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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keiocean)

2009/02/25 16: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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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906 IP 189.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165 (富江) 所寫
前兩天在北投光明路那裡等紅燈
突然左手邊出現一台suzuki的重機(黃牌)越野車
也不知道在激動什麼,等紅燈時就一直碰碰叫
所有人都回頭看牠

綠燈一亮
這台重機馬上拖孤輪拖了有三四十公尺有了吧
x的,在鬧區耶、中午耶、假日耶、人正多耶!
萬一遇到個小鬼衝出來去撞到了

你要割爛來賠嗎?








真的割了你敢要?

胖烏鴉(liu8708)

2009/02/25 16: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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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970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eder0928 (reder) 所寫
其實我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我撞到她(對方腳骨折)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57263j/3/1236529567/20040322234855/
這裡面有提到相關的案例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人行穿越道上行人才有絕對路權,也就是說,行人在人行穿越道上就算闖紅燈,他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因此,法官在裁決書上寫:行人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這是不對的,是可以再上訴的,我有朋友就是不服再上訴,最後才得到正確的判決。(他在快車道撞到人,第二次判決他完全無責任,因為他未超速,且實際上生理無法反應)
因此,如果行人從快車道跳下來,只要車輛未違規(未超速、未應注意而不注意),路權絕對是屬於汽車的。[/quote]

┼ 1!🙂

修工人的電燈(hwh8628hwh88)

2009/02/25 1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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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989 IP 189.2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我是覺得, 在路上看到騎重機的都騎很快! 好像騎重機沒騎快會被人笑似的! 有必要嗎? 😵😵
十次車禍九次快,竟然有路人的話先慢下來又不會怎麼樣!!😇

唷呼卡賓槍(mfouraone)

2009/02/26 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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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905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lktoyy (prozac) 所寫


Hi, 卡賓槍大大, 您提到的"判決", 判決機關是?


就台北市所謂的初步判定

看來我穩輸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唷呼卡賓槍(mfouraone)

2009/02/26 02:05:19

發文

#891910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nfotalk (跑馬地) 所寫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剛隨便看一下
第103條第二項的規定
汽車{含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看來對我很不利

台灣法律就是如此,大車撞小車大車錯,再者傷者為大.....可愛卡賓槍大大你要加油唷 🙂


我也是傷者😭

他突然從我左前方車陣中鑽出來...我怎看的到😭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唷呼卡賓槍(mfouraone)

2009/02/26 0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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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911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回應 infotalk (跑馬地) 所寫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剛隨便看一下
第103條第二項的規定
汽車{含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看來對我很不利

台灣法律就是如此,大車撞小車大車錯,再者傷者為大.....可愛卡賓槍大大你要加油唷 🙂


我也是傷者😭

他突然從我左前方車陣中鑽出來...我怎看的到😭


摩托車修了兩萬左右😩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十號(trtc458)

2009/02/26 0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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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920 IP 189.2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人都有分好人跟壞人,雞也有愛國的,希望別讓一些不守規矩的人,壞了人們對重機騎士們的印像。真是佛心來的嘛...😊

給我愛(chenser1129)

2009/02/26 03: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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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955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行人過馬路還是要多小心點好😇
把每天當成是末日來相愛 一分一秒都美到淚水掉下來 不理會別人是看好或看壞 只要你勇敢跟我來

煥仔(chuofmilk)

2009/02/26 04: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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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964 IP 187.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道是給車子走的,人要穿越,一定要多多小心.

😞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8:52:47

發文

#892055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blog.nownews.com/p100/texttype.php?type=A


大家看看吧~~

現在是強調"絕對路權"...這件案例行人已經侵犯機車的路權了....超速與否不應列入肇責的考量

所以說這件案例很有可能會像陳站長說的一樣...機車車主還能向死者家屬求償的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8:56:51

發文

#892059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u8708 (胖烏鴉) 所寫
回應 reder0928 (reder) 所寫
其實我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我撞到她(對方腳骨折)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57263j/3/1236529567/20040322234855/
這裡面有提到相關的案例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人行穿越道上行人才有絕對路權,也就是說,行人在人行穿越道上就算闖紅燈,他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因此,法官在裁決書上寫:行人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這是不對的,是可以再上訴的,我有朋友就是不服再上訴,最後才得到正確的判決。(他在快車道撞到人,第二次判決他完全無責任,因為他未超速,且實際上生理無法反應)
因此,如果行人從快車道跳下來,只要車輛未違規(未超速、未應注意而不注意),路權絕對是屬於汽車的。


┼ 1!🙂[/quote]


其實在這種案例上.....汽車超速的部份應該只列為行政罰...不應列入肇事考量....所以說...行人違規穿越快車道..不管汽車有無超速...行人的肇責將是100%......大家過馬路要小心阿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9:01:56

發文

#892068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165 (富江) 所寫
前兩天在北投光明路那裡等紅燈
突然左手邊出現一台suzuki的重機(黃牌)越野車
也不知道在激動什麼,等紅燈時就一直碰碰叫
所有人都回頭看牠

綠燈一亮
這台重機馬上拖孤輪拖了有三四十公尺有了吧
x的,在鬧區耶、中午耶、假日耶、人正多耶!
萬一遇到個小鬼衝出來去撞到了

你要割爛來賠嗎?










別再有這種舊觀念了....只要衝出來的小孩是在一般路邊衝出來..不是在斑馬線上的話...那會變成這小孩的爸爸要割爛來賠了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9:06:08

發文

#892076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as2chlu (山野遊蹤) 所寫
🙂🙂

嵦................................

看來好像是行人違規未走斑馬線

重機超速


交通部是否要重新思考重機的管理方式

違規超車蛇行

又時常可聽到重機引擎發出巨大聲響

這是合法的噪音嗎?

未見有人取締

願類似事故勿再發生

祝大家行車平安



🙂🙂




通常那些排氣管在進口時政府已經收了關稅了.....店家賣出政府又收了一次營業稅....這時裝到車上怎又會變非法的了呢....這是政府該撿討的....要嘛禁止進口.....可以進口就不能限制人家不要裝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9:12:52

發文

#892083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wh8628hwh88 (修工人的電燈) 所寫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我是覺得, 在路上看到騎重機的都騎很快! 好像騎重機沒騎快會被人笑似的! 有必要嗎? 😵😵
十次車禍九次快,竟然有路人的話先慢下來又不會怎麼樣!!😇


觀念要改了........是十次車禍九次侵犯他人路權才對....^^

在"絕對路權"裡面...."被"侵犯路權的一方....超速與否將不再左右判決了....超速會變成只是行政罰..而不是肇事因素

肇事主因是"侵犯他人路權"

大家要有一個觀念~~~~~

事故發生的原因都是"侵犯他人路權"....而超速只是決定傷害的大小而已....沒有侵犯他人路權的因.將不會有超速傷害的果

祝大家平安順利~~~^^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10:12:26

發文

#892187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yne66 (韋恩) 所寫
回應 gere640411 (Gere) 所寫
最近一再看到與重機有關的交通事故,真的都是重機的錯嗎?
還是被撞的錯?不要以自己的觀念以偏概全,客觀思考一下.
先想一想,用路人對法規的尊重,基本交通觀念的教育,騎市區
應該遵循各路段的速限,行人應該走斑馬線,我想,守法的那一
方一定不會吃虧,也不會有這麼多的傷害造成.
真的要勸大家好車慢慢開,讓人欣賞.
互相禮讓才保百年之身.

問題是走行人穿越道時,一般汽機車會禮讓行人嗎?

何況是重機,技術好的就用蛇行閃過,技術差的就肇事。


假設今天我一定要死....但是有2個選擇...我會怎選??

第1....走行人穿越道被撞死....至少你家屬還有賠償可以拿

第2....違規穿越馬路....不但你死了...你家屬還要賠償對方損失

我會選第1種~~^^


大家會選那一種??????

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10:16:37

發文

#892198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在台灣"行人優先"我看在我死之前也沒辦法完全落實的。

看看人家國外的馬路,不用紅綠燈,

看到STOP的牌面不管有沒有車一定都停下確認無車後才開動,

我好嚮往有一天台灣也是這樣,

最基本的做到自己,不闖紅燈不超線,

人人都這樣守法我想意外事件會少很多很多。


當然沒辦法落實阿....因為不是每個地方都是行人優先的

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這些地方當然是行人優先.....但是別的地方就不一定了哦🙂

熊(chu0625)

2009/02/26 10:32:59

發文

#892226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在台灣"行人優先"我看在我死之前也沒辦法完全落實的。

看看人家國外的馬路,不用紅綠燈,

看到STOP的牌面不管有沒有車一定都停下確認無車後才開動,

我好嚮往有一天台灣也是這樣,

最基本的做到自己,不闖紅燈不超線,

人人都這樣守法我想意外事件會少很多很多。


哈哈,現在還沒有像你說的這一種方式台灣就塞車塞成這樣了

我怕真的實行的話,大家都塞車好了,

在車上大罵,台灣地小人稠,真的不太可能實行你說的這一種方式啦。😌

熊(chu0625)

2009/02/26 10:42:25

發文

#892236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bimor (黑皮) 所寫
不該開放重機的


請問一下可以提出您為什麼說不該開放重機。只不過是一台

CC量比較大的機車,我有騎重機,我不認為不應該開放,

只不過政府的政策應該再修改,如果只是因為一些人騎快,

不遵守規則的話,那麼,我上下班看到的汽車機車違規更多,

連腳踏車都可以違規,公車也違規,都不要開放嘛?

這一個問題已經在很多地方吵很久了,個人不認為會有定論,

重點是人,不是重機,如果您有機會騎重機的話,你會發現

遵守政府的規定,會換來更多汽車駕駛人給予你的危險回應。

起碼我遇到的是這樣。😇

韋恩(wayne66)

2009/02/26 11:31:23

發文

#892307 IP 35.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u0625 (布丁) 所寫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在台灣"行人優先"我看在我死之前也沒辦法完全落實的。

看看人家國外的馬路,不用紅綠燈,

看到STOP的牌面不管有沒有車一定都停下確認無車後才開動,

我好嚮往有一天台灣也是這樣,

最基本的做到自己,不闖紅燈不超線,

人人都這樣守法我想意外事件會少很多很多。


哈哈,現在還沒有像你說的這一種方式台灣就塞車塞成這樣了

我怕真的實行的話,大家都塞車好了,

在車上大罵,台灣地小人稠,真的不太可能實行你說的這一種方式啦。😌


這會很難做到嗎?我看到的會塞車的原因

多半是不守規矩的駕駛對守法禮讓駕駛狂按喇叭

尤其是塞車路口需要淨空時,不守法的往往要硬過

有些開車的人要路權,又不願尊重行人穿越道的路權,

不然汽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當然也可能從車道竄出

像以往這樣一團亂的結果,判決當然對撞人的不利。

可愛的胖子(btwang0224)

2009/02/26 12:05:10

發文

#892381 IP 83.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完這段影片
就知道為什麼很多人看到重機車出現就害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v7He3-kGfM

汽車挑釁機車固然有之
重機車在快速道路上任意超車、變換車道,甚至挑釁汽車的也不少吧

重機車....要行駛快速道路的時候,就把自己當汽車
在路上要變換車道、超車,就把自己當機車


放雞屎很簡單 生雞蛋很難 什麼是格調,其實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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