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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qwert12345)

2013/06/16 21:48:07

發文

#4957526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mk大~你舉的例子都是有可能發生

目前來講~超速撞死人的有幾例?

點火燒房子的有幾例?

而亂丟煙蒂燒死人的又有幾例?要認定是亂丟而不是蓄意的

不要問我~我也不知道~因為是你舉的例子

但是到目前為止~因酒駕被撞死或重傷或傷害的就有46人

很多節目在討論酒駕的人權甚至以目前的刑罰來講恐有違憲之慮

~我是覺得

酒駕的人就跟死刑犯一樣~敢做就要敢當~還在講啥麼人權

酒駕應該是以殺人罪起訴~而不是僅以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辦而以

之前我就有講過了~假如今天你想致某人於死地

喝個幾罐啤酒再開車去撞~刑責絕對比你沒喝直接去撞少很多

有這種道理嗎?

酒駕的致人於死就算判死我也覺得剛好而已

那妳還是沒有說你對酒駕刑責的看法啊

如果你認為目前修的刑責太重的話

那是要改怎樣呢?

沒在喝的人~就算修到死刑是跟你有關係嗎?

愛智QQ(scfccc)

2013/06/16 21:50:10

發文

#4957528 IP 242.47.*.*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6/16 21:50:10

發文IP 242.47.*.*

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無辜]

2013/06/16 21:51:11

發文IP 242.47.*.*

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無辜]
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6 21:57:26

發文

#4957538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i025594 (費薛曼) 所寫
重罰還是有用的,幾個愛喝酒的朋友,現在知道要重罰之後,都會選擇坐捷運或計程車去應酬,如果有開車,也會以茶代酒。不過要以重罰完全嚇阻酒駕是不可能的,不然也不會刑法罰則那麼多,還是有許多犯罪者不惜以身試法。😌

是阿
現在都已經風聲鶴唳了,這周末仍然撞走兩條人命 😌😌😌

某些愛喝的人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勤美璞真(congress)

2013/06/16 22:02:45

發文

#495754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ohn5894022 (凱文鍾) 所寫
罰不了那些存心想逃的人,九萬對他們來說罰一罰、沒有記錄就好了。我覺得這還不夠周延,要修改為"拒絕酒測最高罰9萬"要改為最高可罰30萬,且當場扣車扣駕照15天(扣車期間依法繳納保管費)、依法可拘留24小時",這樣更有嚇阻力。😠

現在已經是吊銷駕照及三年內不能再考駕照!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6 23:11:13

發文

#4957652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g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si025594 (費薛曼) 所寫
重罰還是有用的,幾個愛喝酒的朋友,現在知道要重罰之後,都會選擇坐捷運或計程車去應酬,如果有開車,也會以茶代酒。不過要以重罰完全嚇阻酒駕是不可能的,不然也不會刑法罰則那麼多,還是有許多犯罪者不惜以身試法。😌
是阿
現在都已經風聲鶴唳了,這周末仍然撞走兩條人命 😌😌😌
某些愛喝的人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



更正,是撞走三條人命

一對兄妹,一位老農



現在開始有人在說 罰太重會侵犯人權了 ..... 台灣果然是人權立國的優良政府 😌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張小明(zhm0507)

2013/06/16 2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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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7666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ongress (勤美璞真) 所寫
回應 john5894022 (凱文鍾) 所寫
罰不了那些存心想逃的人,九萬對他們來說罰一罰、沒有記錄就好了。我覺得這還不夠周延,要修改為"拒絕酒測最高罰9萬"要改為最高可罰30萬,且當場扣車扣駕照15天(扣車期間依法繳納保管費)、依法可拘留24小時",這樣更有嚇阻力。😠

現在已經是吊銷駕照及三年內不能再考駕照!



吊銷駕照和終身不得考照一點嚇阻效果是非常低的幾乎跟沒有差不多


無照駕駛抓到

機器腳踏車才罰6000
小型車才罰8400
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罰60000+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



拒絕酒測除罰金提高外

還要再加當場拘留XX小時

再修法改成妨礙公務

才會有一點嚇阻效果


[url="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url]

黑白郎君(jazzsu1972)

2013/06/16 23:24:23

發文

#4957672 IP 12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轉貼新聞
對於曾經酒駕的人,柯文哲建議,車牌顏色要特別設計跟別人不同,給曾經酒駕的人壓力以杜絕酒駕,政府不要只想到提高罰責,這些都是很容易可以做的。

我覺得這個想法相當棒
現在騎車不戴安全帽
會不會覺得四周的人都在看你?
用社會群眾壓力來讓酒駕者知所警惕
警察臨檢看到特殊酒駕車牌就加強酒測

更換車牌費用由酒駕者負擔
如不更換車輛沒車牌也不能開上路
如果家裡跟葉少爺一樣
這台開出去丟臉 換別台開就是
那就比較沒辦法
不過 特殊酒駕車牌轉手脫售
監理處另外加收個幾萬的費用
新車主就可以改用新車牌

對於心存僥倖的酒駕慣犯
罰錢判刑的其實都不見得有效
但每個人都多看他的車牌兩眼
個人認為千夫所指 無疾亦死
當然 如果掛特殊車牌三年五年內沒有酒駕再被抓的紀錄
車牌可申請改回來
要配套其實不難吧?


我覺的這個想法可行,車牌顏色不一樣比較容易引人側目,警察在執行酒駕臨檢勤務時也比較容易分辨哪些車輛是有過酒駕記錄的車輛,可以據以頻繁臨檢造成當事人心理壓力較不敢再度酒駕。行駛當中遇到警車警車也可依據車牌和行車動態順判斷酒駕行為防範事故發生。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6 23:57:13

發文

#4957732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zzsu1972 (黑白郎君) 所寫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轉貼新聞
對於曾經酒駕的人,柯文哲建議,車牌顏色要特別設計跟別人不同,給曾經酒駕的人壓力以杜絕酒駕,政府不要只想到提高罰責,這些都是很容易可以做的.....
我覺的這個想法可行......


妮棉別鬧了,台灣是很講壞人人權的,這種侵犯人權的事情怎麼可以發生,小心人家到時候申請釋憲 😌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a_fa(hilllotus)

2013/06/17 00:00:29

發文

#4957740 IP 9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g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jazzsu1972 (黑白郎君) 所寫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轉貼新聞
對於曾經酒駕的人,柯文哲建議,車牌顏色要特別設計跟別人不同,給曾經酒駕的人壓力以杜絕酒駕,政府不要只想到提高罰責,這些都是很容易可以做的.....
我覺的這個想法可行......


妮棉別鬧了,台灣是很講壞人人權的,這種侵犯人權的事情怎麼可以發生,小心人家到時候申請釋憲 😌

修憲囉😆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MK2(mk2_is_good)

2013/06/17 00:12:43

發文

#4957758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在台灣已明令由刑法約束,別拿行政罰來比,不爽的話可以向該區立委陳情



很顯然你看不懂這條法律

搞爛台灣,接軌中國

Hang_10(sinosino)

2013/06/17 00:49:16

發文

#4957853 IP 16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連坐法、酒測鎖、代駕收費、、,甚至祭出世界第一重典,但悲劇依然天天發生。
防杜酒駕之所以難比登天,除了酒駕者過於自信之外,其他原因之一大概是由於「酒駕」和其他「類酒駕」的起因複雜。
國外目前已罕用所謂「酒駕」(Drunk Driving)一詞,而改稱「在身心受到影響的情況下(勉強)駕駛」(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 簡稱DUI),狀況很多,例如:
1.酒後駕車、
2.磕(非法)藥、
3.剛吃過隱含酒精之食物(如:薑母鴨、、)、
4.服用(合法)處方藥(未遵醫囑而駕車)、
5.疲勞駕駛、
6.行駛間分心(講電話、飲食、、)
7.其他(應該還有,一時列不出來)
8.最嚴重的:同時包含以上若干項,導致交互作用。
若非人人從小就開始進行防範DUI的正念洗腦,但這要花多少年?
今後只能加強仿效當年國光號(灰狗巴士)引進的「防衛駕駛(Defensive Driving)」概念,教導大人、小孩努力練習「防衛性移動」(凡是在有車輛出沒的地方,必須眼觀四面耳聽八方,適用於:駕車、搭車、走路、慢跑、散步、、、)
平安是幸;健康是福;活得自在,是一切。

藥師寺天膳(jlo2011)

2013/06/17 00:49:56

發文

#495785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回應 marchcheng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jazzsu1972 (黑白郎君) 所寫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轉貼新聞
對於曾經酒駕的人,柯文哲建議,車牌顏色要特別設計跟別人不同,給曾經酒駕的人壓力以杜絕酒駕,政府不要只想到提高罰責,這些都是很容易可以做的.....
我覺的這個想法可行......


妮棉別鬧了,台灣是很講壞人人權的,這種侵犯人權的事情怎麼可以發生,小心人家到時候申請釋憲 😌

修憲囉😆



看到網路上一堆說酒駕要鞭刑的
這更好笑
首先 鞭刑不會引進台灣
因為肉刑比死刑更有國際爭議
就算引進 屆時性侵 飆車 甚至貪污等等
大家都要求把犯罪者鞭個幾鞭
不要說不可能 一定會有人這樣想

話又說回來 釋憲這東西其實很政治
酒駕改用特殊車牌如果是國民黨或泛藍政治人物提出
相信一堆人一定高喊"英明"
連我也跟著大聲喊讚🙂🙂
不過偏偏是柯文哲講的
於是馬迷們又開始只問立場不問是非
真是悲哀~~😌😌😌
到時連立法院都過不了 哪來釋憲的問題?
而且 被罰掛特殊車牌有違反哪條憲法?

a_fa(hilllotus)

2013/06/17 01:03:50

發文

#4957884 IP 9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恕刪....................................
.....而且 被罰掛特殊車牌有違反哪條憲法?


憲法也保障這類畜生的公民權力與自由😞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7 01:04:29

發文

#4957888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酒駕改用特殊車牌如果是國民黨或泛藍政治人物提出
相信一堆人一定高喊"英明"
連我也跟著大聲喊讚🙂🙂
不過偏偏是柯文哲講的
於是馬迷們又開始只問立場不問是非
真是悲哀~~😌😌😌
到時連立法院都過不了 哪來釋憲的問題?
而且 被罰掛特殊車牌有違反哪條憲法?


您真的想太多了
對一件事情的看法不一就可以被染色 😌
那其他也沒什麼好講的了 😌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7 01:07:13

發文

#4957896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恕刪....................................
.....而且 被罰掛特殊車牌有違反哪條憲法?
憲法也保障這類畜生的公民權力與自由😞

發哥英明

"特殊車牌"明著表示"歧視",跟在額頭烙上"淫蟲"二字有異曲同工

即使酒駕該殺,淫蟲該罰。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a_fa(hilllotus)

2013/06/17 01:09:08

發文

#4957900 IP 9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g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回應 jlo2011 (藥師寺天膳) 所寫

恕刪....................................
.....而且 被罰掛特殊車牌有違反哪條憲法?
憲法也保障這類畜生的公民權力與自由😞

發哥英明

"特殊車牌"明著表示"歧視",跟在額頭烙上"淫蟲"二字有異曲同工

即使酒駕該殺,淫蟲該罰。

3月大誇獎了、這怎麼好意思捏😊😆😆😆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歸陪(b00449)

2013/06/17 01:10:27

發文

#4957902 IP 242.25.*.*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6/17 01:10:27

發文IP 242.25.*.*

[quote=scfccc (愛智QQ)]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無辜][/quote] 沒有阿[無辜]

2013/06/17 01:11:04

發文IP 242.25.*.*

[quote=scfccc (愛智QQ)]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無辜][/quote] 沒有阿[無辜] 我朋友被罰錢+上課+吊牌3個月而已啊[無辜]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

沒有阿😇
我朋友被罰錢+上課+吊牌3個月而已啊😇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7 01:13:28

發文

#4957910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

沒有阿😇
我朋友被罰錢+上課+吊牌3個月而已啊😇


你沒看清楚文意 😩😝

超速60公里以上 = 超過速限 + 60公里

如果高速公路速限110,超速60公里意思就是超過時速 170 公里 😝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歸陪(b00449)

2013/06/17 01:19:29

發文

#4957920 IP 242.25.*.*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6/17 01:19:29

發文IP 242.25.*.*

[quote=marchcheng (marchchen)][quote=b00449 (●┌雞┬皮┐●)][quote=scfccc (愛智QQ)]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無辜][/quote] 沒有阿[無辜] 我朋友被罰錢+上課+吊牌3個月而已啊[無辜][/quote] 你沒看清楚文意 [昏倒][吐舌頭] 超速60公里以上 = 超過速限 + 60公里 如果高速公路速限110,超速60公里意思就是超過時速 170 公里 [吐舌頭][/quote] 對阿 我朋友在速限50的地方開116阿[無辜]

2013/06/17 01:19:46

發文IP 242.25.*.*

[quote=marchcheng (marchchen)][quote=b00449 (●┌雞┬皮┐●)][quote=scfccc (愛智QQ)]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無辜][/quote] 沒有阿[無辜] 我朋友被罰錢+上課+吊牌3個月而已啊[無辜][/quote] 你沒看清楚文意 [昏倒][吐舌頭] 超速60公里以上 = 超過速限 + 60公里 如果高速公路速限110,超速60公里意思就是超過時速 170 公里 [吐舌頭][/quote] 對阿 我朋友在速限50的地方開116被拍阿[無辜]
回應 marchcheng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也是刑事的「公共危險」罪😇

沒有阿😇
我朋友被罰錢+上課+吊牌3個月而已啊😇


你沒看清楚文意 😩😝

超速60公里以上 = 超過速限 + 60公里

如果高速公路速限110,超速60公里意思就是超過時速 170 公里 😝

對阿
我朋友在速限50的地方開116被拍阿😇

marchchen(marchcheng)

2013/06/17 01:21:49

發文

#4957925 IP 193.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對阿
我朋友在速限50的地方開116被拍阿😇

是修法之後嗎? 😲
那他運氣不錯 😆
悲觀者抱怨風向,樂觀者靜待風變,領導者調帆整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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