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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雲

#22

依法論法
1.行政法院的部份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高公局上訴,並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
緊接著交通能作只有”重新甄選”,最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其它像”收歸國營”,因中華電己民營化,沒有了可負責執行的單位,且技術上也不可行
”由交通部接管再委由遠通電收繼續營運”,這像話嗎??(法律的尊嚴,蕩然無存,從此也將沒完沒了)

2.檢察官具體求刑部份
包括官與商,在商的部份,如果將來法院判定有罪,則交通部大可不必賠償...當然如果法院判定無罪,則”高公局必須賠償遠通電收損失”

依理論理
確保使用者的權益就是退款了事
而不是拿全體用路人的權益來作賠葬

flycode

#23

回應 f90845 (浮雲)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補充,

因為變成BOT後是公辦民營,立法院就不能/不必審民營公司的預算,

而行政院交通部又管理不當,
所以,在華電的紅外線系統官商勾結,才可以在行政院主導的BOT延續下去。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print.asp?ID=111766
這個您都不看的嗎??

當時的中華電還是國營事業.具公務人員身份
公務人員偽造文書罪,這罪可不輕.......
誰是商??沒有商??何來的官商勾結??

”樣的一批立委,五年前汲汲營營地刪除中華電信預算,大喊要民營;五年後卻又大罵BOT,要政府將ETC收歸國有,立場之反覆,實在啟人疑竇。”<----要不然立委幹嘛吧華電的預算砍掉?

ADSL的電路費坑了台灣人這麼久,中華電信的"公務員"講的話能信嗎?

我看當時要華電搞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也是現在搞遠通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
華電那時還只是測試,才沒人被移送, 現在遠東集團的搞出官商勾結被移送了呀!

而立法院本來是要用BOT阻斷當時華電搞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
但因為民進黨執政後,還是一樣被搞紅外線系統那批人弄到遠通去。

==================================
這是民國91年的新聞稿喔! 是台聯的立委喔! 不是泛藍也不是民進黨的立委喔!
http://home.kimo.com.tw/mili5312/ETC1%B9%FA%BA%DD.htm

立法委員陳建銘新聞稿 91.04.20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採購紛紛擾擾之際

一份由計畫執行單位 中華電信

委託國際顧問公司所作且刻意掩蓋的計畫評估報告, 悄悄自中華電信內部寄到陳建銘立委手中!

4月初,陳建銘立委收到由中華電信內部寄出的檢舉資料,這份由中華電信、高公局、交通部在90年8月委託二家國際顧問公司所作的電子收費計畫評估報告,內容針對多項重大致命缺失提出建言,並甚慎重例舉「包含多倫多、墨爾本、加州等因缺乏經驗而導致計畫失敗的實際案例」要求中華電信重視缺失!但這份報告被刻意掩蓋,此次招標,中華電信仍一意孤行…‥。檢舉信中同時指名本院立委勾結官員執意包庇特定廠商的過程…‥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紛擾許久,主要爭議係究竟我國該使用〝無線微波感應〞還是〝紅外線感應〞收費系統,事涉龐大商業利益,各方角力不已。純就技術論述,從世界各國營運實績、感應準確度、技術成熟度、技術成本、國內需求等方面進行比較,〝無線微波感應〞系統優勢皆大幅領先〝紅外線感應〞系統。但令人納悶的是,交通部委任之計畫執行單位-中華電信公司,卻始終醉心採用〝紅外線感應〞系統。在各界一面倒的批評聲中,中華電信雖改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但從最新公告的招標須知中,卻又不難看出中華電信為特定〝紅外線感應〞系統廠商,量身綁標的跡象。而最諷刺的是,這些刻意綁死的規格,全被中華電信所自行委託的國際顧問公司評定為致命缺失!

這份由中華電信委託John A.A. Opiola, hyder Consulting Ltd.、Luke Cheng, Wilbur Smith Associates兩家國際顧問公司在90年8月,對中華電信、高公局、交通部所提出的評估報告重點列述於後:

壹、總摘要部份:

一、該報告點明中華電信計畫決策過程,不敢就〝技術〞問題進行討論!

類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新科技的引進,決策單位一般皆會依需求考察先進國家技術經驗,如哪套系統技術最為成熟、穩定等。在確定技術能力後,再規劃商業運轉模式。而在該報告P3第一段內容指出,「本計畫『整體設計概念』不足,且對『商業運作』認知不夠,使整個計畫受到致命傷害…‥。本計劃目前應把技術議題優先置於商業議題之前,然而電子收費計劃應該是應用技術來達成商業的目標。」此一重點正凸顯中華電信捨棄技術專業討論的事實,因為專業技術一經討論,〝紅外線感應系統〞的缺點將全部浮現。

二、該報告凸顯中華電信技術能力嚴重不足!

該報告P3第二段內容指出「本計劃急迫需要專家的經驗與指導,這個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顧問應有高度專業知識,而且不是僅在技術,而能針對交通及車道設計、資訊科技後勤作業…‥,這位顧問的首要工作須立即重新製作招標文件、指導招標程序、協助評估及協調合約、設計及規劃、獨立測試及評估。同時必須協助台灣電子收費系統營運與管理的基本設計。」上述建議除了財務方面,其他全部不行,甚至連招標書都要重作,此點凸顯中華電信技術等各方面能力嚴重不足。

貳、計劃時程特別建議部份:

一、紅外線感應系統國際實績不足,更缺乏多車道感應技術能力,中華電信標單仍強力護航!

為節省採購過程中之評估時間與人力,該報告P4第二段內容建議,資格評估過程中應有下列限制「 (a)實績不達100個電子收費車道應不予考慮 (b)需有實際單車道及多車道電子收費獨立系統測試營運經驗」,但在最新的招標公告中,該二點皆未列入,因為紅外線系統實績不足,且缺乏多車道感應系統技術,此點印證中華電信為人強力護航。

二、中華電信為維護紅外線廠商利益,刻意開放智慧卡規格,縱使未來發生系統與交通部其他計畫不相容,也毫不在乎!

未免中華電信採用與世界規格不相容之智慧卡,該報告P4第二段內容指出「智慧卡標準的欠缺是目前整個計劃中最大的缺失,並為本案帶來相當程度之時程風險,承包商必須知道核可的智慧卡標準才能設計其車上單元設備,而目前規定是留待廠商自行制定標準,如此可能造成與交通部其他規劃的智慧卡不相容。」報告說得如此清楚,此次招標,中華電信依舊不定國際通用規格。因為販售智慧卡,是紅外線得標廠的主要獲利來源,如定國際通用規格,將來必定公開招標,紅外線廠商吃什麼?

參、技術問題特別建議部份:

一、 為確保紅外線廠商得參與投標,刻意壓低感應精確度規格,即使政府收不到費也無所謂!

電子收費感應,涉及收費與付費權益,必須相當精確,為此,該報告P6第七段建議「投標者應具備多車流在160公里/小時速度仍有99.8%準確度,本顧問認為投標廠商皆能達到此要求。」但因紅外線精確度較差,中華電信在招標公告中,刻意將規格標準降為100公里/小時速度,達96%準確度即可。

二、為確保紅外線廠商得參與投標,不顧報告中提及「系統規劃錯誤,恐於更換多車道系統時,發生重複採購」造成浪費的警訊!

我國建置電子收費的最主要目的,在防止付費所造成之車流壅塞。而所謂多車道系統,是指收費系統完全不須區隔(紅外線系統與目前的收費站一樣,須各車道獨立分離),猶如一般車道,只要車輛開過感應區,既使於車輛變換車道時,也可精確感應,此一設計,才符合我國需求。但由於紅外線系統,目前並無多車道實績,如為遷就紅外線系統,將來變換多車道系統時,恐怕發生重新採購的風險。對此該報告於P7第一段提出警訊「若要求投標廠商先建置單車道系統,然後轉換成多車道系統,會造成兩次採購,甚至連車上設備單元也會二次採購。」以此建議中華電信仿效其他國家經驗,直接採用多車道系統進行規劃。但中華電信於招標時依然故我,執意先行採用單車道系統。

三、為協助紅外線廠商剔除競爭者,要求得標廠商須做技術轉移!

技術能力為各產業企業之核心競爭力的來源,是企業的智慧財產,中華電信卻於本標案要求得標廠商須做技術轉移,對此該報告於P7第五段提出警訊「目前招標要求投標廠商必須將其智慧財產權提供給中華電信。這對所有投標廠商都是嚴重問題。各廠商之智慧財產權是他們事業的核心價值,不可能輕易移轉他人。」但中華電信於招標時依然故我。或許有人會問,那紅外線系統為何願移轉技術?這是因為紅外線感應技術已屬技術層級較為落後的一種,移轉可能性極高。

肆、其他對中華電信商業模式的建議:

以國際實際失敗案例,提醒中華電信應立即增加技術能力:

該報告於P10第八段提出警訊,「中華電信應有一總顧問之協助,該顧問應具有全球ETC之經驗,並了解此科技,以及市場及組織。ETC概念看似簡單,但若無適當指引,將會變得無所適從。世界各地皆有失敗案例,墨爾本、多倫多E470、加州SR91、Dartford River Crossing、義大利Autostrade,這些都是許多公司因為缺乏有經驗的顧問指導而失敗案例。」

綜此,在全世界使用電子收費系統的國家中,只有馬來西亞一個國家使用紅外線系統,美國、日本、歐洲各國都是使用微波系統的事實,再對照此份中華電信刻意掩蓋的委託調查評估報告,陳建銘立委不禁要問:「中華電信為何要如此一路〝紅〞到底?」。該檢舉信中同時點名本院委員強力介入護航該紅外線系統廠商EFCON,此點由於檢舉內容,因缺乏具體事證,陳建銘委員不妄加評論?但如中華電信再一意孤行,陳建銘委員不排除將所有資料移請監察院及檢調單位調查。

浮雲

#24

閣下指鹿為馬的功夫,真是叫人嘆為觀止!
而且都是下結論式說辭,卻不曾提出任何具公信力的佐證??

”我看當時要華電搞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也是現在搞遠通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hMQ8yUAhLzpEG_kVvDf7uXPAg-/article?mid=239
前篇貼文中,貼出的這個連結,閣下難道一個字都沒看嗎??

中華電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是中華電信研究所接受交通部的委託,因為當時的中華電信股票還沒上市,屬交通部所屬,沒有”政府採購法”的問題......
這批人跟遠通的那批人,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不必那批人,麻煩舉一個人就好??<--”我看當時要華電搞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也是現在搞遠通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


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是回歸甄選階段,中華電的介入,有嚴重適法性的問題,而且雖同屬紅外線系統,但專利技術層次卻是截然不同,另外還有資料庫平台的轉移的大問題...

但這些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1.交通部長根本就擺明了,還要讓遠通繼續營運.......中華電只不過是郭部長手上的一塊遮羞布
2.取用這塊遮羞布的同時,很可能會摔壞一只昂貴的花瓶..(ADR釋股橫生變數,影響500億以上的國庫進帳)

浮雲

#25

除非是廢標再重新招商,否則中華電是沒有資格參與競標的...
但依據高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文顯示.......ETC並不是廢標,而是回復原來的”甄審階段”

”交通部法律顧問指出,ETC重新評決,交通部必須重新召集當初的十四名甄審委員,擔任評決工作。若評審委員名單改變,將使ETC的甄審陷入兩階段評決標準變更,違反招標規定的情境。如此一來,依法招標計畫將無法繼續執行,政府將只能廢標,重新辦理招商。”
--”若評審委員名單改變”,真是自說自話,法院有裁決叫你一定要改變評審委員名單的嗎??

依據交通部長的說辭,真象是:由高公局委託中華電代表高公局一方,參予遠通電收的原系統繼續營運..........所以討論紅外線與微波的優劣,在這節骨眼上,沒有意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05/1/1oqf.html
遠通電收要申請國賠,難矣........
政府追究遠通責任並索賠,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除非法院最後的判決翻盤,遠通電收及下游一干人全部獲判無罪.........

flycode

#26

回應 f90845 (浮雲) 所寫
閣下指鹿為馬的功夫,真是叫人嘆為觀止!
而且都是下結論式說辭,卻不曾提出任何具公信力的佐證??
”我看當時要華電搞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也是現在搞遠通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hMQ8yUAhLzpEG_kVvDf7uXPAg-/article?mid=239
前篇貼文中,貼出的這個連結,閣下難道一個字都沒看嗎??

中華電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是中華電信研究所接受交通部的委託,因為當時的中華電信股票還沒上市,屬交通部所屬,沒有”政府採購法”的問題......
這批人跟遠通的那批人,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不必那批人,麻煩舉一個人就好??<--”我看當時要華電搞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也是現在搞遠通紅外線系統的那批人"

華電有問題的部份我都列得那麼清楚,怎麼你還看不懂?
幹嘛我一講到華電的紅外線也有問題,你就這麼激動???

交通部是中華電信的大股東,華電在國營時的ETC規劃,是受政府採購法限制的,
所以華電要做ETC的預算,必須要送交立法院審預算,
(國營事業是要審預算的,哪能不受採購法規範?)

但因華電一直執意要用紅外線系統,為紅外線系統護航,
才會有超過半數的立委通過,刪除華電ETC的預算。

立法院裡雖然有各別立委可能與財團有掛勾,但太離譜時,還是可以做出適當的決定。
所以,立法院刪掉華電ETC的預算,是正確的! <--難道你認為華電搞的紅外線ETC就沒問題?

但問題是,改成BOT後因為不受採購法規範,中間又有人做手腳,
行政院->交通部又亂亂搞,才會搞成現在的局面,

你要我提出一個人名,可以啊!
前交通部長秘書宋乃午早就被檢方求刑12年了,他是公務員呀!
-----
2006-05-12 00:08/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一日電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na/20060512/index-20060512000847180009.html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十七日完成首波偵結,檢方當時依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宋乃午、蔡錦鴻,分別對宋、蔡求處十二年、四年有期徒刑,蔡錦鴻也同時被請求併科新台幣兩百萬元罰金。

-----

就是有一批人一直要硬搞紅外線系統,
在華電做ETC時,就已染指到交通部和中華電信了!
而這批人,在以BOT方式時,又照樣硬搞紅外線系統! 所以才有現在的狀況嘛!

浮雲

#27

”交通部長秘書宋乃午”
跟中華電信研究所有何關係??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林陵三是91年初(或90年底)才當交通部長的..........

交通部曾經在80年初,作過ETC的微波測試,結果失敗而不了了之......86年開會決議(當時是國民黨執政)要中華電信做ETC測試(當時的交通部是中華電信100%股權的老闆) ,更正確的說是要中華電信研究所作ETC測試,而當時的中華電信研究所身份歸屬尚在研議中 (要歸屬電信總局或中華電信 ,後來考量因電信研究所那些博士都是以聘用資格任用,不符公務員任用資格,才由中華電信接收,而中華電信也樂於接收這些具專業能力的專家學者)....

”這是民國91年的新聞稿喔! 是台聯的立委喔! 不是泛藍也不是民進黨的立委喔!”
是由親民黨主導,國民黨跟台聯附和,執政黨也有立委跑票,請不要故意混淆事實.....

91年三月立委劉文雄提案全數刪除該筆十六億預算,再由謝章捷提出ETC應交由民間辦理之決議。同年六月十四日立法院院會,國、親兩黨及台聯以一一九票比八十票多數優勢,通過刪除預算,也中止了中華電信與高公局的ETC契約。執政黨跑票的立委,則是張清芳與林重謨......

交通部長是拿中華電當遮羞布,卻擺明了要繼續讓遠通電收營運,
而閣下你更犀利,混淆事實,卻擺明了要替這些難辭其咎的利委脫罪........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print.asp?ID=111766

有關技術問題,專家博士的話不聽,卻盡信媒體,官僚,利委的話
夫復何言......

浮雲

#28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hMQ8yUAhLzpEG_kVvDf7uXPAg-/article?mid=239

在王金土博士的這篇撰文中,提到”韓國最近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決標..所有的微波系統都通不過準確度及速度的考驗,全部出局。到今年底將有六個老式的微波系統車道要被前瞻的紅外線系統所取代”

秀出來好了......
以下轉載自"股市週期網(Stock Cycle)"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微波與紅外線的比較 王金土博士

============================請叫我分隔線============================

微波與紅外線的比較
一、 台灣的光電工業各項產品是世界數一數二的--紅外線是光電的一種,如果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採用紅外線,台灣的光電工業可以有著力點,如果使用微波,全部的設備都要進口,因為台灣沒有微波工業,技轉困難,最後勢必任外商予取予求。

二、 紅外線的『準確度』(Accuracy)要比微波為佳--根據德國TUEV驗證公司在德國的A555號公路的測試報告,測試大小車輛使用各種微波及紅外線技術,測試結果,微波的『準確度』只能達到78.6%~99.1%之間, 而紅外線大小車輛都可達到99.9%。 這表示紅外線在1000部車子經過收費站,可收到999部,有一部逃掉了,但是微波只能收到786部到991部車子的通行費,就拿991部好了,1000部中少收8部車的通行費,那每年通過收費站有五億輛次就要少收 40元x 8 x 500,000,000/1,000 = 1億8千萬元!這對國家財政是一項損失。據說最近在韓國決標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由紅外線勝出,而所有的微波系統全部通不過這項準確度的考驗。

三、 微波會構成污染,而紅外線不會--微波是一種非游離式的放射,而X光是一種游離式的放射,但都是高放射性的匯聚能量,對人的身體是否有害,只能憑想像。微波技術所用的頻率是5.8 GHz,是微波爐所用者的兩倍,試想如果高速公路沿線全都灑下與微波爐類似的放射能量,那一路上從北到南或由南到北,不知要『吃下』多少這種『不衛生』的放射能量,而這種放射能的吸收限度跟X光一樣是有累計性的,那經年累月都曝露在這種環境下,是否『有害』,只能讓大家去想像吧!。因此,有關單位應該要把關,讓微波放射出來的能量不要污染環境,侵害人體。

四、 微波有本身及外來的干擾,而紅外線則無--先說外來的干擾,台灣的環境比較特殊,微波頻率需要申請並繳交昂貴的年費,而紅外線則不需--微波有頻率的使用監理的問題,也就是每使用一個收費站它的頻率要向電波管理的監理單位電信總局去申請,並付費後才能使用。近年來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電信總局的這種規費都調高了十倍,逼得電信營運單位都盡量停止使用微波,以便規避高昂的頻率使用費的負擔,試想如果高速公路要使用微波,每一個收費站都要付頻率使用費,而這規費一定營運者自行吸收或要『羊毛出在羊身上』轉嫁到用路人身上,因此,其營運成本加重或加重使用者的負擔,兩者皆會影響到ETC 的營運及普及。而紅外線則無監理的問題,不需要申請,也不需要付使用費,所以營運者負擔比較輕,用路人也比較省錢,兩者皆大歡喜。

五、 國際間早期多使用微波,近期多使用紅外線--微波用在短程專用通信在三十年前就開始了(1970)。而光電工業可以說是現階段明星工業,像LCD, LED, CD, Laser Diode, 光筆等都是台灣目前很耀眼的明星工業。聽說這種用紅外線來做短距離通信的技術是從蘇俄技術移轉得來的,是蘇俄在衛星間傳輸用的,是很前瞻性的一項技術。

六、 歐盟已經決議放棄微波了,而紅外線系統一個個建立起來了--不知為何國內媒體一直沒報導的一項重要消息,即歐盟宣布放棄微波系統,歐盟在2003年4月23日發佈一文件,為發展出一個可以互通的電子收費系統催生,要求各會員國在2008年前停止使用微波做為電子收費系統,以免產生更嚴重性的互通性困擾。而從2008年至2012年要求從微波過度到新的技術,如衛星定位系統加其他的高速率資料傳輸系統。這個文件沒有特別指出紅外線系統,但穩約描述這個高速率資料傳輸系統是在法國、西班牙、德國及奧地利所使用的系統,這個系統就是很前瞻的紅外線系統。世界上紅外線系統一個一個的建立起來,或決標正在興建中,除了歐洲外,巴西、馬來西亞、印度、韓國及中國大陸都相繼有新系統完成啟用或決標準備興建。這表示紅外線系統是一個很前瞻的系統。可惜在我國很不幸的是五年前所實施的紅外線試用系統在非常成功的狀況下,被政治所腰斬了,這些微波的系統業者夾立委及官員把辛苦的成果殺掉了,不然我國現在可是領先韓國呢!

七、 微波通訊區域較近,紅外線通訊距離較遠--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微波的傳輸距離較紅外線遠。但實際上在不傷害人體的功率下,微波從路邊單元到車上單元可達10~30公尺,從車上單元到路邊單元可達10公尺;而紅外線前者可達30~50公尺,後者可達15~30公尺。紅外線應用距離較遠,使得高速通過收費站的時間比較充裕,相對的微波就沒有比較充裕的時間來完成雙向的交易。

============================請叫我分隔線============================

浮雲

#29

1.遠通電收ETC=紅外線系統嗎??
這個問題就好像在說,中華堅達=柴油引擎嗎??
柴油引擎有舊式也有新式,譬如現在熱賣中的現代柴油土桑,它的銷售數字是現代汽油土桑的好幾倍.....
但如果把堅達這顆3.5引擎裝置在Sarvin上,會有人想買來當休旅車用,才怪呢....

2.ETC系統=紅外線系統或微波系統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ETC系統至少結合了,自動車輛辨識(AVI)、自動車輛分類(AVC)、影像執法系統(VES)與車上單元(OBU)相互感應掃描........甚至結合自主式車輛定位系統(VPS),再加上電腦系統與營運平台

遠東電收最叫消費者詬病的,除了”財大氣粗、高高在上、為營利不擇手段”外,就是OBU的品質與美觀,再加上裝機售後服務極差..........

錯在遠通電收,不在紅外線系統,OK??
但如果採用宇通電的微波系統呢??

3.微波系統,您不害怕嗎??
微波是一種頻率在200 MHz -300 GHz的電磁波,ETC微波系統所用的頻率是5.8 GHz的電磁波,它是微波爐所用的兩倍,這個您知道嗎??
您反不反對基地台設在你家附近呢??
如果高速公路沿線全都灑下與微波爐類似的放射能量,那一路上從北到南或由南到北,您知道會『吃下』多少這種『不衛生』的放射能量嗎??
那如果您經年累月都曝露在這種環境下,是否『有害』,請自己想像吧!

VICTOR

#30

看到大家七嘴八舌,我簡單整理一下,列出了ETC該具備的基本條件:
合格的ETC.該具備的條件:
1.完全不會危害人體.
2.成功率100%.
3.無須裝機費.加值不需手續費.也不需銀行開戶.
4.無須裝電池.
5.不能擋住視線.
6.耐高溫耐火燒.
7.防偷防遺失.無法冒用.
8........
9........
以上條件缺一不可.
以現在各家ETC的皆未合格情況下,贊成廢止 ETC.

梅子糖糖要回台灣啦

#31

這樣合理嗎?
一個不合法取得的合約.我們還要幫他買單.
這在美國會怎樣?財團還不破產?
在大陸呢?搞不好先拖出去槍斃.敢污政府?
唯有台灣.在弊案還沒完全揭露之前.就已經談好條件.先放好風聲要我們買單.
現在不管法律程度如何.就順風聲要我們買單.
18億.我覺得一毛都不用賠.場地費.我們用路人讓這個局搞成次等人.塞的要死還的委屈強迫讓一個車道去"飼蚊".
這個侮辱.都要向他們求償.
還25億勒.
恨我們哀哀無告的小百姓不能像美國有那種律師團來幫我們打官司.
唉...................................

iv1602

#32

微波爐頻率約 2450MHz
手機頻率 900~1800
手機頻率都不怕了
怕微波系統的200 MHz -300 GHz??? 😰
😀😀😀😀😀😀

iv1602

#33

手機每天擺在身上貼著你的耳朵

flycode

#34

回應 f90845 (浮雲) 所寫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hMQ8yUAhLzpEG_kVvDf7uXPAg-/article?mid=239

在王金土博士的這篇撰文中,提到”韓國最近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決標..所有的微波系統都通不過準確度及速度的考驗,全部出局。到今年底將有六個老式的微波系統車道要被前瞻的紅外線系統所取代”

秀出來好了......
以下轉載自"股市週期網(Stock Cycle)"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微波與紅外線的比較 王金土博士


王金土博士
曾任中華電信研究所所長、中華電信副總經理。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試用系統實際負責人

--->就是他要華電用紅外線系統的吧?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他這篇投稿早就在網路上被一堆人吐槽了!
要是立法院沒有刪除華電ETC預算,讓華電搞紅外線ETC到現在.....講難聽點,搞不好被起訴的是他!


微波與紅外線的比較

一、 台灣的光電工業各項產品是世界數一數二的--紅外線是光電的一種,如果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採用紅外線,台灣的光電工業可以有著力點,如果使用微波,全部的設備都要進口,因為台灣沒有微波工業,技轉困難,最後勢必任外商予取予求。

--->微波工業,台灣難道沒生產手機? 無線網卡/無線AP,台灣是全世界產量前幾名的吧?
而用紅外線的若可以系統國內自主,怎麼還要奧地利Efkon公司綁專利?

華電是用Efkon公司的測試,遠通同樣是用Efkon公司的系統。 當然是同一隻黑手!

http://board.yam.com/hogwarts/politics/issue/politics/taiwanfuture/Forum_view?articleId=9056652
台灣自民國八十六年起研究電子收費系統,並在八十七年底到九十年初,由中華電信在北二高樹林、龍潭收費站,以EFKON紅外線系統試辦電子收費﹔但在系統爭議不休下,上路目標一延再延,最後中華電信乾脆放棄參與,改由高公局公開招標,而在日前決選由遠東聯盟出線。




二、 紅外線的『準確度』(Accuracy)要比微波為佳--根據德國TUEV驗證公司在德國的A555號公路的測試報告,測試大小車輛使用各種微波及紅外線技術,測試結果,微波的『準確度』只能達到78.6%~99.1%之間, 而紅外線大小車輛都可達到99.9%。 這表示紅外線在1000部車子經過收費站,可收到999部,有一部逃掉了,但是微波只能收到786部到991部車子的通行費,就拿991部好了,1000部中少收8部車的通行費,那每年通過收費站有五億輛次就要少收 40元x 8 x 500,000,000/1,000 = 1億8千萬元!這對國家財政是一項損失。據說最近在韓國決標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由紅外線勝出,而所有的微波系統全部通不過這項準確度的考驗。


--->紅外線有方向性,若消費者自行安裝,看會有多少的成功率?
微波成功率不佳..... 怪了,怎麼美國就用得好好的? 怎麼90幾%國家的車道都用微波的?




三、 微波會構成污染,而紅外線不會--微波是一種非游離式的放射,而X光是一種游離式的放射,但都是高放射性的匯聚能量,對人的身體是否有害,只能憑想像。微波技術所用的頻率是5.8 GHz,是微波爐所用者的兩倍,試想如果高速公路沿線全都灑下與微波爐類似的放射能量,那一路上從北到南或由南到北,不知要『吃下』多少這種『不衛生』的放射能量,而這種放射能的吸收限度跟X光一樣是有累計性的,那經年累月都曝露在這種環境下,是否『有害』,只能讓大家去想像吧!。因此,有關單位應該要把關,讓微波放射出來的能量不要污染環境,侵害人體。

---> 好啊! 連手機都不要用了!無線網路也不要用,
怪了,馬英九還把台北市要塑造成無線網路城耶...
台北市民要吃下多少這種『不衛生』的放射能量呀?
Intel推的WiMAX無線網路規格,叫做「全球微波存取互通性」
(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的縮寫




四、 微波有本身及外來的干擾,而紅外線則無--先說外來的干擾,台灣的環境比較特殊,微波頻率需要申請並繳交昂貴的年費,而紅外線則不需--微波有頻率的使用監理的問題,也就是每使用一個收費站它的頻率要向電波管理的監理單位電信總局去申請,並付費後才能使用。近年來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電信總局的這種規費都調高了十倍,逼得電信營運單位都盡量停止使用微波,以便規避高昂的頻率使用費的負擔,試想如果高速公路要使用微波,每一個收費站都要付頻率使用費,而這規費一定營運者自行吸收或要『羊毛出在羊身上』轉嫁到用路人身上,因此,其營運成本加重或加重使用者的負擔,兩者皆會影響到ETC 的營運及普及。而紅外線則無監理的問題,不需要申請,也不需要付使用費,所以營運者負擔比較輕,用路人也比較省錢,兩者皆大歡喜。

--> 微波有干擾,那我們GSM/CDMA手機會有干擾嗎?會有人半途插話攔截嗎?
難道紅外線的方向性就不叫干擾?車窗前若有片樹葉剛好擋住車上機,會不會干擾紅外線?

ETC是政府要建的,頻率要不要收費也是政府管的,
竟然拿3G長距離的和短距離的微波來比頻率要花多少錢,
那自己家裡裝個無線AP,難道政府有收頻率費用?




五、 國際間早期多使用微波,近期多使用紅外線--微波用在短程專用通信在三十年前就開始了(1970)。而光電工業可以說是現階段明星工業,像LCD, LED, CD, Laser Diode, 光筆等都是台灣目前很耀眼的明星工業。聽說這種用紅外線來做短距離通信的技術是從蘇俄技術移轉得來的,是蘇俄在衛星間傳輸用的,是很前瞻性的一項技術。

---> 還拿光筆來比較喔~~ 現在光筆不是都大陸製的嗎? 還明星工業咧...
而且還「聽說」這種用紅外線來做短距離通信的技術是從蘇俄技術移轉得來的,
一個主導華電使用ETC紅外線系統的博士,竟然還用「聽說」來鬼扯。




六、 歐盟已經決議放棄微波了,而紅外線系統一個個建立起來了--不知為何國內媒體一直沒報導的一項重要消息,即歐盟宣布放棄微波系統,歐盟在2003年4月23日發佈一文件,為發展出一個可以互通的電子收費系統催生,要求各會員國在2008年前停止使用微波做為電子收費系統,以免產生更嚴重性的互通性困擾。而從2008年至2012年要求從微波過度到新的技術,如衛星定位系統加其他的高速率資料傳輸系統。這個文件沒有特別指出紅外線系統,但穩約描述這個高速率資料傳輸系統是在法國、西班牙、德國及奧地利所使用的系統,這個系統就是很前瞻的紅外線系統。世界上紅外線系統一個一個的建立起來,或決標正在興建中,除了歐洲外,巴西、馬來西亞、印度、韓國及中國大陸都相繼有新系統完成啟用或決標準備興建。這表示紅外線系統是一個很前瞻的系統。可惜在我國很不幸的是五年前所實施的紅外線試用系統在非常成功的狀況下,被政治所腰斬了,這些微波的系統業者夾立委及官員把辛苦的成果殺掉了,不然我國現在可是領先韓國呢!

---> 歐洲大陸是有很多個國家,統一電子收費系統有其必要,但紅外線系統到最後也未必適用,
但ETC是裝在汽車上的,台灣的高速公路連綠島都開不到了,又不是裝船或飛機上。
到底台灣想要比照歐盟把車開到哪個國家去??

且德國"更前瞻"的歐盟紅外線系統也準備要收攤了!
不好意思,德國用的VPS +紅外線系統正是歐盟在推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feb/29/today-life2.htm
另外,德國正發展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的VPS,搭配紅外線系統收費,
但在規劃採取大規模全面實施困難等因素影響下,並未如期上路,德國政府也在日前與廠商解約。

馬來西亞也以民間參與投資方式,在部分高速公路採用紅外線系統實施電子收費,不過,曾實地參訪的高公局官員表示,馬來西亞採用紅外線、微波及刷卡等多種系統收費,造成用路人安裝車上單元的意願不高,且經營業者並未致力提升服務容量,造成電子收費無法發揮效益,值得國內借鏡。



 

七、 微波通訊區域較近,紅外線通訊距離較遠--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微波的傳輸距離較紅外線遠。但實際上在不傷害人體的功率下,微波從路邊單元到車上單元可達10~30公尺,從車上單元到路邊單元可達10公尺;而紅外線前者可達30~50公尺,後者可達15~30公尺。紅外線應用距離較遠,使得高速通過收費站的時間比較充裕,相對的微波就沒有比較充裕的時間來完成雙向的交易。

---> 真是奇怪,微波通訊區域較近,當然政府就不會收頻率費用,
但他又扯到長距離微波頻率費用要羊毛出在羊身上?

管你距離遠或近,或扣款成功率差了多少,
因為管他是紅外線還是微波或雷射,絕對會有扣款不成功的!
各系統都可靠事後的帳務處理或流程來解決及克服漏網之魚,

但ETC最重要的是讓私人小客車裝機率快速提高,才可快速減少人工收費道,
所以要....
1. 價格要低廉,最好能免費
2. 車上機不要太大太醜一台。
3. 繳費要方便,至少要可以銀行扣款,不必先花錢買儲值卡
4. 不要一天到晚換電池什麼的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548

而美國的電子收費系統可以通訊辦理,也可以郵寄卡片,由消費者自己裝。

消基會的比較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548
美國E-ZPass的車上機,消費者可以在網上完成申請開戶之後,由受理機關直接郵寄予消費者(或親自臨櫃辦理,由受理單位當場交付消費者),由消費者自行粘貼在汽車擋風玻璃下方,甚至不用再連接任何電源,即可直接上路使用,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安裝及費用。

triton

#35

我也問我我朋友,背景為光電所教授, 他也說紅外線較優。

http://www.dodohome.com.tw/traffic/20031120.htm

20日截標 國道電子收費 政商運作正熱 top


高達三千億元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BOT今天截止投標,隨即開始第一階段的淘汰戰,由於競爭情況較原先預期激烈,據瞭解,前美國國防部長柯恩此行訪台,即由電子收費競標業者美國雷神公司隨行,昨天更傳出有立委為其投資的團隊向交通部施壓,要求延後截止投標,政商運作已提前啟動。
據透露,高速公路電子收費BOT案六大競標團隊中,包括:士林電機和三商電腦,均使用美國微波系統技術,由三商電腦和亞太行動主導的宇通公司,與美國雷神合作,由於雷神與美國總統布希胞弟尼爾布希關係緊密,在電子收費截止投標前夕,雷神隨同柯恩來台,競標動作不小。
熟悉內情人士昨天表示,由於全案商機龐大,原本預估要到第二階段決標時,才會出現政治動員的情況已經改變,受到第一階段將超過一半投標者要出局的高度壓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BOT案主要六家競標團隊均已放話,「要進軍立法院。」
據透露,由大鑫投資主導的健元電子收費,結合親扁色彩濃厚的兆豐金控及國泰金控,被外界視為走總統府路線;至於和健元併列前兩強的宏碁集團,則傳出將透過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的人脈,爭取出線。
此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BOT案截止投標前夕,有立委昨天要求高速公路局、交通部路政司到立法院會議室報告,要求延後截止投標,好讓某有意投標廠商來得及備標,但被交通部婉拒,該名立委已經揚言,今天要大刪交通部九十三年度預算。


其他精彩的, 自己到原網佔去看......

浮雲

#36

回應 iv1602 (iv1602) 所寫
微波爐頻率約 2450MHz
手機頻率 900~1800
手機頻率都不怕了
怕微波系統的200 MHz -300 GHz??? 😰
😀😀😀😀😀😀


看清楚單位..OK??

微波是一種頻率在200 MHz -300 ”G”Hz的電磁波
ETC微波系統所用的頻率是5.8 ”G”Hz的電磁波
它是微波爐所用的兩倍,微波爐所用的頻率是2450 ”M”Hz
手機頻率 900~1800,低很多.......

還有你老師沒告訴你??不要長期貼身攜帶及過度使用手機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5071906562

浮雲

#37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補充,

因為變成BOT後是公辦民營,立法院就不能/不必審民營公司的預算,

而行政院交通部又管理不當,
所以,在華電的紅外線系統官商勾結,才可以在行政院主導的BOT延續下去。


”所以,在華電的紅外線系統官商勾結,才可以在行政院主導的BOT延續下去。”

91年交通部委託華電辦理ETC招標(用指派比較妥當,因為91年的交通部是華電85~90%的老板)
華電的預算都還沒通過,招標也還沒開始,閣下竟然可以說”華電的紅外線系統官商勾結”,分明就是微波系統業者,”挾外洋以令台灣”那付惡狠狠的嘴臉”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344&bulletinid=9928

美國人不用的核能電廠,輸出到台灣
美國人不用的微波系統,輸出到台灣
台灣自己有全世界居領導地位的光電產業,為什麼要撿人家不要的垃圾??

電信總局為什麼要對微波設備收取百萬以上的年規費??
行動通訊的基地台有收取費用嗎??
但行動通訊的基地台還是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為什麼??這中間有多大的差距??
自己想想看.....

雖然紅外線還是有它的缺陷,諸如
1.
因性質接近可見光,容易受天候影響,豪雨或大雪會影響傳輸效率
2.
通過收費站時的行車速度要受限
3.
車上收發器必須裝在前擋風玻璃,信號傳送才不會受到阻擋。

紅外線雖比微波好,無庸置疑...
但科技始終來自人性,一日千里...
新的技術會取代舊的技術,重點在於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歐盟的GPS(衛星定位系統)結合GSM(行動通訊),形成VPS(Vehicle Position System,車輛定位系統)系統,應該是未來的趨勢走向,現在的話,只可惜它還不夠成熟,太貴了....

魯旦

#38

😆
基本上,微波會傷害人體與否主要還是跟能量大小有關,當然這與波段的頻寬與傳遞功率大小比較有關,

與載波的頻率關聯比較小,嚴格說來光波的頻率比一般微波更高才是,當然用來分析的數學轉換工具也差不多!

紅外線? 微波? 何者較優?? 通過測試在來談吧! 有些證據說來大家比較容易懂!





浮雲

#39

”他這篇投稿早就在網路上被一堆人吐槽了!”
秀出來??只要是就事論事,就技術論技術,不要像閣下一樣,只會顛倒是非,胡說八道,都想看看...
人家的第一專長是微波,卻不選擇自己的特長微波,為什麼??知識份子的道德良心.......

”微波工業,台灣難道沒生產手機? 無線網卡/無線AP,台灣是全世界產量前幾名的吧?”
"好啊! 連手機都不要用了!無線網路也不要用"
手機和無線網路是5.8GHz的微波嗎??海馬河馬你都能當馬騎的嗎??還是蒼蠅跟蒼鷹你都分不清楚的??

”怪了,怎麼美國就用得好好的? 怎麼90幾%國家的車道都用微波的?”
微波是一種夕陽工業及老舊技術,而紅外線是一種前瞻性的技術
早年使用的當然只有微波一途,近期多使用紅外線
現在美國自己為什麼要逐漸汰換成紅外線??
歐盟已經決議放棄微波了,而紅外線系統一個個建立起來了...
巴西、馬來西亞、印度、韓國及中國大陸等等,新的系統都相繼使用紅外線系統.............
(還90%呢??早就淘汰一半以上了,資訊真是差,還是故意的??)

”難道紅外線的方向性就不叫干擾?車窗前若有片樹葉剛好擋住車上機,會不會干擾紅外線?”
在干擾這點,紅外線也有其缺陷,但是重點在污染,手機也是有電磁污染,但是程度輕微許多,儘管輕微許多,難道沒有人告訴你??要避免長期貼身嗎??基地台更有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閣下顯然又在避重就輕......

”還拿光筆來比較喔~~ 現在光筆不是都大陸製的嗎? 還明星工業咧...”
光電=光筆嗎??人家只提到光筆嗎??大陸作的光筆,也諸如筆電等,是台灣的廠商過去作的......

”不好意思,德國用的VPS +紅外線系統正是歐盟在推的。”
在推,在研發,不是在實際設置.......
紅外線雖比微波好,無庸置疑...
但科技始終來自人性,一日千里...
新的技術會取代舊的技術,重點在於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歐盟的GPS(衛星定位系統)結合GSM(行動通訊),形成VPS(Vehicle Position System,車輛定位系統)系統,應該是未來的趨勢走向,現在的話,只可惜它還不夠成熟,太貴了..

flycode

#40

回應 f90845 (浮雲) 所寫
”他這篇投稿早就在網路上被一堆人吐槽了!”
秀出來??只要是就事論事,就技術論技術,不要像閣下一樣,只會顛倒是非,胡說八道,都想看看...
人家的第一專長是微波,卻不選擇自己的特長微波,為什麼??知識份子的道德良心.......

”微波工業,台灣難道沒生產手機? 無線網卡/無線AP,台灣是全世界產量前幾名的吧?”
"好啊! 連手機都不要用了!無線網路也不要用"
手機和無線網路是5.8GHz的微波嗎??海馬河馬你都能當馬騎的嗎??還是蒼蠅跟蒼鷹你都分不清楚的??

就如你所說的,
人家王金土博士的第一專長是微波,卻不選擇自己的特長微波,為什麼?? 是紅外線立委的施壓嗎?
華電在國營時期,利委更容施壓吧?


魯旦 在上一篇己經寫得很清楚了! 什麼是功率?什麼是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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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微波會傷害人體與否主要還是跟能量大小有關,當然這與波段的頻寬與傳遞功率大小比較有關,
與載波的頻率關聯比較小,嚴格說來光波的頻率比一般微波更高才是,當然用來分析的數學轉換工具也差不多!
紅外線? 微波? 何者較優?? 通過測試在來談吧! 有些證據說來大家比較容易懂!
-----

而微波爐使用頻率是和水分子可以共振,才能夠加熱,頻率過高或過低就沒法加熱,
如果你分不清什麼是頻率?什麼是功率?那還沒話說,

但 中華電信研究所所長、中華電信副總經理。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試用系統實際負責人 ,
一個從事本業的博士竟然分不清頻率/功率,就亂放話混淆視聽。

這又證明中華電信內部偷偷給立委,
而質疑「中華電信為何要如此一路〝紅〞到底?」,並不是沒有原因。
http://home.kimo.com.tw/mili5312/ETC1%B9%FA%BA%DD.htm

其他的我也懶得再跟你扯了!

夏天的甲蟲

#41

回應 VICTORBEAR (VICTOR) 所寫
看到大家七嘴八舌,我簡單整理一下,列出了ETC該具備的基本條件:
合格的ETC.該具備的條件:
1.完全不會危害人體.
2.成功率100%.
3.無須裝機費.加值不需手續費.也不需銀行開戶.
4.無須裝電池.
5.不能擋住視線.
6.耐高溫耐火燒.
7.防偷防遺失.無法冒用.
8........
9........
以上條件缺一不可.
以現在各家ETC的皆未合格情況下,贊成廢止 ETC.

沒錯...
一定要這樣的
真奇怪...
這些官員是不是習慣上流生活啊
怎時常政策一下就有擾民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