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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這樣算違規嗎?

omia

舊式車牌有"台北市"這類的中文字,新車牌沒有.
昨天在路上看到一輛車,掛的是新車牌,但在原來中文字的地方,自行貼上"石門鄉"的黑字.
請問這樣算違規嗎?😇

omia

#2

都沒人回應.😭

Alvin

#3

不懂,所以...😇
我吃故我在。

.

#4

有圖有真相


煙斗李

#5

阿栽?

Alvin

#6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的第二章-汽車牌照中的第十一條第五點

汽車及曳引車試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試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汽車號牌有裁剪或扭曲懸掛者,以損毀號牌論

我的解讀是,即便黏貼其他東西,但還是可以清楚辨識車號,所以是沒問題的。


小弟的車牌白色部分也都全貼反光貼紙了。😇
我吃故我在。

我是人,我反核,

#7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


家裡曾有機車...被車店貼上他們的貼紙...

警察攔檢看到...本來....

後來警察說算了...回去弄掉...

放人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菊花終結者-妙

#8

回應 alvinchou (Alvin小弟) 所寫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的第二章-汽車牌照中的第十一條第五點

汽車及曳引車試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試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汽車號牌有裁剪或扭曲懸掛者,以損毀號牌論

我的解讀是,即便黏貼其他東西,但還是可以清楚辨識車號,所以是沒問題的。


小弟的車牌白色部分也都全貼反光貼紙了。😇



想躲避閃光燈嗎😡
我要成為新世界的....神

Alvin

#9

回應 yonex0920 (傑佛瑞-妙) 所寫
回應 alvinchou (Alvin小弟) 所寫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的第二章-汽車牌照中的第十一條第五點

汽車及曳引車試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試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汽車號牌有裁剪或扭曲懸掛者,以損毀號牌論

我的解讀是,即便黏貼其他東西,但還是可以清楚辨識車號,所以是沒問題的。


小弟的車牌白色部分也都全貼反光貼紙了。😇



想躲避閃光燈嗎😡


用閃光燈的話,無反光的黑色字會更突顯。🙂
在歐洲的車牌是反光白底或黃底(依國家不同)。
閃光燈一亮,字很清楚。

我之前PO過效果圖了,麻煩神人前往過目。😀
我吃故我在。

歸陪

#10

我的車牌還貼本田的貼紙😇

周爸

#11

像我朋友~~愛洗屁股~~~這樣嗎?

Alvin

#12

回應 tm20 (㊣-周 爸-㊣) 所寫
像我朋友~~愛洗屁股~~~這樣嗎?



真有錢,換保桿。
我吃故我在。

kenny

#13

這應該是有違規之嫌的,

基本上驗車可能會不過,

不過應該是會叫你弄掉而已!

化作千風

#14

算是汙損車牌,可罰金圓

要和諧ㄚ

omia

#15

回應 tm20 (㊣-周 爸-㊣) 所寫
像我朋友~~愛洗屁股~~~這樣嗎?



就是像這樣,只不過用字不同.🙂
當初行車記錄器有拍下來,不過車牌影像太模糊了,所以沒貼上.😇

硬梆幫之有錢花

#16

應該30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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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翔※

#17

回應 tm20 (㊣-周 爸-㊣) 所寫
像我朋友~~愛洗屁股~~~這樣嗎?


屁股哥的車哪時變這樣😲
衝~~~

youth-team

#18

不構成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修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最主要是未達不能辨認其牌號的程度,所謂辨認是以肉眼無法清潔辨認或以儀器無法辨識,例如:影響到錄影的影像或照片清晰度,無法正確或不易辨認才算

這與號牌框不同,有些號牌框裝有閃燈或霓虹燈,就會造成上述情形,此時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修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罰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注意:是處罰車主而不是駕駛人,還必須到監理所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