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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K220CDI

#22

如果只會罵高工局,那表示智力還有增加的空間。
高工局也是可憐蟲阿,在那邊幫上面的頂罵。

小隆

#23

板主看來是個開快車的高手,一直要人勿占用內側車道,重覆發文,忘了宜導是一回事,交通規則又是另一回事.宣導通常是不完全的考慮不週全,而規則是長多了.
板主要記得,就算你開再快,超完車,千萬也不要佔用內側車道,不然也是個占用內側車道龜車駕駛人.

TN604678

#24

回應 e0917123551 (Koala) 所寫
#000000
回應 300250 (sam) 所寫
只要放假上國道就是龜車一堆在內線...
不知道龜在內線有罰則嗎?

好像3000~

龜內線超過3KM~沒記錯的話~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QQQ2011

#25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板主看來是個開快車的高手,一直要人勿占用內側車道,重覆發文,忘了宜導是一回事,交通規則又是另一回事.
宣導通常是不完全的考慮不週全,而規則是長多了.


閣下想用抹黑的手段來激怒我?省省吧!既然閣下要談「交通規則」,我們就來看看吧:
=============================================================
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
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超車道
但小型車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
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話說,站上有某些「絕對速限派」的網友,竟然將某「交通隊」的某位「科員」的「民眾答詢回函」當成了「法律解釋令」,
而主張「只要在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就不必禮讓後行車進行超車」(所以我稱他們為「絕對速限派」);
可是,明眼人只要讀讀上述兩條法規,便不難看出:那位「交通隊科員」與那些「絕對速限派」的主張,並不正確!

在第 8 條中,完全沒說「在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的駕駛」就可以免除「禮讓後行車進行超車」的「義務」!
相反的,它反而是說: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意思就是:在不妨害後行車進行超車的前提下,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而在第 47 條中更是明文定出「妨害別人超車」的處罰條例:「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所以,「絕對速限派」們該醒醒了!
別再「拿著雞毛當令箭」、將某「科員」的「民眾答詢回函」當成「大法官的釋憲文」了! 😆

QQQ2011

#26

以下,我們暫且不論「紅斑馬」的「執法的意願」與「取締的積極度」,僅就上述的法規條文來分析下列問題 ......

【問題】:你正在內側車道上以錶速 100 km/hr 行駛,此時「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你該如何回應?

【回應一】:切到中線車道、讓他超車;
【結果一】:他(後行車)可能會收到超速罰單,而你完全合法、安然過關!

【回應二】:繼續霸佔內側車道,擋他、不讓他超車;
【結果二】:他(後行車)拜你之賜而不會收到超速罰單,但你卻有可能收到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的「妨礙超車」罰單(如果紅斑馬有認真執法的話)!

所以,「絕對速限派」的網友,你們應該怎麼做才是聰明、正確、又合法的? 好好想清楚吧! 😆

小隆

#27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板主看來是個開快車的高手,一直要人勿占用內側車道,重覆發文,忘了宜導是一回事,交通規則又是另一回事.
宣導通常是不完全的考慮不週全,而規則是長多了.


閣下想用抹黑的手段來激怒我?省省吧!既然閣下要談「交通規則」,我們就來看看吧:
=============================================================
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
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超車道
但小型車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
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話說,站上有某些「絕對速限派」的網友,竟然將某「交通隊」的某位「科員」的「民眾答詢回函」當成了「法律解釋令」,
而主張「只要在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就不必禮讓後行車進行超車」(所以我稱他們為「絕對速限派」);
可是,明眼人只要讀讀上述兩條法規,便不難看出:那位「交通隊科員」與那些「絕對速限派」的主張,並不正確!

在第 8 條中,完全沒說「在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的駕駛」就可以免除「禮讓後行車進行超車」的「義務」!
相反的,它反而是說: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意思就是:在不妨害後行車進行超車的前提下,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而在第 47 條中更是明文定出「妨害別人超車」的處罰條例:「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所以,「絕對速限派」們該醒醒了!
別再「拿著雞毛當令箭」、將某「科員」的「民眾答詢回函」當成「大法官的釋憲文」了! 😆

我說的沒錯吧!,交通法規長多了,只要是人定的法規也有不全的地方,沒說到車多塞車時要怎麼樣?
重點是"就算你開再快,超完車,千萬也不要佔用內側車道,不然也是個占用內側車道龜車駕駛人."
很多人說別人時也會忘了自已是怎樣的,希望樓主不是這樣.
車少時,不要長時間佔用內線車道,我也是同意的一方.
車多時,儘量不要開內線.
塞車時,內線要是維持為超車道會笑死人的.大家都有用路權,順著車流就好了,但是內線或是中線有車隊長情況時,我還是不贊成的.

QQQ2011

#28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我說的沒錯吧!,交通法規長多了,只要是人定的法規也有不全的地方,沒說到車多塞車時要怎麼樣?


很多年前曾在網路上看過幾張照片,是拍攝法國某段高速公路「大塞車」的實況,
當時只見外側兩線車道上,一輛「緊接著」一輛地排滿了大型車與慢速車,
但內側車道上的小型車卻仍然暢行無阻、完全沒被龜車堵住!

(可惜當年我忘了將那些照片收藏下來,否則現在就能當作「呈堂證據」了!唉........... )

那些照片說明了什麼? 法國能、台灣不能?
法國人比較老實、比較笨,台灣人比較聰明?
還是 ...........................
根本只是我們台灣人自己在自以為是、自作聰明而已?值得大家深思 ..... 😌

AS

#29

我覺得

大家似乎討論錯方向了

內側車道是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車道的

因為當內車車道能以最高速限行駛時表示車流是很順的

大部份的人就算超速想超車也會超到中線車道~再繼續行駛的

但肚爛的是啥麼呢~開個時速8~90在內線道~這還不打緊

還跟中線車道併排~這個很明顯影響到後方的用路跟超車的權利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內線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並不等於龜車

J.U.泰勒

#30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我覺得

大家似乎討論錯方向了

內側車道是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車道的

因為當內車車道能以最高速限行駛時表示車流是很順的

大部份的人就算超速想超車也會超到中線車道~再繼續行駛的

但肚爛的是啥麼呢~開個時速8~90在內線道~這還不打緊

還跟中線車道併排~這個很明顯影響到後方的用路跟超車的權利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內線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並不等於龜車



所以未來如果有救護車在內線被擋的情況發生
我一點也不意外
😌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31

回應 takamura (達克特.無責任)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我覺得

大家似乎討論錯方向了

內側車道是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車道的

因為當內車車道能以最高速限行駛時表示車流是很順的

大部份的人就算超速想超車也會超到中線車道~再繼續行駛的

但肚爛的是啥麼呢~開個時速8~90在內線道~這還不打緊

還跟中線車道併排~這個很明顯影響到後方的用路跟超車的權利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內線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並不等於龜車



所以未來如果有救護車在內線被擋的情況發生
我一點也不意外
😌


你搞錯了吧🙂

明明是現在進行式 😌
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阿哲

#32

這問題無解.......台灣很矛盾.要讓出內車道給超車的.又容許最高速度行駛

你要如何去判斷 拿捏 除非改成真的高速公路 或者內線車道改成150-180上限 開那種80-90的烏龜車哪敢告進

所以沒有誰對谁錯 除非那種前面沒車 開內車道 然後用各70-80在那邊爬 那種就錯得很明顯

AK

#33

烏龜不慢啊!它最後還是贏了兔子不是嗎?
開玩笑😀

龜速哥

#34

講了也沒用
還是有人會在內側開70 😲
最可怕的是三台車呈黃金三角的三角龜..

mango

#35

為何不加裝照相取締龜車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改善用路情形
又可增加國庫收入
何樂不為呢
😌

飲料大白

#36

回應 jshome77 (mango) 所寫
為何不加裝照相取締龜車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改善用路情形
又可增加國庫收入
何樂不為呢
😌

絕對限速派會狂轟政府搶錢😆😆😆
試著學會放手...要懂得放手,才能得到更多...才能往前邁進。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37

我昨天過了竹北,發現一隻內龜以八格上下的速度在內線猶疑(遊移),本於愛護動物的心情怕牠在內線會受驚或迷航,我就陪著牠從湖口到幼獅... 牠慢步 7格我呵護牠、牠開11格我也陪伴牠,後面一大群愛護動物人士也在牠後面替牠閃大燈替牠照亮道路、或是更好心的叔叔伯伯就按喇趴提醒牠有人會在後面保護牠 ... 🙂

但,我發現其實內龜發現有眾多關愛眼神時,也會驚慌、不知所措 😆😆😆







愛開內線我就讓你開個夠 😠😠😠
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marchchen

#38

回應 drkkjr (KK真的跑路了...) 所寫
愛開內線我就讓你開個夠 😠😠😠
如果牠超過 12 格,就放生牠吧 😇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39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drkkjr (KK真的跑路了...) 所寫
愛開內線我就讓你開個夠 😠😠😠
如果牠超過 12 格,就放生牠吧 😇


老總都說話了,雜工只能照辦 😇
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皮妹

#40

比起佔用內車道
龜速並排更讓人討厭😴

肥YA~

#41

沒用的

小弟昨天在二高遇到一台內線龜車時速約90
小弟在中線時速一百慢慢追上他
接下來看到後面狂閃燈
那小烏龜完全不理

但因為跟我幾乎並排他們超不了~
過了大概30秒~後面至少閃了10次燈
我受不了了~就加速到120拉開距離

我一拉開距離~後車連續5輛蛇行超車
抄完我放慢看著後視鏡
他還是繼續龜他內線😌

沿路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牌子白掛了😆
只想下班有人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