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於 5 月 8 日就「綠色稅制」進行會議討論,希望透過稅賦制度,達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進一步達到永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而所提出的初步建議方案中,與汽車使用者相關的汽柴油稅賦部份,建議以開徵能源稅的方式,取代目前燃料油所課徵的貨物稅與燃料費,以隨油徵收的方式,實現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而能源稅開徵首年將較現行貨物稅與燃料費略高,並以 10 年的時間逐步調高,最終達到每公升課徵 27.33 元的課稅目標。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能源稅初步建議方案出爐,報告規劃以能源稅將取代油品貨物稅及汽燃費,首年將對每公升汽油課徵 11.13 元能源稅,並分十年逐步調升至每公升 27.33 元。

賦改是近年來國內一個重大的議題,配合社會的改變,政府針對稅賦制度進行修改,以更貼近國民生活的現況,並達成促進經濟發展、實現社會公平的多樣化目的。而隨著環保意識的擡頭,綠色稅制亦是近年來國際間的趨勢,透過稅賦工具,促使國民改變生活方式,達成實現環境保護的目的。而行政院針對綠色稅制的導入,亦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研究,並於 5 月 8 日的會議中,提出初步的建議方案。在方案中與汽車使用者關連性最高的,便屬開徵能源稅的提議。

現行國人購買燃料油品,內含有貨物稅以及燃料使用費兩種稅費,其中貨物稅是依每公升隨油課徵,而燃料使用費則是依汽車排氣量逐季或逐年徵收。由於每輛汽車每年行駛里程與消耗油品並不相同,現行的燃料費採齊頭式徵收法並不合理,早已多次提出討論,並計劃修改同樣隨油徵收以實現稅賦公平。但因種種因素,至今尚未實施。

賦改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就「綠色稅制之研究」議題提出期中報告,便建議以課徵能源稅,取代現行油品之貨物稅及燃料費用,並以隨油徵收的方式,達成稅賦公平。

目前政府課徵汽油貨物稅每公升為 6.83 元 (已包含在零售價中),而汽燃費的計費基準為每公升 2.5 元,合計稅費為每公升 9.33 元。由於能源稅內含有節制燃料使用的目的,因此其稅費較現行稅費來得高。依建議方案中,能源稅開辦的第 1 年,汽油每公升將課徵 11.13 元能源稅,較原有稅費的制度高出 1.8 元。並以每年 1.8 元的調升幅度,在 10 年將能源稅逐步調高至每公升 27.33 元的課稅目標。

廣  告

以本週 95 無鉛汽油每公升 26.1 元計 (含貨物稅 6.83 元) ,假設改徵能源稅,每公升價格將調漲至 30.4 元;能源稅經 10 年逐步調整,假設油品價格不變,屆時 95 無鉛汽油每公升零售價將達到 46.6 元之譜。不過賦改會表示,未來油品稅後價格,仍以不超過日韓國家上一年第三季油品稅後價格為基準。

依據賦改會統計,能源稅開徵後,10 年後將可為國庫增加約 3,000 億之稅收;國庫稅收增加,賦改會也將就電器、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飲料等四項貨物稅,以及印花稅和部份娛樂稅等既有項目加以廢止;此外綜所稅和營所稅稅率也將一併調降。

會後財政部表示,能源稅確有其必要性,不過其開徵應以「節能減碳」為主要訴求,而非以開徵能源稅作為降低或取消其餘稅制之手段。依目前方案規劃,財政部認為能源稅稅額仍略微偏高,相關稅制研擬、實施時間辦法以及配套措施,仍需進一步研議討論,預計今年 10 月能源稅方案才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