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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22:54:50

發文

#3079672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kw2208 (梅川兄照)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我很好奇,他報單位我也報單位
我報梯數,請你們也報一下會怎樣,這是禮貌
我有說我這樣比較老嗎? 有說比較利害嗎?別要過度聯想!

國產車的定義就很簡單,怎麼還有人搞不清楚,是鴨子聽雷,還是對牛談琴
看來我要修正舌戰群儒這句話,這裡沒有"儒"

韓國我不喜歡,日本中國美國我也都不喜歡
但是我只把中國當敵人

我很懷疑,這各板上的鄉民應該都是外國人
很可能是中國人
不然怎會對國產車如此仇視
還把韓國人當敵人

台灣人很有志氣
吃苦耐勞
對中國黑心貨要拒絕
尤其是大陸台商,帶走資金技術訂單
害台灣人失業,還傻呼呼感謝他
還幫他說話,幫他討公道
怎樣你們是奇美的股東嗎?
不然怎會扯上經濟跟韓國

買車是單純的事, 情人眼裡出西施
喜歡的人你就買
不要扯太多,先想想你買那各品牌車,那裡製造的車,可以嗎?


如果你的ix35是Tobe出的國產車
你買不買




我已經兩部車,一部1995國產opel astra 1.6 一部2010國產福特escape2.3
兩部都很好開,上班開 astra ,放假開escape
等我有預算時,還是兒子考到駕照
我可能會買吧!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22:45:45

發文

#307965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dwin716 (愛德恩) 所寫
這圖最近經常看到...😇


對阿!
很多人都有收到這郵件
前往討論:寫實的春聯..........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22:32:41

發文

#3079613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kw2208 (梅川兄照)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買車是一種商業行為
跟愛不愛國扯再一起會不會太牽強
台灣人已經有些錯亂
把韓國當敵人?
請你搞清楚,你的敵人應該在對岸吧?
現在台灣還有剩什麼?
跟韓國競爭? 恐怕有些抬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改天如果納智劫可以到韓國工廠組裝,才能比較才算競爭

不要把一台國產車當成仇韓的管道
國產車幫了很多台灣人
為了台灣人的生計,要抵制韓請另外找管道----如拒看韓劇等


雅狄王 ==> 四魌界的武魁
劍之初 ==> 慈光之塔的驚嘆
魔王子 ==> 火宅佛獄的異數
戢武王 ==> 殺戮碎島的救贖
XKK ==> 台灣車壇的奇耙
😆


不要太高估
做人要低調喔😵😵
前往討論:爽! 勸退一台IX35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22:29:48

發文

#3079607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或許台灣該學習韓國人的卑鄙無恥蠻橫下流! 🙂


不然韓劇看假的嗎?
手機家電電腦一值都在用
這就是學習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
別人政府敢,我們的好像差一點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22:18:28

發文

#3079576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une10 (june10) 所寫
1.單論車而言,ix35外型配備售價性能都是不賴,但一台車的品質穩定度是需要時間來考驗,與台灣後勤維修體系的健全~
2.撇除不入流的手段,韓國民族風的強悍不服輸與團結,有令人學習的地方~


以下回應樓上一些網友兄請包含
1.一句俗諺:商人無祖國,只有那群大老闆虧很多痛的時候才會跳出來靠妖啥的,什麼愛台灣,不要想太多~
2.國貨國貨外面是國貨裡面是啥貨要搞清楚,不是韓國太強是我們已經每下愈況~
3.現在只能靠西進低成本代工來力拼,技術研發呢?講難聽一點短視近利才造成現在的苦果~
4.那些大廠,大家知道政府補貼了多少年多少錢嗎?年終紅利配股發很爽是拿誰的錢在爽~
5.假設今天政府硬很大把台灣韓系代理相關勒令結束,試問那群人生計要馬上轉往哪?誰要收?要知道幻想和實際是差很多~
6.如果當初能堅持下去,今天ix35應該就是我們自己搞出來的~
.........
以上




像你這樣有知識的人不多了
給你鼓勵拍手
🙂🙂🙂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22:10:26

發文

#3079548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很好奇,他報單位我也報單位
我報梯數,請你們也報一下會怎樣,這是禮貌
我有說我這樣比較老嗎? 有說比較利害嗎?別要過度聯想!

國產車的定義就很簡單,怎麼還有人搞不清楚,是鴨子聽雷,還是對牛談琴
看來我要修正舌戰群儒這句話,這裡沒有"儒"

韓國我不喜歡,日本中國美國我也都不喜歡
但是我只把中國當敵人

我很懷疑,這各板上的鄉民應該都是外國人
很可能是中國人
不然怎會對國產車如此仇視
還把韓國人當敵人

台灣人很有志氣
吃苦耐勞
對中國黑心貨要拒絕
尤其是大陸台商,帶走資金技術訂單
害台灣人失業,還傻呼呼感謝他
還幫他說話,幫他討公道
怎樣你們是奇美的股東嗎?
不然怎會扯上經濟跟韓國

買車是單純的事, 情人眼裡出西施
喜歡的人你就買
不要扯太多,先想想你買那各品牌車,那裡製造的車,可以嗎?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01:03:36

發文

#307804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kw2208 (梅川兄照)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這版韓味太重..
不適合本人
棄版
😝


我是 就事論事 的說道理
我不哈韓
但我的親友在車廠上班
有國瑞有三陽有太子有六和
他們都很認真為生活打拼

他們製造的國產車為何要我不支持?沒道理啊!

沒有人說你親友上班有錯
大家對韓國人的行為覺得很不恥
這位大大你不覺得嗎
😩


對韓國人的行為覺得很不恥
但我愛國產車,不在乎品牌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01:00:51

發文

#307804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ingyu (Money)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回應 chingyu (Money)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買車是一種商業行為
跟愛不愛國扯再一起會不會太牽強
台灣人已經有些錯亂
把韓國當敵人?
請你搞清楚,你的敵人應該在對岸吧?

現在台灣還有剩什麼?
跟韓國競爭? 恐怕有些抬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改天如果納智劫可以到韓國工廠組裝,才能比較才算競爭

買韓國品牌國產車,就叫哈韓
那一月份是流行哈日喔,日本品牌賣最好啊

別把一件買車的行為,給予罪惡化
目前台灣政府又沒對韓有敵意,--也沒戰爭
何苦為難! 自尋苦惱!🙂


你才搞不清楚狀況!

韓國就是告訴自已的人民,台灣是韓國的競爭對手。

只要是台灣、日本的東西一律不買,不然你以為三爽怎麼強起來的

台灣的敵人就是中國、韓國、日本

別在自以為是的幫韓國人說話了好嗎?

麻煩你去搞清楚狀況再來砲好嗎?

要砲人也不做功課,頭腦不知道在想什麼!


國家目前的敵人只有中國
你沒當過兵嗎?

我不是當砲兵,所以不會砲
我當的是國防部特種部隊兵

愛國就買國產車
車廠員工感謝你



是哪一個人跟你說台灣的敵人只有中國?

這一看就是你自已說的!

不只武力犯台才是敵人,這種道理有那麼難理解嗎?

我很懷疑一個國防部特種部隊兵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現在不輕易打仗是因為有美國干涉,不然北韓等流氓國家早把核彈拿來當鞭炮放,很容易產生世界大戰。

但是臺面下的經濟戰,你沒看到並不表示沒有。

如果你真的看過韓國人對待台灣的手段,你就會知道。

問題是?你真的了解韓國人怎麼對待台灣的嗎?

去google一下吧!那你就知道我們為什麼要反韓

如果你真的了解了以後,還要買韓國貨的話,那請自便。

順便告訴你

我586戰一營下士退伍的

懂嗎?國防部特種部隊兵....

你想太多了,世界與你為敵
國軍的假想敵人目前就只有中國

國防部要聽戰一營?用官階壓喔?
我是陸軍1668梯,國防部特種部隊-統一通信指揮部中樞通信指揮部-我佔上士缺退伍-義務役士官---你聽過這各單位嗎?
我不ㄏ韓
但我愛國產車,不在乎品牌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00:14:19

發文

#307797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omy20010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聽說現金價55萬9😇

好像沒這麼好,大概60左右
前往討論:家人想換車,逃跑號好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00:08:50

發文

#307796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這版韓味太重..
不適合本人
棄版
😝


我是 就事論事 的說道理
我不哈韓
但我的親友在車廠上班
有國瑞有三陽有太子有六和
他們都很認真為生活打拼

他們製造的國產車為何要我不支持?沒道理啊!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9 00:03:00

發文

#307795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ingyu (Money)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買車是一種商業行為
跟愛不愛國扯再一起會不會太牽強
台灣人已經有些錯亂
把韓國當敵人?
請你搞清楚,你的敵人應該在對岸吧?

現在台灣還有剩什麼?
跟韓國競爭? 恐怕有些抬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改天如果納智劫可以到韓國工廠組裝,才能比較才算競爭

買韓國品牌國產車,就叫哈韓
那一月份是流行哈日喔,日本品牌賣最好啊

別把一件買車的行為,給予罪惡化
目前台灣政府又沒對韓有敵意,--也沒戰爭
何苦為難! 自尋苦惱!🙂


你才搞不清楚狀況!

韓國就是告訴自已的人民,台灣是韓國的競爭對手。

只要是台灣、日本的東西一律不買,不然你以為三爽怎麼強起來的

台灣的敵人就是中國、韓國、日本

別在自以為是的幫韓國人說話了好嗎?

麻煩你去搞清楚狀況再來砲好嗎?

要砲人也不做功課,頭腦不知道在想什麼!


國家目前的敵人只有中國
你沒當過兵嗎?

我不是當砲兵,所以不會砲
我當的是國防部特種部隊兵

愛國就買國產車
車廠員工感謝你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56:45

發文

#307794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買車是一種商業行為
跟愛不愛國扯再一起會不會太牽強
台灣人已經有些錯亂
把韓國當敵人?
請你搞清楚,你的敵人應該在對岸吧?

現在台灣還有剩什麼?
跟韓國競爭? 恐怕有些抬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改天如果納智劫可以到韓國工廠組裝,才能比較才算競爭

買韓國品牌國產車,就叫哈韓
那一月份是流行哈日喔,日本品牌賣最好啊

別把一件買車的行為,給予罪惡化
目前台灣政府又沒對韓有敵意,--也沒戰爭
何苦為難! 自尋苦惱!🙂


我想你應該蠻適合當韓國人厚
在那邊買車應該有優惠
緊去..乖😌


我只買台灣製造國產車
跟是不適合當韓國人在那邊買車應該有優惠,連不上關希
你邏輯有問題喔?😆😆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51:52

發文

#307793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ingyu (Money) 所寫
回應 willie0175 (參考一下) 所寫
不買韓國貨不是純粹反韓
當2008年很多直接間接相關的人被資遣
當我們的DRAM產業被韓國人掐得喘不過氣的時候
當我們的面板塊被韓國人擊垮的時候
買了韓國車 你就是在幫韓國人打台灣人
買一輛台灣車可能可以救一個失業的台灣人
買韓國車 請祈禱下次不景氣時 你的親友不要失業😌


你沒說錯!

哈韓屌的人,請看清楚事實,韓國人就是這樣對待台灣的!

大家一起反韓救台灣!



國產車都要反嗎?
美國福特車 日本豐田日產三菱車 中國褲筆其瑞 這些都是台灣的競爭者
大家都不要買😆😆
買一輛台灣車可能可以救一個失業的台灣人
請祈禱下次不景氣時 你的親友不要失業

請問何謂台灣車?
除了那志節有一點像,其他根本不算,滿街的車主都是害台灣?
你會不反應過度了!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39:10

發文

#307789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ikuang (fang)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回應 shin810647 (Mr.Wish) 所寫
最近除了高速公路

偶而開開冷氣

一桶油可以跑個550km😀

還有載貨

夏天大概就450km😞


已經算很好了,超越很多他牌suv的油耗
很省油了


要看油箱容量
不然有些進口SUV油箱容量70公升以上
可以跑超過六百公里 能算省嗎?


這台車是60公升
我有一台,所以我也知道油耗狀況
算不錯了
大概10左右,好一點時接近12
前往討論:家人想換車,逃跑號好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33:56

發文

#307787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買車是一種商業行為
跟愛不愛國扯再一起會不會太牽強
台灣人已經有些錯亂
把韓國當敵人?
請你搞清楚,你的敵人應該在對岸吧?
現在台灣還有剩什麼?
跟韓國競爭? 恐怕有些抬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改天如果納智劫可以到韓國工廠組裝,才能比較才算競爭

不要把一台國產車當成仇韓的管道
國產車幫了很多台灣人
為了台灣人的生計,要抵制韓請另外找管道----如拒看韓劇等
前往討論:爽! 勸退一台IX35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26:11

發文

#307784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in810647 (Mr.Wish) 所寫
最近除了高速公路

偶而開開冷氣

一桶油可以跑個550km😀

還有載貨

夏天大概就450km😞


已經算很好了,超越很多他牌suv的油耗
很省油了
前往討論:家人想換車,逃跑號好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22:21

發文

#3077821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回應 player553386 (太ˉˉˉ保) 所寫
WHAT ?😵

😊我是電視兒童

有影片就更讚了!🙂
前往討論:最近的憂鬱橢圓逃跑號廣告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19:15

發文

#307780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路上有幾台超過15年的韓國車?

你不會去監理站請他告訴你!😆😆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3:15:55

發文

#307778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nforny (anforny) 所寫
看電視是一種娛樂行為 尤其是看到楊淑君被韓狗欺負也不過是正常的
你芭樂吃太多了 便秘嗎?韓狗的東西再好我都不削


看電視的確是娛樂
比賽輸贏也很正常

但是中國加韓國搞的手段
有去打國際官司嗎?
聽說不打了
要怪就怪自己政府無作為
繳罰金了事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22:40:46

發文

#307767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買車是一種商業行為
跟愛不愛國扯再一起會不會太牽強
台灣人已經有些錯亂
把韓國當敵人?
請你搞清楚,你的敵人應該在對岸吧?

現在台灣還有剩什麼?
跟韓國競爭? 恐怕有些抬舉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改天如果納智劫可以到韓國工廠組裝,才能比較才算競爭

買韓國品牌國產車,就叫哈韓
那一月份是流行哈日喔,日本品牌賣最好啊

別把一件買車的行為,給予罪惡化
目前台灣政府又沒對韓有敵意,--也沒戰爭
何苦為難! 自尋苦惱!🙂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01:55:54

發文

#3075633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lc (YES168課員2號)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車子是拿來開,不是拿來砲!
台灣除了早期裕隆是台灣自己做的
現在還有嗎?
不要被廣告騙了!
現在是世界貿易的時代! 零件來自世界各地,
不要有品牌迷思
品牌不代表哪個國家完全製造!

ix35是台灣製造組裝,跟其他福特.豐田.本田.三菱.日產.納智劫
都是一樣 在台灣製造組裝 就是好車

買台灣製造組裝車 就是 給台灣人加油 肯定 ----感謝你


同意你所說的 ! +1

但是這個論點在此是曲高和寡!!



沒關西 我可以舌戰群儒
曉以大義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01:54:01

發文

#3075631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我不是說買韓國車如何
是現在有很多台灣人還在哈韓
不曉得在哈什麼
也不是我們偏激
大家看不出韓國人如何濺踏台灣人嗎
(上面有大大提了很多例子了)
😠😠😠
難怪我高中的國文老師說過..
我們只有快要亡國才會懂得團結
各位醒醒吧!!
😌


搞錯對象吧!
亡國----好像是某個總統正在進行的吧-----大家都這樣說
韓國品牌 台灣國產車,有何不妥?
滿街都是日本品牌 豐田 國產車 要不要也不要買?
反應過度是傷害自己人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8 01:46:58

發文

#3075630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illie0175 (參考一下)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車子是拿來開,不是拿來砲!
台灣除了早期裕隆是台灣自己做的
現在還有嗎?
不要被廣告騙了!
現在是世界貿易的時代! 零件來自世界各地,
不要有品牌迷思
品牌不代表哪個國家完全製造!

ix35是台灣製造組裝,跟其他福特.豐田.本田.三菱.日產.納智劫
都是一樣 在台灣製造組裝 就是好車

買台灣製造組裝車 就是 給台灣人加油 肯定 ----感謝你

我們不是在砲車子!是在砲你!
只要有在台灣科技業上班的人
大部分都會把韓國人當成對台灣企業最有威脅的對手
韓國人處心積慮的打壓我們的電子業不遺餘力
台灣人還在洋洋得意誇說買韓國車多好
以前罵這種人叫做日本走狗
現在直接就叫含狗
以後你的親友失業時含著眼淚被韓國人牽著走在後悔也沒用了
😠


那三陽工業的員工不是台灣人嗎?
協力廠商不是台灣人嗎?

要砲就砲買進口車的人吧!錢都被外國人賺走

台灣人別過度反應了!
你家裡的電腦家電手機雖然不是韓國品牌
但是其實裡面都有韓國的零組件
這是世界貿易的時代,零件來自世界各地,一點都不奇怪
不要見韓就反啊! 不然你就要過原始人的生活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7 14:41:22

發文

#3073834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子是拿來開,不是拿來砲!
台灣除了早期裕隆是台灣自己做的
現在還有嗎?
不要被廣告騙了!
現在是世界貿易的時代! 零件來自世界各地,
不要有品牌迷思
品牌不代表哪個國家完全製造!

ix35是台灣製造組裝,跟其他福特.豐田.本田.三菱.日產.納智劫
都是一樣 在台灣製造組裝 就是好車

買台灣製造組裝車 就是 給台灣人加油 肯定 ----感謝你
前往討論:ix35這台車可以買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7 12:20:02

發文

#3073431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想起小時候,很痛
拉拉鍊要小心😊😊
前往討論:女生起床趕返學,發生恐佈意外!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5 15:01:16

發文

#3068356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baris (想放假的老爸) 所寫
逃跑號不錯,唯一問題是"油耗"

若改成柴引,加個5~10萬,都算"超超值"的...😀









油耗還好啦!
大概10公里/公升
好一點也有11多一點

是一部好車
我的是2010 12月 交車的琉璃金---很珍貴--
因為稀少所以珍貴😆😆😆
前往討論:家人想換車,逃跑號好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23 21:42:17

發文

#3063349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iobal (YES168課員) 所寫
2011新竹客庄新春茶花季 1/22-2/17

2011新竹客庄新春茶花季– 最美山居花園過新年

台開心農場相關活動 過年在新竹 歡迎過年期間造訪體驗客家過年文化!!






攜著遊園護照漫遊{新竹客庄新春茶花季},您將有意想不到的豐碩收獲~

本活動是由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茶花園藝學會、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舉辦。透過舉辦相關系列活動及茶花各項展示規劃,創造整體展場環境的豐富性;為增添活動趣味及完整性,於活動中結合客家元素,期望藉由茶花與客家的充份展現與融合,讓到訪者能感受到客家和茶花之間的微妙之美。

新竹縣茶花園藝學會長期致力於茶花的各項推廣工作,針對茶花的推廣、栽培、改良、行銷等面向,創造了多項傲人的成果。而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向來以關懷台灣土地為職志,重視環境與生態,以文化科技為土地加值、為人們帶來更好的生活環境。本次{新竹客庄新春茶花季}即是位在台開公司的基地,在這座優美的山居氛圍中,您可體驗到大自然與人共處的和諧之美,未來在這個地方,也會有節能生態社區誕生,為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帶來永續生活的健康環境。

活動期間,請您妥善保存本護照,走遍每一個活動角落,為自己贏得滿滿的饗宴成果。

@2011新竹客庄新春茶花季 – 最美山居花園過新年系列活動:







感謝喔!
可以帶一家大小走一趟,
體驗一下,
感謝大大的說明!
前往討論:有人知道這在哪裡啊?幫幫忙!謝謝!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10 23:06:28

發文

#3031708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ngoldmr (Mr. Wang) 所寫
回應 a9295637 (宇) 所寫
這位大大 ikchiou 不知道方不方便 PM 你的業代給我 我爸最近也要買這一台 a1982913@gmail.com 謝謝


"空車價現金價不要贈品可以折8萬"

2傳xls最基本款的可以空車折八萬?

不可能!別聽別人胡亂說.有空車將近折13%的?




想買車的人,可以談談,不要不相信
在北部是很正常,別懷疑!
年底拼業績,隨便談都有折8萬
前往討論:2011年 Escape 2.3 XLS 菜單討論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10 23:01:55

發文

#3031693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9295637 (宇) 所寫
這位大大 ikchiou 不知道方不方便 PM 你的業代給我 我爸最近也要買這一台 a1982913@gmail.com 謝謝






已寄mail給你,請收信件
前往討論:2011年 Escape 2.3 XLS 菜單討論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04 11:48:38

發文

#3007927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先用空車價看多少,再將要加購配備一一列出單價

我在桃園福祐12月買琉璃金xls----11月底下訂等了將近1個月,12月底交車
空車價現金價不要贈品可以折8萬----不是最好但我覺得可以接受

給你參考喔

有要桃園買可以介紹業代給你

escape是部好車---看銷售量就知道
前往討論:2011年 Escape 2.3 XLS 菜單討論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02 00:19:37

發文

#300110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alonso2008 (阿龍索向前走) 所寫

我也是防禦型駕駛,有人要超車就讓他超車。

不然被掃到颱風尾是很雖低,換個角度想把對方當成 救護車 讓不就好了。


但是換成我們要進行超車動作,自己也要去觀察跟注意前車或周遭。

別因為一個單純超車動作傷害到別人。




100分的駕駛觀念

不過這句話 ------把對方當成 救護車 讓不就好了。-----------那就不能比中指了喔😌
前往討論:防禦性駕駛真的不該上國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1/01/01 23:11:51

發文

#300082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國產車賣進口車價!

我想支持都無能為力,只能買f牌e 車了,差20~30萬

好車不是一定要買貴的
前往討論:沒有你~我們做不到 LUXGEN新廣告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21:36:47

發文

#299834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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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你之前都是在此特定的路況下討論內側車道用路人以最高速限行駛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嗎?

那我就請問你一個問題, 問答題太難, 我出選擇題.

問題 :
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車輛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之情況, 請問內側車道之駕駛,他是如何做到的?
1. 他從一上交流道開始就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依序切換到內側車道, 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2. 他嫌中間車道之車輛是龜車, 所以從左方超車, 一直加速到最高速限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3. 他在內側車道一定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款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才可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4. 中間車道之車輛駕駛故意整他, 見他霸占內側車道非常不爽, 一路以相同速率與之併行, 所以他就只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出選擇題,開車應該不只有4個選擇吧?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法規是給大家都能接受的一個公約數
你不想接受有意見,你可以循管道找選區民意代表表達
或是組織召集鄉民上街抗議
我只是一般守法的駕駛人,在不違反法規之下做出我的駕駛選擇-----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見小燈欣企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好吧! 你真的想知道,那我告訴你也有這樣的選擇
如果3車道速限110, a從外車道上以80~100行駛,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空檔以110~120切轉內車道
之後維持110~120行駛內線
待將到達目的地時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切轉外車道以80~100行駛
再來下交流道

車流順暢
最怕是有違規超速.隨意變換車道的駕駛人
車流常常被這些人給攪亂了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請不要介意🙂, 只是禮尚往來, 繼續討論.

請問以上所述的行車過程, 內側車道駕駛如何達到以最高速限行駛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依你所述, 這不是正確的答案, 分析如下.

中間車道車輛的速率一直維持在最高速限, 那內側車道車輛也是維持在最高速限, 因為他倆一路併行
速率標準以內側車道車輛為準, 如此內側車道駕駛無法指責中間車道車輛超速.
當兩輛車車速一樣, 除非他倆是在同一位置不同車道一起加速, 否則一定有相對距離, 不可能並排行駛.
原因只有以下兩種.

1. 所以a車不願意跟車依序行駛, 見內側車道無車而佔用, 並非做為超車使用.
結論 : 只有自己可以佔用內側車道行駛, 卻不願內側車道淨空, 供他人做為超車使用. 這是什麼道理?

2. 所以最可能的原因就是a車的速率有超過他自己定義的最高速限, 否則他不可能追上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
結論 : 只有自己可以超速, 不准他人超速. 這又是什麼道理?






😩😩😩😩
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版主問題

只要回答可以或不行---引用道理為何


樓上的!離題太遠了
在扯下去沒完沒了!

還有回文要看仔細,110~120代表車速範圍,不會一直定在最高速限120
怎會一路併行?😰




第一個問題 : 版主都說不可以了. 那是你們說可以呀!😩

第二個問題 : 那是我一直開在中線跟你併行, 怎會不可能.😝






第一個問題 : 版主都說不可以了. 那是你們說可以呀!😩------他有問題鄉民幫忙解答,你幹麻要昏倒

第二個問題 : 那是我一直開在中線跟你併行, 怎會不可能.😝-------你是說我開快你就開快,開慢你就開慢嗎?
如果是,這種挑釁的行為,鄉民看不起你,開車不能這樣競速,會違規吃單的







因為我不知道我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開太快會超速吃罰單😇, 開太慢又怕擋到他人😰,
所以就以你的車速為準😆, 因為你說你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這樣我就不會超速違規🙂,
也不會妨礙到後車🙂, 這麼體諒他人😍, 又可盡快回家😍, 這怎能算是挑釁的行為😊.




樓上的
離題太遠了
要不要另開嘴砲版😩😩😩😩😩😩

回覆很多但有些恐跟版主要的議題無關,先跟鄉民們說聲抱歉
不過有些跟法規有關的,真的是希望能幫到鄉民,把些不正確的觀念導正

法規是給大家都能接受的一個公約數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違規舉發)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先祝鄉民們 HAPPY NEW YEAR
跨年小心開車,平安回家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20:27:55

發文

#2998258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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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你之前都是在此特定的路況下討論內側車道用路人以最高速限行駛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嗎?

那我就請問你一個問題, 問答題太難, 我出選擇題.

問題 :
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車輛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之情況, 請問內側車道之駕駛,他是如何做到的?
1. 他從一上交流道開始就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依序切換到內側車道, 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2. 他嫌中間車道之車輛是龜車, 所以從左方超車, 一直加速到最高速限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3. 他在內側車道一定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款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才可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4. 中間車道之車輛駕駛故意整他, 見他霸占內側車道非常不爽, 一路以相同速率與之併行, 所以他就只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出選擇題,開車應該不只有4個選擇吧?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法規是給大家都能接受的一個公約數
你不想接受有意見,你可以循管道找選區民意代表表達
或是組織召集鄉民上街抗議
我只是一般守法的駕駛人,在不違反法規之下做出我的駕駛選擇-----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見小燈欣企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好吧! 你真的想知道,那我告訴你也有這樣的選擇
如果3車道速限110, a從外車道上以80~100行駛,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空檔以110~120切轉內車道
之後維持110~120行駛內線
待將到達目的地時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切轉外車道以80~100行駛
再來下交流道

車流順暢
最怕是有違規超速.隨意變換車道的駕駛人
車流常常被這些人給攪亂了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請不要介意🙂, 只是禮尚往來, 繼續討論.

請問以上所述的行車過程, 內側車道駕駛如何達到以最高速限行駛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依你所述, 這不是正確的答案, 分析如下.

中間車道車輛的速率一直維持在最高速限, 那內側車道車輛也是維持在最高速限, 因為他倆一路併行
速率標準以內側車道車輛為準, 如此內側車道駕駛無法指責中間車道車輛超速.
當兩輛車車速一樣, 除非他倆是在同一位置不同車道一起加速, 否則一定有相對距離, 不可能並排行駛.
原因只有以下兩種.

1. 所以a車不願意跟車依序行駛, 見內側車道無車而佔用, 並非做為超車使用.
結論 : 只有自己可以佔用內側車道行駛, 卻不願內側車道淨空, 供他人做為超車使用. 這是什麼道理?

2. 所以最可能的原因就是a車的速率有超過他自己定義的最高速限, 否則他不可能追上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
結論 : 只有自己可以超速, 不准他人超速. 這又是什麼道理?






😩😩😩😩
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版主問題

只要回答可以或不行---引用道理為何


樓上的!離題太遠了
在扯下去沒完沒了!

還有回文要看仔細,110~120代表車速範圍,不會一直定在最高速限120
怎會一路併行?😰




第一個問題 : 版主都說不可以了. 那是你們說可以呀!😩

第二個問題 : 那是我一直開在中線跟你併行, 怎會不可能.😝






第一個問題 : 版主都說不可以了. 那是你們說可以呀!😩------他有問題鄉民幫忙解答,你幹麻要昏倒

第二個問題 : 那是我一直開在中線跟你併行, 怎會不可能.😝-------你是說我開快你就開快,開慢你就開慢嗎?
如果是,這種挑釁的行為,鄉民看不起你,開車不能這樣競速,會違規吃單的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20:16:00

發文

#2998239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930103 (ken) 所寫


因對應新"車輛形式安全審驗",其中針對速率計有新規定(2006年7月以後新車型需對應,以前的誤差更大)

依照民國96年1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0五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四十一條所公佈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且依下列速率測試,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 關係:

V2/10 + 4km/h >= V1-V2 >= 0

V1:測試車速率計指示數值(錶速)
V2:測試儀器指示數值(真實車速)



幫大家整裡一下更容易理解

解不等式, 因為 V1,V2 都 >= 0
V2/10 + 4km/h >= V1 - V2
V2 + 40km/h >= 10V1 - 10V2
11V2 + 40km/h >= 10V1
1.1V2 + 4km/h >= V1
Ans1 : V1 <= V2*1.1 + 4km/h
Ans2 : V2 >= V1/1.1 - 4km/h

實速是 60km/h 表速不超過 70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60km/h.
實速是 70km/h 表速不超過 81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70km/h.
實速是 80km/h 表速不超過 92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80km/h.
實速是 90km/h 表速不超過 103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90km/h.
實速是 100km/h 表速不超過 114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100km/h.
實速是 110km/h 表速不超過 125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110km/h.
實速是 120km/h 表速不超過 136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120km/h.
實速是 130km/h 表速不超過 147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130km/h.
實速是 140km/h 表速不超過 158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140km/h.

表速是 60km/h 實速不低於 50.5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60km/h.
表速是 70km/h 實速不低於 59.6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70km/h.
表速是 80km/h 實速不低於 68.7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80km/h.
表速是 90km/h 實速不低於 77.8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90km/h.
表速是 100km/h 實速不低於 86.9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00km/h.
表速是 110km/h 實速不低於 96.0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10km/h.
表速是 120km/h 實速不低於 105.1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20km/h.
表速是 130km/h 實速不低於 114.2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30km/h.
表速是 140km/h 實速不低於 123.3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40km/h.
表速是 150km/h 實速不低於 132.4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50km/h.
表速是 160km/h 實速不低於 141.5km/h 就合乎規定, 但實速也不可超過 160km/h.





離題太遠了
你的算的是對但也有是有問題
合乎規定的範圍很廣 舉例實速是 110km/h
表速不超過 125km/h 就合乎規定,
但表速也不可低於 110km/h.

你怎知這個碼表速落在哪一點
有可能110~125中的任一點

我想一般這個點應該落在112~115之間吧------前提是沒有改車
有用GPS比較過的鄉民應該很清楚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17: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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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7812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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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都是在此特定的路況下討論內側車道用路人以最高速限行駛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嗎?

那我就請問你一個問題, 問答題太難, 我出選擇題.

問題 :
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車輛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之情況, 請問內側車道之駕駛,他是如何做到的?
1. 他從一上交流道開始就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依序切換到內側車道, 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2. 他嫌中間車道之車輛是龜車, 所以從左方超車, 一直加速到最高速限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3. 他在內側車道一定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款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才可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4. 中間車道之車輛駕駛故意整他, 見他霸占內側車道非常不爽, 一路以相同速率與之併行, 所以他就只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出選擇題,開車應該不只有4個選擇吧?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法規是給大家都能接受的一個公約數
你不想接受有意見,你可以循管道找選區民意代表表達
或是組織召集鄉民上街抗議
我只是一般守法的駕駛人,在不違反法規之下做出我的駕駛選擇-----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見小燈欣企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好吧! 你真的想知道,那我告訴你也有這樣的選擇
如果3車道速限110, a從外車道上以80~100行駛,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空檔以110~120切轉內車道
之後維持110~120行駛內線
待將到達目的地時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切轉外車道以80~100行駛
再來下交流道

車流順暢
最怕是有違規超速.隨意變換車道的駕駛人
車流常常被這些人給攪亂了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請不要介意🙂, 只是禮尚往來, 繼續討論.

請問以上所述的行車過程, 內側車道駕駛如何達到以最高速限行駛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依你所述, 這不是正確的答案, 分析如下.

中間車道車輛的速率一直維持在最高速限, 那內側車道車輛也是維持在最高速限, 因為他倆一路併行
速率標準以內側車道車輛為準, 如此內側車道駕駛無法指責中間車道車輛超速.
當兩輛車車速一樣, 除非他倆是在同一位置不同車道一起加速, 否則一定有相對距離, 不可能並排行駛.
原因只有以下兩種.

1. 所以a車不願意跟車依序行駛, 見內側車道無車而佔用, 並非做為超車使用.
結論 : 只有自己可以佔用內側車道行駛, 卻不願內側車道淨空, 供他人做為超車使用. 這是什麼道理?

2. 所以最可能的原因就是a車的速率有超過他自己定義的最高速限, 否則他不可能追上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
結論 : 只有自己可以超速, 不准他人超速. 這又是什麼道理?






😩😩😩😩
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版主問題

只要回答可以或不行---引用道理為何


樓上的!離題太遠了
在扯下去沒完沒了!

還有回文要看仔細,110~120代表車速範圍,不會一直定在最高速限120
怎會一路併行?😰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15: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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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7332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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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yakibuta (yakibuta) 所寫
😌我承認我是龜車,因為我最常以80~90公里開車,總是在中外線車道,看路況啦,經濟時速麼!有必要跟錢過不去嗎?
我看u-car的鄉民們,喜歡開快車的很多喔!

龜車內線😠,不但阻礙交通,甚至造成高速車變換車道,簡直就是危險駕駛。
超速行駛😠,大部分的人都不超速了,超速代表的意義一定也是常變換車道,也是危險駕駛。
兩者都不可取。

只是...別火氣這麼大啦。台灣很小,人口密度世界第二,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更需要為對方想一想,不然永遠計較不完的啦。
沒什麼大事情,能活者開車很幸福的啦。

你是可愛的80-90行駛者。你的意見我會記在心裡,時時提醒自己做個更有修養的人。但如果能夠,我還是要持續「道德勸說」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內線霸王(這中間包括很多我的親朋好友)。




各位鄉民其實有很多開車的觀念都不是很正確,例如高速公路閃燈按喇叭示意超車,其實是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只有這幾種情況可以按喇叭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不能右側超車
前車。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各個車道的速限規定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佔據車道的條件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
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
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請注意一.和三. 就能解釋佔據車道的條件為何,很多不是龜車卻被誤解成龜車的原因
鄉民真的要了解一下不要看錯法規又用錯誤的觀念開車,安全很重要,荷包也不能少!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別搞錯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要超車閃燈按喇叭請前車讓道是正確的方式@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路別搞錯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前車知道後車要超車應該要主動讓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以最高速限不堵塞不處罰
塞超車道行車者

@在超車道超完車後, 如果原來行駛之車道有安全距離則必須駛回,否則受罰@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必須由左側超車, 不可由右側超車, 否則受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這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路別搞錯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看法條要先由規則來看,罰則是由規則衍生而來,
就這樣別錯誤引用條文,條文有先後相對關係,要符合a之後才能做b,不能直接解釋能做b
別搞錯(以前老師好像是這樣教,不是否有鄉民是做律師,可教一下嗎?甘溫)


不用老師教, 自己自學就可以, 推薦下面這本書



請看第206頁第20行(用三段論說明)

我將原文修改如下
前提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前提二: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結論:小型車可以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全體用路人一定同意前提一, 因為它記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三款).
大多數用路人, 包括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用路人, 應該會同意前提二矛盾於前提一,-------一點也不矛盾啊
因此, 前提二導出的結論一定是錯的


如要繼續討論, 請先自修, 買書或上Wiki都可以, 不然就去找名師學習後再來.
關於其他表速準不準都和此交通法規無關, 內側車道因超車而使用, 超完車就駛回原車道.






前提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前提二: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結論:小型車可以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交通壅塞時車速則無限制

全體用路人一定同意前提一, 因為它記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三款).
大多數用路人, 包括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用路人, 邏輯推論(不考慮表速誤差)
已經是最高速,哪有人會超過你?-------前提是不考慮後車會違規超速,相信立法的基礎就是在這裡----雖然我不是立委



相信防禦性駕駛員,都同意法規定訂縱然不盡理想,但是還是要遵循
畢竟這裡是中華民國,請鄉民別忘了
錢不好賺,做個守法的好國民吧!不過看鄉民開車應該都很快,有多車道時盡可能開中間車道,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你之前都是在此特定的路況下討論內側車道用路人以最高速限行駛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嗎?

那我就請問你一個問題, 問答題太難, 我出選擇題.

問題 :
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車輛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之情況, 請問內側車道之駕駛,他是如何做到的?
1. 他從一上交流道開始就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依序切換到內側車道, 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2. 他嫌中間車道之車輛是龜車, 所以從左方超車, 一直加速到最高速限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3. 他在內側車道一定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款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才可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4. 中間車道之車輛駕駛故意整他, 見他霸占內側車道非常不爽, 一路以相同速率與之併行, 所以他就只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出選擇題,開車應該不只有4個選擇吧?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法規是給大家都能接受的一個公約數
你不想接受有意見,你可以循管道找選區民意代表表達
或是組織召集鄉民上街抗議
我只是一般守法的駕駛人,在不違反法規之下做出我的駕駛選擇-----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見小燈欣企
-------請不要隨意表達你的情緒(見笑轉生氣)!


好吧! 你真的想知道,那我告訴你也有這樣的選擇
如果3車道速限110, a從外車道上以80~100行駛,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空檔以110~120切轉內車道
之後維持110~120行駛內線
待將到達目的地時
此時等待適當車距切轉中間以90~110行駛,
再等待適當車距切轉外車道以80~100行駛
再來下交流道

車流順暢
最怕是有違規超速.隨意變換車道的駕駛人
車流常常被這些人給攪亂了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14:56:00

發文

#2997103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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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yakibuta (yakibuta) 所寫
😌我承認我是龜車,因為我最常以80~90公里開車,總是在中外線車道,看路況啦,經濟時速麼!有必要跟錢過不去嗎?
我看u-car的鄉民們,喜歡開快車的很多喔!

龜車內線😠,不但阻礙交通,甚至造成高速車變換車道,簡直就是危險駕駛。
超速行駛😠,大部分的人都不超速了,超速代表的意義一定也是常變換車道,也是危險駕駛。
兩者都不可取。

只是...別火氣這麼大啦。台灣很小,人口密度世界第二,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更需要為對方想一想,不然永遠計較不完的啦。
沒什麼大事情,能活者開車很幸福的啦。

你是可愛的80-90行駛者。你的意見我會記在心裡,時時提醒自己做個更有修養的人。但如果能夠,我還是要持續「道德勸說」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內線霸王(這中間包括很多我的親朋好友)。




各位鄉民其實有很多開車的觀念都不是很正確,例如高速公路閃燈按喇叭示意超車,其實是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只有這幾種情況可以按喇叭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不能右側超車
前車。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各個車道的速限規定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佔據車道的條件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
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
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請注意一.和三. 就能解釋佔據車道的條件為何,很多不是龜車卻被誤解成龜車的原因
鄉民真的要了解一下不要看錯法規又用錯誤的觀念開車,安全很重要,荷包也不能少!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別搞錯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要超車閃燈按喇叭請前車讓道是正確的方式@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路別搞錯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前車知道後車要超車應該要主動讓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以最高速限不堵塞不處罰
塞超車道行車者

@在超車道超完車後, 如果原來行駛之車道有安全距離則必須駛回,否則受罰@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必須由左側超車, 不可由右側超車, 否則受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這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路別搞錯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看法條要先由規則來看,罰則是由規則衍生而來,
就這樣別錯誤引用條文,條文有先後相對關係,要符合a之後才能做b,不能直接解釋能做b
別搞錯(以前老師好像是這樣教,不是否有鄉民是做律師,可教一下嗎?甘溫)


不用老師教, 自己自學就可以, 推薦下面這本書



請看第206頁第20行(用三段論說明)

我將原文修改如下
前提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前提二: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結論:小型車可以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全體用路人一定同意前提一, 因為它記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三款).
大多數用路人, 包括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用路人, 應該會同意前提二矛盾於前提一,-------一點也不矛盾啊
因此, 前提二導出的結論一定是錯的


如要繼續討論, 請先自修, 買書或上Wiki都可以, 不然就去找名師學習後再來.
關於其他表速準不準都和此交通法規無關, 內側車道因超車而使用, 超完車就駛回原車道.






前提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前提二: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結論:小型車可以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交通壅塞時車速則無限制

全體用路人一定同意前提一, 因為它記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三款).
大多數用路人, 包括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用路人, 邏輯推論(不考慮表速誤差)
已經是最高速,哪有人會超過你?-------前提是不考慮後車會違規超速,相信立法的基礎就是在這裡----雖然我不是立委



相信防禦性駕駛員,都同意法規定訂縱然不盡理想,但是還是要遵循
畢竟這裡是中華民國,請鄉民別忘了
錢不好賺,做個守法的好國民吧!不過看鄉民開車應該都很快,有多車道時盡可能開中間車道,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你之前都是在此特定的路況下討論內側車道用路人以最高速限行駛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嗎?

那我就請問你一個問題, 問答題太難, 我出選擇題.

問題 :
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車輛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之情況, 請問內側車道之駕駛,他是如何做到的?
1. 他從一上交流道開始就以最高速限行駛並依序切換到內側車道, 然後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2. 他嫌中間車道之車輛是龜車, 所以從左方超車, 一直加速到最高速限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3. 他在內側車道一定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款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才可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4. 中間車道之車輛駕駛故意整他, 見他霸占內側車道非常不爽, 一路以相同速率與之併行, 所以他就只能與中間車道車輛一路併行但無法超越.











請不要死腦筋可不可以?出選擇題,開車應該不只有4個選擇吧?
開在路上有無限個選擇,但是出事時你只有一個選擇------中華民國法規
不管你接不接受,就是這樣ok


法規是給大家都能接受的一個公約數
你不想接受有意見,你可以循管道找選區民意代表表達
或是組織召集鄉民上街抗議
我只是一般守法的駕駛人,在不違反法規之下做出我的駕駛選擇-----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13: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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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是龜車,因為我最常以80~90公里開車,總是在中外線車道,看路況啦,經濟時速麼!有必要跟錢過不去嗎?
我看u-car的鄉民們,喜歡開快車的很多喔!

龜車內線😠,不但阻礙交通,甚至造成高速車變換車道,簡直就是危險駕駛。
超速行駛😠,大部分的人都不超速了,超速代表的意義一定也是常變換車道,也是危險駕駛。
兩者都不可取。

只是...別火氣這麼大啦。台灣很小,人口密度世界第二,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更需要為對方想一想,不然永遠計較不完的啦。
沒什麼大事情,能活者開車很幸福的啦。

你是可愛的80-90行駛者。你的意見我會記在心裡,時時提醒自己做個更有修養的人。但如果能夠,我還是要持續「道德勸說」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內線霸王(這中間包括很多我的親朋好友)。




各位鄉民其實有很多開車的觀念都不是很正確,例如高速公路閃燈按喇叭示意超車,其實是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只有這幾種情況可以按喇叭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不能右側超車
前車。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各個車道的速限規定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佔據車道的條件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
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
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請注意一.和三. 就能解釋佔據車道的條件為何,很多不是龜車卻被誤解成龜車的原因
鄉民真的要了解一下不要看錯法規又用錯誤的觀念開車,安全很重要,荷包也不能少!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別搞錯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要超車閃燈按喇叭請前車讓道是正確的方式@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路別搞錯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前車知道後車要超車應該要主動讓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以最高速限不堵塞不處罰
塞超車道行車者

@在超車道超完車後, 如果原來行駛之車道有安全距離則必須駛回,否則受罰@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必須由左側超車, 不可由右側超車, 否則受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這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路別搞錯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看法條要先由規則來看,罰則是由規則衍生而來,
就這樣別錯誤引用條文,條文有先後相對關係,要符合a之後才能做b,不能直接解釋能做b
別搞錯(以前老師好像是這樣教,不是否有鄉民是做律師,可教一下嗎?甘溫)


不用老師教, 自己自學就可以, 推薦下面這本書



請看第206頁第20行(用三段論說明)

我將原文修改如下
前提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前提二: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結論:小型車可以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全體用路人一定同意前提一, 因為它記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三款).
大多數用路人, 包括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用路人, 應該會同意前提二矛盾於前提一,-------一點也不矛盾啊
因此, 前提二導出的結論一定是錯的


如要繼續討論, 請先自修, 買書或上Wiki都可以, 不然就去找名師學習後再來.
關於其他表速準不準都和此交通法規無關, 內側車道因超車而使用, 超完車就駛回原車道.






前提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前提二: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請注意看這裡


結論:小型車可以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交通壅塞時車速則無限制

全體用路人一定同意前提一, 因為它記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三款).
大多數用路人, 包括占據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用路人, 邏輯推論(不考慮表速誤差)
已經是最高速,哪有人會超過你?-------前提是不考慮後車會違規超速,相信立法的基礎就是在這裡----雖然我不是立委



相信防禦性駕駛員,都同意法規定訂縱然不盡理想,但是還是要遵循
畢竟這裡是中華民國,請鄉民別忘了
錢不好賺,做個守法的好國民吧!不過看鄉民開車應該都很快,有多車道時盡可能開中間車道,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13: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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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國道(東山吧)的休息站廁所內有圖寫說在內道若保持最高時速是ok的

質疑我上面轉述的網友可以去東山休息站男生廁所看看



車廠的錶速灌水太多,錶速10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以上就合格.


車廠的錶速灌水最大值,錶速126在法規上只有實際速度未達110也算合格.




鄉民是不是有改車啊?
如果15吋改16吋或16吋改17吋
自以為沒超速其實已經超速了
不要怪原廠,沒差那麼多
請車廠調出資料就可以知道問題出在哪
大都是改車造成碼表不準


原廠車出廠只要符合法規的表速就是合法,
法規鼓勵灌水,讓他合法!
錶速灌水嚴重,如果15吋改16吋或16吋改17吋,也一樣不會超速的.因為只多5%左右的車速而已!

錶速10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86以上就合格.86加5%也才90.3而已!
錶速11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95以上就合格.95加5%也才99.75而已!
錶速12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104以上就合格.104加5%也才109.2而已!




我不知道你說的法規是指哪一條,可以指出來嗎?
車廠碼表速度約差3~5公里
因為零組件出廠時都會有一定的公差值,
車廠不會笨到去灌水,萬一被客訴是會影響商譽,會要求供應商符合公差值
所以,改車會快5%左右,當表速120(不考慮公差值)就快了6公里, 實際126公里

另外一點錶速誤差也有可能處於升速階段的延遲效應
要等到速度平穩時,錶速才會真實反應實際速度
這部分牽扯到感應sensor及機械齒輪比
是有點深,有鄉民是這方面專家嗎? 幫幫忙解說一下吧! 甘溫





因對應新"車輛形式安全審驗",其中針對速率計有新規定(2006年7月以後新車型需對應,以前的誤差更大)

依照民國96年1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六00八五00五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四十一條所公佈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以無載條件(空車重+駕駛員+必要儀器)且依下列速率測試,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 關係:

V2/10 + 4km/h >= V1-V2 >= 0

V1:測試車速率計指示數值(錶速)
V2:測試儀器指示數值(真實車速)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我看到的跟你不一樣)😲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65文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不要錯誤引用法規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0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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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5469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回應 scfccc (QQ) 所寫
回應 yakibuta (yakibuta) 所寫
😌我承認我是龜車,因為我最常以80~90公里開車,總是在中外線車道,看路況啦,經濟時速麼!有必要跟錢過不去嗎?
我看u-car的鄉民們,喜歡開快車的很多喔!

龜車內線😠,不但阻礙交通,甚至造成高速車變換車道,簡直就是危險駕駛。
超速行駛😠,大部分的人都不超速了,超速代表的意義一定也是常變換車道,也是危險駕駛。
兩者都不可取。

只是...別火氣這麼大啦。台灣很小,人口密度世界第二,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更需要為對方想一想,不然永遠計較不完的啦。
沒什麼大事情,能活者開車很幸福的啦。

你是可愛的80-90行駛者。你的意見我會記在心裡,時時提醒自己做個更有修養的人。但如果能夠,我還是要持續「道德勸說」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內線霸王(這中間包括很多我的親朋好友)。




各位鄉民其實有很多開車的觀念都不是很正確,例如高速公路閃燈按喇叭示意超車,其實是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只有這幾種情況可以按喇叭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不能右側超車
前車。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各個車道的速限規定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佔據車道的條件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
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
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請注意一.和三. 就能解釋佔據車道的條件為何,很多不是龜車卻被誤解成龜車的原因
鄉民真的要了解一下不要看錯法規又用錯誤的觀念開車,安全很重要,荷包也不能少!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別搞錯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要超車閃燈按喇叭請前車讓道是正確的方式@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道路路別搞錯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前車知道後車要超車應該要主動讓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以最高速限不堵塞不處罰
塞超車道行車者

@在超車道超完車後, 如果原來行駛之車道有安全距離則必須駛回,否則受罰@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必須由左側超車, 不可由右側超車, 否則受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這不是指高速公路--是一般平面單線路別搞錯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看法條要先由規則來看,罰則是由規則衍生而來,
就這樣別錯誤引用條文,條文有先後相對關係,要符合a之後才能做b,不能直接解釋能做b
別搞錯(以前老師好像是這樣教,不是否有鄉民是做律師,可教一下嗎?甘溫)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1 00:31:10

發文

#299531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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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是龜車,因為我最常以80~90公里開車,總是在中外線車道,看路況啦,經濟時速麼!有必要跟錢過不去嗎?
我看u-car的鄉民們,喜歡開快車的很多喔!

龜車內線😠,不但阻礙交通,甚至造成高速車變換車道,簡直就是危險駕駛。
超速行駛😠,大部分的人都不超速了,超速代表的意義一定也是常變換車道,也是危險駕駛。
兩者都不可取。

只是...別火氣這麼大啦。台灣很小,人口密度世界第二,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更需要為對方想一想,不然永遠計較不完的啦。
沒什麼大事情,能活者開車很幸福的啦。

你是可愛的80-90行駛者。你的意見我會記在心裡,時時提醒自己做個更有修養的人。但如果能夠,我還是要持續「道德勸說」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內線霸王(這中間包括很多我的親朋好友)。




各位鄉民其實有很多開車的觀念都不是很正確,例如高速公路閃燈按喇叭示意超車,其實是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只有這幾種情況可以按喇叭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不能右側超車
前車。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各個車道的速限規定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佔據車道的條件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
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
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請注意一.和三. 就能解釋佔據車道的條件為何,很多不是龜車卻被誤解成龜車的原因
鄉民真的要了解一下不要看錯法規又用錯誤的觀念開車,安全很重要,荷包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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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0 23:56:03

發文

#299518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930103 (ken)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回應 930103 (ken) 所寫
回應 930103 (ken) 所寫
回應 lan19761019 (㊣愛喜碧㊣) 所寫
之前在國道(東山吧)的休息站廁所內有圖寫說在內道若保持最高時速是ok的

質疑我上面轉述的網友可以去東山休息站男生廁所看看



車廠的錶速灌水太多,錶速10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以上就合格.


車廠的錶速灌水最大值,錶速126在法規上只有實際速度未達110也算合格.




鄉民是不是有改車啊?
如果15吋改16吋或16吋改17吋
自以為沒超速其實已經超速了
不要怪原廠,沒差那麼多
請車廠調出資料就可以知道問題出在哪
大都是改車造成碼表不準


原廠車出廠只要符合法規的表速就是合法,
法規鼓勵灌水,讓他合法!
錶速灌水嚴重,如果15吋改16吋或16吋改17吋,也一樣不會超速的.因為只多5%左右的車速而已!

錶速10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86以上就合格.86加5%也才90.3而已!
錶速11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95以上就合格.95加5%也才99.75而已!
錶速12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104以上就合格.104加5%也才109.2而已!




我不知道你說的法規是指哪一條,可以指出來嗎?
車廠碼表速度約差3~5公里
因為零組件出廠時都會有一定的公差值,
車廠不會笨到去灌水,萬一被客訴是會影響商譽,會要求供應商符合公差值
所以,改車會快5%左右,當表速120(不考慮公差值)就快了6公里, 實際126公里

另外一點錶速誤差也有可能處於升速階段的延遲效應
要等到速度平穩時,錶速才會真實反應實際速度
這部分牽扯到感應sensor及機械齒輪比
是有點深,有鄉民是這方面專家嗎? 幫幫忙解說一下吧! 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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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0 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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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1944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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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lan19761019 (㊣愛喜碧㊣) 所寫
之前在國道(東山吧)的休息站廁所內有圖寫說在內道若保持最高時速是ok的

質疑我上面轉述的網友可以去東山休息站男生廁所看看



車廠的錶速灌水太多,錶速100在法規上只有要實際速度達以上就合格.


車廠的錶速灌水最大值,錶速126在法規上只有實際速度未達110也算合格.




鄉民是不是有改車啊?
如果15吋改16吋或16吋改17吋
自以為沒超速其實已經超速了
不要怪原廠,沒差那麼多
請車廠調出資料就可以知道問題出在哪
大都是改車造成碼表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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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30 01:11:33

發文

#299192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QQ) 所寫
回應 ikchiou (Lkk man) 所寫
依照道路規定速限110,你都開110了,當然依道路規則沒人會超過你,維持最高速當然可以佔據內線
這純粹依照道路規則來說,
但鄉民們不依照規則要超速駕駛,就會違規被取締
超車道也是有速限

鄉民不要用嘴開車
查查道路駕駛相關規則再說吧!

鄉民也不要說國外怎樣
你在台灣開車 關德國啥事?

有點道路規則知識在回文吧!

沒事(明明前方沒車)佔據內車道很惹人厭,搬弄法條指責別人違規更惹人厭!當你自以為開110時,你真的是開110嗎?更何況,在高速公路上,有±10km的寬限空間;所以實際上,在時速110的道路上,你可以在內側跑100不違規,也可以跑120不違規,這來回就差了20km!這就是你所謂「用嘴開車的鄉民」最憎惡你們的地方!



±10km是寬限值,就是怕碼表不準,
所以才盡量開中值110
法規又不是我們訂的,不要憎惡我們
有不滿請找選區立委提個案修改啊!
前往討論:二高只要我保持110km最高時速!就能占據內車道嗎?


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29 14:59:54

發文

#2989830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依照道路規定速限110,你都開110了,當然依道路規則沒人會超過你,維持最高速當然可以佔據內線
這純粹依照道路規則來說,
但鄉民們不依照規則要超速駕駛,就會違規被取締
超車道也是有速限

鄉民不要用嘴開車
查查道路駕駛相關規則再說吧!

鄉民也不要說國外怎樣
你在台灣開車 關德國啥事?

有點道路規則知識在回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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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扣扣ㄟ郎(ikchiou)

2010/12/08 1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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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779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erios9527 (Jim) 所寫
我上星期定了一部精裝版72.9萬空車沒送任何東西包含隔熱紙都沒有
現金購買 折了11.5萬
超划算的
就是一直砍就對了








請問哪裡訂的? 交車了嗎? 沒開箱沒真相? 我2週前下訂現金空車折8萬,到現在還沒車可交耶!
前往討論:Escape 限量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