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客車、大貨車近年來不時的有重大事故的新聞出現,所以交通部針對大客貨車也有許多預告修正草案,包含行車視野輔助、倒車轉彎警示預計將在 2018 年元旦上路、另外車道偏移警示、緊急煞停、電氣設備將納檢則預計 2019 元旦上路。
行車視野輔助、倒車轉彎警示、低速警示音,2018 年上路實施
交通部針對大客車部分,其實在 2017 年新出廠的遊覽車,便要求需配備配備外擴氣囊式懸吊系統,利用氣壓的原理,以保持遊覽車車身更穩定,甚至還有車身穩定性電子式控制系統,以及防鎖死煞車系統等安全設備等等。
不過在交通部首先預告修正表示,預計將於 2018 年元旦上路的修正內容是,針對「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進行修正,任何新出廠的大客車、大貨車,都必須強制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倒車轉彎警示裝置。
由於大客車與大貨車在轉彎時,常常因為內輪差及視野死角,釀成許多不幸事件,所以交通部原本已經規定 2017 年新出廠的新型式大客車須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透過車輛安裝 8 個攝影鏡頭,協助駕駛確保車輛周圍狀況;不過如今交通部再進行修正,決定從 2018 元旦起,要求所有新出廠不論新舊型式之大客貨車,皆要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同時轉彎與倒車警示系統也必須配置,以期提醒其他用路人,減少意外的產生。
另外交通部還有提到,在 2018 年 7 月 1 日開始,所有新出廠之電動車或油電混合車,不論大小客車,都要有低速警示的提醒,避免僅有電池運轉時,造成其他用路人未察覺而發生事故。
車道偏移警示、緊急煞停、電氣設備納檢,於 2019 年上路實施
至於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則是規範新型式大客車須加裝車道偏移輔助警示系統(LDWS),到 2021 年則是所有新出廠大客車必須配置;另外緊急煞停系統方面,則有所區分,新型式甲類大客車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新型式乙類大客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需配置;至於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則是所有新出廠甲類大客車、所有新出廠乙類大客車則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配置。
除此之外,不少大客車,特別是遊覽車會配置許多的電氣設備,同樣將於 2019 年元旦開始納檢,首先是現行已在路上行駛之 3.4 萬輛大客車,需檢查電氣設備數量是否與當初的登記紀錄相符,初次登記或增加電氣設備時應出具合法汽車車廠出具電氣設備檢查紀錄表。
另外新型式甲、乙類大客車新車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到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則是所有新出廠甲、乙類大客車,其國內車輛製造廠及車輛進口商,必須依施工規範制定車身電路系統施工檢查項目,經底盤廠及車身打造廠人員審核簽名確認,並留存至少 3 年供審驗機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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