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1/08/24 17:20:30
發文
又換了一頁,好評會說話遊戲 仍持續進行ing 😊😊
大家繼續 😀😀
大家繼續 😀😀
我知道陰影在那裡,但我寧願往前看有陽光的地方 ---電影‧美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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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說吧 假設你真的有車,或是你開過車好了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的時速表真的是對的嗎? 你真真確確肯定你的GPS真的是對的嗎? 你的時速表上面有標檢局度量衡認證嗎?你的GPS是美國軍用等級的標準嗎? 動不動就說別人比你快就是超速違法 閣下是開紅斑馬的國道警察嗎? 紅斑馬還沒辦法在行進間測別人的速度咧 你無法確定別人超速違法,就不能說他人意圖超車行為有錯 而你擋住別人的路,是真真確確的事,少自以為是想當正義使者 開口閉口法規如何 基本行車的道德禮儀都不管 一個社會如果只能用最低標準的「法條」來約束,那就真的很敗壞。 | |||
回應這位大大所講
這叫目空一切
法規是理想 實際開車在高速公路上是現實
理想很完美 但用在現實上是完全不堪一擊
就照那位目空一切的大大所講好了
您完全守法,但沒禮貌好嗎?
開110在內側合法沒錯,但別人想超車你要讓
不是一句完全合法就ok的,紙上談兵的傢伙,到底有沒有開過高速公路啊你
法律不外乎情理法,您完全合法但不合情理您覺得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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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無辜的, 它可以走路肩, 或到路肩等待救援.🙂 我只是要突顯內線守法車把超車道佔用後, 逼著大家利用外線超車的不合理情形, 那是非常危險的, 我的觀點還是只有一個 : 守法龜車一直佔用內線行駛會壓縮它後方車輛的安全間距或是道路使用面積, 是非常不道德的, 是沒天良的!😠 | |||
對於評論部份完全認同(雖然「沒天良」用得太重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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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唉唉 打油詩失效 只好來玩另外一鍋遊戲:讓好評來說話 😀😀 該講的都講了,所以懶得講了 大家要注意風度呀 「偶不同意泥的看法,但偶誓死捍衛妮發言的權利」............ 真不容易 😆😆😆 | |||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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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這位大大所講 這叫目空一切 法規是理想 實際開車在高速公路上是現實 理想很完美 但用在現實上是完全不堪一擊 就照那位目空一切的大大所講好了 您完全守法,但沒禮貌好嗎? 開110在內側合法沒錯,但別人想超車你要讓 不是一句完全合法就ok的,紙上談兵的傢伙,到底有沒有開過高速公路啊你 法律不外乎情理法,您完全合法但不合情理您覺得ok嗎? | |||
說得好聽是目空一切
但我覺得這些自以為式的正義使者只是「目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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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經文,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 只是,小弟還是呼籲,萬一有拿國際駕照,要在國外開車的朋友,千萬不要把這個"守法"觀念,帶到國外。😰 小弟突然發現,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際駕照,需要重新考當地筆試, 或許是對的, 因為, 台灣許多的駕駛觀念,根本與國際不符合。 😌 | |||
「月經文」~
是啊,突然想起自己剛上優卡討論的主題就是這樁;也好啦,每隔一陣子讓人上來吐吐怨氣,總比道路幹架要好😆
連國道警察都說儀器有誤差值了
所以才會有法定寬限值 10 公里
因為警察也無法百分百說測速儀器是正確無誤的
有沒有超速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判定的
開的比人慢就讓一讓吧
就算人家快你一公里時速也是比你快
所以才會有法定寬限值 10 公里
因為警察也無法百分百說測速儀器是正確無誤的
有沒有超速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判定的
開的比人慢就讓一讓吧
就算人家快你一公里時速也是比你快
只是要求讓出車道來有那麼困難嗎
還搬出法規速限
那你能要求無駕照的都不行上路嗎?
哪天無照駕駛被你撞到...你在去跟法官說他無照駕駛所以被你撞到他活該
有無違規不是你我可以認定的
還搬出法規速限
那你能要求無駕照的都不行上路嗎?
哪天無照駕駛被你撞到...你在去跟法官說他無照駕駛所以被你撞到他活該
有無違規不是你我可以認定的
路口西門一雷門旁奧運指定街友中的艱苦洗衣工人.因為買不起50萬以上的車種.所以手排老車繼續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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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說吧 假設你真的有車,或是你開過車好了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的時速表真的是對的嗎? 你真真確確肯定你的GPS真的是對的嗎? 你的時速表上面有標檢局度量衡認證嗎?你的GPS是美國軍用等級的標準嗎? 動不動就說別人比你快就是超速違法 閣下是開紅斑馬的國道警察嗎? 紅斑馬還沒辦法在行進間測別人的速度咧 你無法確定別人超速違法,就不能說他人意圖超車行為有錯 而你擋住別人的路,是真真確確的事,少自以為是想當正義使者 開口閉口法規如何 基本行車的道德禮儀都不管 一個社會如果只能用最低標準的「法條」來約束,那就真的很敗壞。 | |||
+100
我很好奇哪台車可以精確的一直定速在110km/hr
因為根據他們的說法
可以永遠以110km/hr的速度開在最內側
110.1就超速了喔 , 是違法的
109.9也不行喔 , 要馬上換到中線
艾瑞克 & 艾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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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評論部份完全認同(雖然「沒天良」用得太重了一點)🙂 | ||||||||||||
其實大家都是想守法的用路人, 但是絕絕大多數車禍都是因為行車間距不夠大所造成的,
除極少數是車主本身違法, 是否自認守法龜車與中線車輛併行,
導致後方形成車陣使每輛車的用路面積被壓縮, 因此容易發生事故,
即使車陣中的駕駛都無人違規, 車輛故障或爆胎都可能造成事故及傷亡,
但是帶頭龜車前面一片開闊, 若後方車陣發生事故, 它完全不會知道,
因為他們開車都只能看前方, 連左右方都沒能力顧及, 遑論後方了.
即使他們知道後方發生事故, 也會理所當然的認為是後方車違法, 活該.
以上說明 "非常不道德" 是對沒發生事故說的, 因為它們害的大家開的膽顫心驚.😠
"沒天良" 是對發生事故說的, 因為它們害的大家輕者破財重者傷亡.😠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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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經文」~ 是啊,突然想起自己剛上優卡討論的主題就是這樁;也好啦,每隔一陣子讓人上來吐吐怨氣,總比道路幹架要好😆 | ||||||||||||
這篇的火藥味好重😇😇
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際駕照,需要重新考當地筆試, 或許是對的
這句話完全同意,以個人來說,在對岸,就算給我一台車,我也不敢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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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說吧 假設你真的有車,或是你開過車好了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的時速表真的是對的嗎? 你真真確確肯定你的GPS真的是對的嗎? 你的時速表上面有標檢局度量衡認證嗎?你的GPS是美國軍用等級的標準嗎? 動不動就說別人比你快就是超速違法 閣下是開紅斑馬的國道警察嗎? 紅斑馬還沒辦法在行進間測別人的速度咧 你無法確定別人超速違法,就不能說他人意圖超車行為有錯 而你擋住別人的路,是真真確確的事,少自以為是想當正義使者 開口閉口法規如何 基本行車的道德禮儀都不管 一個社會如果只能用最低標準的「法條」來約束,那就真的很敗壞。 | |||
我的媽呀~偶像偶像偶像,加1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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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火藥味好重😇😇 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際駕照,需要重新考當地筆試, 或許是對的 這句話完全同意,以個人來說,在對岸,就算給我一台車,我也不敢開上路😇😇 | |||
大陸之大, 區域性不同,人口之多,教育也才剛開始普及,不守法是多數,但,觀念還是對的。
小弟討論的, 不在於國家認同, 而是全世界,國際駕駛的共同觀念。 既然,台灣國際駕照,能在國際使用,就應該遵循國際方式來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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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不能罵牠 為一牠要告你怎麼辦?不要為了這種小事被牠告啊! 被牠告很衰啊 | ||||||||||||||||||||||
討論歸討論,請注意你稱呼他人的用字
依照前後文對照關連,很清楚你是針對那一位
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的要件
為你先捏一把冷汗😆
於
2011/08/24 19:07:00
發文
這樣嗎😊
歡迎至小弟BLOG參訪喔^_^
http://www.wretch.cc/blog/k7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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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歸討論,請注意你稱呼他人的用字 依照前後文對照關連,很清楚你是針對那一位 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的要件 為你先捏一把冷汗😆 | ||||||||||||||||||||||||||||||||
請您先為您自以為是的行為捏一把冷汗吧!
眾人皆醒您獨醉,其實這種東西是很主觀的
您要怎樣認為是您的自由,但我絕無公然侮辱大大的意思
因為我對大大的景仰有如淘淘江水延綿不絕
更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不可收拾啊!
大大的行車觀念非常人能理解,實在是太精彩了
在台中以南想要維持內線車道為超車道儘量不要佔道,在條件上是比北部地區難一些的.
因為南部高速公路多為3線道,有些路段經常有時大貨車比小型車還多,外兩線車道常有大貨車佔著.又比較會噴石頭.
小型車就只有往內線走,只要不要低於車流速度,維持車流順暢,不要長時間佔用內道,都還好,想超車的就多忍耐一些.
車多超車也是不太好的.超車的安全距離100KM時為50M.不過好像很少看到守法的超車者了.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因為南部高速公路多為3線道,有些路段經常有時大貨車比小型車還多,外兩線車道常有大貨車佔著.又比較會噴石頭.
小型車就只有往內線走,只要不要低於車流速度,維持車流順暢,不要長時間佔用內道,都還好,想超車的就多忍耐一些.
車多超車也是不太好的.超車的安全距離100KM時為50M.不過好像很少看到守法的超車者了.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於
2011/08/25 01:04:4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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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一直想不懂為什麼有些用路人觀念這麼差 這好多樓的文才了解,原來這亂像是有原因的 明理的人,早看懂這中間的衝突如何解決 不明理的,還是為自己的佔用內側車道“合理、合法化”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並排,讓想超車的人超車 讓整條道路都佈滿車子以達最高車流量有這麼難吧 日行一善,對某些人原來是這麼難~ | ||||||||||||||||||||||||||||||||
答非所問更是理所當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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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所問更是理所當然阿😇 | ||||||||||||||||||||||||||||||||||||||||||
多謝經驗分享,
你若不想做,會找到一個藉口;若你想做,會找到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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