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已經嫁人了媽媽這樣告可以嗎?
sorry~~~手殘連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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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盡責父母 有扶養義務 更新日期:2009/03/31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指出,依民法規定,子女是父母法定第一順位扶養人,對不盡養育責任的父母,子女在法律上仍有扶養義務,目前並無修法打算;但如父母打民事官司要求子女付扶養費時,法官應會斟酌子女經濟能力,及父母當初有無遺棄子女等事實,做為審酌扶養費金額參考。 程小姐可請法扶協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非常同情程小姐的遭遇,但其生母朱女士符合法扶條件,基金會無法不予扶助法律訴訟,至於程小姐也可申請法律扶助,法扶已與她連絡,詢問有無需要幫忙,程小姐表示還在考慮。 ============================================================================== 心裡有個疑問!!女兒已經嫁人了媽媽這樣告可以嗎??? 如果這樣可以告,女兒如果沒錢難道是先生要付錢嗎?? 如果這樣可以告難後先生必須付錢~ 那媽媽可不可以直接告女婿呢?? | |||
法律上子、女對父母扶養義務都是一樣的,繼承財產的權利也是均等的,
只是社會習俗通常由兒子繼承財產與扶養,但告上法院女兒一樣還是必須分擔扶養責任,
至於拋棄繼承那是另一回事.......
於
2009/04/02 11:20:50
發文
是因為很機車所以放在機車討論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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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很機車所以放在機車討論版嗎🙂 | |||
這個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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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笑 | ||||||||||||
我笑了...笑很大...😆
這跟嫁不嫁人無關, 只看血緣關係,
身為子女就是有義務, 盡可能提出對自己有利
的證據吧, 也可以故意不去工作, 靠先生養一
段時間, 向法院申請停止或減額支付, 女婿是
沒義務扶養的哦...
ㄚ呆大有類似的問題嗎?
這篇文章加了洋蔥, 很難讓人好好答你!😭
這篇文章加了洋蔥, 很難讓人好好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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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很機車所以放在機車討論版嗎🙂 | |||
我覺得大大很有優默感喔...
給你拍拍手.😆
呵..不錯...不過~
不能諒解遺棄小兒女的父母親😝
會有這種法律, 我看就是因為立法委員怕老了以後沒人養他們
更新日期:2009/03/31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指出,依民法規定,子女是父母法定第一順位扶養人,對不盡養育責任的父母,子女在法律上仍有扶養義務,目前並無修法打算;但如父母打民事官司要求子女付扶養費時,法官應會斟酌子女經濟能力,及父母當初有無遺棄子女等事實,做為審酌扶養費金額參考。
程小姐可請法扶協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非常同情程小姐的遭遇,但其生母朱女士符合法扶條件,基金會無法不予扶助法律訴訟,至於程小姐也可申請法律扶助,法扶已與她連絡,詢問有無需要幫忙,程小姐表示還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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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有個疑問!!女兒已經嫁人了媽媽這樣告可以嗎???
如果這樣可以告,女兒如果沒錢難道是先生要付錢嗎??
如果這樣可以告難後先生必須付錢~
那媽媽可不可以直接告女婿呢??