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刑責提高 立院初審通過
於
2011/10/27 19:52:32
發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我也覺得還是太輕了....😞
酒駕致死者應該判處10年以上.才會有人怕吧😌
至少要兩倍以上吧😡
目標不要設太高,一步一步來!
可以再重嗎?
某公司和客戶開會,出席者有:董事長、總經理、和董事長祕書。
會後?董事長對公關組長說:「請你以後不要用台語介紹
『陳董事長簡祕書賴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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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重嗎? | |||
太輕+1 ... 😡
偶不喝酒😇
立院真好~
還給每個台灣人機會可以喝酒撞死人一次~~
感謝咧~~去你的立委~!!!
還給每個台灣人機會可以喝酒撞死人一次~~
感謝咧~~去你的立委~!!!
鞭刑才是最有效的刑責
什麼是樹葡萄?:http://tw.myblog.yahoo.com/jw!_PUaatqTAhYrmEr2k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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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還是太輕了....😞 | |||
以酒駕者"狗"改不了吃屎的特性,太輕了! 😞
沒辦法阿
那麼多立委豬公本身就有酗酒的習慣了
你要他立個"自宮"的罰則可能嗎? 😝
那麼多立委豬公本身就有酗酒的習慣了
你要他立個"自宮"的罰則可能嗎? 😝
於
2011/10/27 22:22:50
發文
於
2011/10/27 22:22:50
發文IP 242.47.*.*
以美國加州為例,酒駕致死會以「二級謀殺罪」起訴,十幾年的刑期是跑不掉的。
於
2011/10/27 22:23:25
發文IP 242.47.*.*
以美國加州為例,酒駕致死會以「二級謀殺罪」起訴,十幾年的刑期是跑不掉的。
(老說要「國際化」的台灣也該參考參考吧)
(老說要「國際化」的台灣也該參考參考吧)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我舉雙手贊成, 😀
另外,是否連吸毒'販毒也一起加重😆
另外,是否連吸毒'販毒也一起加重😆
~~~挖金含曼供味,但係挖金係在~~~
於
2011/10/28 01:25:19
發文
於
2011/10/28 01:25:19
發文IP 90.166.*.*
[quote=goup (傑瑞)]不夠重啦[嘆氣]
我有一位表哥算是酒鬼 一星期起碼有兩天會喝醉[昏倒]
因為去年當場目擊一場酒駕死亡車禍[大哭]
竟然奇蹟戒酒 吃飯時請他一罐碧乳 死都不肯 整個人徹底變了[驚訝]
所以說 這個法一定要讓人深感嚴重性 才會有悔悟之可能[睡覺][/quote]
建議修法再加一條:
要給與酒駕初犯者緩起訴必須要有限制,
就是要去幫死亡車禍完成收屍十次才緩起訴.
於
2011/10/28 01:28:59
發文IP 90.166.*.*
[quote=goup (傑瑞)]不夠重啦[嘆氣]
我有一位表哥算是酒鬼 一星期起碼有兩天會喝醉[昏倒]
因為去年當場目擊一場酒駕死亡車禍[大哭]
竟然奇蹟戒酒 吃飯時請他一罐碧乳 死都不肯 整個人徹底變了[驚訝]
所以說 這個法一定要讓人深感嚴重性 才會有悔悟之可能[睡覺][/quote]
建議修法再加一條:
要給與酒駕初犯者緩起訴必須要有限制,
就是要去幫死亡車禍完成收屍十次才緩起訴.
經過這樣心理震撼還會再犯的, 那就不是人了,
就該直接拖去槍斃了, 免得留著繼續危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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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重啦😌 我有一位表哥算是酒鬼 一星期起碼有兩天會喝醉😩 因為去年當場目擊一場酒駕死亡車禍😭 竟然奇蹟戒酒 吃飯時請他一罐碧乳 死都不肯 整個人徹底變了😲 所以說 這個法一定要讓人深感嚴重性 才會有悔悟之可能😴 | |||
建議修法再加一條:
要給與酒駕初犯者緩起訴必須要有限制,
就是要去幫死亡車禍完成收屍十次才緩起訴.
經過這樣心理震撼還會再犯的, 那就不是人了,
就該直接拖去槍斃了, 免得留著繼續危害世人.
酒那麼難喝,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喝呢?😌
還是先看看加碼後成效如何吧
如果有稍稍減低那就是有效了
如果有稍稍減低那就是有效了
http://foxsland.pixnet.net/blog
先生小姐
這裡比意大四屆有趣超多啊
還是很輕,這樣有何警惕效用😌
精采、自在的人生
於
2011/10/27 19:52:32
發文IP 242.40.*.*
於
2011/10/27 19:53:09
發文IP 242.40.*.*
日前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但酒駕者獲交保,引發各界建議應修法提高酒駕刑責。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也在立法院備詢指出,法務部將研擬調高酒駕刑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第185條之3酒後駕駛判處1年以下徒刑,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酒駕致人於死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指出,酒駕肇事者造成許多家庭破滅,應修法調高酒駕刑度。法務部長曾勇夫備詢時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駕駛」,未來檢察官將對酒駕肇事者從嚴查辦,以嚇阻酒駕犯罪。
另外,法務部檢察司長宋國業指出,酒駕肇事者初犯可能會給予緩起訴處分;再犯者,檢察官將給予起訴;三犯以上,檢察官將求處較高刑度。若法官對酒駕肇事判得太輕,檢方將依職權提起上訴。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1027/4766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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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面還是太輕了
最好肇事初犯還給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