照顧弱勢的外部功能. 所以大家應該要監督這一段, 以免弱勢人口在這波改革中, 受到傷害而消失.
1997 年, 芬蘭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全國人民總計可以少繳 35 億的所得稅.
1996 年, 荷蘭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企業的公司營利稅可以少繳 3%, 個人家庭所得稅率則降低 0.6%.
1999 年, 德國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企業雇主和員工的「退休保險費」負擔各降了 0.4%.
2000 年, 英國實施了 ETR 之後, 使得企業雇主的「社會安全費」可以降低 0.5%.
(還有很多其他國家, 如: 義大利, 丹麥.....等等, 運用 ETR 稅基收入, 來降低人民稅負的案例, 不勝枚舉)
這樣不是很好嗎? 政府又沒有減少稅收 (因為從 ETR 彌補過來了), 而人民卻可以少繳稅, 何樂而不為呢?
總而言之, ETR/EFR, 從 1990 年開始, 已經是全球稅制改革的大趨勢, 我們現在提出能源稅, 腳步上已經晚了許多, 雖然還有很多細節, 需要很長時間的調整或協商, 但是這確實是符合國際潮流的一種改革方向.
能源稅也不是一個獨立的議題, 它必須和其他現行稅制一起被討論的, 所以無須擔心重複課徵問題.
大家會這麼擔心, 是因為不了解稅基設計的來龍去脈, 而僅僅對「能源稅」一詞, 產生了很深的誤解.
小弟並不了解, 過去的政府, 為何不願意碰觸這個問題? 但是, 對於現在願意如此改革的政府, 小弟予以肯定.
唯一感到可惜的, 是官員們沒有將 ETR/EFR 的概念論述清楚, 以致引起民眾這麼大的誤解.
| ||||||||||||||||||||||||||||||||||||||||||||||||||||
我記得他是最敢對抗威權的人.. 從以前到他之前當立委,都是反對的一方.. 先生 你的政治立場太鮮明了哦,乖乖~ 四年後真的比較差再回來嗆!! | ||||||||||||||||||||||||||||||||||||||||||||||||||||
小緯兄
人民一但選到不好的政治人物
我們可是立刻就要受苦的
可等不到四年喔
任何一位人民監督,批評政治人物
都是天經地義的事
也關係到全民的利益
請不要任意就把別人貼政治標籤
這樣很不道德
| |||
我覺得應該改燃料稅為隨油徵收就好了..沒必要再多徵能源稅, 畢竟我不太認同大眾交通工具這麼發達的年代還有一堆人開車上班.. 明明就一個人偏偏要做五人做的車去上班..不覺得浪費嗎? 一到夏天車子所排出的熱量超可觀耶..車子似乎許多能量都轉為熱能了..😩 | |||
你是北.高.中市人吧.
你來新竹看看.那裡來的大眾交通工具這麼發達😡
| ||||||||||||
你是北.高.中市人吧. 你來新竹看看.那裡來的大眾交通工具這麼發達😡 | ||||||||||||
你來屏東看看.那裡來的大眾交通工具這麼發達😡
一個每天必須從屏東開車到高雄上班的苦主
| |||
據新聞報導, 台灣每人每年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六萬噸(我有沒有看錯?), 是世界平均值的三倍, | |||
世界"平均值" 是非常低的標準吧?
| |||
大家可能沒有時間仔細研究, 小弟節錄部份討論內容出來供參考: 小弟並不了解, 過去的政府, 為何不願意碰觸這個問題? 但是, 對於現在願意如此改革的政府, 小弟予以肯定. 唯一感到可惜的, 是官員們沒有將 ETR/EFR 的概念論述清楚, 以致引起民眾這麼大的誤解. | |||
Green Tax 都是要整體規劃的, 要就全部弄清楚後整套提出來
不要是一時興起然後就這邊一點那邊一點的 Politically Correct 的改稅
希望能源稅只是脫口而出,隨便說說而已..🙂
| |||
希望能源稅只是脫口而出,隨便說說而已..🙂 | |||
不會喔、以前當台北市長就有個 垃圾袋隨袋費!
現在還未當總統、就要能源稅了,以後正式當總統了、還有得稅哩!
哈哈、慢慢玩死、這些白目😭
| ||||||||||||||||||||||||||||||||||||||||||||||||||||||||||||||
小緯兄 人民一但選到不好的政治人物 我們可是立刻就要受苦的 可等不到四年喔 任何一位人民監督,批評政治人物 都是天經地義的事 也關係到全民的利益 請不要任意就把別人貼政治標籤 這樣很不道德 | ||||||||||||||||||||||||||||||||||||||||||||||||||||||||||||||
別叫我兄拉..我不知在這裡算不算年輕(不到20)..
立即受苦沒錯..可是我沒有貼別人政治標籤阿..
只是李敖真的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反對當政者的人阿..我說錯了嗎?
我也知道增稅很差勁,不過大家都捕風捉影的..畢竟完整的方法都沒公布不是嗎?
別太激動..
| ||||||||||||
你是北.高.中市人吧. 你來新竹看看.那裡來的大眾交通工具這麼發達😡 | ||||||||||||
我是北縣人,來到苗栗讀書,所以我城鄉差距我有深刻感受..
我要說的只針對在密集都市居住的人..並沒有要攻擊其他地區的人..
有誤會我在此道歉,不過為了地球著想少開車一定是個不爭的好方法..
😡
油價一次漲足--->對馬先生沒影響
電價一次漲足--->對馬先生也沒影響
開徵能源稅 --->對馬先生更沒影響
建商藉大陸富豪炒高房價--->對馬先生更更沒影響
因為總統都不必為這些付出一毛錢,等他卸任了,還得養他四-八年!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7971號令修正公布第2、3條條文
【法規沿革】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禮遇卸任總統、副總統,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卸任總統禮遇範圍)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96年7月11日公布修正前原條文--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油價一次漲足--->對馬先生沒影響
電價一次漲足--->對馬先生也沒影響
開徵能源稅 --->對馬先生更沒影響
建商藉大陸富豪炒高房價--->對馬先生更更沒影響
因為總統都不必為這些付出一毛錢,等他卸任了,還得養他四-八年!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7971號令修正公布第2、3條條文
【法規沿革】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禮遇卸任總統、副總統,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卸任總統禮遇範圍)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96年7月11日公布修正前原條文--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每個月要繳的夠多了....不差這張....唉.......😌😌😌
賺在多的錢為了就是要將信箱裡的帳單給繳清😩😩(沒有信用卡唷)
位什麼就不能在想些比較好的配套措施......😩
賺在多的錢為了就是要將信箱裡的帳單給繳清😩😩(沒有信用卡唷)
位什麼就不能在想些比較好的配套措施......😩
CORONA PREMIO 【E】2.0 我真的很喜歡這台車
於
2008/04/22 23:06:33
發文
| |||
😡 油價一次漲足--->對馬先生沒影響 電價一次漲足--->對馬先生也沒影響 開徵能源稅 --->對馬先生更沒影響 建商藉大陸富豪炒高房價--->對馬先生更更沒影響 因為總統都不必為這些付出一毛錢,等他卸任了,還得養他四-八年!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7971號令修正公布第2、3條條文 【法規沿革】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禮遇卸任總統、副總統,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卸任總統禮遇範圍)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96年7月11日公布修正前原條文--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 |||
說的好... 😆
| ||||||||||||
說的好... 😆 | ||||||||||||
那我們怎麼辦,越來越多睡,統統去睡,不要開車了.
政客到底能在想什麼呢😞
難到不能想些比較好的配套措施......
燃料稅廢除
改隨油徵收
能源稅針對排放高污染工廠徵收
這不是很簡單解決了嗎~~😡
難到不能想些比較好的配套措施......
燃料稅廢除
改隨油徵收
能源稅針對排放高污染工廠徵收
這不是很簡單解決了嗎~~😡
| |||
政客到底能在想什麼呢😞 難到不能想些比較好的配套措施...... 燃料稅廢除 改隨油徵收 能源稅針對排放高污染工廠徵收 這不是很簡單解決了嗎~~😡 | |||
如果他們會去想就不會是政客了吧
加收能源稅,不如先從官員自己做起,先去立法,從部長以上(當然也包含立法委員、五院院長、總統、副總統)都改配腳踏車一台,這樣對國家省錢又環保,又可以保護各官員健康。
油價都漲到118元一桶,還想要有便宜的能源嗎? 🙂
開徵能源稅是不得不的作法,就跟30年前蓋高速公路一樣,雖然被罵的臭頭但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 😆
改變都是痛苦的,但是不改變只有等死 😌
開徵能源稅是不得不的作法,就跟30年前蓋高速公路一樣,雖然被罵的臭頭但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 😆
改變都是痛苦的,但是不改變只有等死 😌
| |||
油價都漲到118元一桶,還想要有便宜的能源嗎? 🙂 開徵能源稅是不得不的作法,就跟30年前蓋高速公路一樣,雖然被罵的臭頭但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 😆 改變都是痛苦的,但是不改變只有等死 😌 | |||
興建高速公路,沒有人罵吧?沒有人敢罵吧?
那個年代,國民大會立法院沒有改選,單一黨籍高達百分之九十幾,
沒有反對黨,電視台只有老三台,報禁沒有開放,廣播電台沒有開放,
也沒有地方罵吧.!
只是地主埋怨,政府以行政命令低價強制徵收土地,不過聲音很小,一下子就沒有了,
到處鑼鼓喧天都是歌功頌德,偉大的政府英明的領導,終於有了偉大的建設!
共
150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