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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車距

eric

各位小心喔  地點在中山高北上苗栗路段,  3000.........<br>還好沒超速...    不然......     高速公路新罰責---未保持車距<br>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乃是使用美規Lti 20-20 laser系統,其均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35m的白線,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35m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則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此時警方則立即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所以若是此時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案並罰,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NT6000.目前出現地點為國道99K、新竹交流道系統與中部路段134.6K、160.8K、165K以及172K處!<br>別掉入陷阱了,告知你的親朋好友吧!<br>

阿農

#2

要照標準保持距離駕駛,真的很難ㄝ!會被其他車超車呢!

SAMPSON

#3

白線間格每格10公尺,小客車的時速/2就是應該保持的距離,真是有夠@@##規定,一張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