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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關(fwfily)

2002/10/25 12:52:19

發文

#7234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定要有洩壓閥
油門放掉(換檔時)它會自動洩壓
不然綿綿不絕的增壓
引擎可是會爆掉滴~
另外還必須加裝增壓錶
電腦也要改
且渦輪有大大小小許多不同的號數
所以增加的馬力數也不一定
當然價錢也會不同囉
不同的店家有不同的改裝方式
也有他們店家自己的號召
所以動力提昇跟價位方面並無絕對的答案喔!
還有就是...
改渦輪挺麻煩的...
並不是加了渦輪就沒事了
引擎本體.電腦調校.
許多方面都必須加強
不然是治標不治本!
這樣的回答不知你滿不滿意...
我知道的就這麼多
前往討論:渦輪?洩壓閥?


阿關(fwfily)

2002/09/11 22:26:50

發文

#6851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記者謝佳雯/專題報導】
>>
>>喜歡在愛車上「動手腳」的車主,過去常面臨被開單取締或驗車不過的困擾,這些情況即將改觀,因為昨起正式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對「不影響交通安全」的車輛改裝項目,予以放寬。只不過,因中央未訂定統一認定標準,為愛車動小工程的車主,可能在各取締單位見解不一的情形下,面臨被要求參加臨時驗車的困擾。
>>
>>民眾最常為愛車整修門面的項目,大致包括為車輛加裝擾流板、加大排氣管或將輪胎鋼圈換成鋁合金,讓愛車開起來馬力更足,碰上馬路坑洞的「觸感」也會比較好;還有人喜歡在燈光上作文章,將原來的紅、黃色燈殼換成透明色,突顯裡面加裝的各色燈泡;週休二日實施後,將車輛內部座椅換成可座臥式者,也越來越多。
>>
>>然而,過去法規對於車輛改裝限制嚴格,只要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者,都會被取締;再加上部分交通執法員警對於違規標準認定不一,還有車主甚至因未使用「原廠」設備,將原來的方型照後鏡換成圓型照後鏡,而被視同改裝,處新台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受罰民眾氣得直跳腳。
>>
>>在車主反彈現行規定不合理及車輛改裝協會的推動下,昨天正式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終於放寬限制,只有擅自變更原有規定,以致影響行車安全者,才會受處罰。
>>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加裝擾流板、加大排氣管等過去最常被認為是不合理的取締項目,因不會影響行車安全,即起不再取締;但車主常在車上自裝的腳踏車架,若是裝得搖搖晃晃或將車牌遮住,仍屬違規;而機車族的照後鏡雖可任意更換,但如果大小「只比眼鏡大一點」,明顯無法滿足看清後方車況的目的,還是違規。
>>
>>公路監理單位則說,車主若只將排氣管放大,但作用和滅音器都很正常,以後都可以順利通過車輛定檢;但吉普車若擅自「加高」或裝強力燈光,以及汽、機車任意變更燈光顏色的行為,都在嚴格禁止之列。
>>
>>雖然規定已經放寬,對於汽、機車車主相當有利,但因中央並未據以訂定統一認定標準,監理單位坦承,新法上路後,執行將有困難,未來員警開單後,受罰車主將須參加臨時驗車,才能證明是否影響交通安全,屆時,各縣市監理單位仲裁的結果,恐怕差異也很大。
>>【2002/09/02 民生報】
前往討論:問題


阿關(fwfily)

2002/09/11 22:24:33

發文

#6851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交通條例第十六條正式經三讀通過
『台灣二輪部品促進協會』所推動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修正案,經立法委員王幸男、周慧瑛、陳唐山等三十五位委員提出,於6月7日正式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條文內容如下:

一、燈光、雨刮、排氣管、消音器等,因公路監理機關並無登錄其廠牌,故前開設備損壞修復或變更時,公路監理機關自無要求須為『原廠規格』等情事。

二、委員擬修之條款建議修正為『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俾資周延。

三、對於汽車排氣管之舉發,已請警察機關以違規事實明確者〈如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等〉,列為稽查起的之重點。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應在環保機關。

一、汽車申領牌照,其車身各部規格,均經本部規格審查或安全型式審驗合格,其目的在確保行車安全無虞;有關設被不全或擅自變更、潠壞不予修復等,自應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處罰並責令改正。

二、汽車〈機車〉於辦理領牌檢驗時,其燈光、雨刮、排氣管、消音器等,因公路監理機關並無登錄其廠牌,故前開設備損壞修復或變更時,公路監理機關自無要求須為『原廠規格』等情事;且前開燈光、雨刮等設備修復或變更時,其亦非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需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項目。

三、有關公路監理機關關於汽車〈機車〉檢驗或路邊稽查時,就有無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乙節,並無要求須為『原廠規格』,主要係就其設備修復或變更之功能及型式等加以考量;另警察機關於執行路檢勤務時,是否要求須為『原廠規格』乙節,宜由內政部警政署主政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就變更前開設備須致影響行車安全者方予處罰乙節,建議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修正為『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俾資周延。

五、關於汽車排氣管、消音器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者,究應移由環保機關處理,抑或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處罰乙案,本部曾於90年10月25日以交路九十字第011338號函說明如次:

〈一〉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有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就其違反行為簡要『明確記載』於通知單違規事實欄內,故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員警應在其能明確認定違規事實後,方予以舉發,而非憑憶測舉發,本案汽機車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者,由員警在違規現場予以認定處理,應無窒礙,故本部920年5月9日交路90字第004829號函90年4月30日『研商車輛變更檢驗相關事宜』會議,方有紀錄七研商結論〈二〉共識,即有該等情事之違規,由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罰,但對於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所產生噪音者等,非有儀器設備無法認定,當於經環保機關檢測後,方得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

〈二〉爾後對於汽機車排氣管之舉發,請其以違規事實明確者〈如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等〉,列為稽查取的之重點,依上開條例規定舉發處罰。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在於環保機關,相關執法問題,宜請協商貴府環保局主政研處。
前往討論:問題


阿關(fwfily)

2002/09/11 22:23:14

發文

#6851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會抓!
若排氣管只裝套管
且排氣聲浪在法定容許範圍內
都是可以的!

BUT...
裝超白光頭燈
或私自更換燈泡顏色
是會被開單的唷!
大包若裝的太屌
警察伯伯看你不爽
照樣會開單
所以雖然是已經是明文修訂
但是因為執法者的觀點不同
因此產生了矛盾
前往討論:問題


阿關(fwfily)

2002/09/09 21:08:12

發文

#6830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
他們開單是看心情ㄉ啦~
只要排氣聲音不要超出規定值
其實都是可以的!
前往討論:9/1法制上路~~我還是被開單


阿關(fwfily)

2002/09/09 21:06:27

發文

#6830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上職訓中心網站去看一看啊
前往討論:有人知道公路局舉辦的乙級技術士檢定嗎


阿關(fwfily)

2002/09/09 21:03:45

發文

#6830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www.geocities.com/eefui/automobile/engine/diesel/
前往討論:何謂有效壓力..


阿關(fwfily)

2002/09/05 21:48:47

發文

#6807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建議一下
TOYOTA的TERCEL1.3或1.5
車身不會太大
適合女生開
而且...
出名的省油車
至於引擎
TOYOTA的車車讓你操個7.8年沒問題!
考慮一下
我不是業務員
不是要跟妳打廣告
但是...
買了它應該會值回票價
這是我的意見啦
我覺得你應該到國產三大去走走看看
每家都去
想看哪一台就看哪一台...
買國產
不必擔心花費過高
TERCEL真的不錯喔^^
風評佳!
前往討論:我好煩ㄌㄚ><請幫我看看吧><!!


阿關(fwfily)

2002/09/04 22:53:05

發文

#6793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記者謝佳雯/專題報導】

喜歡在愛車上「動手腳」的車主,過去常面臨被開單取締或驗車不過的困擾,這些情況即將改觀,因為昨起正式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對「不影響交通安全」的車輛改裝項目,予以放寬。只不過,因中央未訂定統一認定標準,為愛車動小工程的車主,可能在各取締單位見解不一的情形下,面臨被要求參加臨時驗車的困擾。

民眾最常為愛車整修門面的項目,大致包括為車輛加裝擾流板、加大排氣管或將輪胎鋼圈換成鋁合金,讓愛車開起來馬力更足,碰上馬路坑洞的「觸感」也會比較好;還有人喜歡在燈光上作文章,將原來的紅、黃色燈殼換成透明色,突顯裡面加裝的各色燈泡;週休二日實施後,將車輛內部座椅換成可座臥式者,也越來越多。

然而,過去法規對於車輛改裝限制嚴格,只要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者,都會被取締;再加上部分交通執法員警對於違規標準認定不一,還有車主甚至因未使用「原廠」設備,將原來的方型照後鏡換成圓型照後鏡,而被視同改裝,處新台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受罰民眾氣得直跳腳。

在車主反彈現行規定不合理及車輛改裝協會的推動下,昨天正式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終於放寬限制,只有擅自變更原有規定,以致影響行車安全者,才會受處罰。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加裝擾流板、加大排氣管等過去最常被認為是不合理的取締項目,因不會影響行車安全,即起不再取締;但車主常在車上自裝的腳踏車架,若是裝得搖搖晃晃或將車牌遮住,仍屬違規;而機車族的照後鏡雖可任意更換,但如果大小「只比眼鏡大一點」,明顯無法滿足看清後方車況的目的,還是違規。

公路監理單位則說,車主若只將排氣管放大,但作用和滅音器都很正常,以後都可以順利通過車輛定檢;但吉普車若擅自「加高」或裝強力燈光,以及汽、機車任意變更燈光顏色的行為,都在嚴格禁止之列。

雖然規定已經放寬,對於汽、機車車主相當有利,但因中央並未據以訂定統一認定標準,監理單位坦承,新法上路後,執行將有困難,未來員警開單後,受罰車主將須參加臨時驗車,才能證明是否影響交通安全,屆時,各縣市監理單位仲裁的結果,恐怕差異也很大。
【2002/09/02 民生報】
前往討論:關於新法令???我在OPTION上看到的^^"請知道的大大講一下^^"


阿關(fwfily)

2002/09/04 22:41:27

發文

#6793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自己改啊...
BUT...
FORD並不是日係車種
所以...
相關改裝套件可能為買不到喔!
考慮一下
自己改手排
到坊間問一下比較快
或是
請教一下業務員...
前往討論:手排


阿關(fwfily)

2002/09/04 22:39:18

發文

#67933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謝謝你啦小可愛^^
前往討論:什麼是「制動馬力」?


阿關(fwfily)

2002/08/30 18:15:49

發文

#6749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說小可愛...
啥咪時候...
才可以跟妳一樣厲害?
該從哪一本教科書念起?
介紹一下...
網友是跟我說...
從高職的汽車學念起...
你說咧?
要回喔!!
前往討論:什麼是「制動馬力」?


阿關(fwfily)

2002/08/16 21:20:21

發文

#6613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是"喬宇實業"的Virage改EVO外觀那一台吧!!!"喬宇實業"是國內Virage跟霹靂馬的專門改裝店家.我在7月中的台中改裝車展有看到實車.光聽到店家發動後空檔催油門的聲音就夠驚心動魄的了!!還有別忘了!!!馬力有分最大馬力跟實際輸出馬力唷!!!所以並不代表它一定能榨出最大馬力.500匹應該是理論值.理論值不等於實際值喔^^除非它是在無任何能量損失狀態下才有辦法.這是最理想的狀態.但是...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理想跟實際.是有一段距離的
前往討論:Virage 500 匹馬力


阿關(fwfily)

2002/08/14 22:22:09

發文

#6596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問哪裡還能買到?
車訊出版的2002改裝年鑑...
請告訴我
謝謝~~~
前往討論:推薦一本改裝的書讓大家知道


阿關(fwfily)

2002/08/12 21:11:29

發文

#6574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
不是這樣子的!!!
經過口述證實...
當初台灣是引進日本的鐵路系統
但因為日本是又駕左行的國家
所以順理成章火車也是右駕
原因是當初台灣的技術"根本"無法自行研發鐵路系統
一直至今
台灣仍然沒有自己的鐵路系統

這可能跟日據時代有關
當初來台開墾的那ㄍ人(我忘了是誰好像是劉銘傳吧!?)
當時的鐵路只有一小段
後來日本打通台灣南北鐵路線
可是後來日本撤出台灣後
他們把在台灣的建設全部都自行毀掉
而鐵路只是其中的一項
後來台灣人自行再度組裝起來
BUT火車頭依然是右駕的喔!!!
一直演化到今日台灣雖有環島鐵路
但技術卻都是假他人之手(包括捷運)
順便一提的是
全世界的鐵路系統
並非都是右駕的
只要是沿用日製火車的國家
鐵路系統必定是右駕
前往討論:左駕與右駕之詳細說明(轉載)


阿關(fwfily)

2002/08/11 21:46:43

發文

#6564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原文作者: 陳嘉基 先生

左駕右行與右駕左行

  為什麼英國、日本的行人和車子,是靠左邊前進而駕駛座在右邊:而美國、台灣卻是靠馬路的右邊走,而駕駛座在左邊呢?到底是怎麼回事?原來汽車的方向盤歷經不同的變革,且讓我們打開方向盤左右的搬家史,來看個分明。

話說從頭,據歷史學家說,古希臘、埃及和羅馬時代的將軍,都要他們的戰車和軍隊靠左邊走,因為一般人都慣用右手,遇到迎面來襲的敵人時,可以很順手地拔劍迎戰。同此道理,古建築的迴旋樓梯都沿屢內左邊的那面牆拾級而上,因此行人與馬車隊靠左邊定是早期各國自古以降的傳統。後來拿破崙打破了這個傳統,他獨斷獨行地下令軍隊行軍時靠右邊走,全法國的人車交通也一律遵行。歐洲大陸被他征服的國家,都奉命改採靠右邊走的交通規定。

  「現代汽車之父」卡爾.賓士在一百一十年前發明汽車時,是採行三輪式的結構,沒有煞車及排檔的設備,駕駛座是位在車身的中央。隨著車速的增加,以手操控的煞車及排檔設備,依當時技術尚無法安裝配置在駕駛艙內,勢必要安排在車身的外側。依據多數人習慣使用右手的人體工學原理,為了準確、安全,駕駛人得以隨手可及的操控換檔與煞車,設計師自然將駕駛座設定在車身右邊。而這時歐洲的人和馬車都維持靠右走的習慣。汽車初問世時,車主絕大部份是有錢人,都雇有司機駕車,為方便司機下車為主人開車門,以及隨時下車清除路上障礙物,以免刺傷充氣輪胎,早期汽車自然成為「右駕右行」的格局。

  既然汽車在萌芽時期是「中駕右行」,茁壯初期則是「右駕右行」。那麼英國及大英國協會員國,又怎麼是「右駕左行」呢?原因是英倫三島不在歐陸之上,並沒有受到拿破崙的改變,仍然承續著傳統騎士的習慣-不論是兩軍交戰或是愛情決鬥,不論是比劍或出戰,上馬決生死時,因係右手使用武器,所以馬匹必須靠左走才能準確刺殺對手。當駿馬換汽車,現代騎士仍然沿襲右駕左行的傳統。而她所有的殖民地,也一律遵守左行的交通規則。至於讓日本脫胎換骨的「明治維新」,則以英國政體為師,自然而然亦跟著靠左行,跟傳說中的方便武士刀出鞘的理由應該無涉。

  一九二0年,汽車的數量和速度激增,隨著車禍的發生頻繁,有心的車廠研究顯示,若右駕又右行,遇到超車及會車時,會有視線不良及死角的情形。加上技術亦能克服,於是出現了「左駕右行」的新車款,到了一九二七年,歐陸各國達成左駕駛座靠右行駛的制式行車規則,大夥全體一律遵行。自詡為車界大老的英國,基於保守的傳統,仍然堅持右駕左行的設計,但在交通安全約共識下,於同年首創道路中央分道標線,得以兼顧行車安全與「面子」;世界各國亦從善如流在道路上畫起分道標線。

  擁有「汽車王國」美譽的美國,是汽車天地的後起之秀,在吸取歐洲製車與行車優點後,孕育出講求舒適與安全的美式汽車文化,而引起汽車產業革命。使汽車普及化的一九0八年福特(Ford)T型車,則在「左駕右行」的流行中,扮演方向盤的角色。到了一九一五年,美國的汽車製造廠大都群起仿效。到一九二七年福特共生產了一千五百萬輛T型系列車,北美大陸的公路規則,軌如此這般「左駕右行」的走了下來。 我國自八國聯軍之役後,門戶洞開,列強分據各租界,於是左駕右行、右駕左行,各式汽車橫行國土。直到一九四四年,當時的交通部牌照管理處,定下「中國境內車輛靠右」的法定規則,於是全國人車統統靠右行。據了解,交通部之所以規定車輛靠右走,除了學理上的安全因素,主要是美國政府協助我國戰爭復建,特別贈送五萬輛各型車輛,而這些推動建設工作的車子,都是左駕右行的設計,於是大陸、台灣各地從此依循美國的行車習俗迄今。至於台灣的火車是靠左側鐵軌行駛,就不知有何典故了?(其他各國火車的情況如何?亦待了解。)

完整內文出自
http://www1.twcat.edu.tw/webmaster/w1magzine/word/46-01.htm
前往討論:左駕與右駕


阿關(fwfily)

2002/08/11 21:10:20

發文

#6563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voliron.phy.ncu.edu.tw/voliron/Tech/01-04/vv.htm
前往討論:VVT 和 VTEC 是啥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