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立柱 官.員:等「有緣人」撞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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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台北市貴陽街二段的馬路上,竟然長年存在一根「害人的水泥柱」,平整的路面卻憑空多出一根高約50公分的水泥柱,不少過往汽、機車閃避不及,發生擦撞,前天下午又有一位張姓機車騎士受害,連人帶車倒地受傷,大罵太離譜了。 據當地警方和里長表示,這根害人的水泥柱位在貴陽街二段234號前的路面上,早在7、8年前因應當地社區環境改造計畫,在貴陽街二段兩側馬路設立10餘根高約50公分的水泥柱,一方面阻止車輛違規停放,一方面留給行人更大的徒步空間。 但是,這項街道淨空美化的措施,卻因水泥柱距離路邊騎樓約3公尺寬度,非但未發揮阻擋停車的功能,反而變成違規停車的人工屏障;更糟的是,每逢天雨或夜色昏暗,不熟悉當地路況的機車騎士和汽車駕駛人,稍一不慎就撞個正著,車毀人傷情事經常發生,多年來,原本10餘根水泥柱已陸續被車子撞倒,目前碩果僅存1根,仍繼續為害過往車輛。 近來連日雨勢不斷,又有1名倒楣者無辜受害,張姓機車騎士冒雨騎車,因視線不良,一個不小心就撞上這根水泥柱,當場人車摔倒,雙腳受傷,張某看到自己撞上的竟是從路面「長出」的1根水泥柱,破口大罵太離譜了! 據指出,該項街道水泥柱設施屬市府都市發展局業務,因為設立以來已變成「馬路陷阱」,造成車禍事故不斷,當地民眾透過里長李昭成多次向都發局反映,得到的答案竟是:「等被撞倒後就不再重設」,擺明要等待下一個受害的「有緣人」來解決,令民眾為之氣結,痛罵官員罔顧人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5/4/10lub.html 差點噴飯~~這是啥政府官員ㄚ 😰😰😰 | |||
得到的答案竟是:「等被撞倒後就不再重設」--->太經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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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的答案竟是:「等被撞倒後就不再重設」--->太經典了😇😇😇 | |||
要複習:
還有好久以前國防部長蔣仲X說的〔哪裡不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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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台北市貴陽街二段的馬路上,竟然長年存在一根「害人的水泥柱」,平整的路面卻憑空多出一根高約50公分的水泥柱,不少過往汽、機車閃避不及,發生擦撞,前天下午又有一位張姓機車騎士受害,連人帶車倒地受傷,大罵太離譜了。 據當地警方和里長表示,這根害人的水泥柱位在貴陽街二段234號前的路面上,早在7、8年前因應當地社區環境改造計畫,在貴陽街二段兩側馬路設立10餘根高約50公分的水泥柱,一方面阻止車輛違規停放,一方面留給行人更大的徒步空間。 但是,這項街道淨空美化的措施,卻因水泥柱距離路邊騎樓約3公尺寬度,非但未發揮阻擋停車的功能,反而變成違規停車的人工屏障;更糟的是,每逢天雨或夜色昏暗,不熟悉當地路況的機車騎士和汽車駕駛人,稍一不慎就撞個正著,車毀人傷情事經常發生,多年來,原本10餘根水泥柱已陸續被車子撞倒,目前碩果僅存1根,仍繼續為害過往車輛。 近來連日雨勢不斷,又有1名倒楣者無辜受害,張姓機車騎士冒雨騎車,因視線不良,一個不小心就撞上這根水泥柱,當場人車摔倒,雙腳受傷,張某看到自己撞上的竟是從路面「長出」的1根水泥柱,破口大罵太離譜了! 據指出,該項街道水泥柱設施屬市府都市發展局業務,因為設立以來已變成「馬路陷阱」,造成車禍事故不斷,當地民眾透過里長李昭成多次向都發局反映,得到的答案竟是:「等被撞倒後就不再重設」,擺明要等待下一個受害的「有緣人」來解決,令民眾為之氣結,痛罵官員罔顧人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5/4/10lub.html 沒想到市政府跟劉內閣一樣 也是工讀生市府! 差點噴飯~~這是啥政府官員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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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市政府跟劉內閣一樣
也是工讀生市府!
當地里長可以逕自報請相關單位移除
要不然選您當里長是當假的呀
里長可是地方主管,您不做,還要等有緣人來做😌
要不然選您當里長是當假的呀
里長可是地方主管,您不做,還要等有緣人來做😌
於
2008/06/05 13:33:3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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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里長可以逕自報請相關單位移除 要不然選您當里長是當假的呀 里長可是地方主管,您不做,還要等有緣人來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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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屬都發局業務, 里長也去請都發局處理, 請問這里長, 有哪點作錯??? 哪不成都發局不能發文請有關單位移除????
一句撞斷不設立就了事??? 請問撞斷是不是要算毀損公物??? 哪有人胡亂挺成這副德性??
兩個免註冊貼圖空間
http://www.adripix.com/
http://www.ipicture.ru/
於
2008/06/05 13:44:4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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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里長可以逕自報請相關單位移除 要不然選您當里長是當假的呀 里長可是地方主管,您不做,還要等有緣人來做😌 | |||
+1
但都發局的回應太誇張了😲.看來那位里長可以在都發局入口放一支水泥柱.讓他們感同身受😠
芬.為.開花結果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
請當地里長將它撞斷就OK了
🙂🙂
請當地里長將它撞斷就OK了
🙂🙂
應該把這官員的名字報出來,真是太混蛋了。。。
混蛋的官員政客還很多,大家也別放過他們。
不爽網-政客/貪官惡行
混蛋的官員政客還很多,大家也別放過他們。
不爽網-政客/貪官惡行
消費糾紛の記錄者,不爽網 www.busong.net
請套用政治公式,這樣就不足為奇啦!😀
爛總統+爛市長=爛官員
不做事的總統+不做事的市長=不做事的官員
馬上爛的總統+郝個屁的市長=昏庸無能的官員
🙂
爛總統+爛市長=爛官員
不做事的總統+不做事的市長=不做事的官員
馬上爛的總統+郝個屁的市長=昏庸無能的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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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里長可以逕自報請相關單位移除 要不然選您當里長是當假的呀 里長可是地方主管,您不做,還要等有緣人來做😌 | |||
里長是這一里之長,好像有縣長市長那個味道,
整個里都歸里長管,
其實里長什麼也管不了,
平時發發傳單,選舉跑腿賺點樁腳費.
民眾大都跟本不太認識里長,也沒有業務要找里長辦的,
以前,里長桌上有一疊[清寒證門書〕蓋好里長章,要的人自己拿自己填資料事由.
現在明令不用承辨類此證明了!
這種"條ㄚ咖"型的村里長到處都有
沒有選舉
沒有好處
就沒有服務的熱情
要他們動起來
除非~出了人命!!😠😠😠......
沒有選舉
沒有好處
就沒有服務的熱情
要他們動起來
除非~出了人命!!😠😠😠......
市政府怎麼連個柱子都搞不定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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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怎麼連個柱子都搞不定ㄚ~~~😲😲😲 | |||
別急'別急~
這是個依法行政的時代
等他們會完了都發局'工務局'財政局'文化局'民政局'新聞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後
再由各單位舉辦跨部會聯繫會議,確認該柱子所屬之權責單位後
並由該所屬權責單位研議該柱子最佳處理方案後
並將該最佳處理方案擬妥簽呈上報台北市政府後
並待台北市長簽准核可後
柱子就可以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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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別急~ 這是個依法行政的時代 等他們會完了都發局'工務局'財政局'文化局'民政局'新聞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後 再由各單位舉辦跨部會聯繫會議,確認該柱子所屬之權責單位後 並由該所屬權責單位研議該柱子最佳處理方案後 並將該最佳處理方案擬妥簽呈上報台北市政府後 並待台北市長簽准核可後 柱子就可以處理了😆😆😆.................................... | ||||||||||||
已經研議該柱子最佳處理方案7.8年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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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屬都發局業務, 里長也去請都發局處理, 請問這里長, 有哪點作錯??? 哪不成都發局不能發文請有關單位移除???? 一句撞斷不設立就了事??? 請問撞斷是不是要算毀損公物??? 哪有人胡亂挺成這副德性?? | ||||||||||||
里長有權可以立即移除,只要行文通知,或至法院寄發存證信函至巿政府即可馬上移除
難不成要等到出人命
屆時連里長都得負法律責任,就連中央要在里長的角頭上插旗,也得里長同意
里長連這都不敢做,要不下一任換人做
在台北市,里長和市政府不是選前選後都站在同一陣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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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有權可以立即移除,只要行文通知,或至法院寄發存證信函至巿政府即可馬上移除 難不成要等到出人命 屆時連里長都得負法律責任,就連中央要在里長的角頭上插旗,也得里長同意 里長連這都不敢做,要不下一任換人做 | ||||||||||||||||||||||
這好像是蠻官僚的Solution😵
據當地警方和里長表示,這根害人的水泥柱位在貴陽街二段234號前的路面上,早在7、8年前因應當地社區環境改造計畫,在貴陽街二段兩側馬路設立10餘根高約50公分的水泥柱,一方面阻止車輛違規停放,一方面留給行人更大的徒步空間。
但是,這項街道淨空美化的措施,卻因水泥柱距離路邊騎樓約3公尺寬度,非但未發揮阻擋停車的功能,反而變成違規停車的人工屏障;更糟的是,每逢天雨或夜色昏暗,不熟悉當地路況的機車騎士和汽車駕駛人,稍一不慎就撞個正著,車毀人傷情事經常發生,多年來,原本10餘根水泥柱已陸續被車子撞倒,目前碩果僅存1根,仍繼續為害過往車輛。
近來連日雨勢不斷,又有1名倒楣者無辜受害,張姓機車騎士冒雨騎車,因視線不良,一個不小心就撞上這根水泥柱,當場人車摔倒,雙腳受傷,張某看到自己撞上的竟是從路面「長出」的1根水泥柱,破口大罵太離譜了!
據指出,該項街道水泥柱設施屬市府都市發展局業務,因為設立以來已變成「馬路陷阱」,造成車禍事故不斷,當地民眾透過里長李昭成多次向都發局反映,得到的答案竟是:「等被撞倒後就不再重設」,擺明要等待下一個受害的「有緣人」來解決,令民眾為之氣結,痛罵官員罔顧人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5/4/10lub.html
差點噴飯~~這是啥政府官員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