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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試駕(乘)可以到20格以上的請舉手!

Super

先説明,並不鼓勵飊車,但現今市售車200、300匹馬力的車子,100多萬即可擁有,所以:試駕(乘)可以到20格以上的請舉手!

憂閒

#2

之前bmw有舉辦過試乘....M款活動

印象中有M3-M5-Z4...等

有在某快速路上上20格....那時試開E92-M3

😀



PS.在北部
小弟愛車 2011 E90 LCI 330 (小黑)

Super

#3

之前去看Q50,業務説Hybrid型一路由基隆港開回板橋,直上240,在汐五!

虎頭蜂

#4

要賺你的錢還真要不怕死

私人空間

#5

特地開版發這種廢文...

看了一下 你發這類文 數量還真不少@@..
妙語如珠人又帥 法理反覆車帶賽 村民見朕快硊拜 正是神人下凡來

Super

#6

消費者買一輌2、3百匹馬力的車,當然是想試試這個車子的性能是如何,而業代也會樂意地配合消費者,在"適合"的狀況下試車;如果有網友們不認同,報歉了,請去別版⋯😆

小光

#7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92908&page=1

😌

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是會扣牌的,再犯第二次就沒入車輛。
問誰試車超過20格的,是跟車商有仇啊。
左青龍 右白虎 老牛在腰間 龍頭在胸口

頭又大機梯八六

#8

大鵬灣試駕活動不算嗎?😴
讓世人們知道道路上的危險乃是9頭蛇的理念之一。如果它們砍掉其中一個頭,兩個或多個會應該取代。9頭蛇萬歲!Hail Hydra!

小光

#9

回應 toyotagt86 (9頭蛇4星戰將) 所寫
大鵬灣試駕活動不算嗎?😴


這就沒問題啊
左青龍 右白虎 老牛在腰間 龍頭在胸口

Super

#10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603/31678404/
09年就有判例:直線飊車,超速,法官判決: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

小光

#11

檢察官採信趕時間單純超速,所以不起訴。這不是判例啊。

而且檢察官只負責起不起訴,開罰、扣牌的是條伯伯跟監理單位啊。
左青龍 右白虎 老牛在腰間 龍頭在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