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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yen180100)

2008/07/25 09:47:58

發文

#556913 IP 250.1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1121758181 (小瑋) 所寫
回應 agao (M3 Di Di) 所寫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如果真的是老翁闖紅燈,且重機騎士未超速,那我也會認同法官的判決...

因為老翁不要闖紅燈就沒事了,也不是重機故意要去撞老翁的...

😇😇😇



(帝王條款)讓很多守本分駕駛人因一時運氣不佳,撞上一個不守本分的駕駛人,只因為大車撞小車,大車該死,這種不合乎邏輯的條例,吃上官司,甚至賠了很多錢,所以這個法官.讚讚讚😍
也奉勸大家守法

支持+1
愛車車

en banc(enbanc)

2008/07/25 09: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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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16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rin (GOLF GT) 所寫
題外話~
假如撞上了在快車道發傳單的人......那到底算誰錯........
因為我記得台灣的交通法好像有這條「行人路權」(就是行人在車道上有優先使用的權利).....
每次看到這些人流穿梭在車陣當中,就覺得很無奈~
雖然同情他們在太陽下面發傳單的辛苦........😩😩

小弟以前也是看他們很辛苦,所以都會幫忙消化單子,反正拿來可以當吃飯的墊子。

不過自從政府宣導以後就沒有再拿了,想想也對,如果大家都跟他們拿單子或買玉蘭花,就會有誘因讓他們繼續出現,萬一發生事故我想我拿了也會有間接責任。😇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25 09:51:07

發文

#556920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en banc(enbanc)

2008/07/25 09:53:40

發文

#556923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所以法律界的前輩才說"舉證(義務)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案子判決的邏輯合理,要說瑕疵就是採證的過程,但是沒辦法,法律不講證據要講什麼呢?

不要這個狼(ahdpeu)

2008/07/25 09: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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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24 IP 189.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tar65tw (忘了我是誰) 所寫
法官應該有看過錄影帶吧
有的大型重機車上都會裝置錄影機
再說闖紅燈被撞死也是活該
都沒有跟他討賠償了,還敢上訴
還有那個檢察官最好也再回去進修一下
是非不分


再說闖紅燈被撞死也是活該

人都死了,就算是當時肇事的重機騎士應該也不希望被他撞的人死掉吧
討論事件對錯就好,別連這種話都說出來,...😌

彎刀 - 舞吉郎(jlee3)

2008/07/25 09:55:26

發文

#556929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我同意法官的判決

不然我只要缺錢 就找個最有錢的被他撞死 那我不就發了


但是新聞媒體確常常用不同的標題 幫助他們心中的被害人

被起訴 我不覺得有罪 但是常常誰誰被以起訴 媒體稿的軒然大波 最後沒罪 全臺灣也沒人記得


這也是一種操弄手段來迷惑大眾
我叫 小賀啦

跑馬地(infotalk)

2008/07/25 10:08:22

發文

#556953 IP 90.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難得有清醒的法官,支持這個判決 🙂
三重埔土流氓-->woo大大~黑色CRV2 中山瓜農兼藥頭-->老王~黑色奶罩公車W210

伏魔大帝(chenminli)

2008/07/25 1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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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62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gggg(ghchiu2002)

2008/07/25 1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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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68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處罰守法的人,本來就應該的!!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25 1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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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69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lee3 (灣刀武吉郎) 所寫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我同意法官的判決

不然我只要缺錢 就找個最有錢的被他撞死 那我不就發了


但是新聞媒體確常常用不同的標題 幫助他們心中的被害人

被起訴 我不覺得有罪 但是常常誰誰被以起訴 媒體稿的軒然大波 最後沒罪 全臺灣也沒人記得


這也是一種操弄手段來迷惑大眾


灣道大大,

事情若是: 重機騎士一個人, 沒行車紀錄器, 騎到一樣的這個路口, 撞上一樣的對造, 只差對造那方有一群當地證人(不一定要全是親友), 尤其還是大車撞小車, 那麼這群證人會講什麼+法官怎麼判...那可就很值得玩味了. 開車出遊裝行車紀錄器自保是很重要的.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Zen(kuozen5809)

2008/07/25 1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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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71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判的好,警惕那些好愛闖紅燈不愛惜自己生命的人!!

如果今天老翁不闖紅燈還會有這樁悲劇嗎?

事情的"因"是違規,"果"是死亡。

重機騎士還平白要受傷要修理機車,

若沒有闖紅燈,就沒這件事了,

判無罪是天公地道。


有同感

今天換作我是重機或者是駕駛人,撞到了闖紅燈或者任意穿越馬路的行人

對方被我撞成重傷或者半身不遂,我豈不是要負擔他下半輩子...

這對遵守交通的駕駛人,相信很不公平..

若沒有違規的因,哪來的死亡傷害的果?


沒想到(rome)

2008/07/25 10:21:40

發文

#556984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ooc0122 (老先生) 所寫

是啊, 這案例吊詭的地方是老翁闖紅燈是跟肇事者同行的車友做證的,
法官認為同行的車友彼此不熟, 所以採信????
我對這判決持支持態度, 只是不知法官有無盡蒐證的努力.


不好意思…我想說明一下…
蒐證是檢查官的職責…
法官只是依照合法的證據…
去做合理的判決…

james(jamesyangyang)

2008/07/25 10:23:13

發文

#556988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警察應該取締那種,騎車開車會危害到別人的駕駛

而不是只看有沒有超速,有沒有違規右轉等等

真正發生重大車禍的都是在不容許的情況下而逞強造成的,速度並非原罪

我有一次開車也是,一個老阿伯騎腳踏車,直接從路邊給我

往中間車道騎,更扯的是連看都沒有看,害我剎車踩死,車橫在路上

還好沒有撞到,可是那個阿伯居然完全沒有發現這件事情,顧著往前

像這種人有資格在馬路上使用交通工具嗎?不能因為老就可以這樣吧!

還有遇過一個阿桑,她騎車要左轉,可是她又過不去,直接在車道上待轉

如果撞到她又是別人的錯?!

一般社會的心理都是這樣,看到老人或者婦人都會縱容他們的行為

真的是不應該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25 10:25:36

發文

#556995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所以法律界的前輩才說"舉證(義務)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案子判決的邏輯合理,要說瑕疵就是採證的過程,但是沒辦法,法律不講證據要講什麼呢?


那大大是了解的人, 請見小弟回彎道大的文.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ω^)↗(sooxies)

2008/07/25 10:32:18

發文

#557014 IP 250.1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今天有小偷闖空門時,不慎在你家踩到你沒丟到圾垃桶的香蕉皮,
我想小偷告你過失偒害也是很合理的........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25 10:35:18

發文

#557020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me (沒想到) 所寫
回應 booc0122 (老先生) 所寫

是啊, 這案例吊詭的地方是老翁闖紅燈是跟肇事者同行的車友做證的,
法官認為同行的車友彼此不熟, 所以採信????
我對這判決持支持態度, 只是不知法官有無盡蒐證的努力.


不好意思…我想說明一下…
蒐證是檢查官的職責…
法官只是依照合法的證據…
去做合理的判決…


無罪假定...希望能落實到台灣每個角落, 每個案件, 每個人. 希望那天到來.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彎刀 - 舞吉郎(jlee3)

2008/07/25 1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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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36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所以法律界的前輩才說"舉證(義務)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案子判決的邏輯合理,要說瑕疵就是採證的過程,但是沒辦法,法律不講證據要講什麼呢?


那大大是了解的人, 請見小弟回彎道大的文.


哇喜 彎刀

你也可以叫我小賀

因為我 叫小賀(叫請用台語 小賀用國語)
我叫 小賀啦

彎刀 - 舞吉郎(jlee3)

2008/07/25 10:53:38

發文

#557056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另外補充案例來證明死要錢

小弟的小弟

很久很久以前撞到了一個 闖紅燈的孝連耶
送它回老家了
因為我弟喝了一瓶台灣脾酒 他非常擔心會進去關 不過當時酒測值0.15有過 目擊者 證明對方闖紅燈

父親用盡苦心賠了一些錢跟人合解 但是勒 對方不滿意金額 所以還是告 要藉此多凹點錢 ( 希望我们拿錢出來給他徹消告訴)

好險後來 過去致死也是緩刑





父親老關念 認為別人掛了 道義上就是要賠
但要是遇到不怕死的 怎麼辦 常常開車在路上 就是遇到有人騎腳踏車連一片反光鏡都沒有的怪人 常常走在路中間的怪人 如果是你遇上了 你一定也會感覺遇到了 詐騙集團吧


我叫 小賀啦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25 10:54:42

發文

#557059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lee3 (灣刀武吉郎) 所寫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如果證人們所言確實就是實際狀況, 那這位法官判的好.
可別眾口鑠金, 不然判決就可能...全憑誰有證人誰沒有. 法院判出冤案還堅持到底的不是沒有.

所以法律界的前輩才說"舉證(義務)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個案子判決的邏輯合理,要說瑕疵就是採證的過程,但是沒辦法,法律不講證據要講什麼呢?


那大大是了解的人, 請見小弟回彎道大的文.


哇喜 彎刀

你也可以叫我小賀

因為我 叫小賀(叫請用台語 小賀用國語)


Sorry, 大大您這匿稱...還蠻不錯的, 有次被網兄說我亂解讀, "我家有錢人"?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彎刀 - 舞吉郎(jlee3)

2008/07/25 10:56:29

發文

#557063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您也可以叫我小賀ㄛ😀
我叫 小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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