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則留言

永澤

#62

回應 hijidealuna (小灰鴨) 所寫
請問要怎麼通知警察趕來取締?直接撥打110嗎?高雄市的大昌路上併排停車的情況很嚴重(尤其是靠近某個連鎖百貨路段),但即使警察巡邏經過也絲毫無所作為...😠


我昨晚才在那圈子找車位找好久....😠

紅豆泥

#63

好貴的停車費😀

#64


































的好😞
4速自排真的大輸了..Orz 快把老古董下架吧= =..

阿格里哲

#65

幹的好! 我在大潤發常常到這種事

F1

#66

我也曾舉發過,把記憶卡拿到中和交通隊,注意要標明地點,尤其是照片上要有日期😍

只愛SH不愛E

#67

回應 pga629 (動平衡) 所寫
有次在家樂福,正倒車入格時,另一台車就很瀟灑的直直插入車位,
我當時車車窗搖下狠狠的問候他老木之後便離開找了別的車位,
遠遠望車上那對夫妻,可能怕車被敲,太太顧車只有先生下車,
看到他先生獨自推著手推車...
心想何必勒....車位等等就有何必這樣做之後壞了逛街的興致😌

留女生在那邊顧車不怕被.....😆
有沒有搞錯
這是什麼老公😲

alam.

#68

回應 a1145s45 (烤布丁) 所寫
回應 pga629 (動平衡) 所寫
有次在家樂福,正倒車入格時,另一台車就很瀟灑的直直插入車位,
我當時車車窗搖下狠狠的問候他老木之後便離開找了別的車位,
遠遠望車上那對夫妻,可能怕車被敲,太太顧車只有先生下車,
看到他先生獨自推著手推車...
心想何必勒....車位等等就有何必這樣做之後壞了逛街的興致😌

留女生在那邊顧車不怕被.....😆
有沒有搞錯
這是什麼老公😲


😆請勿小看歐巴桑

開心

#69

讚啦讚啦
罰到他叫不敢
光聽你說我都火了
更何況親身經歷
😠

哈哈哈

#70

做的太棒了
我也很想每次檢舉搶機車道的汽車
每次上下班壅塞路段每次滿口幹到底
😡😡😡😡😡😡

吃七星喝七喜

#71

😝😝
幹的好阿~~

㊣愛洗碧㊣

#72

miketu大~

說來聽聽假如你是你,你要如何處理?
你位置被搶了,不會生氣嗎?不檢舉嗎?檢舉不拍照嗎?

還有,討論歸討論,不要動不動就把政治扯進來.....
在母親的角色之中 神聖的女人不再神聖 他是降臨於世來摧殘鐘樓怪人的壞天使 她是他的母親 她是凡人~

兩號

#73

回應 ipooo (道.地) 所寫
大家有空多幫忙抓交通違規,交通秩序必然會改很多.


+100🙂

兩號

#74

回應 alexhome (兩號) 所寫
回應 ipooo (道.地) 所寫
大家有空多幫忙抓交通違規,交通秩序必然會改很多.


+100🙂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4ab1e61😍

大丈夫

#75

回應 infotalk (跑馬地) 所寫
回應 bigfish01 (大魚) 所寫
雖然只罰NT.600~1200 有出口氣.人就爽了~
各位版大, 車位難尋大家給點耐心. 希望大家引以為鑑喔!

年輕人 做得不錯,好評鼓勵鼓勵 🙂


老輝啊 ... 鼓勵得不錯! 掌聲鼓勵一下 😆

大丈夫

#76

很多人都這樣被搶過車位 ... 😞😰

魚大~ 幹得好!!!

我想當老闆

#77

要是我碰到這種死白目
一定會先給他個幾拳吧...好評給你以茲鼓勵

全世界最孤獨的人

#78

原來不能逆向停車阿,我現在才知道.🙂

阿港

#79

幹的好~這種人最叫人火大了,
如果直接拍照註明時間地點,寄給警察能不能舉發,還是得警察自己拍照才算

miketu

#80

回應 alrin (買哎奉是花錢的開始) 所寫
miketu大~

說來聽聽假如你是你,你要如何處理?
你位置被搶了,不會生氣嗎?不檢舉嗎?檢舉不拍照嗎?

還有,討論歸討論,不要動不動就把政治扯進來.....


這篇還在喔, 你回頭看看, 我哪個字跟政治有關???? 我的位子被搶, 我只會生氣, 然後就算了. 這樣行嗎....
我不會去檢舉(因為跟公眾危險無關), 我也沒吃飽沒事post上網 讓大家鼓鼓掌!!
我不是聖人, 開車也會違規. 偶而也會車停紅線, 去7-11繳個錢. 我也會暫停黃線買東西, 我也希望花最少時間
找到停車位, 我也會守株待兔的等待可疑車主要開車離去. 以上都是活生生每天會發生的事. 我take risk找方便. 警察也有義務要維持基本社會秩序. 可是, 人家一違規照張相片, 好像人人喊打. 真好笑............ 更好笑的是, 有人拿一張相片, 違規檢舉事項還能自己分要甚麼??? 我真不知道這是甚麼標準??? 如果只是出於自己利益受損不必講甚麼冠免堂皇的理由. 真要檢舉, 來, 大家放眼望四周過去, 你去檢舉個夠吧, 我不反對..........................

我看報紙才知道

#81

讚喔🙂
Good 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