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今 ( 2/7 ) 召開 2 月份道路交通安全說明會,其重點說明先放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包含 113 年 1~11 月的受傷人數、死亡人數等等統計數據,交通部表示,113 年 1-11 月累計件、死、傷均較 112 年同期減少,死亡減少 99 人 ( 減幅 3.6% ) ,而 113 年 1-11 月機車、高齡者、酒駕、行人死亡人數均較 112 年同期減少,惟兒少死亡 74 人較 112 年同期增加 4 人 ( +5.7% ) 。

另外 113 年 11 月單月件、死、傷均較 112 年同期減少,而 11 月高齡者、行人死亡人數均較 112 年同期減少,酒駕無增減,機車死亡 151 人較 112 年同期增加 3 人 ( +2.0% ) ,兒少死亡 11 人較 112 年同期增加 8 人 ( +266.7% ) ;交通部提到,年 11 月兒少死亡人數較 112 年同月增加,其中 0-12 歲兒童增加 3 人 ( 自行車增加 1 人、自小客車乘客增加 1 人、機車乘客增加 1 人 ) ,13-17 歲少年增加 5 人 ( 機車無照騎士增加 5 人、自行車增加 1 人、機車乘客減少 1 人 ) 。

除了公布交通事故數據及分析之外,交通部這次也針對幾項議題來討論;首先是調整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之淨距,交通部提到,我國現行規定兩者淨距以 1-3 公尺為原則,如受實際情形限制,得酌予加大。交通部表示,國內、外研究均指出,大型車輛(含部分休旅車)車體結構高且碩大,容易遮蔽駕駛的視野範圍,產生視野死角。
因此,將參考國外規定,研議評估調整其淨距,以增加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之緩衝距離,提升路口行人安全。同時交通部公布現行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淨距之現況,經查各縣市大部分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之淨距均有至少 1 公尺,惟仍有部分路口兩者淨距不足 1 公尺。

對此,交通部也宣布後續辦理事項:
- 為增加穿越道路行人與停等車輛之緩衝空間,將參考國外之規定,調整路口行穿線與停止線之淨距,目前朝修正以 2-3 公尺為原則進行評估。
- 考量部分路口因受限於路口建築物、圍牆等道路環境影響視距之特殊狀況及設有機慢車停等區線之車道,得酌予調整淨距,且至少為 1 公尺。
- 本部前於 114 年 1 月 20 日邀集相關主管機關研商獲致行政部門初步共識,後續將邀集學者專家、公民團體討論,俟取得共識後,續辦理法規修正作業。
- 為建構人本交通環境,本部將函請各縣市政府盤點路口行穿線與停止線淨距不足 1 公尺之數量,研提改善計畫及期程;另本部刻正研議查核機制,未來將不定期派員抽查全國道路,檢視各縣市政府辦理情形並提出改善建議,請轄管縣市政府儘速改善。

至於省道路口照明改善部分,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路口照明對於用路人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包括提高能見度、增強交通安全、防範犯罪行為、促進交通流暢,對此交通部依交通工程規範第七章-公路照明 ( 提及行穿線部分 ) :行人穿越道得設置照明,使車輛駕駛人於夜間或光線不佳時,可清楚辨識行人穿越道上或停等之行人,提高行人通行安全,行人穿越道應與路線斜坡相銜接。 ( 113 年新設 )
因此,交通部公路局也提出改善方式及目前辦理情形:
- 為落實以人為本,將在符合「交通工程規範」之照明規範下,於去 ( 113 ) 年已透過「省道路口安全改善計畫」,針對 282 處照明不足路口辦理照明改善,並於 113 年 12 月 9 日前全數改善完畢;本局今 ( 114 ) 年亦透過上述計畫,特別以近 3 年常發生行人事故,有影響行人及行車安全之虞等路口進行盤點,預計從中改善 400 處照明不足路口。
- 114 年起利用不同色溫燈具間產生的色偏差提醒用路人注意,在已確實考量光害影響下,以「路段為黃光,路口改為白光」為換裝原則,讓行人通過路口時更易被察覺;本局預計於今 ( 114 ) 年先以試辦方式辦理汰換,預計於 4 月 1 日前完成 7~10 處路口,後續將持續追蹤更換白光路口後之事故改善率及觀察有無其他不利影響。

最後,交通部公路局也針對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檢測執行課題來探討,也較是我們熟悉的汽車貼隔熱紙,交通部公路局擬定了 114 年規劃與目標:
- 與政府單位及相關利害關係人 ( 如車輛製造商、經銷商、隔熱紙製造商及銷售商 ) 溝通協商,產品銷售時應揭露隔熱紙透光率數據予民眾參考;另建議業者可開發引入隔熱效果佳、透光率高且 CP 值高之隔熱紙供民眾選擇。
- 新車:提供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摺頁予汽車經銷商及隔熱紙銷售商,銷售時宣導使用,達到源頭管理及宣導。
- 使用中車輛先提供安全指引摺頁宣導,後續待檢驗單位購置檢測儀器設備
- 及完成教育訓練後,再於車輛辦理定期檢驗時,提供檢測數據予車主參考,俾利車主充分瞭解車輛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
並且同時擬定了推動期程:
各界溝通凝聚共識
- 與各界、政府機關及相關利害團體召開會議溝通並凝聚共識;3 月份啟動。
安全指引制定
- 製作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內容;3 月份啟動,預計啟動後 3~6 個月完成。
儀器購置及教育訓練
- 儀器購置預計 3 月份啟動後 3~6 個月完成;儀器檢測操作與教育訓練,預計安全指引完成後 3~6 個月完成;待儀器購置與教育訓練完成後,始提供檢測數據予車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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