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娟基金會在 2018 年 2 月 9 日於臺北市士林親子館,舉辦「106 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統計分析記者會」,透過統計數據向社會大眾宣導兒童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除了提醒各位家長保護孩童的交通安全外,也特別提出兒童乘坐機車的危險性以及相關安全配備的問題。
「交通事故」及「照顧疏忽」是兒童死傷兩大主因
靖娟基金會針對民國 106 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進行統計分析,結果發現與去年相比死傷人數增加 22%,且 6 歲以下幼童佔所有死傷比例超過 5 成,根據事故類型分析發現,「交通事故」及「照顧疏忽」是造成兒童死傷的兩大主因,進一步分析「交通事故」死傷案例發現,有 23%的個案因乘坐機車而傷亡,其中高達 7 成是 6 歲以下的兒童。靖娟更透過問卷調查發現,超過 5 成的家長除了安全帽外,曾經使用仿間販售的機車安全配備,但目前此類商品並無安全檢驗標準,對於是否能發揮保護的效果無法得知。
「交通事故」有 23%因乘坐機車而導致傷亡
靖娟基金會根據 IBABY 愛寶貝親子網內所蒐集之 106 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進行分析,以死傷原因來分析,第 1 名造成死傷的事故類型為「交通事故」(121 人死傷),交通事故更連續三年蟬聯兒童死傷原因的首位!
進一步分析「交通事故」的死傷案例,發現有 23%的個案因乘坐機車而導致傷亡,其中超過 7 成是 6 歲以下的兒童。對照警政署統計,機車事故是兒童交通事故中死傷之首,近三年中每年平均造成 6,099 位 14 歲以下兒童傷亡,可見兒童搭乘機車承擔很高的風險。
靖娟基金會透過「機車附載兒童安全配備使用調查」發現,最常被使用的機車安全配備依序為「安全帽」(98%)、「機車安全帶」(36%)、「機車安全座椅」(10%)。靖娟基金會指出,這種將孩童與騎乘機車的成人束縛在一起的「機車安全帶」,僅能在機車正常且低速行駛時避免孩童因打瞌睡、未抱緊成人而墜落,而束縛裝置亦可能使駕駛者不易控制機車龍頭而造成危險,更因無相關安全檢驗標準,預防事故傷害的效果不得而知。
此外,在「對於安全配備的想法」調查中,多數家長對於坊間販賣的安全配備的效果持保留意見,然而為了更安全的附載兒童,只能勉強使用。個案家長表示,自己就是在不清楚法規的情況下,於嬰童用品店購買了號稱可以使用於機車的幼兒手推車,在無號誌路口待轉時,遭貨車從側面撞擊,不到 1 歲的兒子飛出推車座椅,落地後頭部被貨車壓過,當場喪命。個案家長希望藉由自己慘痛的經驗,呼籲家長不要讓 6 歲以下的兒童乘坐機車。
靖娟宣導 6 歲以上兒童搭乘機車的安全原則
靖娟基金會的林月琴執行長也於記者會中針對「6 歲以上兒童搭乘機車」向父母及兒童提出安全原則,提醒家長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除了挑選有安全標章的兒童專用安全帽外,應選擇車流量較小的巷弄,並放慢車速至 30 km/h 以確保孩子安全。
另外,幼童乘坐機車常面臨腳無法踏到車踏板的情形,只要輕輕一碰就有可能跌落,林月琴表示,6 歲幼童平均小腿長度約為 35 公分,以普通重型機車來量測,孩子小腿長度至少需達 40 公分才踏的到,因此建議大班以上的兒童才適合以機車載附。靖娟基金會也於記者會中呼籲政府應正視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一昧的限制與開罰並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應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才能真正保護每位孩子平安成長!
一直以來 U-CAR 皆持續關注婦幼乘車安全議題。除了報導產品與追蹤 ARTC 的測試流程外;在 2013 年時便已在 U-CAR 汽車安全特輯中的《兒童安全篇》,介紹兒童安全座椅的相關知識。直到 2016 年 U-CAR 也執行了婦幼行車安全專題,並納入了 [U 指數 ] 調查網友的意見與購買決策。而在許多 SUV 評比中,也納入了兒童安全座椅的安裝難易度評比,讓各位家長在購車時,能有更多的參考。
- 註: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對於六歲以下兒童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9 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其情節嚴重者依 102 條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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